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年10月,毛泽东与美国著名记者埃德加·斯诺谈话时说:
我父亲原是一个贫农,年轻的时候,因为负债过多而只好去当兵。他当了好多年的兵。后来,他回到我出生的村子,做小生意和别的营生,克勤克俭,攒积下一点钱,买回了他的地。
这时我家有15亩地,成了中农,靠此每年可以收60担谷。一家5口一年共吃35担——即每人7担左右——这样每年还有25担剩余。我的父亲利用这些剩余,又积蓄了一点资本,后来又买了7亩地,这样我家就有“富”农的地位了。〔美〕埃德加·斯诺:《西行漫记》,三联书店1979年12月版,第105~106页。
而英国伦敦大学政治系美籍教授施拉姆,在其《毛泽东》一书中对毛泽东家庭成分的评述却是这样的:
虽然中国农村非常贫穷,一个人生活稍有宽余,即足以定为“中农”甚至富农,但毛泽东也可能稍微夸大了他家的阶级成分。这可能是因为他从前经常同父亲发生激烈冲突而对他不那么孝敬了;也许是他在1936年想借此说服学生中间的许多富农子弟,他们的阶级出身并不一定妨碍他们参加革命活动。无论如何,不管毛泽东的父亲后来拥有多少财产,他出身贫农这一点肯定对其家庭有深刻影响……〔美〕斯图尔特?R?施拉姆:《毛泽东》,红旗出版社1988年8月版,第1~2页。
施拉姆这些评述中,可以明显看到他对毛泽东家庭成分的自述,持有不同的观点。显然,他认为毛泽东自认是富农,是出于其他用意“稍微夸大了他家的阶级成分”,正确地应当说毛泽东出身贫农。
日本著名学者大泽升在《中国向何处去》一书中,则记述毛泽东是“富裕中农的长子”。〔日〕大泽升著:《中国向何处去》,三一书房1988年4月版。
然而在我们国内,众多的人都认为毛泽东的家庭成分应当是贫农。其理由是:
早在1929年4月,国民党反动政府就没收了毛泽东一家在韶山的全部房屋、家产和田地。1950年,全国在广大农村开展土地改革运动,是根据解放前3年拥有的家产(主要是不动产)来划分家庭成分的。湖南是1949年8月5日和平解放的。湘潭解放的时间是1949年8月9日。韶山人民迎来解放大军的时间是1949年8月15日。韶山解放前的3年,即为1946年。那时,毛泽东被国民党反动政府没收的家产仍未归还。据此,有人认为毛泽东的家庭成分应为贫农。
有的人不同意这种观点。他们认为,毛泽东的家产虽然早已被国民党反动政府没收,但他父亲健在时,置买了22亩田地,家中只有5口人,平均每人占有土地4亩多,而当时韶山平均每人只能占有九分三左右的土地。除此,毛泽东的父亲还雇过长工。因此,毛泽东的家庭成分应该评为富农。
毛泽东的家庭成分到底应该评为什么呢?这事可把当时负责土改工作的韶山乡(当时为清田乡)农会主席兼乡长毛寅秋难坏了。因为他根本不知道毛泽东早在1936年同斯诺谈话的内容,心想:按毛泽东家原有的财产,应该划为富农。但把富农的成分划在一个伟大革命领袖家,怎么行呢?他左右为难,没有别的办法,只好写信请毛泽东答复。
毛寅秋给毛泽东写的信,大意是:家乡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在您的亲切关怀下,土改工作现已进入划成分、分田地的阶段了。您知道,韶山是山多田少,初步推算,每人平均九分三左右,不知您老家有几口人在韶山分田?特向您汇报,请指示。
乡政府的郭秘书看了毛寅秋写给毛泽东的信,感到内容比较含糊,便说:“那成分的事,怎么没有讲呢?”
毛寅秋回答说:“主席看了信,便会晓得我们的意思。”
果然,信发出不久,毛泽东就趁毛岸英、毛岸青回韶山之便,向韶山乡转达了他的意见。具体说有以下三点:
一、所有财产分给农民。
二、划分富农,责无旁贷,付来300元作为退押金。
三、人民的政府执法不徇私情,照政策办事,人民会相信政府。
就这样,韶山乡根据毛泽东的意见,把毛泽东的家庭成分划为富农。但过去向到韶山参观的国内外人士介绍毛泽东的家庭情况时,一般仍不讲毛泽东出身富农家庭,而说是纯朴的农民家庭或革命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