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中秋叶声

来美多年,感慨万千:风中秋叶,风起则飞,风停遂止,随缘起落,岂有它哉?唯书作伴,唯文作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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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奥运精神,还是奥运金牌?

(2012-08-01 16:02:13) 下一个
今天,埋头看奥运,又高兴地看到中国运动员勇夺四金,以17金,9银,4铜高居奖牌榜首位,可称灿烂辉煌!如果说罗玉通/秦凯三米跳板上的金童组合是天才的金牌,那么说吕小军77公斤级两破世界纪录是实力的金牌,而焦刘洋的200米蝶泳是辉煌再续的金牌,至于女子乒乓球的李晓霞则是个人破冰的金牌。我衷心祝福他们,感谢他们。

可是我真正要说的是世界羽联的决定:取消三国四对八人的奥运资格究竟是否合理?这不仅仅说的是中国运动员于洋,王晓理。

无可置疑,运动员“消极比赛”是和奥运精神不符,也对不起前来观赏比赛的观众,从正面教育意义来说,或者用奥运精神的高度来说:取消资格是对的。但是,竞技体育本身就是奔着金牌去的,运动员苦练四年就是为了争第一,这也是无可置疑的,所以利用规则取巧就无可避免了。换一句话说:为了本身利益,教练、运动员在不犯法的情况下“取巧”也很容易成为一种选则。而世界羽联没有设立最佳的比赛方案本身就是失败。只要比赛的方案有漏洞,自然地“钻漏洞”也是合法的。

实话实说, 国家设立的法律本身有漏洞被不法分子钻了,不也是无可奈何吗?难道还是要靠道德层面来维持法律的尊严?这显然不实在。所以说这次比赛中、韩、印尼三个国家同时都来“钻漏洞”这本身就说明比赛方案有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你让运动员选择“奥运精神”还是“奥运金牌”,那真的不好选。出了问题,就说“不符合奥运精很”是不是会很虚?

如今羽联官员已经承认比赛方案有问题。既然羽联比赛方案有问题,运动员消极比赛也有问题,大板应该打向谁?羽联还是运动员?如果羽联可以:以后比赛再讨论、再修改。运动员就不能比赛以后“再不消极”吗?各自百分五十的责任,为什么全让运动员全担了呢?这就是我的疑问。问是可以问,改是不可以改了,运动员应该吸取教训(其实更多是教练员),羽联也是要吸取教训的。 说到底“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是对的,只是靠道德层面来控制竞技比赛的“取”实在很难,要得还是规范合理的制度和方案。直言直语,也算是自言自语吧。读者要多包涵啊!呵呵……

风中秋叶看奥运日记8-1-2012

热烈祝贺吕小军破世界纪录多冠!李晓霞奥运正名之夺冠,值得开心!秦凯/罗玉通双子星以实力夺冠,可喜可贺!衷心祝贺焦刘洋200米蝶泳破奥运纪录夺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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