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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农业的成就——闽广地区的二熟制和三熟制

(2007-05-23 01:00:00) 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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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清代农业的成就*(1)
文章出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06-06-27

[摘 要]本文从土地生产率、粮食亩产量、新生产部门、生态农业、农学著作及养活的人口等多方面论述了清代的农学成就,并指出其在中外农业发展史上的地位。同时,对于清代农具和劳动生产率不高的原因,也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清代农业;农业成就

On the Agricultural Achievement in Qing Dynasty

Abstract:From many aspects such as the land productivity, the grain yield per mu,the new production division,the ecological agriculture,the agronomy work and the populations supported by agriculture,etc,this paper tries to expound the fact of the agronomy achievement in Qing Dynasty, and points out its position in the history of developing in Chinese and global agriculture. Meanwhile, the reason why the farm implement was not developed and the labor productivity was not high in Qing Dynasty was analyzed in the paper.

Key words:The agriculture of the Qing Dynasty; Agriculture achievement

农业是农业社会中最基本的生产部门,同时也是农业社会的经济基础。农业的兴衰是农业社会中经济兴衰的直接标志。本着这种认识,作者认为考察清代的农业成就,对于了解清代的经济发展是有重要意义的。

本文所说的农业成就是指清代的农业技术和农业经济超越前代的水平而言的,也是和同时期西方国家农业发展水平相比较而言的,并不是用今天的标准来衡量清代的农业。


一、 清代农业的成就


(一)土地利用率的空前提高

清代土地利用率的提高同耕作制度的发展有密切的关系,具体表现一是从清以前的一年一熟制,发展成了二年三熟制,一年二熟制,一年三熟制。二是耕作制的发展遍及黄河中下游、长江中下游和闽广地区,是一种全国范围的变化;这种全国范围出现高复种指数的大变化,在中国历史上是从未有过的。

清代由于人多地少矛盾的加剧,农作物种类和品种的增加,以及栽培技术的发展,从而促成了耕作制度的大发展。耕作制度发展的具体情况如下:

1.黄河中下游的二年三熟制

黄河中下游,指今天的山东、河北、河南、山西、陕西、北京、天津等省市,这一地区的北部如山西寿阳,因气候偏寒,所以主要还是一年一熟制[1],其他地区则是二年三熟制,其基本特点是禾谷类作物和豆类作物轮作,把用地和养地巧妙地结合起来,如山东沂水的麦――豆――高梁轮作[2],安徽凤台的黍――麦――豆轮作[3]等等,都是当地典型的二年三熟制形式。

2.长江流域的一年二熟制

长江流域的一年二熟制有二种形式,一是水稻同旱作物一年二熟,二是种植双季稻。稻与旱作物一年二熟制,形式多种多样,其中又以稻麦复种为主,这是利用稻田秋后空闲的时机,种植冬作物,以提高土地利用率的一种办法。清代这种耕作制度在长江流域分布极广,浙江、江苏、安徽、江西、湖南、湖北、四川等省都有,成为这些省份利用冬闲田的一种主要方式。

双季稻是长江流域又一种重要的耕作制。双季稻在历史上主要分布于闽广地区,到清代才发展到长江中下游。清·道光时人李彦章在《江南催耕课稻编》中说:“以余所知,浙东、闽南、广东、广西,及江西、安徽,岁种再熟田居其大半,近闻两湖、四川在在亦渐艺此。”表明到十九世纪中叶,双季稻已发展到长江流域各省。笔者又查考了长江流域的方志,查到有51个县有双季稻种植的记载,其中只有二个县是明代开始种双季稻的,其他49个州县都是到清代才具有双季稻的记载,说明长江中下游地区的双季稻绝大多数是在清代发展起来的[4]。

3.闽广地区的二熟制和三熟制

闽广地区的双季稻,种植的形式多样,有连作、间作、混作等多种,其中以连作为多。

由于气候炎热、雨量充沛、生长期长,早在汉代闽广地区已种植双季稻[5],

但长期没有推广,直到清代才成为一种普遍推行的耕作制度。

据方志记载,在福建(包括台湾)第一次记载双季稻的35个县的方志中,明代12个,清代23个;

广东61个县有双季稻记载,其中明代1个,清代的60个;

广西19个县有双季稻记载明代也只1个,清代有18个[6]。

闽广地区115部方志中,记载清代才有双季稻的有101部,约占总数的88%。

可见清代双季稻在闽广地区推广规模之大。

至于珠江流域(包括福建)的三熟制则完全是清代发展起来的一种耕作制度,

它包括:

三季稻、

稻稻麦、

稻稻菜、

稻稻烟、

烟稻瓜、

稻豆麦

等多种三熟制的种植方式。

分布的地区包括:

福建的福州、

台湾、

临汀,

广东的广州、

嘉应、

新会等地[7]。

清代多熟制的发展和推广,带来了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一)提高了土地利用率,相对扩大了耕种面积。在北方二年三熟制地区土地利用率提高了50%;南方一年二熟制地区土地利用率提高了100%;华南三熟制地区土地利用率提高了200%,这对人多地少的清代来说,对缓和耕地不足具有重要意义,这是对不同多熟制可提高土地利用率而言的。至于当时究竟扩大了多少复种面积,因缺乏资料,目前当难具体回答,但从一些零星的资料看,复种的面积是不少的。

两湖地区,乾隆时稻麦二熟制已经普及,据记载“种麦之田十居七八。”[8]江西赣州是个双季稻地区,康熙时“田种翻稻者十之二。”[9]山东是一个二年三熟制地区,据有的学者研究,复种率达25%,由此可见多熟制的推行,土地利用率在不同地区分别提高了20~80%。扩大复种面积是相当可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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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清代农业的成就*(2)
文章出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06-06-27

二、对一些问题的看法

(一)怎样看待清代的农具没有发展的问题

清代的农具确实没有什么发展,使用的主要是明代以前创造的传统农具,这是客观的历史事实。通过对元代《王祯农书》、明代《农政全书》、清代《授时通考》中收录的农具和农业设施粗略的统计,可以发现《王祯农书》收录235种,《农政全书》收录184种,《授时通考》收录192种;除《农政全书》中收录了西洋灌溉农具外,《农政全书》和《授时通考》所收的全是《王祯农书》中的农具和农业设施,没有什么新的创造。清代出了一部新的农具书叫陈玉璂《农具记》,所收的农具也都是《王祯农书》中所收的农具。

农具没有发展,能说农业有发展吗?我们认为这是两个问题,尽管二者有联系。推动农业发展条件是多方面的,除了农具以外,还有肥料、水利、品种、技术等因素,不能用农具有没有发展,作为衡量农业生产有否发展的唯一条件。

清代农具没有发展是有多方面的原因的:一,清代以前创造的传统农具,都是适应个体小农经营的农具,到明清时期,这些农具仍适应个体农民的经济水平,能满足在农业生产上的需要,客观上没有需求,因而阻止了人们的创造。二,明清以前创造的农具,都是以人力、畜力、水力、风力为动力的铁木工具。农具的进一步发展是以蒸汽、电力为动力,以及使用合金钢和许多现代科学技术,这个条件当时的中国是不存在的。同时,农田的零星分散,农民的贫困和缺少科学文化知识等原因也阻碍农具的改良。由此可见,清代农具没有发展,是受整个社会的经济、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制约的,不只是农业本身的问题。但一如上述,农具的停滞并没有阻碍这一时期农业的发展。


(二)如何看待清代的农业劳动生产率问题

清代,中国的土地生产率是相当高的,亩产量超过了历史上的任何时期。但农业劳动生产率却是相当低的,就一个农业劳动力(实际是一个农户)所生产的粮食能养活的人口来说,据记载,战国时期,一个农业劳动力可养活5-9人,(下农养5人,上农养9人)[1];到农业生产最发达的清代,被称为全国农业最发达的太湖地区,其农业劳动生产率仍是如此,并没有什么提高,即一个壮夫可养活5-9人。靳辅在《生财裕饷第一疏》中说:“臣访之苏松嘉湖之民,知壮夫一丁,止可种稻田十二三亩,其岁收粒米,肥地不过三十余石,瘠地亦可得二十石,以每人每日食米一升科之,有三十余石者,可食九人,而二十石者,可食五六人。”[2]

可见二千多年来,我国的农业劳动生产率并没有提高,仍维持在同一水平上,唯一不同的是一夫可耕的土地面积不同,战国时一人可耕百亩(合69市亩),清代一人可耕12-13亩(市亩)。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一是前者耕作比较粗放,后者比较精耕细作;二是,清代存在着人多地少的矛盾,人均耕地相应减少。虽然后者的劳动生产率同前者一样,但后者是在耕地减少了82%(即57亩)的条件下取得的,按照清代农民的生产能力,劳动生产率还是可以提高的,但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也就是耕地不足,制约了农民生产能力的发挥。由此可见影响我国清代农业劳动生产率的,除了个体农民本身的生产能力以外,耕地的不足也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

[1] 《礼记·王制》;《孟子·万章下》;《吕氏春秋·上农》。

*本文根据作者2004年4月在南京农业大学中华农业文明研究院所作的学术报告整理。

[1] 清·祁隽《马首农言》。

[1] 《礼记·王制》;《孟子·万章下》;《吕氏春秋·上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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