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依据相关法规,云南省新闻出版局对《大众消费报》给予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青海省新闻出版局对《青海青年报》作出停业整顿、停办非法报纸《新世纪报道》的处理决定。
全国“扫黄打非”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大众消费报》系云南日报报业集团下属报纸。2003年,该报自行编辑出版了非法报纸《金手指》,2007年,又自行编辑出版了非法报纸《股民参考》。这两种报纸均利用《大众消费报》的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采取单独报头、单独定价、单独发行的方式进行非法出版活动。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九条,《报纸出版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出版管理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金手指》和《股民参考》属未经批准擅自出版的非法出版物。今年9月,全国“扫黄打非”办、新闻出版总署已将这两种报纸列入非法报刊目录并要求各地严厉打击。目前,云南省新闻出版局已对此事件做出处理:责成有关行政人员做出深刻检查,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对《大众消费报》做出停止出版《金手指》和《股民参考》、并给予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责成云南日报报业集团对《大众消费报》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
《青海青年报》系共青团青海省委主管的报纸。
2005年6月,《青海青年报》与上海东东传媒公司合作,并签订合作协议。虽然协议规定合作范围仅限于广告、印刷、发行活动,不能介入编辑环节,但事实上,上海东东传媒公司利用《青海青年报》的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以“新世纪报道”为报名,单独报头、单独定价、单独发行,从事非法出版活动。每期《新世纪报道》由东东公司编辑完成后,分别交由上海浦东、陕西咸阳、江苏镇江、广西南宁、重庆、广东广州、辽宁沈阳七个点印刷,每期最高发行量达16万份,平均10万份左右,其内容大部分为政治、军事类。2007年8月,在查办其他案件过程中,《新世纪报道》的非法编辑、印刷、发行活动被警方破获,相关责任人被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在全国“扫黄打非”办的协调督办下,青海省新闻出版局立即对《青海青年报》作出停业整顿、停办非法报纸《新世纪报道》的处理决定,并组织人员赴北京、上海、重庆等地进行调查。青海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曲青山对此案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对违法报刊坚决果断地依法严肃查处,不能迁就。
全国“扫黄打非”办有关负责人就此指出,各地、各部门要从这两起非法出版案件中吸取教训,要深刻认识到打击非法报刊不仅是规范报刊出版秩序的迫切需要,对于保障国家文化安全、社会稳定也具有重大意义,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部署,狠抓落实,切实取得成效。在出版管理过程中,要增强法制观念,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确保法律法规的严肃性。要增强大局观念,认真贯彻中央的各项决策和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要加强管理,严格问责制度,坚决制止、严肃查处各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失职渎职行为,确保有责必问,有错必究。各地、各部门要严查各类非法报刊,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加大报刊市场清查力度,坚定不移地抓出成效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