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资料
正文

荒唐无耻的破案

(2010-05-28 15:05:30) 下一个


 



(案件详情)
警方让受害人再次受辱

2003年6月4日晚上,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杨叶镇发生了一起离奇的案件。就在那天晚上,当村民张女士熟睡之际,一个蒙面男子闯进了她的家欲行不轨,由于惊醒了孩子,歹徒逃走。这是张女士噩梦般生活的开始,因为她没有想到第二天晚上歹徒又来了。这次歹徒竟然带了把刀,张女士刚想反抗,他就掏出刀抵在张女士的胸前。张女士害怕歹徒伤害孩子,只好忍痛就范。

遭受了奇耻大辱之后,张女士去当地的杨叶镇派出所报了案。派出所的领导估计,大胆歹徒第三天可能还会再来,于是决定6月6日晚上实施守候抓捕。不过在抓捕方案当中,有一个细节让受害人很尴尬。警方说,要等到犯罪嫌疑人泄精之后,再让张女士喊出声音,然后他们才能进去抓捕。但是参与当晚抓捕的派出所所长并没有说清为什么会设计这样的方案。为了能尽快抓住那名男子,张女士只好冒着再被强奸一次的痛苦配合警方。

强奸犯二次得逞后逃跑

这天深夜,民警们果然来了,大家在11点时悄悄布控。受害人介绍,当时派出所长、副所长等四位民警就在客厅的沙发处埋伏,她还是在里间跟二女儿和小儿子睡在大床上,14岁的大女儿睡在小床上。

大约在午夜过后,不出派出所预料,色胆包天的蒙面歹徒居然如期而至了。受害者说他进屋后先将灯泡摘下,手上又操起了尖刀。这一次受害者是遵循派出所的指令,没有反抗。当时4位民警静悄悄地埋伏着没发出一点声音,也没有作出任何举动。直到张女士按照事先约好的暗号发出咳嗽声,叶所长才冲了出来。可是这已经惊动了歹徒,他趁黑迅速地从后门跑掉了。

让谁也想不到的事情就这样发生了,蒙面歹徒不但在四位警察的身边把受害人再次侮辱,而且又从四位警察的包围之中逃之夭夭,追出门去的警察一直搜索到天亮,也没有把裸体逃脱的歹徒找到。事后,警方对这次抓捕失败的解释是,刚开始他们没有听到歹徒进门的声音,而当他们听到张女士发出的声响冲出来时,歹徒已经受惊逃跑了。

无辜村民蒙冤

根据DNA鉴定逮捕李端庆

案发后,派出所在镇上排出了许多重点对象,抽取了他们的血样,与被害人身体上取到的精液残迹一起送到具备完善DNA鉴定技术的黄冈市公安局。一个月后,鉴定出来了,同村的一个叫李端庆的人,他的血液与犯罪现场遗留的精液残迹DNA一致。据此,李端庆被捕,强奸案告破,歹徒落网,派出所一身轻松。

律师分析案件诸多疑点

但是镇上的村民们却不干了。据村民们反映,李端庆家族有遗传病史,他本人体质很弱,性格内向,并且腿脚有一些跛,说他作案逃跑,实在是冤。不仅这些,就连被害人的丈夫也不相信案子是李端庆犯的。

李端庆的律师分析案件,发现这个案子的确疑点多多,比如犯罪现场遗留的鞋子是42码的,但是李端庆只能穿39码的鞋。受害人陈述说歹徒身材高大,而李端庆身高不到1.65米。李端庆与受害人既是亲戚,又做了10年的邻居,音容笑貌相互熟悉。案发时受害人曾与歹徒对话,如果作案的真是李端庆,那么受害人肯定能听出他的声音来。

当初采血程序很不严谨

关键的一点是,律师发现当初的采血程序很不严谨。村里的医生采血之后,并没有进行严格封存,存在血样搞混甚至被人调包的可能。去年11月,李端庆的案子在鄂州市鄂城区法院开庭了,李端庆当庭否认对自己犯强奸罪的指控,并且提出要求重新进行DNA鉴定。

李端庆排除嫌疑后获释

在法官做出决定之后,令人瞠目结舌的结果出来了。用法医重新为李端庆抽取的血样,湖北省高院的鉴定结论是犯罪现场的可疑斑痕非李端庆所留。最终,北京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所做的鉴定,彻底排除了李端庆的作案嫌疑。今年1月,李端庆走出了看守所,重获自由的他感受更多的是一种委屈和侮辱。

在李端庆被释放后不久,鄂城区公安分局的领导专程去李端庆家上门赔礼道歉,并赔偿了李家两万元人民币。至此,李端庆的冤案了结。但是一年前强奸案的侦破又回到了起点,怎么才能在冤枉一个好人之后捉住那个坏人呢?杨叶镇派出所对于最终侦破一年前的强奸案态度是乐观的,他们认为许多案件是在十几年之后才有了新的证据和新的线索。但是,受害人张女士也要再等上10年吗?

受害者家属质疑

重要指纹物证下落不明释

无论派出所如何解释,事实就是犯罪分子在四位警官的眼皮底下又实施了一次强奸。受害者说,6月6日这次强奸的发生完全是警察一手造成的。而那天夜里发生的这一切被不久后回家的张女士的丈夫知道了,他大为震怒。他气愤地说,四个公安人员眼睁睁地看着歹徒作案却不采取行动,而且全副武装竟然还让歹徒溜走,这就是一种失职行为。他认为派出所说当时什么也没听到这是鬼话,是办错案子的托词。

当时犯罪嫌疑人逃脱时,遗留在现场的有灯泡、刀子,这上面应该有歹徒的指纹。警方说经过技术部门鉴定,刀子上没有犯罪嫌疑人的指纹,这可能是因为刀子上的灰尘比较重。与刀子一起从现场取回的那只被歹徒从灯口取下的灯泡,派出所说现在不知道在哪里保管,但是他们肯定地说对破案最直观的指纹也没有取到。这样,破案的突破口就只有DNA鉴定了





离奇强奸案主角被害案开庭 群众联名请求轻判


湖北日报    2010-12-18 15:51:15

 

曾 轰动全国的“杨叶离奇强奸案”主角刘先胜今年6月被害。16日,鄂州中院开庭审理此案。
7年前,鄂州杨叶镇白沙村一妇女向杨叶派出所报案,称自己 连续两晚遭人入室强奸。为抓捕嫌犯,当地警方竟让该女子充当“诱饵”,设计了荒唐的抓捕方案。结果,在民警的布控情况下,该女子再次遭到强奸,嫌犯则裸身 逃脱。该案经媒体曝光后闹得沸沸扬扬,警方多人受到处理。

而该案的真正作案人正是昨日庭审案件的受害人刘先胜。2005年,鄂州中院以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检方指控,2009年6月,刘先胜(男,殁年44岁)与蒋某(系被告邵佑来之妻)勾搭成奸。二人于当年9月在黄石租屋同居。邵多次找刘交涉,要刘交 出蒋,均未果。今年6月23日,邵途经杨叶镇白沙村四组时,发现刘在路边副食店打牌,即到杨叶派出所要求查处刘。民警解释刘的行为不够立案标准。随后,邵 找到刘,发生打斗。邵抽出随身携带的尖刀朝刘猛刺数刀,致刘抢救无效当日死亡。检方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建议判邵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

法庭上,邵承认检方指控属实,但称刘“拐骗老婆,破坏家庭”。他曾多次找刘,刘称要么给2万元钱,要么等着收尸。他还被刘打得在医院缝了7针。另 外,刘欠他建房工程款54万元。

检方宣读了蒋的证词和刘妻证词。蒋的证词称她与刘在一起是自愿的,没有被强迫。承认她与刘先开房后同居,并要求与丈夫离婚。刘妻证词称蒋勾引了她老 公。

被告律师称,被害人有过错。杨叶镇4个村504名乡亲签名的《请愿书》和盖着杨叶镇团山村村委会和杨叶司法所公章的《情况反映》也递交到法庭,认为 本案事出有因,要求法院听民音顺民意,对邵从轻判决。

原告律师称,被告应以故意杀人罪追责。被告方过分夸大了被害人的过错。受害者家属要求“杀人偿命”,依法从重从快处罚邵,并索赔56万元。

主审法官称,是否轻判要看邵是否有自首或揭发他人的法定从轻情节。乡亲请愿书并不能作为是否轻判的依据。法院择日宣判。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