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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望不可即的团结
一剑飘尘
记得刚刚到美国读书的时候,在中部的一个小城市,华人很少。当时还是在中国大陆学习的那套集体主义观念,觉得我们都是中国人,遇到台湾的同学,都特别亲切。但是,渐渐地,就发现基本上是热脸贴了冷屁股。这让我很有一段时间,非常反感台独。
前几年,一些华裔中比较有名的大佬,为了促进华裔在美国的政治力量,成立了一个80-20委员会,大概的意思就是华裔投票应该集中投80%的给某一个政党。当时,我也觉得蛮有道理:团结起来力量大啊!这不是我们小时候一直教育的吗?
但是前年开始,加州民主党搞一个SCA5提案,几乎一夜之间,华裔傻眼了:因为我们那80%集中的选票,一直是投给民主党的啊。
所以,现在再有人呼吁我要团结华裔的选票,我总是会在心里大一个问号:不会又骗我吧?
我们为什么要团结呢?很简单啊,团结起来力量大。好吧,我承认,确实两个人同一个方向一起拉车会比一个人的力气大。但是,要是两个的方向不一致呢?一个在中餐馆打工的、薪水收入还有一部分现金的华裔,会和一个纽约投资银行的经理,同一个方向吗?在投票的时候,他们会选择同一个政党、同一个候选人吗?显然不会!因为他们的利益并不因为他们共同的种族就一致了!所以,我们在投票的时候,要求看在同一个种族的份上,团结起来投票,是不是非常荒谬的事情呢?投票选举的根本,其实就是选择保护自己的利益的候选人的。我们应该为了“团结”的旗帜,牺牲中餐馆员工的利益,还是让银行经理放弃他的利益呢?
显然,在投票这个问题上,我们就不应该团结!相反,我们都应该选择符合自己的利益的政党、候选人。美国是一个民主的国家,我们没有共产党那种所谓代表了全国人民利益的政党。靠,这句话说出来,共产党自己也不相信是真的,他们只不过脸皮厚而已。
当然,还有人会说:华裔是少数族裔,只有团结才可以保护自己免受外族的欺负。所以,如果团结投票的结果牺牲了你的利益,就当作是交了保护费了。问题是,一个被这种团结的策略牺牲了自己的利益的人,似乎在还没有遭受到外族的伤害的时候,就已经被这种同族的团结策略伤害了。怎么看起来,和在中国大陆的情况特别像呢?大陆的宣传都是强调集体主义,强调国家民族。但是实际上,永远有一帮人是这个集体主义的受益者:赵家人。永远有个阶层的人是这种集体主义中的牺牲品:农民、城市的弱势群体。而说到美国,我相信至少加州的那些曾经投过民主党的华裔,是体会过这种痛苦的:我们投了民主党的票,甚至选了华裔的议员,但是最终却正是民主党、华裔的议员,出卖我们的利益。
我相信一把筷子确实是比一双筷子更不容易折断。但是,为什么好好的筷子要去折呢?有病啊!华裔虽然是美国的少数族裔,但是在现在美国这种民族平等的环境下,不会有那种故意针对某个族裔的打压。有人会把SCA5拿来做例子,我恰恰是亲身经历。在我看来,那是一次尝试,但是之所以能够成功,不正是由于华裔自己放弃了原则,才用团结的方式,让民主党成为加州议会绝对多数造成的吗?如果当初议会的华裔议员能够投反对票,那个议案在参议院就不可能过关!而在后来反对SCA5的过程中,之所以能够成功,也并不仅仅是华裔反抗的缘故,还离不开共和党的鼎力支持!也离不开其他族裔中坚持种族平等的人士的支持!因为华裔毕竟只是少数族裔,在加州也仅仅5%多一点的人口,如果仅仅是华裔反对,是完全无能为力的。所以,我们还是要感谢美国这种种族平等文化,这种文化让每个人都不会仅仅根据族裔投票,而是根据自己的理念、利益取向投票。
所以,在美国这个社会中,强调族裔的团结性,是不符合这个社会的文化的。我知道有一些族裔可能会有这样的考虑,但是并不是大多数!而且,也只是在少数情况下,会出现那种一面倒的族裔票仓。绝大多数情况下,人们选择的还是代表了本阶层利益的候选人。
美国的总统大选马上就要开始了!忘掉族裔因素吧,何况连一个华裔候选人都没有。只要按照你的理念投票即可:谁在家庭、教育、文化、工作等等理念上与你的观念更符合,就投谁的票!谁更能保护你作为一个美国公民的权益而不是非法移民的权益,就投谁的票。当然,如果你一定说:我还不是美国公民呢。那你看我这篇文章干啥?
一剑飘尘
2016 01 29
SCA5更说明团结的重要,而不是分别投两党,最终谁也不把我们当回事
80-20的目标是很基础的也很现实,从法官,到大学校长任命等等,显示了组织者政治上的成熟。
素质高了,彼此间的信任度高了,自然就团结了。
非裔佔美國人口13%,華裔佔1.2%。
人口比例上的差異,造成在華人人口集中的小選區,候選人還有可能主要靠華人支持當選。
在大選區的選舉(如參議員,總統)中,候選人不可能只靠華人投票當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