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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去饭店吃饭,人家给家里送东西, 除了交钱之外,还要额外给一些小费。吃饭大约给个15% (有些地方的中国人说 15八仙)的小费,送东西的就根据情况,给个十几二十块的。以表示对人家劳动的承认和奖励。
最近,很多饭店直接就把小费的百分比给打印到账单上了:
Gratuity: 15%, 18%, 20%,那个15%以下的,直接就给省略了。
有的是Tips: 15%, 20%, 25%, 让你选的心里不舒服。
还有的客气: Appreciation: 15%, 20%, 25%, 反正,就是逼你多出钱。
去过一些中国餐馆,直接就给你加了15%,遇到这种情况,我都比较不爽。因为我认为,小费是我自己认为菜饭做的不错,服务周到,根据我的心情给的额外的费用。直接就CHARGE了,我肯定是不给的了。
昨天去了快餐店 JM, 刚点了餐去交费,那个屏幕上就显示出 Gratuity 15%, 18%, 20%。 我还没有吃到饭呢,也不知道你做的好坏,凭什么给小费呀?因此,我毅然决然地就NO了。这是我第一次在快餐店被要求给小费。我觉得,以后JM 我 不去了。不是因为不舍得给小费,而是他们那种做法没意思,不时尚!
现在每个人都贪婪,都想搵钱,都想多捞,到了没有道理没有伦理不讲规矩的地步。不过,人家要是人家的自由,我有不给的自由。
我一直都是给小费的大手,但是,要看服务和质量。差不多的就给20八仙,好的还会多一些,但是,要是强要小费或者像JM这样,我一个八仙也不给,不想给。
《版权小费所有,翻印强掳不究》
那蓝蟹的大手是多少呀? 对了,螃蟹八足,那肯定是80%了,哈哈
我只是特别开心的时候,才给20%, 给老中的小费会多一点。
现在很多的餐馆单子上有“建议”的小费,计算中包括了消费税,。比如税前40刀,消费税10%,15%小费应该是6刀,单子上却是6.60刀。
凭什么在消费税上给小费呀?不是不能,而是原则问题!
我第一次被小费问题弄得不开心是几年前一次和朋友们到一家餐馆吃饭, 因为人多势众, 买单时朋友发现给自动打了18%的小费。朋友们很不爽, 后果很严重 - 把waiter给找来了。 他的解释是凡是超12人的party, 小费都自动上涨到18%, 这是店里的规定, 不是他故意多要。 我们听完后虽觉得别扭,但想既然是店里的规定, 那跟他也没什么关系, 就老不情愿地付了。 可朋友们也说了, 下不为例, 再也不用见了。
不过小费本来就是纯服务费, 15%是不成文的规矩。如果不是特别好或特别差劲的, 给足标准即可, 谁也不欠谁。 可吃个快餐都要给小费(根本就没服务嘛),还要强收, 这就和抢劫无疑了, 太恶劣了,所以一分都不要给是对的。 对待坏人坏事绝不能姑息养之,那只会让他们得寸进尺。对人对事的尊重都是相互的,有些人有些事真的不值得与之咩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