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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到的正义就是不正义逛 韩桂芝亲戚杀妻

(2004-12-29 09:40:03) 下一个
1988年黑龙江塔河县发生恶性杀人案 嫌疑人与原省政协主席韩桂芝沾亲带故      16年前,黑龙江大兴安岭塔河县发生一起杀妻灭子恶性命案。犯罪嫌疑人之妹是原黑龙江省政协主席、省委副书记韩桂芝的儿媳。由于种种原因,此案在一审开庭后就没有了下文,涉嫌杀人者甚至离开塔河,在外地重新娶妻生子,并做起了房地产生意……今年2月,韩桂芝被“双规”;4月,黑龙江省纪委专案组人员专程赴塔河了解案情;10月,哈尔滨市中院开庭审理此案,判决结果有望近期公布。      案件回放      供词物证俱在 命案却一拖16年      这起杀妻灭子案发生在1988年5月,被害人叫杨永霞,原塔河县税务局会计,死时年仅24岁;另一被害人是杨永霞之子韩杨,死时刚满一周岁。据公安机关侦查后发现,杀害他们的犯罪嫌疑人正是杨永霞的丈夫、韩杨的父亲韩建勋。      韩建勋1965年出生,原塔河县林业局营林处技术员,1986年与杨永霞结婚。据当地一些老人回忆,韩建勋和杨永霞婚后住在韩建勋的母亲家,但婚后没多久,夫妻二人的关系就极度恶化了。      1988年5月26日,杨永霞和孩子突然惨死家中,尸体从韩建勋家所住平房的暗窖中找到。这个暗窖口就在韩建勋、杨永霞的床下,一般人很难发现。      涉及两条人命,大兴安岭地区和塔河县两级公安部门联合组成了侦破专案组,犯罪嫌疑人很快锁定为韩建勋。1988年5月30日,韩建勋被刑事拘留,6月8日被批捕。      案件侦查初期,有关部门为了防止节外生枝,决定将韩建勋异地羁押到大兴安岭新林区看守所内。在看守所里,韩建勋供认了自己杀妻灭子的犯罪事实,公安部门的现场勘查、物证鉴定等结论也与他的供述完全吻合。      但谁也没有想到的是,这起命案却一拖16年,至今还没有最后定论。      细枝末节      “两韩”亲家 塔河当地无人不晓      韩建勋的母亲叫梁春菊,是原塔河县知青办公室主任、县劳动服务公司经理,掌握着塔河县劳动就业的分配权,是当年的实权人物。      还有一层关系耐人寻味。1988年,韩桂芝时任大兴安岭林管局副局长,分管劳资等工作。大兴安岭地区是政企合一体制,林管局是地区行署,韩桂芝和梁春菊也颇为相熟。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韩桂芝长子陈泓播一度在塔河工作,与梁春菊之女、韩建勋的妹妹韩浩相识,两人后来结婚。      1990年时,韩桂芝已调至哈尔滨,先任省监察厅副厅长,后调任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此后一路升迁。在塔河当地,“两韩”亲家关系无人不晓。      进入一审程序 最终没了下文      1988年,就在韩建勋案侦破进展顺利、事实基本明了之际,事情却突然出现反复。韩建勋最初被羁押在距塔河县约200公里的新林区看守所,后转回塔河县看守所,随即开始翻供。公安机关多次对已定性的重要证据进行重新认定;检察机关多次退卷要求补充侦查;法院也迟迟没有受理此案。      在此期间,韩建勋一直羁押在塔河县看守所,但据知情人反映,韩在看守所中偶尔还能回家。1993年,案件终于进入一审程序,当年12月27日,大兴安岭中院在塔河县开庭审理韩建勋涉嫌杀妻灭子案。      然而,这次开庭之后,关于此案再也没有了下文。      取保离开塔河 外地娶妻生子      1994年8月4日,韩建勋被取保候审,出面作保的是塔河县县委书记。此后不久,韩建勋便和母亲梁春菊等人举家搬到了秦皇岛市。梁春菊调任大兴安岭驻秦皇岛疗养院院长,级别由科级升到处级。      被取保候审的韩建勋轻松地离开了塔河县。从1994年秋到今年春天,时间已过去了将近10年,韩建勋早已在秦皇岛开始了新的生活,再次娶妻生子,并担任秦皇岛当地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副总经理。      据塔河县知情人透露,大约在2002年,韩建勋还曾经回到过塔河,试图为自己“平反”,但终因民愤极大不了了之。      案件进展      今年2月韩桂芝遭中纪委“双规” 一个月后杀妻灭子案被重新关注      专案组赶赴塔河问案情      今年2月,韩桂芝由于涉及腐败案被中纪委“双规”。3月,韩建勋一案被重新关注,3月18日,已逍遥法外近10年的韩建勋在秦皇岛市被抓捕;此后不久,其母梁春菊也因涉嫌包庇、行贿被有关部门拘留。      今年4月8日,受中纪委委托,由黑龙江省纪委组成的专案组人员专程从哈尔滨赶到塔河,向被害人杨永霞家人杨振棉了解杀妻灭子案的情况。由于害怕,杨振棉没有让专案组的三个人进家门,也没有透露任何情况。      此后,专案组又派人专门把杨振棉请到了他们下榻的塔河宾馆,其中一人拿出了杨振棉写给有关部门的控告信,至此,杨振棉才打消了疑惑。      命案“主角”重上被告席      公诉人当庭指出———办案人员涉嫌腐败、渎职      今年10月12日,杨永霞母子被害案在哈尔滨市中院重新开庭审理,已经39岁的韩建勋在涉嫌犯罪16年后,重上被告席。      塔河命案的重新审理,引起了黑龙江省的广泛关注。庭审当日,除了被告人及被害人两家的亲属外,黑龙江省党政、司法各相关部门都派人前来旁听,在旁听席上,有些人甚至是直接从北京赶来的。      由于涉嫌包庇、行贿,韩建勋的母亲梁春菊尚处于羁押期间,没有出现在庭审现场。而韩建勋的妹妹、韩桂芝的儿媳韩浩则到庭旁听了案件的审理。      在庭审中,公诉人指出,韩建勋故意杀人事实清楚,但案子拖了这么多年,主要是因为当年的办案人员涉嫌腐败、渎职。公诉人特地指出,原大兴安岭地区检察院起诉科科长张伟曾收受梁春菊贿赂;原大兴安岭中院刑庭法官、韩建勋故意杀人案原审判长陈国军,曾接受原大兴安岭中院院长关德信的委托并收受贿赂。      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被害人的亲属杨振棉夫妇向被告人韩建勋提出了151万多元的赔偿要求,其中主要包括杨永霞母子的死亡补偿费和杨振棉16年来上告的开销,以及杨振棉夫妇因此患病所需的治疗费用。      专家说法      迟到的正义 就是不正义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刑诉法学博士生导师陈瑞华表示,从目前情况看,杨家能获得的赔偿数额并不会很高。因为,我国的刑事赔偿标准很低,只能赔偿直接的物质损害。      “我们在刑事案件中往往过分强调打击犯罪,而把补偿被害人看做无足轻重。实际上,对犯罪分子的打击并不完全等于正义的实现,在一个刑事案件中,正义的实现应该包括抚慰被害人遭受的创伤。从某种意义上,打击犯罪分子实际上是为被害人实现复仇的愉悦;只有加上经济惩罚,才是彻底的补偿。现在,迫切需要的是把附带民事诉讼从刑事诉讼中独立出来,并有必要建立一种国家补偿机制或救助制度。”陈瑞华认为。      陈瑞华说:“类似情况在很多案件中同样存在,迟到的正义就是不正义,塔河命案应该给我们敲响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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