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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无权选择自己的人民

(2004-12-07 11:33:52) 下一个
有这样一群人,他们是这个城市的创造者,也是这个城市建设者,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些人才是城市的主人。但当城市日见规模之时,他们却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被驱离,他们的名字现在叫做乞丐、拾荒者,或者民工,将来的名字可能叫做你和我,当一个城市在权贵们操纵下开始有目的地选择其人民的时候,当大部分人没有机会成为权贵的时候,我们实在有理由担心:下一个驱逐我们的借口,又会是什么呢?   在很短时间里,浙江临安3000人的拾荒大军就走了三分之二。原来,临安成立了一家拾荒公司 ,所有在临安从事收旧拾荒者必须被纳入公司管理:一次性向公司交付60元的牌证工本费,每月向公司缴纳60元的“经营权使用费”。   (12月4日《浙江日报》)如果仅仅是这样,还只是政府在公共管理中违背市场经济规律、利用行政手段逐利的行为。但事情却又不仅如此,它表现得更真实、更痛切的一面是,政府希望通过这种手段“逼”走拾荒者。   据报道,去年8月,临安开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但数量颇多的拾荒者成了“创卫”的障碍。今年8月12日,临安市政府发布通告,要求对城区拾荒人员加以整治。于是,政府公开拍卖“拾荒经营权”,成立了如今的拾荒公司。   一笔额外的收入纳入了公共管理者的荷包,而更重要的是,那些拾荒者如管理者所愿,被迫离开这座向往美丽的城市。一座城市就这样开始“选择”它的人民。而“选择”的方式,就是通过行政权力,刻意抬高某个人群的生存门槛。对拾荒人群进行规范化管理当然没错,但管理并不意味着收费,更不意味着让被管理者难以承担的高收费。但现实所呈现的却是:更多的拾荒者选择了“逃离”,他们在城市及公共管理的“选择”中,被淘汰了,被放弃了,被驱逐了。   城市无权选择自己的人民。城市只是更多人的集聚地,是人民创造了城市,城市的主人也只能是居住并生活于其中的所有人民。城市的公共管理者只是为所有人民提供高质量公共产品的服务者,并没有权力选择自己的服务对象。城市发展的最终目的,不是把城市建成富人的集聚地,而应建成各阶层人民和谐相处的乐园。   将一部分人驱逐出城的“创卫”,是城市对其人民性的背叛。然而令人担心的,却是公共管理者并不以此为忤,反而声称:“对拾荒者实行企业规范化管理,不仅在临安属首次,在全国也堪称创新之举!”   我真害怕,在规范管理的大旗之下,在“创卫”的政绩追求之中,这一“创新之举”会得到“发扬光大”。假如这样的话,我们将往何处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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