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参考文陈强/“我相信这是每一个认真为中国文化求出路的人,说得更狭小一点,每一个认真要在现代世界里做人的中国人,多少会发生彷徨的一个课题:我们是维持着东方的传统呢?还是接受一个相当陌生的西洋人生态度?
东方和西方究竟在什么东西上分出了东和西?它们的白天是我们的黑夜,它们的黑夜是我们的白天?它们的黑暗时代是我们唐宋文采,它们俯视宇内的雄姿是我们屈辱含辛的可怜相?我们有没有一个共同的光明?这光明又是否全盘西,或是全盘东?这又会成什么东西?”
这是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上世纪40年代首次访问美国时发出的慨叹。半个多世纪过去了,作为一个文化人,我还是在苦苦思索费老提出的这个问题。由于在美国的一年半时间,我多半待在大学校园,接触的几乎都是普通的美国人,因而难以站在宏观的角度去观察问题,但从日常生活中我还是感觉到了中美在诸多方面的截然不同。
美国人初次见面往往会自我介绍或直接问对方的名字。当美国人问你的“Lastname”(意为“姓什么”)时,初来乍到的中国人常常容易错把自己的名字告诉对方。因为美国人的名在前姓在后,和咱们中国人正好相反,所以一不留神就可能答错。
我们描述方位,习惯于从大到小,比如我在中国时名片上印的单位地址是:“中国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胡同2号”;而美国却是从小到大,比如我在美国时名片上印的住址是:“1205UniversityAve.Columbia,Missouri,USA”(1205号大学街哥伦比亚市密苏里州美国)。信封的写法也正好相反,我们的规则是第一行写收件人地址,中间写收件人姓名,最后一行写寄件人地址和姓名。如果给美国人写信,那就得倒过来了:把自己的姓名和地址写在上方,下方写上收件人的姓名和地址。
类似这种反着来的称谓还很多。比如位列北美五大湖之一的密歇根湖,英文叫做“LakeMichigan”,直译过来就是“湖密歇根”。分数的读法也恰恰相反,比如3/5,我们是从先读分母后读分子,叫做五分之三,而美国人是从分子读到分母,英文的说法是“Threefifth”。我女儿在国内时学过分数,到美国上学后曾为此困扰过一阵。
在我们中国传统文化里,晚辈取名一般和长辈的名字拉开距离,如果名字相似,会被误认为是同辈,那是不敬的表现。在古代,谁的名字要是和当朝皇帝的名字有一个字一样,便是大逆不道的。然而,我发现美国人的名字居然经常和他前辈的看上去很像。比如现任美国总统小布什的全名是“GeorgeW.Bush”,而他的老爸、美国第41任总统老布什叫做“GeorgeBush”,小子的名字比老子的只是多了个“W.”。
美国人认为,晚辈和前辈的名字有重复之处,不仅不是不敬,反而是有纪念家族荣耀的含义。我的中学同学吴卫东在美国生活了20年,他在给孩子取名方面便认同了老美的方式。他的第一个宝贝儿子的名字和爷爷的名字,只是中间一个字不同,卫东说这是为了纪念他已故的父亲。
在对身体的审美观念上,中美之间也有明显差异。过去,我们以胖为美,认为那是有福气的表现。现在许多人吃得好了,也开始接受老美的观念,纷纷加入减肥的队伍。但是,在肤色方面,我们和美国人的看法依然截然相反。中国人以白为美,女士经常涂抹“美白霜”,见到阳光还要拿伞遮着。而美国白人则喜欢棕褐色的肤色,认为那是健康、富有的外在标志。
有钱有闲的人可以躺在海边的沙滩或游泳池边,尽可能地裸露身体让太阳晒,于是皮肤就黝黑黝黑的。而那些没有机会出外度假晒太阳却又渴望有棕褐色皮肤的白人,也可以有速成“变色”的办法。在我住的社区对面,有一个美容店,取名叫“Tan”(意为“棕褐色或日晒后的颜色”)。
我曾经好奇地上那儿看过,原来里面是一间间小淋浴房,人进去接受某种液体的喷洒,不到一分钟就变色了。这种人造的肤色只能保持一周。也就是说,每周都得来这儿喷一次,每次的收费是10多美元。一位嫁给老美的中国女士称之为“这是美国穷人的‘虚荣’”。
在身体暴露方面,中国男人比女人的自由度大多了,夏天光膀子穿裤衩在外乘凉的男士并不少见。在中国游泳池,男士穿的一般是三角裤,身体暴露的面积比穿游泳衣的女士多得多。而在美国的游泳池,女士多半穿的是“三点式”泳装,而男士们穿的大都是接近膝盖的短裤,遮盖的面积比女士还多。有一位中国学者穿着国内带来的三角裤游泳,结果引来了人们异样的目光。后来这位老兄只好去买了美式泳裤。
美国女人平时打扮比较性感,有的半个胸脯都隐约可见。但是,在医院检查身体时,她们又十分强调身体的隐私权。我太太在美国的医院跟班过,给妇女检查乳腺癌时,在场的医生必须经过患者的同意才能留下。而在中国的一些医院,医生给病人打针,往往不在乎诊室内是否有其他人在,拉下病人的裤子,就往屁股上扎针。
再来说说住的习惯。一般来说,美国富人住郊外,穷人才住市内。首都华盛顿到了晚上,就成了黑人的天下。在中国,越是靠近市中心房价越高,所以住在闹市区的往往是有钱人,而低收入者多半住在市区的外围。当然,现在中国一部分富人的观念也在和美国接轨,在有了私家车后,开始撤离喧嚣的城市,搬到郊外去过清静的生活。
最后说说美国人对公众人物和法律的看法。他们提到法律时往往都有一种敬畏感,在行动上不敢越雷池一步;而谈到总统等公众人物,有时反而不屑一顾。反之,在中国人的心目中,领导的地位往往比法律高。中国自古以来领导都是神圣的,连用漫画的形式来表现正面的形象都难得,但国人敢拿法律开玩笑的却大有人在。
当然,中美文化的差异,归根结底还是在对人性的认识上。多数美国人相信《圣经》上说的,人生下来就有原罪,人无完人,所以要靠制度来约束人的行为。中国儒家文化则认为“人之初,性本善”,人变坏是周围环境的缘故,所以强调人要自律。看来这种对人性的不同认知,最终导致了东西方在政治制度上的分野。
东西方文化正在融合,文化反差正在逐步缩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