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在多伦多

《宋朝尤物》、《南京,我的夜生活》和《浮云落在多伦多》(一个科大神童的爱情往事)由九州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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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在多伦多(连载之六)

(2006-11-14 20:20:55) 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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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老狼和我一起在他家对面的那家TIMHOT0NS喝咖啡,翻看中文报纸.老狼和我说起他在国内的生活,他说那时候的他才是真正的他自己.因为那时候他知道他想要怎样的生活,知道自己的老婆想要怎样的生活那时候他有自由的感觉.出国了,他摇了摇头,,你就得学做一个多伦多华人,你没有别的选择了.势力,虚伪,自私,自闭.没有这些特点就不是一个好多伦多华人移民.

我说,这些特点可不像你,你不是新移民和留学生的教父吗?多伦多活雷锋呀.老狼苦笑了,,他是雷锋学得好,连自己老婆也要拿去为西方人民服务.

然后,他突然问我,说你一个写东西的,你出来到底想干什么?我知道,我说我的目的只是想到达一个自以为非常非常遥远的地方,他一定我不理解.我就说,出来看世界吧.现在眉丽不正在拼命干这事情?我还想起已经有了美国公民身份的又回流北京的老友小敏,她总是对我说,老鱼,你一个写东西的人,一定得出去看看.她怎么看着看着就溜回去在北京当她的海龟了.

老狼笑了,说你一定和Lili一样,都是上了崇洋媚外的当.

我看了一眼窗外,多伦多这城市正默默地围绕在我这新移民的身边,它像一个动物,而我的心中则像一个动物园.其实谁上谁的当,对于我们这些成年人来说,都不是问题,因为大家是心甘情愿的.

 毕竟无所事事和坐吃山空的感觉很坏.我决定和大多数新移民一样,去打累脖工.老狼总说,你不打工,就不是一个真正的新移民.我是通过著名的天虹职介找到的第一份打工工作.付完中介费就可以去直接上班了.是在一家俄罗斯人做老板的大型面包厂.那一天,我衣冠楚楚地去见工,还看见一个上海漂亮女移民一身名牌打车而来,不用说,也是她的第一天.下班的时候,我们就已经是全身疲惫满身面粉和面包味道了.终于,我人生中第一次知道了精疲力竭,瘫软如泥的感觉.

拿到第一周用苦力换来的薪水后,我搬出了老狼家.我像寻找一种真正独立的感觉.真正的移民滋味.一开始,我租了一间能独门出入的地下室,500刀一个月.但没想到这里都是木质房子,不隔音.房东夫妻夜生活的时候声音又巨响,那还算有几分姿色的女主人常常不是哭就是笑,楼板也震的似乎有灰尘落了我一床.所以我只租了半个月就搬了出来.

写到这里,还得说说这里华人买了房子以后分租,部分老移民房东会欺负新移民或者留学生,隆冬时候开很冷的暖气,用炉子时间长短房东都要来时刻监督,不能褒老汤,洗澡每人五分种等等一系列省水省电等规矩,这类的房东一律被称为恶房东.

后来我又租了一个一房一厅的小公寓.一个月要850,就这样一来失去了和传说中的恶房东正面接触的机会.

我工资的大部分要用来付这房租了.好在总算不用再花我带来的钱了.老狼总说,你回国弄点钱来买套房吧.你单身,可以分租些房间赚钱.我想了一想已经干瘪无比的钱包,觉得一定要把钱花在刀刃上,就说再等等吧.等我再熟悉熟悉多伦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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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问我,多伦多一天里什么时间段最美丽.我一定会说是黎明和黄昏.因为那是我去上班和下班的时间.我喜欢坐早班地铁的感觉.那时候的多伦多,半梦半醒,在我身边的车窗外快速地掠过.而黄昏的时候,车流如江,大家都在忙回家.在这个陌生的城市,我暂时的家就是自己的心,我的心在多伦多的一角躲藏着,类似这里冬天时而出现的松鼠或者浣熊.它们寒冷的样子就是我的样子.

有的时候,我还会收到眉丽在世界某地发来的EMILL.她开始说她的人生是一种旅行,她说她最崇拜的小说是雅凯的在路上,这过去也是我的最爱的书之一.现在眉丽和她的伴侣的枕边就永远放着两本书,一本是中文版,一本是英文版.她说,老鱼,你是写不出来那样的东西了,因为你的人生是停留的.其实我不也是在流动吗?我的流动比较缓慢而已.因为有的时候,我真的会觉得自己老了,老了只想活在回忆里.

我还觉得她能爱上这书其实还是因和我同居八年受的影响.我还总是担心她有朝一天会把她分到的钱花光.所以,对于我自己的钱,我开始有些节省的意识了.毕竟,用人民币兑换加币消费的那种巨大缩水的感觉很坏.在国内我起码也算个小款,进如何高档消费场所没皱过眉头,这里却完全不同了.

我似乎真的停留在了这多伦多,每当我穿越这个城市的心脏,我觉得我内心中对这个城市的崇拜就开始慢慢地增加.毕竟,这里有可能会成为我的全部下半生.因为我是移民,一个标准的多伦多华人新移民.我的<在路上>,是在多伦多无尽的大路上.于是我给眉丽回信说,新生活的意义就是让我不再喜欢写作,写作,不过是无聊的人做无聊的动作,做无聊的回忆.我要学会珍惜目前的生活.写作对我们实际的余生是意义不大,对具体的这个城市的也是没有任何有价值的贡献.

我第二份工作是在DOWNTOWN的一个SPA做按摩师.因为我忽然厌倦了和生产流水线打交道,每一个人都在巨大的厂房里默默无声地把自己变成机器.我想做一个能和人说说话的工作.

我工作的SPA 老板是越南华人,以前坐船在大海上当难民,漂去懊洲被拒绝上岸,后来住在香港的难民营,被联合国难民署分配来了加拿大.来了这里后,一个人打三份工,再后来估计可能靠种大麻发了点邪财,一下子成了难民中的成功人士.

他的生意还有两家餐厅, 开奔驰跑车和有两套新的独立屋.老板娘则是香港人.她总是人前人后地叫我小鱼,叫得我心里一直过意不去.因为多伦多卖淫不完全合法,所以这里百分之八十的按摩院都是色情场所.但老板娘似乎比较女权或者正直,所以给我们这家定了规矩,那就是在店里不能有任何色情按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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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正式上班,跟老板娘去一个大型的秀上做了十几天的公开按摩活动.十分种十刀.加拿大多伦多白人居然排队等候这种了草的按摩示范.要是觉得我按的好,就会老有女人当着丈夫的面说要把我带回家,而丈夫就在一边微笑着付小费.老狼总是流着口水说我这工作是全世界最好的工作,比他那专业工作要爽.他说,老鱼你这是耍了流氓还赚钱.

间中的一个早上,南京老龙给我打电话问我在多伦多干什么?我说要去按摩了,他说你小子小日子不错呀,是哪国佳丽给你按?我说是我去给佳丽按.说得他楞了半天,说你小子是怎么从发面进化到按摩了?

他说得让我心里有点凉.那天,我溜出来坐在一个露天茶座上,发了好一会呆. 一个号称颓废的小说家,就这么来加拿大,就这么全心全意地成为这么一个手工劳动者吗?这是目的吗?这就是我来远方的真正目的吗?

当时我坐在了一个露天音乐茶座里。几十张椅子都几乎空着。听众除了我,就一对年老的白人夫妻。忽然台上的乐队开始认真陶醉地开始演唱。

这种音乐挺惊人.

我注意到,这个乐队的名字似乎叫经典摇滚。主唱是一个女歌手。金发,嗓音中性但特有磁性。她在有节奏地扭动着腰肢,特别投入。不光她,全部乐队成员都是那种骄傲、专业和自在的表情。美妙的歌声一下子把我从郁闷中唤醒。
    
这就是多伦多的艺术家。他们似乎比我自信,也自在和自我。尽管台下只有三个听众,他们却依然认真地表达着他们的热爱。我感觉,就歌声的美妙程度,一点也不亚于所谓北美流行歌后麦当娜。

我想,那是我移民多伦多的那段日子里听到的最好的声音。告诉我,移民是一种远去,也是一种接近,还是一种歌唱. 移民就是要像多伦多这支经典摇滚乐队那样地活着,无所谓地唱着,无所谓地陶醉着,不要太在意其他人。也不要太在得失.因为你毕竟能够独自离开家乡,来到大海的另一头生活.面对寂寞的加拿大大农村,那怕只有自己读自己的人生,你也要继续写下去,唱下去.哪怕听众只有你自己空洞的尸体,你也要学会活在在多伦多活在自己的歌唱中。因为你是为自己移民,为自己来到异国他乡,也是为自己而演唱自己的人生叙说自己的一切.

自己对得起自己就可以了.哪怕仅仅在心里.

那会我还想起那些地铁站里的流浪艺术家。我总是匆忙地掠过他们下层但同样美妙的音乐。他们来字世界各地,大多数都是失去了演奏舞台的移民艺术家或者准艺术家.其实,有的时候,我是不敢停下来,我怕那些音乐打垮我和我未来的小说。我,是不是一本即将在多伦多失败的意识流小说呀。

所以,今天,我坚持要写作这本书,并且把小说名字叫做活在多伦多,就是要和大家交流活的方式意义和过程.这本小说,除了献给我流浪异国他乡时候的爱情,就是要同献给地铁的音乐里的那些无数多伦多行人,每个移民其实都可以是自信自恋的多伦多艺术家,独自演唱独自按摩独自陶醉独自悲伤的多伦多精神,和我的小说一样,该是未来怎样的沧桑但含蓄又经典文字?

我还想起我在这里的第三个女人灰衣,她的人生多像是一部复杂神秘的小说.让人总是看得意识迷糊.

我叫她灰衣因为她总是喜欢穿灰色的衣服.她是眉丽大学时候同宿舍的同学.有段时间,我认为她是有点邪意的女人.现在,我想,她的邪意只是一种自我保护而已.以前,在警察局的夜里,我也问过自己,我和她之间,有过爱情吗?现在,在这多伦多灿烂的阳关下,我觉得那还是爱情.因为,人生中的爱情,可以有很多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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