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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抵制日货 发展民族资本主义国家?

(2004-12-30 07:24:44) 下一个
抵制日货!有那个必要吗? 王铭三 现在,论坛里“抵制日货”的呼声很高,而且是一浪高过一浪,显示出雄雄的爱国激情,实在是令人振奋。 沉下心来仔细一想,好象是有些不妥。 记得上一次的“抵制日货运动”,是“九一八”以后的事,为了抗议日本侵占我国东三省,爱国学生发起这场广泛的革命活动。 那次抵制的日货,是正在使用的日货、正在销售的日货、在仓库里、码头上存放的日货,或者是砸烂,或者是烧毁,或者是封禁。但是由于这些日本货都是已经进了口的,也就是中国人已经付了钱的,所以受到损失的并不是日本人,而是经营日货的中国商人,这可以从茅盾的《林家铺子》中可以看到,抵制日货的结果是造成许多中小商店的倒闭,中小资本家破产。因此,这样的抵制日货,是不宜再进行了。 那些已经签定了合同,但还没有实施进口的日货,也是不宜抵制的,因为中断进口就是破坏合同,而破坏合同则是市场经济的大忌。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一个国家破坏了与另一个国家的合同,已经不是两国之间的私事了,而是变成了在国际市场中的行为,那样中国就会在国际市场上留下一个不守信用的印象,其他的国家就会担心他们与中国的合同是否能够得到兑现,而中国将会为此失去广大的市场,因此,为抵制日货而中止合同,是得不偿失的做法。 在中国的日资企业,或者是中日合资企业,他们生产的产品算不算日货呢?从许多网友的文章上看,是把这些也列为日货的范畴,而且是纳入了应当抵制之列。但是,如果真的实施抵制以后,首先是生产这些产品的工人就用失业,然后是国家减少了一大笔税收,接着就是其他国家的投资商因为害怕中国抵制他的货而纷纷撤资,当然,那些潜在的投资商看到这里的政策这么不稳定,也会望而却步,最终的结果就是造成中国没有外资投入了。 也许有人会说,我们可以自力更生嘛!要知道所谓的“自力更生”是逆境中的坚强,是不得已而为之的做法。延安时期,毛主席是在国民党重重包围中提出的渡难关的方针,解放初期,毛主席是在美国实行禁运、封锁的情况下重新提出的号召。后来,自力更生的内涵改变为“争取外援,但不依赖外援”,可见毛主席并不是完全拒绝国际交流和各类援助的。 也许有人会说,外国老板是来剥削我们的!当世界已经发展到了今天,我们应当对“剥削”进行科学的划分了。在资本主义发展的初期,马克思对当时的社会现象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以后,提出了剩余价值理论,并由此提出了“剥削”的概念。哪个时候,技术水平和生产力都很低下,以手工操作为主,而且市场基本是卖方市场,没有什么竞争,所以,谁拥有了生产资料谁就有了主动权,他可以不投入什么劳动就可以白白地得到一切,因此我们批判剥削的时候,总要指出他们不劳而获的本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生产中的科技含量提高了,市场竞争激烈了,投资者不仅要为经营和管理付出脑力劳动,而且还要承担市场的风险;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操纵下,“劳动”的时间和“成果”的大小,已经没有多少必然的因果关系了,况且投资者已经不能对员工的工资单方面说了算了,而是要随行就市或者通过谈判来确定,因此,“剩余价值”就成了一个理论上肯定存在,但在实际上谁也说不确切的东西。所以,投资者和劳动者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已经成为一种特殊的交换关系,是投资者的“就业岗位”和劳动者的“剩余价值”交换。因此,应当淡化“剥削”和“谁养活谁”的观念,而强化“交换”的观念。 实际上,进出口贸易在总体上也是交换的关系,当贸易顺差或逆差的幅度超过一定限度的时候,都要进行调整,所以一旦中国为了抵制日货而不再与日本签定新的进口合同,日本必然也不再与中国签定新的进口合同,那么中国也就丢失了日本的市场。 通过以上简单的分析,任何形式的抵制日货,抵制任何形式的日货,最终都会使中国受到损失,所以简单地抵制日货并不可取,况且目前中国处在快速发展时期,所进口的产品大多是高新技术产品,进口这些产品可以迅速提高民族工业的科技水平,因此,为了我国经济的发展,我们不应该拒绝任何产品的进口。反对进口产品,是一种激进的思潮,“仇日”也是过 激的概念。 既然是交换,就要追求“公平合理”、“互利互惠”和“双赢”。在市场交易中,只要是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都接受的结果,就是公平与合理的交易;通过交易,双方都得到了自己想要得到的,这个交易就是互利互惠的交易;如果双方既得到了自己想得到的,又没有失去不该失去的,那么交易就上升到了“双赢”的层次。 检讨我们与日本的交易,在改革开放初期,一方面是我们不懂得国际市场规则,不了解市场行情,另一方面是不同的地区和部门互不沟通形成内讧,明里暗里吃了不少的亏,所以只是停留在“公平合理”的层次。后来我们对国际市场规则和市场行情有了一些了解,基本上达到了“互利互惠”的层次。但是要达到“双赢”的层次,还需要我们做许多的工作。 日本在二战以后,为了发展战后经济,也曾付出了环境的代价,我们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就以揭露资本主义腐朽的名义报道过日本海水被污染的严重现象,但是日本在觉醒以后,非常重视环境保护,采取了三项损人利己的策略,一是把容易造成环境污染的工业生产,迁移到发展中国家;二是不再生产破坏生态环境的产品,而到国外采购;三是保存国内的自然资源,大量进口外国的自然资源。 且不管日本的做法有没有什么战略阴谋,为了我们自己的利益,我们也需要拒绝向日本出售自然资源和以破坏生态、破坏环境的产品。 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在宣传我们的祖国“地大物博”,这种宣传的正面意义是有利于激发大家的爱国情怀,负面意义则是造成了许多人对自然资源的盲目乐观,误因为“泱泱大国”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自然资源,而忽视了我国人均自然资源贫乏的事实,因此,我们首要的对策是谨慎自然资源的出口,凡是日本有的资源就不再向日本出口,例如日本已有丰富的森林,我们就不要再向日本出口木材;其次是对日资企业和合资企业进行环境保护的监测,发现有污染环境的生产工艺则令其整改,或予以关闭,避免把日本的污染源请进来污染我们的家园;第三,凡是日本要求我们出口的物品,都要组织力量研究物品与环境的关系,例如日本大量需求的山羊绒就与草地沙化有密切的关系,所以我们可以看出,大批山羊绒出口创汇的代价,是大面积的草地被沙化,若干年后,日本必将与我们再进行联合治沙的商业谈判,这样的交易是日本单方面的“双赢”——两头赚。 抵制日货,不如在招商引资和出口方面把好关,如果我们在得到日本产品的同时,我们又没有受到环境和资源的损失,又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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