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有一次不小心看见姥姥裸露的小脚,那个惊心动魄的景观让我至今想起来还历历在目。本来以为小脚和大脚的区别只是在体积上,就像大人和小孩儿,看了那双只有大脚指是完整的,二脚趾只剩一半,三四五脚趾完全被压在脚掌下面的小脚,我才知道,那双人造的小脚和自然长成的大脚最大的区别不是体积,而是正常和变态,健康和残疾。 年幼的我不明白这个世界上怎么会发生如此不可思议的事情,姥姥解释说,不裹小脚会遭人耻笑,长大以后嫁不到像样男人,是在要做人上人还是做人下人之间的无奈选择。姥姥还说,姥姥的妈妈给姥姥裹脚,一边流泪一边使劲,姥姥的妈妈是个明白事理的慈母加良师。姥姥又说,因为姥姥自己的意志不够坚强,姥姥妈妈的心没狠彻底,姥姥的脚长到了三十三号,差点酿成了终生的遗憾。姥姥又还说,姥姥的妈妈一看见姥姥三十三号的“大脚”就摇头叹息,就后悔莫已。 长大以后,我读了冯冀才的《三寸金莲》,知道了小脚的产生有源远流长的历史背景和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从当事人的切身体验到后世文人的娓娓道来,已经稍稍学会了思考的我,终于弄明白了一件事情——小脚的产生和流行在中国不是一件偶然的事情——对身心剧痛的超常忍耐,对忍耐之后的习以为常,对习以为常之后的理所当然,对理所当然之后的自觉维护是中国民众的生存惯性常态,而之所以要忍耐身心的剧痛,是因为对利益的无条件服从,对威胁的心甘情愿投降。。。一件事情在某一国家产生很可能是莫名其妙的偶然,但一件事情在某一国家流行却往往是有因果关系的必然。 走出国门以后,每当有外族人经意或不经意地提到中国小脚的时候,有意识或下意识的我就会感到一种难以言状的耻辱,为了摆脱窘迫,我总是慌忙解释: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现在的中国人,和以前不一样了。 一场由NB引来的风波,不由得我自问一句:现在的中国人,真的和以前不一样了吗? 把几个不应该写在一起的字写在一起了就成了禁闭字,把一串不应该穿在一起的字穿在一起了就成了禁闭话,把一堆不该排在一起的话排在一起了就成了禁闭文章,把几篇不应该发在一起的文章发在一起了就成了禁闭网页,禁闭报纸,禁闭书刊,把一脑袋不应该想的思想想到一起了就成了禁闭人。。。动辄即出的禁闭,像一块巨大的裹脚布,不仅从漠河裹到南沙群岛,还漂洋过海,裹到世界上所有有华人居住的犄角旮旯。在这个二十一世纪的文明社会,在我们富裕起来了的仓檩实而本该思礼节了的国家,还有人因为言论因为文字因为思想被囚监入狱,我们这群占世界四分之一人口的人民大众,其中有百分之几的人对此摆出一副惊诧的面孔?不让说不说不就是了,不让写不写不就是了,不让发不发不就是了,不让想不想不就是了,有必要为此丢了饭碗,丢了家园,丢了人身自由吗?把思想裹起来,就有教授可当,就有工资可拿,就有明星可装,就有大师可充,就能获取身份地位,就能享受光荣和赞誉,虽然精神上委屈一点,灵魂上扭曲一点,但和巨大利益的诱惑相比,和生存威胁的恐怖相比,熟舍熟取,一目了然,真不明白为什么有人就是这么想不通,人家都裹着个小脚坚持过来了,你那丫挺凭什么就非得摆着个大脚片子显示自己与众不同? 据说,小脚一旦长成,裹脚人就不再会感觉到时时刻刻存在的疼痛,也因为没有比较而无法意识到头重脚轻给生活带来的不便,这时候如果有人向小脚人描绘做大脚人的幸福,小脚人的第一反应一定是反感,是排斥,是怀疑大脚人的据悉叵测,是声嘶力竭地宣扬做小脚人的伟大。 由此,我们也就很容易理解那些为制造文字狱而敲锣打鼓歌功颂德的人民大众了。 其实,讨论这个政体还是那个政体的优越,讨论刘小波是好人还是坏人,那是在讨论小脚好看还是不好看的问题,讨论是要言论自由还是因言治罪,讨论让不让刘小波说话,那是在讨论应不应该强迫裹小脚的问题,对于前一个问题,也许有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可能,但对于后一个问题还要讨论的话,那就是智商和情商是否已达到正常标准的问题了。] 佩服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