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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人倒在未成年骗子手下

(2007-09-12 03:49:31) 下一个
儋州网骗案学生唱主角

幕后老板称参与网络诈骗者8成是未成年人;当地警方因涉案者年龄太小难处罚

据新华社

海南省儋州市公安部门近年查获多起冒充“奥组委”的网络诈骗案,警方发现,被雇用发短信诈骗的人大多是未成年人。近日,有参与诈骗的小学生透露,他们幕后的老板大多也是未成年人。由于年纪未满16周岁,警方处罚的手段也只能是教育一下而已,学校和家长对此也无可奈何。

  老板称“网骗”八成未成年

  在儋州方言里,“作吃”原意是“自食其力”,如今成为网络诈骗的“行话”。

  儋州市那大镇二小上六年级的12岁的小聪,4次离家出走。离家出走后的第10天,小聪回到家中。据他介绍,一个染着黄头发的小“老板”,开着高级轿车把他带到一个偏僻的宾馆。很多跟他差不多大的小孩都在“作吃”。“老板”说,现在“作吃”的80%以上都是未成年人。儋州市公安部门也搞不清楚目前参与“网骗”的人数。据了解,儋州从2000年起就有人结伙进行网络诈骗,后来人越来越多。

  小聪说,夜里12点后上网便宜,很多学生都在这个时间上网时被盯上拉去“作吃”。

  一次得手最少骗950元

  一位曾在2005年参与过“网骗”的阿龙透露,他们这些被雇用的“马仔”刚开始是在网吧里做,后来为了更加隐蔽,老板干脆给他们包了旅馆,管吃管住。

  阿龙他们晚上集中在某个宾馆上网,利用网络克隆某公司或者某官方网站页面,假冒网站管理人员向网民发布虚假中奖信息,以奖品手续费为借口欺骗受害人往指定的银行账户上汇款,数额一般为几百元到两三千元。

  “我们每天从晚上12点直至第二天清晨,一般每人每天能发上百条。从一个受骗者那儿最少能骗到950元,而且一旦‘上套’了就能骗到几万甚至十几万元。但无论得手不得手,都得换新的地方、新的QQ号和新的联系方式,以免暴露。”阿龙说,“行话中发信息的叫‘发手’,接电话的叫‘枪手’,有人上当了,叫‘中一枪’。”

  同龄人羡慕幕后小老板

  “作吃”的幕后“老板”,对未成年“发手”除包吃包住外,每天还给20元到30元的零花钱,骗到钱还有提成。小聪告诉记者,如果不是怕父亲打,他很愿意去做“作吃”。儋州市公安局一位民警说,这些幕后“老板”很多是未成年人,这些“小老板”花钱阔绰,有的买了高级轿车,令很多未成年人很是羡慕。

  警方难处罚未成年人

  在查获的多起“奥组委”网络诈骗案中,作案者中100余人全是未成年的学生。当地警方发现,骗局幕后的“老板”都是年轻人,而雇用来发送诈骗信息的,则是清一色的未成年人。在一次“净网行动”中,儋州警方控制的涉案人员87名中绝大部分都在18岁以下,年龄最大的24岁,最小的14岁。

  大批未成年人被卷入网络诈骗案件,但因年龄未满16周岁,只能教育。一个曾参与网络诈骗的学生透露,入行前“老板”都会告知,小孩是未成年人,如果被抓住,顶多教育一下,又不会坐牢。

  儋州市公安局刑警二中队民警温春阳说,虽然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也有处分办法,但是不足以起到震慑作用。儋州市公安局政工办主任潘斌说,被骗者大都是内地人,由于多数案件涉案金额不是很大,许多人不愿意报案,对嫌疑人处理起来就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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