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在多伦多

《宋朝尤物》、《南京,我的夜生活》和《浮云落在多伦多》(一个科大神童的爱情往事)由九州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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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在多伦多(连载之二十七)

(2006-11-30 04:26:28) 下一个

 

                 第六章 多伦多舞蹈

                    懂伤心的人高贵

1

活在多伦多,还是活在另一个强迫性的家乡?

我认识一个移民十几年的中年女人,她每年都回国,总是说去看望祖国.说祖国这两个字的时候口气特别珍重和正式.一般华人都会说,是去回国.

国和祖国说起来语气真的不同.那在我的心海里,祖国到底已经有多远呀?其实我自己也不清楚.

某个傍晚,石头和她的娘娘腔舞伴去练拉丁舞.那个娘娘腔男人,石头也是在华人论坛里认识的.那个论坛的某个地方聚集了不少这样的男移民,喜欢和女人一样八卦和长舌,工作之余也和女人一样地感受加拿大寂寞农场般无聊和孤独,然后也会发发嗲.

那个傍晚,我在网上看如今远在上海的诗人大哥伟地的两个博客.一个是纯诗歌的,一个是复杂文体的,有诗歌,有小说有随笔.后一个配有很多精彩插图,看得我眼花缭乱,大脑和眼球一样充血.

看着看着,我的眼泪就下来了,我想起了我的祖国,还想起我年轻的大学时代.那时候,在南京大学大二的时候,诗人大哥伟地在樱花树下捧着我上大学后写的第一首诗歌鼓励我去用心灵寻找世界.

那些遥远的岁月和眼中的泪水一样模糊伤心.这使我想起灰衣的MSN座右铭: 懂伤心的人高贵.但我这么多年,似乎一直努力或者下意识在用心灵寻找世界,我找到了不少悲伤,也找到过快乐.现在都找到我自以为最遥远的地方了.我高贵吗?我觉得在这里其实我很下贱很变态.

不过,在诗人大哥伟地的博客里,我依然看见了某些高贵和优美的东西,这些东西像半夜月光一样刺激我的心灵空间.我觉得目前那些空间里堆满加拿大的棉花和土豆.尽管,诗人大哥伟地目前的写作也说是要反对一切崇高,但我认为传统的崇高和我这里描述的高贵是两回事情.W也喜欢说,这是两回事情.明明是一回事情,她也这么说,或者这么一分为二地看.让人觉得看不明白.

不过,想象着如今的诗人大哥伟地,怎么现在也是一家大报的老总,总是躲在秘书眼光的死角里和黑暗的巨大办公室里写后现代的所谓文人博客,我会觉得那是两种感觉的结合,伤心加荒诞.

他的字,让我感觉一种隐蔽的伤心和一种隐蔽的高贵.他的诗歌,让我有陌生感.也许,等你一觉醒来,这个世界就是你床头坐着的一个诗歌般的陌生女人. 类似我日后的灰衣或者石头甚至眉丽或者是其他真正的陌生女人.

还感觉诗人大哥伟地的诗歌里,有一种绝望的爱情.任何感情绝望了,写起来就很舒服也很优美.如果用其他艺术类比,我觉得他的诗歌就是多伦多地铁站里的流浪者的音乐.那种民间的感觉很纯粹.不用为生存而妥协并写作.完全的自由地跳舞弹奏和倾诉.

类似我在梦中突然看见日后的W,灰衣或者石头甚至眉丽.在梦中,或者在南京大学时候的梦中,我发誓,我可能早已经就这么在梦中看见她们.绝望的诗歌里面也已经反复描写过了这些云端中的女人.

那个死而复生的人,叫老鱼的人鱼,呆呆的从珠海移民多伦多的中年男人,就这么突然坐在了多伦多无边的安大略湖的湖边或者湖心.

他的心如波涛,人也如波涛.

                   2

再和和你们说说我远亲的移民故事吧.

我远亲的英语名字叫马克.他们家先是从上海移民香港,那时候他还是一个大学刚刚毕业的少年马克.是一个纯情男子,没真正恋爱过,一片空白.也许是因为移民,让他体会到了在香港的失落吧.那时候,他还是一个真正的童男.

所以,当他在深圳的一个娱乐场所,遇见了他的命中克星小菜的时候,他真的以为自己就是小仲马再世了.他认识小菜的时候,就知道小菜的确切身份,一个不打任何折扣的风尘女子,换个通俗叫法就是小姐或者妓女.

直到现在,这么开明开放的我还是很难理解,马克会完全彻底地爱上职业妓女小菜.他秘密地和她在深圳结婚.还和她一起回四川老家弄了隆重的结婚仪式,请了三十多桌.拍了全套有四川乡土背景的婚纱照.

我不理解一个骨子里传统外表普通人很上进的男人会怎么有勇气去娶这样一个女人.所以马克娶了小菜不久,也从香港移民来了多伦多.他的移民也是一种逃.主要是小菜想永远离开那块她的是非之地吧.

我是从远房亲戚表舅妈那里知道马克的故事的.一来多伦多,小菜劣习不改,因为平时太闷居然去大瀑布赌光了他们带来的五万加币,而那时候马克正在读MBA,这一下,马克要急得去跳安大略湖了.

结果,小菜却重操旧业,找一个从香港来的混过香港黑社会的旧相好做皮条客,干脆在DOWNTOWN做起了现行.一次一百二十刀,两人三七分成.,好一天,弄到了上千刀.东方女性就这么又在多伦多的马路上大放异彩.

可怜马克被整整疯疯的,于是开始狂热地写起了日记.还准备弄一个时髦的博客,名字就准备叫一个东方妓女丈夫的博克.不幸的是,他的日记被我远房亲戚表舅妈来多伦多探亲的时候看见了.

当时老人家都气得昏到在地了.然后知道我在这里买了房子,就立刻逼近马克搬来了我这里,还预付了一年的房租,说要我用写作的精神拉马克跳出苦海.他就租住在我独门出入的地下室,平时不注意其实也很难看见他的身影.

                       3

如果说我在多伦多是一个孤独的移民,那马克就是孤独中的孤独.一个能娶小姐为妻的男人,还把她带来多伦多,我一直以为这一定是一个宽容与爱情至上的傻男人,一个敢恨敢爱的不顾一切的那种赌徒式的人.后来的相处中,我感觉马克身上更多的是一种自我与自恋,甚至有点自闭.

这是一个很在乎外表的男人,每天都要自己吹头发,梳理干净才会出门.他讲究穿着,说话细声细气,永远不会让你一下子猜透他到底在想什么.

他来住了几个月,我也从没看见他传说中的妻子的出现.

有一次,我终于忍不住问他,,你的事情怎么样了,有麻烦吗?

他回答,没事情.

石头对他的故事也有些好奇,我们成了那个在背后议论他的人群,想起远方亲戚交给我的重任,我决定请马克喝喝咖啡谈谈心.

在喝咖啡的时候,我问他,,你老婆怎么样了?

他说,我老婆她有她自己的生活,她是那种出门会迷路的女人.但也会自己回家.我不想多在背后说她.因为她也许一个月后就会突然回来.

我说,那是继续在一起还是结束?你家人很不放心你呀.

他没回答.

我又说,你真的是为了爱情和她结婚的吗?

他继续沉默.

后来,他说带我去看看他老婆,我很好奇地和他一起前往.DOWNTOWN的一家酒吧我们等了半天,我们也没看见那中国版的茶花女的出现.

想起亲戚的托付,我问他,为什么不和她分手.

马克说,她都不跟有钱人和老外跑的.她是信鸽,总是把钱带回家来.她爱我的,如同我对她的爱一样.

那夜,马克喝了很多酒,说移民其实就是移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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