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这次王朔狠招出手

(2007-06-13 14:43:53) 下一个
给实名举报者王朔以应有的尊重
 
 

  王朔这几天又成为媒体焦点,这次不是以骂街者身份,而是以举报者身份,举报一些电视台电视剧审查小组利用审查节目之便收受剧组贿赂的行为。称自1997年以后,有剧组不得不以审片费的名义向审查小组行贿以期获得通过。如今“审片费”达每人收受3至5万元,多轮审查则多轮付费,基本没有一次通过的,至少两轮。

  并举出导演叶京可以作证。(据《新京报》报道)无论王朔过去多么“痞”,说过多少争议性很大的话,做过多少无厘头的事,此次实名公开举报审查腐败,表现出了一个公民的勇气。虽然法律规定了公民有举报作证的义务,但由于对证人的保护缺少系统的法律规范,经常发生举报者遭到打击和迫害的事情,这导致国人虽痛恨腐败,但真正敢出来举报的需要勇气,实名举报更需要勇气。实名,表明了对事实的充分自信,对反腐部门的充分信任,对举报责任的敢于担当,这值得赞赏;再就是“公开”,把自己知道的黑幕暴露于公共舆论平台上,方便公众集体参与,方便公众监督对腐败的调查,有利于黑幕的揭开。

  一个公民不仅敢于举报,而且敢于实名公开举报,这样的公民应赢得尊重,无论是媒体、其他知情者还是反腐部门,甚至是涉事部门和被举报者。可从社会反应看,他没受到应有的尊重。

  首先是媒体缺乏重视。我注意到,王朔在自己的博客贴出自己的举报信后,媒体立即报道了这件事,可因为王朔的身份,媒体大多都把这条新闻放到了“娱乐频道”和“娱乐版面”中。

  其实,它是一条重要的时政新闻,是严肃的公民行动,是一个公民英勇的反腐败行为。

  王朔的举报信曝光后,有负责人立即对媒体表示:“王朔的说法很不负责任。”并称“我没有得到什么费用,我想那些老同志也不会得到什么费用”。

  一个公民敢以实名举报腐败,这表明了对所有事实和责任的敢于担当,实名举报即是最大的责任,怎么能说“很不负责任”?另一方面,“以自己没拿费用”来推定“那些老同志也不会拿”,这多少有些不严谨。

  对反腐部门来讲,王朔敢于实名公开举报,如果尊重这个公民的话,应该即时积极回应他的举报,以客观公正透明的调查给举报者一个交代。只有社会对这样的公民表达热烈的尊重,我们的社会才能正本清源。

  □曹林(北京编辑)

[ 打印 ]
阅读 ()评论 (1)
评论
博主已隐藏评论
博主已关闭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