全国农村“普九”债务或达千亿元
过去,官方估计全国农村“普九”债务规模为500多亿元
《财经网》据财政部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统计,内蒙古、江苏、陕西、宁夏、四川、贵州六省的农村“普九”债务高达256亿元。学者估计,全国31个省份农村“普九”债务可能近千亿元,远超此前官方估计。
据新华社报道,8月6日,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与首批14个农村“普九”债务化解试点省份签订了《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责任书》(下称《责任书》),要求“强化省级统筹责任,确保农村‘普九’债务全部化解,确保不发生新的债务”。
“普九”债务,是指在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过程中,学校和基层政府欠下的债务。中国政府在上世纪90年代提出,要在20世纪末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并制订了从校舍到图书室在内的“普九”验收标准和计划,逐县检查验收。
1949年后,中国长期实行“农村教育农民办”,各级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很少;加之受上级“普九达标”压力驱使,基层领导和乡村学校不得不举债搞建设,遂形成“普九债务”。
2007年 12月,中国政府决定清偿农村“普九”债务,并确定吉林、内蒙古等14个省份作为首批试点省份,并要求其他省份也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两到三个县进行化债试点。“中央财政对中西部省份给予适当补助”。
据官方媒体报道,截至目前,中央财政为此已安排投入210亿元。上述新华社报道称,目前,首批14个试点省份已锁定了农村“普九”债务额,平均每省(区)达7.3万笔,涉及债权人13.3万人。其中,首批试点的14个省中,仅内蒙古、江苏、陕西、宁夏、四川、贵州六省份的农村“普九”就高达256亿元。
学者指出,如果仅上述六个省份的农村“普九”债务就高达210亿元,那么全国31个省份的农村“普九”债务可能高达近千亿元。如果该数字属实,将大大超过以前官方估算的500多亿元的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