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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至今未将安置房交付;当地房管局称具体问题正在协调 7年前,被拆迁户与开发商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书》,根据约定,2002年开发商必须将安置房交付被拆迁户使用,但时至今日,福建漳州100多被拆迁户居无定所,过着“流浪”的生活,长期领不到安置补偿费。 待安置户在外流浪7年由于旧城改造,2000年漳州新华西路南侧一带居民与漳州乔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书》,按照约定被拆迁户实行自行过渡方式,过渡时间23个月,赔偿方法采用回迁安置方式,但是2007年却有许多被拆迁户没有房子住。 有被拆迁待安置户透露,新华园11号、12号、13号3幢楼房大部分是安置房,他在《定房协议书》上预定的是11号的一套房子。记者调查发现,乔安新华园施工处,11号楼用地上挖了一个大坑,坑内长了草。12号楼还未拆架,建筑设备都在,但没有施工,而13号楼用地没有动工迹象。 另外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被拆迁待安置户说,总共有100多户的待安置户7年来只能在外面租房,在外流浪,有些人付不起房租,只能到亲戚家暂住。许多待安置户表示,开发商至少还欠100多万元安置补助费。 开发商涉嫌“一房两卖”住在新华园5幢的蔡先生告诉记者,2004年他在乔安房地产买房,但是今年4月,他在房管局得知房子在2002年已经被卖给了乔安房地产内部员工阮立峰,开发商“一房两卖”,蔡先生无法办理产权登记。蔡先生出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乔安房地产给蔡先生的保证书上写明:乔安房地产承认了“一房两卖”。而根据知情人士透露,目前乔安房地产总共“一房两卖”十几套房子。根据购房合同显示的地址,昨日下午,记者未联系上乔安房地产相关人员。 房管局称已发拆迁补助漳州市房地产管理局一方姓局长告诉记者,目前,乔安房地产安置房正在建设,具体问题正在协调,拆迁安置补助费已经按照规定发给待安置户。对于乔安房地产“一房两卖”,方表示并不清楚。漳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陈姓主任表示,目前不了解情况,住户最好到法院起诉,根据法院判决结果,交易中心再给予办理产权变更。 《海峡导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