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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杀鸡和中国杀人

(2004-03-30 12:41:17) 下一个

穿墙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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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了阎先生的[知青吹猪皮]的妙文, 很是享受. 这里屁爷也说一下美国屠宰牲畜和家禽的事情:

美国人民很是讲究人道的,虽然耗费了世界上30%的肉食, 却对动物宰杀有着很严格的人道要求. 美国1958年通过[动物屠宰人道法][Humane Slaughter Act (HSA)]以保证动物在被屠宰时不痛苦. 就象对待实行注射死的犯人, 先要注射麻醉剂使其昏迷一样, 动物在被屠宰之前,也要求其处在昏迷状态, 使它们在无知觉中被宰杀. 屠宰也因此被一般划分成两个阶段: 击昏(stunning)和宰杀(exsanguination)

由于动物大小不一, 击昏的处理方式也不一样: 牛一般是被电击枪发出的瞬时高压电火花击昏, 这个工作需要很高的技术, 枪要准确的对着牛的右脑, 距离差一点或时间短一点, 都不会造成牛的完全昏迷. 所以干这活的同志都至少是8级技工,属于高薪阶层; 羊和猪则是直接用高压电, 在猪羊头的两侧, 一边放置一个电极, 接通电源, 电流就会流过大脑, 造成动物失去知觉. “动物失去知觉”的判断标准是: 舌头要耷拉. 由于这个标准很难准确的衡量, 产生许多问题. 为了节约成本, 屠宰场尽量用最低的电压,造成牲畜在宰杀时没有完全昏迷, 从而引发爱动物组织的不满和抗议.

被击昏的牲畜然后被头朝下的吊到传送带上, 流水线的尽头放置了一个对准牲畜咽喉的电锯.一到那里,牲畜的喉咙就被割开, 血就一喷而下. 很多国人来到美国, 都说美国肉不好吃是由于未放血的缘故, 其实是个误解. 一点儿血不放的肉极其恶臭,是根本无法下咽的. 美国肉不好吃的真正原因是与美国的大规模,工业化饲养有关, 为了经济效益, 猪牛羊吃的都是强化后的饲料, 吃了睡,睡了吃, 肉质自然比不上中国的家养牲畜了. 当然, 屠宰第一步的电击也会使牲畜发生一些痉乱, 可能造成肉质赢一些, 血会出来的少一些,但由此产生的差别,是只有美食家才能品尝出来的.

前两年, 屁爷到过IOWA的一个家禽屠宰场, 通过和美国工人聊天, 对屠宰家禽的工作很有了解, 下面屁爷就讲一讲这次采风:

每天, 成千上万的家禽被运来. 先放到一个叫”holding dock”的地方, 为了防治家禽窒息, 房顶上好几个巨大的排风扇. 在这个地方, 鸡一般要呆上一天, 不给鸡吃饲料的, 这样做有两个好处: 一是省钱, 每年这个厂要宰杀上千万的家禽, 节省它们的最后一餐,真是可以省不少的; 另外一个原因是为了处理鸡内脏方便,降低环境污染: 不让鸡吃饭,屠宰后,鸡的肚子里自然就没有那么多鸡巴巴了.

时间一到, 刽子手(live hanger)就把这些鸡头朝下挂到移动的金属架子上. 到这时候, 鸡就算上了电椅子啦, 不知是有预感,还是倒着看世界不舒服, 鸡翅乱抖, 鸡嘴乱叫,真是乱的要命, 所以工人都是带着耳塞工作. 有时候, 由于屠杀量太大或工作线上有些小毛病需要暂停,待宰的家禽就受了大罪喽: 头朝下吊上半个小时. 鸡还好一些; 要是火鸡, 由于太重, 在这个阶段有好多就已经晕过去了. 然后通过一个通电的水槽(trough), 这个水槽的高度设计的正好可以淹没鸡的脖子, 使用的电压同样不是为了杀死,而是为了击昏鸡. 过了这道关,生产线就安静多了, 乱扑哒的鸡绝大多数都已经被击昏,彻底瘫痪了, 肌肉很放松, 使后来的脱毛很方便. 但也有例外,有个别鸡很不老实,在过电击水槽时身子乱扭,并没有电击, 但这个小聪明却耍的很不是时候, 接下来,这清醒的它要受巨大的罪.

下面就是屠宰了. 和猪牛羊一样, 家禽也是割脖子(neck-cutting). 最标准, 最仁慈的方法是同时砍断脖子上的两条颈动脉, 这样就可以彻底切断大脑的氧气供应, 使大脑因缺氧而迅速 死亡. 但由于颈动脉一般都埋在肌肉里, 特别是火鸡的颈动脉,埋的更深, 机器很难做到一刀毙命的水准. 所以有很多被屠宰的家禽是只砍断一条颈动脉的, 这样它的死亡时间就会变长. 1984年, 美国和英国政府应一些爱动物组织的强烈要求, 增加了监斩官(manual backup). 对未死的鸡再来一刀,防治活受罪.对火鸡则完全改成人工斩杀了.

割断脖子的鸡挂在架子上几分钟的时间, 让血留干净.成千上万个鸡的血也是很壮观的,象一条血河!

放完血, 鸡就被扔进滚烫的水里,开始拔毛了.最聪明的鸡可以扭身躲过电击,可以拧头闪过快刀,这时候却是再也逃不掉了, 也最惨. 大脑清醒的被开水烫, 活拔毛呵! 记得中国历史上明朝的东厂在人身上就干过这样事情, 为了对付政治上的异见分子,凌迟,5马分尸有时显的不够吓人, 于是聪明的中国人就发明了“刷猪毛”的手段.把人扒光衣服,梆在木板上, 然后滚烫的水就往身上泼, 烫的人鬼哭狼嚎, 几盆开水下来,犯人的身体就被烫的通红, 然后两个壮汉一人拿一个象狼牙棒的东西,对着犯人的身体猛扫,此时犯人的皮肤已经被烫的很松软, 狼牙棒扫过, 立刻皮肤脱落, 血肉模糊!再用开水冲刷去血肉末,使新肉暴露, 接着扫! 两三次下来, 肠子,心肝就被搅出来了.犯人却仍未死亡,其所受的痛苦,可想而知. 但这还不算结束,这刑要一直行下去, 直到犯人肉体彻底被扫成碎末, 白骨也被打烂才算完满, 真正尸骨无存!

所以说, 无论在那个社会,在那个国家,在那个生物进化阶段. 耍小聪明,想造反的人下场都会很惨. 希望此文能给从事中国民主运动和台湾独立运动的先生们提个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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