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1万元激发市民抓贼热情
奖励办法
抓获“入室抢劫”、“拦路抢劫”、“驾车抢劫、抢夺”嫌疑人,最高奖励1万元
抓获或扭送一名其他“两抢”犯罪嫌疑人,最低奖励6000元
举报“入室抢劫”、“拦路抢劫”、“驾车抢劫、抢夺”案件,最低奖励6000元
举报其他“两抢”案件,最低奖励3000元
彩信、照片、DV短片等证据被采用,奖励500元
昨日,昆明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出台了打击抢夺、抢劫“两抢”刑事犯罪奖励办法,最高奖励1万元,以此鼓励市民积极参与打击“两抢”刑事犯罪,激发市民的抓贼热情。与此同时,昆明市公安局关于实行刑事犯罪线索举报有奖的通告仍将继续执行。市民发现“两抢”等违法犯罪行为,可拨打“110”报警电话或直接到就近的公安机关举报、提供情况;也可拨打电话0871-3015198,向昆明市公安局刑事犯罪举报中心举报。
抓贼要注意自身安全
昆明警方认为,面对形形色色的犯罪分子,仅靠有限的警力是不够的,只有发动全民参与,才能实现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但需要注意的是,市民抓贼所有的行为应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当市民直接面对凶残的犯罪分子时,要善于保护自己,确保自身安全。
最高奖励1万元
昨日《昆明市公安局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打击“两抢”刑事犯罪的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公布实施。据昆明警方介绍,对群众直接抓获或者举报线索、提供证据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两抢”等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将按照“大案大奖、案案有奖、一案一奖”的原则进行奖励。
奖励办法规定:对现行抓获或直接将“两抢”犯罪嫌疑人扭送到公安机关的将给予重奖,现行抓获或扭送入室抢劫、拦路抢劫、驾车抢劫、抢夺的犯罪嫌疑人,按每案不低于1万元进行奖励;对现行抓获或扭送一名其他“两抢”犯罪嫌疑人,按每案不低于6000元进行奖励。
对举报线索或提供证据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两抢”犯罪嫌疑人的给予重奖:其中,举报“入室抢劫”、“拦路抢劫”、“驾车抢劫、抢夺”案件,按每案不低于6000元进行奖励;举报其他“两抢”案件,按每案不低于3000元进行奖励。
对被现行抓获、扭送的“两抢”犯罪嫌疑人,达不到刑事拘留条件的,以及现行抓获、扭送其他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在3000元以内给予奖励。其次对群众现场举报提供信息,或者具备作证条件,公安机关通知后到办案单位作证的,以及群众提供的彩信、照片、DV短片等直接证据,如被公安机关采用,在500元以内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