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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思的李渔--再读<< 肉蒲团>>

(2010-02-25 16:50:49) 下一个


    第一次看这本书的时候,囫囵吞枣。光顾着看情节,没仔细去领略文章风采, 也没留意作者是谁。 但当时感觉此书远胜<<金瓶梅>> 反正我对那本书是极为反感的。 

   再读<<肉蒲团>>,才觉得书中的文字相当好。难得的是,作者有一种中国文人里少有的幽默。 有时实在忍俊不禁, 哈哈大笑起来。 这位作者实在有意思极了。    

    原来作者是李渔,明末清初一位颇有成就,又颇有争议的园林家, 美食家,享乐家,小说家。是一位少有的大俗大雅之人。 我记得小时候读过一本<<笠翁对韵>>,就是他写的。 应该说, 我今日如此地沉醉于古典文学加诗词, 最初的熏陶就是来源于这本薄薄的<<笠翁对韵>> 我惊讶于诗词带来的高度美感, 高度画感。 虽然当时年纪小, 有的地方不一定能读懂。但这本小册子带来的美的享受, 已胜过了其它许多的书籍。

    然而就是写出这唯美唯画诗词的李渔,也写出了<<肉蒲团>>这样的情色小说。 虽然作者的意图是劝人不要沉迷美色,以免作出不道德之事, 最后报应到自己头上。 然而书中大篇幅的性描写还是让读者倍感吃不消。 我想是因为李渔是个颇有头脑的出版商吧。 他知道自己越是描写细节, 读者越是爱看。 这样他才能赚更多的银子。 要知道当时的李家加上妻妾仆奴有几十号人要养。 没有当官的他,只有这样才能带来收入啊。 看来不论古今, 普通大众的品味没有什么改变, 越是露骨的书销量越好。

    抛去这些不管,书里的语言相当好,显示了李渔非常深的文字功底书中许多精辟之处,以下只摘录一些书中章节,惊鸿一瞥。表现李渔的幽默和高见. 如果觉得不过瘾, 还是一口气去把此书读完吧。

论女色:

可见女色二字原于人无损,只因《本草纲目》上面不曾载得这一味,所以没有一定的注解。有说它是养人的,有说它是害人物。若照这等比验起来,不但还是养人的物事,他的药性与人参附子相同,而亦交相为用。只是一件,人参附子虽是大补之物,只宜长服,不宜多服;只可当药,不可当饭。若还不论分两,不拘时度饱吃下去,一般也会伤人。女色的利害与此一般。长服则有阴阳交济之功,多服则有水火相克之敝。当药则有宽中解郁之乐,当饭则有伤筋耗血之忧。 

论为什么要情色小说:

做这部小说的人原具一片婆心,要为世人说法,劝人窒欲不是劝人纵欲,为人秘淫不是为人宣淫。看官们不可认错他的主意。既是要使人遏淫窒欲,为甚么不着一部道学之书维持风化,却做起风流小说来?看官有所不知。凡移风易俗之法,要因势而利导之则其言易入。近日的人情,怕读圣经贤传,喜看稗官野史。(加一句:古往今来,民风都是一样的。)就是稗官野史里面,又厌闻忠孝节义之事,喜看淫邪诞妄之书。风俗至今日可谓蘼荡极矣。若还着一部道学之书劝人为善,莫说要使世上人将银买了去看,就如好善之家施舍经藏的刊刻成书,装订成套,赔了贴子送他,他还不是拆了塞瓮,就是扯了吃烟,那里肯把眼睛去看一看。不如就把色欲之事去歆动他,等他看到津津有味之时,忽然下几句针砭之语,使他瞿然叹息道“女色之可好如此,岂可不留行乐之身,常还受用,而为牡丹花下之鬼,务虚名而去实际乎?”又等他看到明彰报应之处,轻轻下一二点化之言,使他幡然大悟道“奸淫之必报如此,岂可不留妻妾之身自家受用,而为惰珠弹雀之事,借虚钱而还实债乎?”思念及此,自然不走邪路。不走邪路,自然夫爱其妻妻敬其夫, 周南召南之化不外是矣。此之谓就事论事以人治人之法。

论眉目传情:

忽有一少年书生,带两个家童走进门来。那书生的仪表生得神如秋水,态若春云。一对眼睛比他人更觉异样光焰。大约不喜正观扁思邪视,别处用不着,唯有偷看女子极是专门。他又不消近身,随你隔几十丈远,只消把眼光一瞬,便知好丑。遇者好的就把眼色一丢。那妇人若是正气的,低头而过,不着到他脸上来,这眼光就算是丢在空处了。若是那妇人与他一样毛病的,这边丢去,那边丢来,眼角上递了情书,就开交不得了。所以不论男子妇人,但生下这种眼睛就不是吉祥之兆,丧名败节皆由于此。看官们的尊目若有类此的不可不慎。

论妇人: ( 东方的审美观。一针见血, 精辟极了)  

这个甚么原故?要晓得妇人里面有中看中用二种。中看者,未必中用;中用者,未必中看。那中看的妇人要有“三宜”。哪“三宜”?宜瘦不宜肥;宜小不宜大;宜娇怯不宜强健。所以墙上画的美人,都是画瘦小娇窃的,再没有画肥大的身子,健旺的精神。凡画的美人,是画与人看的,不是把人用的。那中用的也有“三宜”:宜肥不宜瘦;宜大不宜小;宜强健不宜娇怯。怎见得中用的妇人要有这“三宜”?凡男子睡在妇人身上,一要温柔似褥;二要身体相当;三要盛载得起。瘦的妇人同石床板榻一般,睡在上面混身都要疼痛,怎能像肥胖妇人,又温又软?睡在上面不消干事,自然会麻木人的身体,最爽人的精神。所以知道瘦不如肥。与矮小妇人同睡,两下的肢体不能相当,凑着上面凑不着下面;凑着下面凑不着上面,竟像与孩子一般,那能有趣?所以知道小不如大。男子身子之轻重,多者百余斤,少者亦有七八十斤,若不是强健妇人,那里盛载得起?睡在娇怯妇人身上,心下惟恐压坏了他。追欢逐乐之事全要以适性为主,那里经得要战战兢兢?所以知道娇怯不如强健。这等说起来,中看中用两件事竟是相反的。若能与相反之事相兼得来,这样妇人,只要有八分姿色就是十足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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