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生尘影

写下一些尘事,留下一点影子。也许世界都忘记了,至少自己还记得自己。(原创所有,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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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凡无忧 (热门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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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说到-----一个回帖

(2011-05-21 14:04:02) 下一个

 

呵呵,这么多的砖头,砸晕了,不知道该接哪一块了,就一起笼统地回了吧。

 

大概贴的不是时候,大家还在何必的故事里义愤填膺的,以为这是为那篇写的。其实不是。这篇文字是一年前写的了,曾经还在文学城首页贴过。幸好那些在我博客留言的网友都很宽容,不然,一年前没经过什么世面的我,早就被砸死在襁褓中了。~~~

 

我不是写手,充其量是个文学爱好者罢了,写文字都是自娱自乐。我的观点,都只代表我自己,都是一人一时一事的观点,肯定不是为了迎合谁而写的,加上自身表达能力的有限,所以,错误之处一定是比比皆是,看过的网友,大可不必太认真,如果较起真来,恐怕大家搬砖头都会搬出一手的血泡,不值。~~~

 

关于我的婚姻家庭,好像很多网友很感兴趣。客观地说,不是绝对的幸福,不过,离不幸十万八千里。我可以写出一万个幸福的瞬间,也可以搜罗出一千个痛苦的时刻。所以,用世俗的眼光看,我的婚姻即便是十年之久,到今天,此时此刻为止,一定是幸福的。我不敢说明天会怎样,因为谁都不知道明天谁发生什么。

 

说到婚姻,我一直是认为是两个人的事,是平等的两个人的事。除去个别的本性不良的人,绝大多数的人,男人或女人,在结婚的时候,多半是抱着相守一生的美好愿望走到一起的,不过,日子一天天过下去,也总会有一些婚姻离初衷越来越远。

 

恋爱是一回事,婚姻又是另一回事,这两者之间的差别,我相信,不是每一个人在踏进婚姻之前,都能看清楚的,至少当年我结婚的时候,我看得不清楚,只不过,我属于幸运的。我的文章中提到的的年少错误,指的是这个。不过,错误是自己造成的,没有借口逃避该负的责任,我说的责任,是他觉醒之后,要离开原有婚姻时,该承担的法律上和道义上的责任。我从来都没有反对过这一点。不知道,那些离我的原意越来越远的网友是怎样解读的,或许,真的是我的表达能力太差。当然,如果,你们说的为当年的错误所付的代价是一辈子都死守在婚姻里,无论怎样都要兑现当初的誓言,这,我一定是不会苟同的。

 

男女两性是不可能真正平等的,虽然,我们一直在追求平等,不过,我觉得,在婚姻这件事上,女人怎样都应当自爱,自强,自信,自立。只有当人们不再把不幸福婚姻的结束作为灾难,不再把从不幸福婚姻里勇敢走出来的女人和孩子看作是受害者,那么女人才会在精神上拥有了跟男人平等的素质,对解体婚姻里的孩子也是一个正面的影响。当然,这是我的美好的乌托邦。~~~

 

在婚姻的保卫战里,说到底,其实是女人跟女人的斗争,为了争一个不值得争抢的男人,同性之间相互倾轧贬低伤害,无所不用其极,得益的那个,始终是男人。如果,女人都能爱女人多一些,爱自己多一些,那么悲剧的那个,就该轮到那个夹缝里始终沉默的男人了。

 

又胡扯了这么多。大概又会招来很多砖头,都接着了,不过,实在没时间一一回复。多谢了,大家敲那么多字,也真是很不容易。

祝看贴跟贴的网友们周末愉快,家庭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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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评论 (2)
评论
尘凡无忧 回复 悄悄话 回复贴心宝贝的评论:

谢谢宝贝的安慰。真的是很贴心。~~~
希望吧,我可以做到。
还记着答应你的事,是要过去贴几篇文章的,不过,现在有些犹豫了,希望你能理解......
再谢!
祝一切好!
贴心宝贝 回复 悄悄话 浮出来顶无忧一下,做自己喜欢的事,写自己的文字,有写事,其实真可以一笑而过。
问好,周末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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