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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资,是因为无趣而有着仪式感。
奥 原来是这样 每天做自已喜欢的事 沒有什么仪式啊...
Thank you very much for sharing.
好听, 谢谢分享!
回复chaojiang的评论: 问好chaojiang,新春愉快! ...
Rayray,新春愉快!这首歌,也是我的所爱。
回复蓝调的评论: 说的很好。成熟的人所具备的成熟的...
这个世界永恒不变的是变化,所以改变是必然的。 在...
谢谢rayray的推荐。马上找来学习一下。老师跳得真好,...
回复chaojiang的评论: 加油!健身是个辛苦活儿,找...
隐约记得普鲁斯特说:很多事物,当你在真实面对它时总感到它面目模糊,乏善可陈;但当时过境迁,一个人坐在斗室里回忆起来了,所有那些声音,色彩,形状,气味,都会变得异乎寻常地清晰,仿佛那才是事物的本相,以及真实。
大概是这意思。匆匆翻了翻《追忆逝水年华》,没找到原话,只找到类似的几句:
“但是气味和滋味却会在形销之后长期存在,即使人亡物毁,久远的往事了无陈迹,唯独气味和滋味虽说更脆弱却更有生命力;虽说更虚幻却更经久不散,更忠贞不矢,它们仍然对依稀往事寄托着回忆、期待和希望,它们以几乎无从辨认的蛛丝马迹,坚强不屈地支撑起整座回忆的巨厦。”
——于我心有戚戚焉。
那夜,我在渔人码头,Pier39。
几日后的今天,当时的很多感觉才渐次浮出水面,昭示其本质的光辉。之前只看到一团团飞旋的影像,如梵高笔下永恒流转的金色星云,在每一个凝眸而视的瞬间我都不敢说看到了它静止的内核。
从下午起就游荡在熙熙攘攘的街头。身边很多很多的人,像一群群集体游弋的热带鱼,或一丛丛高大挺拔,招摇在急流中的海草,宽大的叶片互相摩擦互相碰触。这让你蓦然而生一种错觉,以为正置身北京街头,在沸反盈天的热闹中随波逐流,不知所终。
那是旧金山版的清明上河图。夕阳像只巨型刷子,大把挥霍金子的粉末,把那一段时空裱成金光闪闪的图卷,供有心人收藏在心的阁楼。
我趟着光走,像趟着金色的河流。24k的阳光前后左右裹着我的脚踝,溅起一波波桔黄色的纹。细小的尘埃从中获得了生命,快乐地飞舞。人流淌在无边无际的金色晴朗里,有了金色的皮肤,金色的头发,金色的笑容,和金色的灵魂。
靠在天桥的栏杆上俯瞰下面围得里三层外三层水泄不通的乐队。巨大的噪声,轰鸣得快要听不出旋律。人群像刚刚逃出牢笼的囚犯,带着新生的喜悦手舞足蹈,忘情喊叫。我静静看着,心中异常安宁,像以往日子里所有这样的时分。外面的喧嚣是一道栅栏,围出一个恬静的农庄,在生命深深处。像站在厚厚面纱中的阿拉伯姑娘,我用两只眼睛静静观照世界,世界却无从观照我。我的黑眼睛把一切嘈杂过滤掉,只摄入那嘈杂背后的真实。
是每一个生命中难以排解的孤单。
很多时候,喧嚣只是为饮鸩止渴,像走在撒哈拉腹地的旅人喝北冰洋汽水,越喝越渴。当一个人清楚意识到孤独的无法消灭,却钻进孤独的心里,就不再苦闷,而开始甜蜜。
站在孤独的大本营里,我以毒攻毒。
我就那样看着极乐的,年轻的人们,在夕阳中明亮地微笑。那一刻我真像阳光,发出千万道笑意,把大地安详地照耀。
一个中年男子手拿炭笔,在为人画像。全神贯注,一笔一笔。看样子是个中国人。对象是个十几岁小姑娘,简陋的表情,东张西望。
忽然明白小女孩何以魅力有限,是因为,那目光和神情中尚无积淀,一望见底地苍白。
自己也是打苍白中过来的。那时不觉得,叽叽喳喳,活蹦乱跳,无知地单纯,幼稚地天真,也是别人审视的客体吧?到如今,已深知女人的美没有年龄的界限,女人的风情是全聚德的百年老汤,越熬越香醇。
能一眼望穿别人的心,时时抱以宽容;能不被人一眼望穿自己的心,时时抱以笑容。是为女人的可爱吧。
那支画笔,有点笨拙。握着它的是只粗糙的,饱经沧桑的手。那只手把小姑娘的比例稍稍弄错了,使她看上去偏大十来岁。
微微有点心酸,看到那简陋的行头和画板,以及那天分有限的素描。每一个人的生存都是厚厚一本故事书。比如这个街头画家,他是怎么来到旧金山的?怎么生存的?只是给人画像与否?画得不像时,别人是否会拒绝付费?……
有机会,我会坐在他面前,让他为我画一幅肖像,同时和他聊聊他生活的故事。
在街边,有个人穿得像只花斑狗,率领他的三只小花斑狗,做生意。我见到他们的时候,他正在给一个小男孩拍照,小男孩坐在狗中间,左拥右抱,乐不可支。
三条狗都戴着黑绅士帽,系着领结,中间最大那只还戴着黑墨镜。这让它们看起来非常滑稽非常可爱。
大概笑着看太久了,主人过来拉我,说拍个照吧小姑娘,很好玩的。我推不过,去了。他帮我摆放胳膊,左边搂大狗,右边抱小狗——事实上小狗是自己跳到我包包上的,职业习惯?
一,二,三,好!别动,再来一张!……再来一张!……再来!……
拍了五张,他把数码相机还我,自顾自去喂狗。没有标价,看着给小费,我就给了他五块钱,说谢谢你。
其实是心疼那些狗。抱着它们的时候,我分明感到它们在旧金山黄昏的冷风中瑟瑟发抖。
这个主人,不是个好主人。公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何况鲜活的生命?一身狗衣,价值几何?
我在五光十色中穿梭,漫不经心。在大排档吃了平生吃过的第一只又咸又苦的螃蟹,喝了一碗里面几乎全是土豆的面包海鲜汤。又去麦当劳买了一盒生菜沙拉,坐在难民营般挤满游客的店里心惊肉跳地吃。
天慢慢暗下来,希望慢慢亮起来,和灯光一起。
我游荡在歌舞升平的人群中,打量着美轮美奂的建筑,想着一百年前的大地震。
忽然很爱这拥挤的人潮。他们让我感到平安感到幸福。我扎扎实实地存在着,每一步都坐实生命铿锵的质地。
夜里九点半,第一束烟花如期在轰鸣中腾空,整个城市立刻欢呼如潮。我的前后左右,紧紧密密地,全是我的同类,有着相似的爱恨情仇,相似的喜乐烦忧。置身他们中间我感到我的小手触摸到了无比粗大的,命运的咽喉。这让我如此安定。
爱是永不凋谢的花,盛开在我心里,与烟花两两相望,明艳不可方物。
那一刻我的双眸明亮如金星,我的心澎湃如大海,我的思念激烈如飓风。
如果有一样东西能超越我有限的生命而存在,那一定是我不眠不休,至死不渝的爱情。
2006年7月4日,我在渔人码头,在漫天烟花中雕刻下我金色的誓言。
不朽,始于斯。
自此,心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