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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 | |||
■ 议论风生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7月24日发布了《第2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08年6月底,我国网民数量达2.53亿,首次大幅超过美国跃居世界第一位。不过尽管如此,我国互联网普及率只有19.1%,仍然低于21.1%的全球平均水平。 “网民数量世界首位”是否就是真正的“互联网大国”呢?别忘了,与“世界第一”的网民总数相比,我国的互联网普及率甚至比全球平均水平还要低很多呢。换句话说,占人口总数八成以上的人,还从来未能接触过网络世界,上网还远远未能成为中国人一种大众化的生活方式。这其中主要包括两类人:少部分是不善于接纳新鲜事物的年长者;而绝大多数仍是社会底层人群,没条件接触网络。 根据调查,67%中国网民至少拥有大学学历,而美国网民的相应比例仅为40%。其实冷静分析,这种所谓“自豪”的背后,也能体现严重失衡的格局。要知道,很多社会底层人群,特别是农村地区的人们,他们并不是不愿意上网,而是没有条件上网,或者说上不起网。在电脑知识的缺乏和经济条件的困难两者之间,我认为主要原因应该是后者。 去年,世界银行的一份报告显示,发达国家互联网使用价格不到其收入水平的1%,而中国的比例超过10%,是发达国家的10倍,也高于东亚及太平洋地区约8%的平均水平。 某种意义上,享受互联网其实应该是公民的一项权利,这和人人皆有“免予愚昧的自由”是一个道理。所以,普及互联网,任重而道远。 □盛翔(杭州 媒体从业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