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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可以在这里求助吗?(ZT)

(2006-12-07 08:04:15) 下一个
(ZT) 事情大致经过:



2003年1月4日,通过工作关系,我认识了当时在美国的我现在的先生,通过电话联系有电子邮件的沟通,他对我表达爱意并于当年2月10日来到上海看望我,经过一周的相处,我们初步确立了恋爱关系。



2003年4月13日,他再次飞来上海并要求结婚,并承诺在6—9个月之内就可以帮我办妥移民签证使我飞去美国可以一家团聚。然后带着他准备好的所有相关材料及我的相关证件去到上海涉外婚姻处办理了结婚手续,并于当月26日在上海某酒店举办了简单的婚礼,出席婚礼的除了他在中国旅行的一对姑父姑母外其他均是我家的亲戚朋友。在婚前对方承诺等以后去了美国后他一定会再办一场象样的婚礼并置办相应的物品给我,包括结婚戒指之类。因为性格关系,我并不计较那些形式的东西,所以也就没放在心上。结婚后的第三天即4月29日,他就返回了美国。刚结婚后的一段时间他依然每天有电话来,只不过把婚前的一天两通电话改为了一通。(天地良心,当初会答应嫁给她不是因为可以去美国,而是我相信他是一个值得依靠的男人我才和他结婚的)

2003年10月6日,他携其父母来上海,美其名曰是看望我这个还未见过面的儿媳妇,但是后来事实证明,他父母此次大陆之行是为了旅行并探望多年未见的亲戚,说看望我也只是顺其之便而己。他母亲也曾有意无意地在人前人后多次表示对大陆女孩子的轻视之意。言称他儿子每次来大陆都要花去五千美金,三次来大陆就是一万五千美金,并竟然耻高气扬地声称一万美金是大陆人一辈子都赚不到的,简直可笑致极,虽然说当时我心中极为气愤,但是考虑再三,我最后还是忍下了。此次他们在上海逗留的时间为22天。在他逗留上海期间我曾问及签证的事情,他说因为是移民签证,并且居住地为德州,不象加州或是纽约移民的人多,何况经历过911等事件,所以移民签证办起来会比较慢。他回美国后我曾多次要求他致电移民局查阅签订办理情况,他均以查不到档案为由搪塞,我便要求以其他签证的方式办理,比如探亲签证或是别的什么,他说不能办理别的签证的,我问为什么。他说如果一旦办的签订被拒签的话以后再办理就很麻烦了,而且说按照我这个年龄在上海女孩子是很容易被拒签的。我说美国不是号称最讲究人权的嘛,移民局有什么理由不让夫妻团聚?我们是合法夫妻,结婚这么久了没有理由会拒签探亲签证的,但是他总是找各种理由拖延并未去办理。



这次上海返回后,我们电话慢慢少了,加之两地的电话费差异,所以习惯都是以我先生打电话过来为主。后来电话越来越少,我便有时候也主动打电话过去,但是每次打电话去他不是在工作就是在睡觉,说话的机会也越来越少。直到2004年11月2日,在我的一再要求下,他最后一次飞抵上海并在上海逗留一周。其间还有三天时间是在他暂居上海的姐姐家住的。2005年9月,因为接受不了周围环境造成的心理压力,我在征得我先生的同意后,从原来的居住地搬到租住的房屋暂住:从90年开始,因为建造南浦大桥的关系,我们拆迁到浦东,一同搬过来的邻居也都是原来旧址上搬来的相处了几十年的老邻居,上下两三代人都互相认识的,且相对来说文化层次及接受能力都不是很高。“我嫁了个美国华桥”的事情在小区里可谓是人尽皆知,但是两年多了依然未去美国,于是人们看我的眼光开始怪异,还常有人背后指指点点。而且从老家农村传来的各种流言也让我无法在原来的小区居住,农村的亲戚常以关心的口吻打听“你老公在美国到底有几个老婆呀,你太善良到时候可不要吃亏了呀”“美国女人都很厉害的,到时候过不下去就回来!”面对那些善良又窥视的眼睛,我无从解释起,越解释只会越让人心里生疑。迫于种种压力,我在得到同意的情况下搬离原来的小区,在搬家的时候我曾征求对方意见是不是该告诉公公婆婆我搬家的事情,他说不用的,没必要让老人家知道。



2005年10月,我公公婆婆打来电话责问我为什么搬家,搬家了又为什么不告诉他们。我回答说我先生知道的,是他不让我告诉你们的。该月月底我先生打来电话要求离婚,并且告诉我说他己经自己决定并终止了我的签证申请。我以为开玩笑或是因为别的事情而说的气话。并不真正往心里去,但是却也隐隐有不祥的预感。此后一段时间彼此都未联系。到2005年12月,我再次电话给他,问他想离婚的想法是真的还是假的,他说是真的,我说:我从来没想过离婚的事情,我不愿意离婚。当初是你要求结婚的,现在要求离婚的也是你,凭什么都是你要求这个要求那个,而我只能被动接受??结果他说那要不然你提出来离婚我接受好了!简直是岂有此理啊,当时我很生气,坚决说不离婚,无论如何我也不离婚。没想到竟然招至对方的恶语相向,其语言之粗鲁实难用语言形容,我当时很懵,竟然就举着话筒一动不动。等他骂够了丢下一句:你先冷静冷静吧,我决定好的事情没有人能挽回的,我会找律师给你寄文件过去的,你等着签字就好了!然后就丢下了电话。
经过几个月的冷静考虑,我想通了,也想明白了,这从头到尾分明就是一场充满欺骗的婚姻,完全没有留恋的必要,决定放弃婚姻,于今年3月份至电对方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



2006年5月29日(周一),接到其暂居上海的姐姐的电话,说他弟弟己经将文件寄到她处,并约30日(周二)下午2点钟于某地点见面转交文件,我答知道了,我拿到先看一下。稍后接到他从美国打来的电话:我姐姐说你要看文件??我说是啊,我总得看清楚是什么内容再决定要不要签字吧,我也该维护我的正当权益的。对方说:你要看文件,你要维护权益,你有这些想法你为什么不早说?我答:这个需要说吗?你寄来的文件全英文的,我难道不应该仔细看清楚才决定吗?对方说:那随便你,你慢慢想吧。。。。。。 周二下午我准时赴约到约定地点索取文件,但是其姐并未出现,电话打过去其姐说:我今天没有出去,我弟弟跟我说今天的约定取消了。我有些生气:你弟弟并未跟我说今天的约定取消了,是你约我出来取文件的,你要取消你也该告诉我一声!!其姐说:那我也不清楚啊,我弟弟跟我说如果你要看文件的话就先不用给你了,他只是让我拿过来给你签字就好了!我大怒:你们太过份!简直是岂有此理!!我会维护我的权益的!!你们不要以为大陆人都是傻子好欺负那你们就错了!!愤然挂断电话,后很长时间均未互相联系。

(备注:我先生一家是移民美国的台湾人,其父母是早期移民台湾的浙江人,故而对所谓的“大陆人”有诸多鄙夷不屑之意)







1 结婚多年,因为一直分处两地,我对对方的诸多了解仅局限于对方的口述而无法证实,包括其财产,个人收入等等,作为合法的妻子,我应当有权利知道自己丈夫的这些情况,但是现在因为具体情况而使我无法取证,

2 2004年夏天的时候,我收到一封来自美国的信涵,经证实,确实是美国移民局发出的正式接受我的签证申请的通知。但是所有签证申请的整个过程我一无所知,通通都是我先生一手操办,后又在未经我本人同意且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终止签证申请。

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该如何处理呢?求助各位达人,小女子在这儿先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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