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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小白兔及各位高手。。。

(2007-02-24 22:22:22) 下一个
今天有朋友给我提了个想法,我不知道从法律上可不可行,想问问你们。。。

我的情况相信你们以前看到过,因为以前小白兔给我回过不少帖子(因为我的情况比较复杂,又老在变动,所以问题比较多,谢谢小白兔一直耐心的给我解答)。。。B1转的F1(上个月刚拿下的),有情况想6月份回国(知道回去就不能再签到其他非移民签证了),BF现在还是绿卡,6月才能递交公民申请。今天有个朋友说,我们可以先结婚,然后我回国,他在这边帮我FILE I-130, 然后等明年BF公民下来后给我申请K3。她说这样反而能节省K3 3-4个月的申请时间,因为已经很早递交了130申请,NVC会在收到K3申请后接着往下处理。她说B1转F1对K1和K3签证申请影响不大,都会给,最多就是让补材料。

她说的蛮肯定的。但我现在已经怕了,不敢随便相信乱动。

1.不知道她说的是不是这么回事?
2.这种做法会不会有什么不良后果?
3.结婚后我的F1就失效了是不是意味着我必须马上离境?
4.我好像看到说K3都是需要在中国国内结婚登记的,美国境内结婚登记的也可以在国内办K3么?还是还得再在国内办一次结婚登记?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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