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空雁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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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人想要什么?

(2008-06-26 11:46:47) 下一个

外交部发言人姜瑜2008年6月18日宣布,中日双方通过平等协商,就东海问题达成原则共识。原则共识虽然达成了,但中国重申,在东海划界问题上,中方不承认所谓“中间线”的立场没有变化。

然而,根据中国专家的说法,日本在东海开发的成本过高,请看新闻会客厅━中日东海之争背后的利益,原文在此 http://www.cctv.com/news/china/20050603/100840.shtml 。我附上这段访谈的录像于后。

这段访谈的关键在这儿:

会客厅:中方提出来搁置争议,共同开发这样的立场最早在什么时候?

梁云祥:70年代就提出了。

会客厅:就是说日方没有响应了,为什么?

刘江永:实际上他们也考虑过,经过他们勘探,还没有发现实际上可以完全有把握能打出油气资源的部位。有些公司也做过考察,但是结果是他们有一个非常大的担忧,就是如果共同开发也好,或者日本单独开发也好,开发出来这个油气资源,实际上冲绳地区消费不了。如果把它运到东京去,实际成本是非常高的,

刘江永:他现在突然提出来了,他感觉和中国可以考虑共同开发,应该说这是一个进步,但是他也是事出有因的, 1998年我们全国人大通过了我们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署经济区和大陆架法,我们在这个地区的勘探开发实际按依法在实施,日方根据这种情况,应该说第一是非常著急,他认为这样可能会对它造成被动,但是又很无奈,因为什么?我们毕竟实际上是严守我们在中国近海一带开发,并没有越界去开发。所以日本也没办法。但是最近特别是2004年,春晓号气井已经成功了,按原计划,可能今年10月份就要开始生产,向我们浙江江苏一带提供天然气,这种情况下他非常著急。

如果刘江永先生的话属实,日本其实是用不了东海的油气资源的,那么他如此“蹦脚”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中日东海油气田之争,源于中日专属经济区界线的划分。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200海里专属经济区的规定,在最宽处只有360海里的东海海域,中日两国的专属经济区发生重叠。

中国主张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确定的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东海大陆架向东延至冲绳海槽。日本则主张用陆地间等距离中间线划分专属经济区,即“日中中间线”,不过,一直未获中方承认。




“即使按照日本的所谓中间线,我们也没有超过。”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石化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咨询中心副主任张抗就参与了春晓油气田的前期勘探工作,他告诉《国际先驱导报》,春晓油气田位于“中间线”中方一侧5公里处,“当年我们打的是最后一口井,当时甚至还可以再往前点,因为即使现在这个距离日本人也叫唤,现在我还后悔没再往前打一点呢。”

《东京新闻》报道称,春晓油气田的位置距离所谓的“中间线”只有5公里,因此指责“中国企图独占东海海底资源”。





其实,日本是抱怨中国把东海海底的油气都抽走,他们认为油气田也有他们的份儿,只是他们花费高昂,不值得开当年萨达姆就是以科威特抽了他的油为借口出兵科威特的被清除出来时还放火点燃了人家的所有油井结果几年之后便灭顶之灾以至被满门抄斩

不过<<访谈>>中提到,日本也曾勘察过并没有能耐在他们那一侧找到油气。

写到这儿,我觉得日本象个没长牙的小孩子,大人吃人饭,他吃不了,可又不甘心,就吵吵着想从大人那儿捞其他好处弥补一下。

日本共同社早前报道,两国同意,日方向开发“春晓”气田的中国两家公司支付部分开发费,从而将获得部分权益。生产的天然气将根据出资额分配给日方。

共同社亦报道,有关“龙井”(日称:翌桧)气田的周边海域,双方亦作出妥协,同意在横跨日方主张的“日中中间线”的区域进行共同开发。该海域的开发费可能由日中双方各出一半,平分权益。

报道又指,有关中间线附近的其他两个油气田,双方未能就开发海域的设定问题达成共识,今后将继续展开磋商。

新华社报道,就东海问题,中日两国将推进以下步骤:先在争议区域划定一块双方共同开发区域;然后双方经联合勘探,本著互惠原则,在选择双方一致同意的地点进行共同开发。双方将为尽早实现在东海其他海域的共同开发继续磋商。

这就是说中国同意给这个“小孩”好处。我想既然日本本土使用那资源成本太高,那么中国可以使用,再以钱的方式转拨给日本,日本用这钱派其他用场 ━ 例如扩充自慰队 ━ 这就是这个“小人”想要的。

而中国呢,用钱安抚一下这个自觉委屈的邻居就跟做生意少赚点儿钱一样毕竟还是赚换来几十年的安生发展在这个越来越小的地球村里也不失为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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