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歧视; 其实你不能开车(一)
(2004-12-20 14:5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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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歧视; 其实你不能开车(一)
汽车被聪明的人发明已经有上百年的历史了。
如果要是追溯到起源,我认为还是咱卧龙先生诸葛孔明千数年前发明的木牛流马。因为有了木牛流马,就有了轮子,后来就有了瓦特先生,后来有了蒸汽机,后来有了奔驰汽车,后来有了丰田夏利雪铁龙等林林总总的汽车品牌。
汽车的发明,带来了无数的褒贬。汽车的确带来了文明和汽车文明,汽车也毁了自然和自然风光,汽车的确推动了经济和经济建设,汽车也带来了污染和污染环境,汽车给人类带来了速度的快感,汽车也带来了车祸和死亡汽车也带来了杀戮和战争。但是不管怎么说,我看,汽车的发明是利大于弊。 汽车是人类在二维空间操作的工具。既然是工具,就要有对操作工具的人的要求。尤其是驾驶有相对较快速度的汽车,对人的要求不仅仅是简单的要求,而是从法律,道德,技能,规范乃至人的生理,心理和身体条件的要求。(在美国,拥有驾驶执照不是一个人的Right,而是一个人的 Privilege.)
我一直认为,驾驶机动车辆不是每一个人都行的。我不是歧视谁,也不是歧视你。有些人就是不能开车。我一一列举如下,(有Physically challenged people, 有Mentally challenged people, 有Psychologically challenged people, 还有Everything challenged people)请对号入座: 注:美国人为了尊重人权,把肢体残障人员不叫残疾人,叫肢体挑战人群(或其他更好的翻译)。
1)对速度没有任何感觉的人: 这类人对速度没有任何感觉。(从生理学的角度上来看是小脑发育不均衡和中耳不平衡)他们永远都不知道每小时20公里和每小时50公里速度的区别。他们永远也不知道自己开车开的多慢多快。因为驾驶汽车对速度感有一定的要求。所以当一个人如果没有速度感的时候,那么,他就不适合驾驶汽车。如果让这类人侥幸的拿到汽车驾驶执照,这类人最终也要在车祸中找到他们自己的位置。
2)对空间没有任何判断的人: 这类人对空间没有相对准确的判断。他们永远不知道前面两棵树之间的距离是三米还是五米。(从生理学的角度上来说是他们的视觉系统出了问题。)这类人对着三米的空间不敢开过去他的奥拓或者对这一米宽的空间硬要挤过去他的宝马。这类人不是撞了他左边的大奔就是挂了他右边的小面。这类人也绝对不适合驾驶汽车。他们也是最容易出车祸的一类人群。
3)对距离没有任何判断的人: 这类人对距离没有准确的判断。(从生理学的角度上来看也是他们的视觉系统出了毛病,两只眼睛从生理上不能产生精确的两侧性复像)他们开车,经常撞前撞后的。停车是以汽车的物理性震动做为标准的或者是听到“咣”的一声之后才踩刹车。这类人真的招人恨,他们也不适合驾驶机动车辆。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