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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主席支持钉子户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与《物权法》

(2007-03-24 14:49:50) 下一个
来源;Panzerfaust, 32岁
美国
• 毛主席支持钉子户的文章
• 买办是亡国之祸: 09工程在60和80年代的不同遭遇
• 2.27股市大跌的阴谋: 买办们两会前逼宫
•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与《物权法》
• 反对洋奴爬行主义

毛主席支持钉子户的文章 2007-03-24 07:44:29

群众反对他,打石头,打锄头,我看是该当,我最欢迎

一九五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早几年,在河南省一个地方要修飞机场,事先不给农民安排好,没有说清道理,就强迫人家搬家。那个庄的农民说,你拿根长棍子去拨树上雀儿的巢,把它搞下来,雀儿也要叫几声。邓小平你也有一个巢,我把你的巢搞烂了,你要不要叫几声?于是乎那个地方的群众布置了三道防线:第一道是小孩子,第二道是妇女,第三道是男的青壮年。到那里去测量的人都被赶走了,结果农民还是胜利了。后来,向农民好好说清楚,给他们作了安排,他们的家还是搬了,飞机场还是修了。这样的事情不少。现在,有这样一些人,好象得了天下,就高枕无忧,可以横行霸道了。这样的人,群众反对他,打石头,打锄头,我看是该当,我最欢迎。而且有些时候,只有打才能解决问题。共产党是要得到教训的。学生上街,工人上街,凡是有那样的事情,同志们要看作好事。成都有一百多学生要到北京请愿,一个列车上的学生在四川省广元车站就被阻止了,另外一个列车上的学生到了洛阳,没有能到北京来。我的意见,周总理的意见,是应当放到北京来,到有关部门去拜访。要允许工人罢工,允许群众示威。游行示威在宪法上是有根据的。以后修改宪法,我主张加一个罢工自由,要允许工人罢工。这样,有利于解决国家、厂长同群众的矛盾。无非是矛盾。世界充满着矛盾。民主革命解决了同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这一套矛盾。现在,在所有制方面同民族资本主义和小生产的矛盾也基本上解决了,别的方面的矛盾又突出出来了,新的矛盾又发生了。县委以上的干部有几十万,国家的命运就掌握在他们手里。如果不搞好,脱离群众,不是艰苦奋斗,那末,工人、农民、学生就有理由不赞成他们。我们一定要警惕,不要滋长官僚主义作风,不要形成一个脱离人民的贵族阶层。谁犯了官僚主义,不去解决群众的问题,骂群众,压群众,总是不改,群众就有理由把他革掉。我说革掉很好,应当革掉。


(《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4月第1版,第313--329页)世界论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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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办是亡国之祸: 09工程在60和80年代的不同遭遇 2007-03-22 06:53:31

买办是亡国之祸: 09工程在60和80年代的不同遭遇

中国核动力潜艇的命运, 从先帝时代的自力更生, 艰苦奋斗, 一万年也要搞出来,
到先富时代的接轨共荣, 和平发展, 先富派的萎缩愚蠢, 从下面黄总的访谈, 可
见一斑.

  本刊记者:我国的核潜艇已经走过了30余年的历程,作为我国第一代核潜艇的总师
,您能对这段历程作一简要的回顾吗?

  黄总:核潜艇的故事可以从1958年说起。

  58年有两件事情对我们工作影响比较大,一个是二机部在苏联专家帮助下在房山建
成了我国第一个试验堆,另一个是我们按照“二四”协定转让制造的潜艇, 58年也基
本告一段落。另外,这一年中苏关系开始紧张,接着59年,10年大庆,赫鲁晓夫来了,
我们正式提出希望苏联老大哥能帮助研制核潜艇,赫鲁晓夫非常傲慢:“核技术非常复
杂,花钱很多,你们中国没有水平也没有能力研制,我们苏联有了,就等于中国有了。
你们把海军基地给我们用,我们的核潜艇可以帮助你们”。毛泽东主席非常气愤:“核
潜艇一万年也要搞出来”!此话立即传遍09战线,大家听了很兴奋。国家搞核潜艇是有
决心的,一万年也要搞出来,但是权衡下来,最重要,首先要搞的应该是“弹”。核动
力比原子弹技术要求更严,核动力是可控的,原子弹不需要控制,要把爆炸威力变成可
控的,技术要求更高。当时 “弹”还未爆,国家要把全部力量集中到“弹”上,09项
目58年刚刚组建,开始预研,62年就开始下马,过了2年,这个项目正式解散了。

  在于笑虹,刘华清坚持下,中央同意保留少数人继续调研工作,并维持了几个关键
设备的研制工作。

  64年原子弹爆炸成功,有此基础,国家可以抽出力量搞09了。于笑虹,刘华清有关
领导抓住机会立即向中央打报告,要求09上马。65年报告批下来,同意!

  此时面临困难仍然很多,核潜艇里面到底是什么内容,我们都没搞清楚。

  工作条件也很差,我们搞数据,要用算盘、计算尺算。为一个数据常常要发动一批
人日日夜夜算。

  中央批下来时有3个原则:

  1、立足国内,艰苦奋斗

  2、第一条艇带有一定试验性质,但建成后要可以作为战斗艇用

  3、大力协同,全国有关科研单位共同努力,把09搞出来

  我们就因陋就简,创造上办法,能拿出点成果就算一点。我们绝不等条件,就算你
等得及,国家也等不及啊。

  不是没有资料,心里没底吗。一个一个解决。我们对国内科研技术力量调查清楚,
实事求是地了解我们生产能力到底有多大。没资料我们发动大家按各自专业搜集国外资
料,美国第一个搞出来,他要吹嘘自己,所以报刊书籍里零零碎碎会透露些信息,但这
些资料真真假假,不信不行,全信也不行。我们的做法就是3面镜子:一面放大镜――
把有用的信息从信息堆里挑出来;一面显微镜――把信息汇总分析;一面照妖镜――要
去伪存真。

  有个例子很有意思,核潜艇做导弹发射平台,精度不比陆基,因为艇的位置参数是
不断变化的。美国搞了华盛顿导弹艇之后说,他这条艇精度能达到陆基水平,因为他提
出一个技术措施――艇上装个65吨重的陀螺仪,陀螺运转,利用其高速,艇就可以稳定
下来。我们看到这个图纸,比较吃惊,因为陀螺除自身外还有很多设备来维持运转,这
意味至少要增加一个很大的舱室给它,排水量、航速都要受不小影响。美国人真正的做
法怎样不得而知,但这个方法是比较笨的,是否就没有其他办法呢?我们试验条件很简
陋,但我们通过大量试验最后得出结论,不一定用这个陀螺,我们有更好的方法。按我
们的方法走,到试射时我们打的也很准。

  当时我们在葫芦岛,因为这个地方水深,冬天冰冻期较短而且三面环山,保密条件
也很好。现在葫芦岛成了旅游胜地了,当时可是荒山敝野的。我们种的树就算长起来也
是歪的。伙食也很“绿色”,有一句俏皮话说我们是“早上土豆烧白菜,中午白菜烧土
豆,晚上土豆白菜一道烧”。北方尤其冬天只有这个,有时候一年到头见不到一点油星


  文革时候,我们白天受批判,晚上再加班加点干。虽然很苦, 但还是很有干劲.

  当年,我们自己总结了四句话,也算是座右铭吧:

  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大力协同,无私奉献

  有人会说这话听起来有些官套,我说那是因为你没经历那个阶段,你也可以把它换
成时髦的说法叫团队精神,不过那个团队精神往往是很功利的,和我们的四句话还是不
同,我们做事可不讲什么条件,我们之所以做就是为了国家能硬着腰杆说话,因为我们
中国人爱国。

  当年同志们聊天说:“我们这辈子,如果将来在子孙面前说说我的往事的话,我们
会说,我们这辈子没有虚度。”

  09是65年正式上马的,不过58年到65年期间,虽然没有正式立项,但预研没停,这
期间的工作给65年打下了很好的基础,所以65年上马后,才能搞的那么快。

  再过2年,核潜艇开工,70年下水开始试航,74年交给海军。这个速度是很快的,
而且我们的艇比苏美前几艘要强的多。有人讲你的艇下水是70年,鹦鹅螺号是54年,差
了十几年,能不强么。不过你可以想想,我们70年代的工业能力、科研水平和美国50年
代能有多大差距。

  本刊记者:美国人研制第一代核潜艇鹦鹉螺、海狼是常规艇型,

  到1959年的鲣鱼级才变成水滴型,而我们的研制则是一步到位,当时是怎么做出这
种决策的?

  黄总:美国第一条是常规线型,因为当时美国还不敢肯定他的路走对了,这只是个
试验,鹦鹉螺号完全是为解决核动力上艇的问题,其他问题不触及。

  它的航速潜深都较低。同时他们又造了大青花鱼,这是为解决核潜艇长时间水下高
速航行的问题,要研究线型如何适合水下航行,而非水上水下兼顾。两个都成功后,再
合成搞了鲣鱼。

  我们则是一步跳到鲣鱼,这个跳不是无中生有想当然的。他们走的每一步,我们都
要分析,那些弯路不必再走了,从他们的弯路里我们分析排除了很多不必走的步骤,所
以一下子搞到位。

  本刊记者:1988年,我国战略核潜艇水下发射洲际导弹成功。您能不能回忆一下当
时的情况和感受?

  黄总:88年,核潜艇进行了最后两个大的试验,算是总鉴定。第一个是深潜,反应
堆全功率航行,水下大深度发射鱼雷。这个试验是在南海搞的,很成功。然后回过头来
,到北海,做洲际导弹发射试验,两发,打的很准。中央领导立即打来电话祝贺,说“
你们打的比陆地上还要准!”我一边感谢领导关怀,一边哭笑不得。严格讲,这话是不
科学的,海上打,艇的姿态参数不断变化,当时条件下是不可能比陆基更准的。当时打
成这样,实际算侥幸,陆地上一个正误差,艇上一个负误差,两个正好抵消,所以打的
非常准。

  这里说个题外话,我们第一次打洲际导弹,不是这次而是82年,在常规艇上进行的
,失败了几次,最后一次获得了成功。在此基础上,才到09上搞。

  09造价很高,不可能直接到它上面进行发射试验。

  两个试验成功后,聂力问我有什么感想,我说:“一喜一忧”。当时冷战刚刚结束
,很多军工项目都在下马。我高兴因为我打成功了,但大概明天我们就失业了。如果打
不成功,我们还可以再吃几年饭,因为你们还会投资。

  聂力听完也哭笑不得。果然,打成功后,我们项目就下马了,一下就是20几年。社会
也发生了很大变化, 盲目崇拜西方, 想接轨, 想先富起来, 一厢情愿的想和平发展.

  20几年过去,美国走了多少型号,冷战结束,战争的危险并没消失。美国(包括日
本)的科研工作一点没放松,而我们的科研生产都断线了。团队解散,很多人才都流失
了。世界从来就没有真正的和平, 除非我们自愿做西方的附庸和奴隶. 如果我们也像美
日那样,技术抓的很紧,我们的技术水平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就算不超过美国,也
至少不会和他差这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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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国是万恶之源, 买办是亡国之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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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Panzerfaust张贴 @ 2007-03-22 06:53:31 (12) 共 0 篇评论 发表评论 >>>


欧洲和美国的金融战争历史 2007-03-13 18:13:59

欧洲和美国的金融战争历史

宋鸿兵

第一时期:西欧金融财团在历史中第一次展露头角是在法国大革命前后。法国大革命中逃到英国的法国贵族中,包括印刷发行法郎纸币和法国国债的主要负责人和设计者。为了对革命政府和督政府报复,也为了解决己方经济上的窘迫,他们开始大量印刷虚假法郎纸币和法国国债到法国套购物资,这一经济过程持续了了大约15 年,给法国经济和社会秩序沉重的打击。拿皇帝上台后,为了反向打击英国,也雇佣了大量剪刀手伪造假英镑纸币,先令银币,并且成功的迫使英国放弃了金本位数年至久。这一系列前所未有的金融战行为产生了巨额利润和前所未有的混乱。从中也就催生出第一代金融门阀罗斯柴尔德家族,洛克菲勒家族,杜邦家族和梅隆家族。迫于战争和国内混乱而严重依赖于国债发行的英国,也就把自己的金融主导权拱手送给通过制造流通虚假有价证券而积蓄巨量财富的罗斯柴尔德家族。洛克菲勒家族,杜邦家族和梅隆家族则把大部分财富转移到新生国家美国,选择在那个新大陆的国家继续发展。

第二时期:不断巩固旧大陆金融支配性控制权的罗斯柴尔德家族不甘心有独立于他们之外的西方国度存在。于是他们通过扶植摩根财团发展壮大来牵制影响美国,并且力图全面控制美国。当时的洛克菲勒家族,杜邦家族和梅隆家族没有实力对抗过分强大的罗斯柴尔德家族,于是采用了妥协的方法。花旗,摩根,美国第一第二国民银行当时都处于罗斯柴尔德家族的间接控制下,罗斯柴尔德家族达到了他的第一次顶峰。但是,由于过分抽调资金控制新大陆,导致了罗斯柴尔德家族在旧大陆的控制力急速下降。俾斯麦首相抓住了这个天赐良机,通过普法战争赔款组建了德意志银行,并且通过工业化和一系列眼花缭乱的并购,迅速组建了新的容克财团:德意志4大银行团。欧洲崛起了新的金融集团。

第三时期:资本主义的原罪生产过剩和需求不足导致了一战的爆发。洛克菲勒家族,杜邦家族,摩根家族和梅隆家族抓住罗斯柴尔德家族的影响力由于战争而下降的机会,在美国发起了反攻,力图摆脱受到控制的命运。这个企图在一战结束的时候似乎是成功了,美国摆脱了长期债务。但是随着战后罗斯柴尔德家族的反攻,美国4 大家族发现自己的力量还是无法对抗罗斯柴尔德家族。容克财团在大战中损失惨重,德意志4大银行组成的德意志财团也屈服于罗斯柴尔德家族的意志。罗斯柴尔德家族达到了自己的第二次顶峰,也是最高峰:控制全球金融命脉。

第四时期:当发现完全无法和罗斯柴尔德家族在金融领域对抗后,德意志财团和美国财团想到了新的主义:毁灭罗斯柴尔德家族的本体:犹太人。通过支持希特勒和二战,罗斯柴尔德家族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大量家族成员被杀害,资产被侵吞,超过2/3的旗下金融机构完全不存在了。美国财团利用这一有利时机反过来吞并罗斯柴尔德家族在美国和澳洲,加拿大的近乎全部资产,建立了花旗,摩根,美洲三大财团的现代格局。容克财团在战争中也失去了绝大多数成员,成功的转化成新的寡头势力,并且利用瑞士5大银行转移战争中掠夺的财富逃过了2战失败的损失,在战后成为欧洲第一大金融寡头财团。罗斯柴尔德家族在欧洲大陆和北美澳洲的全部金融机构和资产全军覆没,靠在英国和瑞士幸存的少量金融机构艰难恢复,并在战后逐步恢复元气。目前的全球金融势力,还处在这个时期。
目前的布什家族,还有以前的肯尼迪家族,都不是核心的家族,只是旁系的家族。肯尼迪家族因为冲击了核心家族的根本利益:美元发行权,而遭到毁灭性打击。布什家族现在如果不把美国现在处理好,让美元失去全球金融霸主地位的话,他的下场同肯尼迪一样。所以现在他拼命也要保住美国的国势,保证美元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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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Panzerfaust张贴 @ 2007-03-13 18:13:59 (38) 共 0 篇评论 发表评论 >>>


2.27股市大跌的阴谋: 买办们两会前逼宫 2007-03-03 10:06:08

2.27股市大跌的阴谋: 买办们两会前逼宫<<物权法>>

-- 林 昙

我们知道,中国在资本市场全面开放之前,根本来不及准备好充分的资本实力。目前我们所有的证券公司和基金加起来的资产规模不如美林证券一家的规模。所以,我们根本不具备与外资打金融战的可能性。
在这样的金融基础上,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打一场民族企业的保卫战。
我们都知道,中国和美国是有价格差的,打个比方,中国的橘子1块钱1个,美国的橘子一美金1个,那么1个美金在美国只能买1个橘子,在中国就能买8个。企业的股市价格也是如此,所以,中国拿美金去美国买股票,好比拿美金买卖橘子,只能赚个7.8到8块之间的差价,搞不好还要赔钱,和做买卖没什么区别,不具备意义。如果中国的股市点位达到5000点左右,好比我们在中国把橘子就卖到8块人民币也就是1个美金,那资金全面开放对外资就没有什么大的意义了,就不会有原1美金买了8个橘子,现在卖64块人民币的暴利发生了。

而只要我们的政府不自己瞎折腾,那么,这个过程在今后的3、5年内是个自然而然的过程,因为证券行内傻瓜活不下来。而如果我们自己把橘子控制在3、4块甚至1、2块,那么,在资本市场全面开放后,重要的民族企业就会被大量兼并掉,兼并掉之后就只能任人宰割。那时候我们不是不可以采取行政措施,但那是很丢丑失分的。属于说了不算的一类。

中国的股市在多年的打压后,去年开始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这种趋势外资看在眼内,如何不着急,而目前的QF2规模相当小,就是赚点银子,不过三瓜两枣,不够人家塞牙缝的。真正的大头在后头。可中国政府开放QF2的速度又是这样让外方心焦,所以,不出奇招是不行的了。
这就是227大跌的主要推动力。

中国股市2月27日近1000只股票跌停板, 这样单日内大举的行动,不可能是散户的个人行为,而是机构的联合行动。前期的舆论准备几乎做了半年,这次,我们真的把话说晚了。
这样机构的全面联合行动,自然有买办势力帮外资打压、振盘、吸筹的准备在内。但连政府主要喉舌都参与进来了,则不能说所有“崩盘”舆论都是买办势力了。除了某些因不明金融市场运做规律的人们的跟风,那么,还有一种国内势力的自身的利益参杂其中。
这种利益的目的有二:

一、 清除异己势力。
二、 逼宫

逼宫方法有二:1。股市震荡,制造恐慌,逼迫原有经济方向进行部分扭转。
2.政治舆论跟进,要求政治改革,其实是要求己方势力的决策权。
毋庸讳言,在证券市场的各个机构中,不少都有自己背后的势力,阁老们也难以免俗,包括发动这场震动的人群本身,无势力可能完成?

由于中国货币政策的计划改市场的紧缩特性,中国无处不资金紧张——说资金不紧张的省长请先拿出1万亿来支援西部,并且请试试不要招商引资看——请问中国目前哪个省长敢?不是要降上海的房价吗,拿出一万亿来支援西部,我敢保上海房价就降了,上海经济不亡才怪。而这不过是人家一家证券公司的规模,是一家可以流动的资金的规模。

所谓的农民工清欠,并不是政府拿出钱来补贴,有些地方是让公务员集资清欠,是拆了东墙补上西墙,由于中央逼的紧,这窟窿只怕是换了面墙,更大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违规资金的入市是公开的秘密,不然大家哪里来的钱?(除了外资代言和违规资金我们有金融市场的钱吗?)那么,所谓的金融整顿,就是要整顿这次行动中的不知情者,就是部分异己,因为不可能整顿所有的证券公司。而被整顿者的背后势力就要倒霉了。清除了异己的势力,相对而言,也就稳固了自己的亲信势力。这本不与我们这些平民百姓相干,但这种行动配合了外资威胁到了中国将来的整体利益,则我们不得不讲话。

接着配合的是要求政治体制改革,人大会、政协会就要召开了,什么话会上讲不得?非要提前讲,这不过是给舆论引导个方向,毕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真明白就里的并不多,这些年的舆论鼓噪也造就了大批要求政治体制改革的势力准备。弄不好两会上就有人与这次股市大跌一样全面进场跟风。目前的所谓体制改革试点,将公务员内部也分出个三、六、九等,人为的制造了诸多的矛盾。整治他们,原属应该,依然不与百姓相干。

但要是全国干部这样全面的内讧起来,大家就没有心思抓经济建设了,我们大好的经济形式就可能自己断送掉。没有了经济,军队就是废铁,政治就是没有地基的上层建筑!后果难以想象。配合着这次股市大跌,鲍尔森也就要过来,要求无非是两个:人民币升值,资本市场放开。他最希望的还是资本市场放开,因为人民币升值的把戏已经被拆穿了,而资本市场我们已经答应放开,并且中国政府目前还不明白金融游戏怎么玩儿。真依了他,后果会如何,难道我们不明白?

而我们内部的各色势力还在争斗。比如说了这么多年的左派、右派,也打了这么多年,其实,不管是左拳还是右拳,拳拳都是在打向自己。左拳的目标是国内的私有企业,口号是“原罪”!右拳的目标是国内的国有企业,口号是“垄断”!不管左拳还是右拳,拳拳都打在--民族产业--身上,什么叫买办?什么叫势力?这么多年,中国人还看不明白吗?什么时候我们能不再打自己?等待着这一天。

*** 米国是万恶之源, 买办是亡国之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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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Panzerfaust张贴 @ 2007-03-03 10:06:08 (105) 共 1 篇评论 发表评论 >>>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与《物权法》 2007-03-03 06:04:08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与《物权法》

黎阳

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人民的国家变成买办剥削阶级的国家的最后一道障碍, 就要被突破了, 精英们欢欣鼓舞, 广大人民昏昏谔谔, 精英们的物权法, 到底是要想得到什么?

一.只准自己懂,不准别人懂

《物权法》(草案)有多少条?二百六十八条。

为什么是二百六十八条而不是二百六十九条或者二百六十七条?是不是一条也多
不得,一条也少不得,“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
则太赤。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贝。嫣然一笑,惑阳城,迷下
蔡”,简直完美无缺,天衣无缝,好得没屁眼?

有人统计,现行中国法律中有87部民事法律、行政法律和财产法律涉及了“财产
权”。假定这87部法律法规每部都只有一条涉及“财产权”的条款,那总共就有
87条。连同《物权法》(草案)的268条,加起来就是355条。那么谁能说清楚这
355条的来龙去脉、相互关系、每条为什么少不得、这355条一共涵盖了多大空间
领域、有没有重复、有没有遗漏、有没有互相矛盾、有没有多余?恐怕全中国没
几个人能说得清。一团毛线只有一条,还一不小心就能缠成一堆乱麻呢。现在一
家伙来了355条,这能缠出多少堆乱麻来?要把这些乱麻统统理清吃透、抽丝剥笋
、运用自如、编出花来,恐怕得这辈子别的啥都不干,全鼓捣这玩艺才行。普通
老百姓做得到吗?做不到吧?见了《物权法》(草案)弄不懂吧?弄不懂就对了
。人家要的就是你不懂。你懂了他就麻烦了。都懂了他糊弄谁去?鲁迅说:“如
果文字易识,大家都会,文字就不尊严,他(士大夫)也跟着不尊严了。” 同样
,如果《物权法》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大家一看就明白,一下就知道该怎么办
,《物权法》就不尊严,靠《物权法》混饭吃的“民法专家”们也就跟着不尊严
了。人家要保持“尊严”继续混,就一定要弄出个只准自己懂、不准别人懂的《
物权法》来。只有这样才能随心所欲把一切“异己分子”全轰出去:“你不懂,
等你学懂了再来说”。连搞宪法的巩献田教授都没资格过问,何况普通老百姓?

二.撒尿圈地的狗,占山为王的寇

如何只准自己懂、不准别人懂呢?两大法宝:第一,繁琐哲学;第二,暗语黑话


繁琐哲学:尽量玩弄文字游戏,弄出个几百条规定,条条七拐八绕,都是“懒婆
娘的裹脚——又臭又长”,“神龙见首不见尾”,一句话拆成十八段,这里藏一
点,那里打个埋伏。总之要造出一座文字迷宫来,让外人一进去就找不着北,只
能到处乱转,到处挨打。只有“自家人”才熟悉一切“暗道机关”,得以来去自
如。

暗语黑话:制定一套只有自己人才明白真正含义的“密电码”,美其名曰“行话
”。用这样的“行话”写成的文件别人看着如同天书,字都认识,就是不解其意
,或者悟不透真正含义,只好一切由“民法精英”们说了算。

鲁迅说:“高等人向来就善于躲在厚厚的东西后面来杀人的。古时候有厚厚的城
墙,为的要防备盗匪和流寇。现在就有钢马甲,铁甲车,坦克车。就是保障‘民
国’和私产的法律,也总是厚厚的一大本。甚至于自天子以至卿大夫的棺材,也
比庶民的要厚些。至于脸皮的厚,也是合于古礼的。”《物权法》不正是“保障
私产”的法律吗?闹出了268条,连同涉及财产权的其他87部法律法规,加在一起
也够得上“厚厚的一大本”了。“善于躲在厚厚的东西后面来杀人”、起草厚厚
的《物权法》的“民法精英”们有着厚厚的脸皮自然“也是合于古礼的”。

贺卫方在“‘黑话’般的法律语言”一文中承认:“法律行话”是“法学家的‘
独门暗器’”,主要目的之一是“激发”外行人“对于这个行业的好奇、尊重或
畏惧一类的感觉,如此就可能在内外之间划界,有时甚至可以强化某种行业化权
力的合法性基础”。

吴敬琏当了几十年的“吴市场”,到头来却不得不公开承认自己这个“市场权威
”对市场经济原来一窍不通:“有好市场经济和坏市场经济,以前没认识到”。
轻轻一句话就把一切责任赖了个精光,还自称是“学者的良心”,当够了婊子还
想立牌坊,上海瘪三味道十足。贺卫方就可爱得多。可爱就可爱在贺大教授没有
吴敬琏那么多的厚颜无耻和虚伪狡诈,很有点山东绿林响马本色,有屁直接放,
直截了当宣布“图穷匕现”,宣布共产党“非法”,宣布希望共产党“分成两派
”,宣布走“台湾现在走的路”,宣布要“多党制”、“军队国家化”,宣布共
产党搞市场经济是“跟资本家通奸”(说白了就是指着鼻子骂共产党为了钱给资
本家当婊子,虽得到了实惠,但算不得“明媒正娶”,没资格拿“名分”,活该
将来被人家玩弄够了再一脚踢开,赶共产党下台)。总之没那么多弯弯绕。在这
里贺大教授也同样坦白得可爱之极,直言不讳“法律行话”就是“黑话”;就是
要靠它来吓唬人,让外行人“好奇、尊重或畏惧”;就是要用来排斥别人,“在
内外之间划界”;就是要靠它来装腔作势摆臭架子,“强化某种行业化权力的合
法性基础”。(可怜可怜,原来“尊重”、“畏惧”、“强化权力”靠的是“暗
语黑话”,比纸老虎都不如。)

有贺大教授这一番直言不讳,“民法精英”的《物权法》(草案)便好理解多了
。《物权法》(草案)说白了就是一座文字“威虎山”,到处是明碉暗堡陷阱机
关。起草的“民法精英”们活脱就是披上了法律道袍的“座山雕”,整个一个“
法律黑社会”。而专供这群“文明土匪”之间交流的“现代黑话”就是那些“法
律行话”了。有了这套完整的“学术盗匪”体系,就能确保“不是溜子,别想上
威虎山”。

自然界中,动物往往都有自己的“地盘”。狼有狼的“势力范围”,虎有虎的“
势力范围”,熊有熊的“势力范围”。如果地方足够大,连家养的猫和狗也会时
时在房子外边转着圈地撒尿——用尿臊味宣布:这是老子的地盘,其他同类不准
来,否则打出去。这狗撒尿的作用就跟座山雕的“明碉暗堡”和“暗语黑话”本
质差不多,都是给自己划出个“势力范围”,不准其他同类染指。而“法律精英
”的繁琐哲学和“法律黑话”其实也跟土匪占山为王、狗撒尿圈地一个德性,都
是霸住块地盘不准别人进来,好让自己在法律领域里当个现代化的“法律土匪”
、“学术山大王”。

三.三个错误的“想当然”

有人说:“现行的民事法律行政法律和财产法律已经形成了庞大的体系,涵盖了
各个方面,如果不够,可以补充,何必另起炉灶?有人说什么有了物权法,房屋
就不能随意拆迁了。其实拆迁是由拆迁法调整的,即使有了物权法,也不能与拆
迁法相对抗,因为专门法的效力要优于一般法。同样,土地,合同,抵押,证券
,房屋等等方面,都有专门的法律调整,下面附上这类法律的清单(附后),请
大家看一看,有什么还不在法律保护和调整之列?弄出个物权法是不是要和这么
多的法律相对抗?这不是开玩笑吗?”

这样看问题的人是个典型的实心眼,死脑筋,不开窍,永远发不了财,成不了名
,当不成“精英”。为什么呢?因为他光想着如何遵守法律,所以才会奇怪:“
现行的民事法律行政法律和财产法律已经形成了庞大的体系,涵盖了各个方面,
如果不够,可以补充,何必另起炉灶?”“弄出个物权法是不是要和这么多的法
律相对抗?这不是开玩笑吗?”这说明他犯了三个“想当然”的错误。

第一,他想当然地以为法律制定出来是为了让人遵守的,而不是为了让人违犯的


第二,他想当然地以为制定法律是为了保护人民的,而不是为了整人的。

第三,他想当然地以为制定法律的“法律精英”既然号称“学者专家”,那就一
定有真才实学而不会是江湖骗子,一定有“学者的良心”而不会居心不良。

法律制定出来是干嘛的?是让人遵守的。中国的民法是为什么人制定的?是为十
三亿中国人制定的。既然法律是为了让人遵守的,那就得让人明白了才好遵守。
商业合同是两相情愿的事,看不懂可以不签字。法律是强制性的东西,“理解的
要遵守,不理解的也要遵守”,没有拒绝的余地。如果法律定得让人看都看不懂
,那如何遵守?看都看不清的路怎么沿着走?看都看不懂的规则怎么照着做?让
十三亿人遵守的法律,至少得让十三亿人中的大部分都明白才好遵守。凡是真心
希望别人遵守的东西,必定惟恐你不懂,必定想方设法让你一目了然,必定杜绝
一切自相矛盾的规定,必定极力避免任何可能的误解。比如交通信号标志,比如
产品的使用说明。可见,如果制定法律当真是为了让人遵守,那制定出的法律起
码必须做到两条:第一,简明易懂,让所有的人很容易就明白要求是什么。第二
,协调一致,绝不自相矛盾,绝不让人无所适从。也就是说,确保法律的可理解
性和可执行性。反之,如果制定出来的法律繁琐冗长,满纸黑话,充满诸如“物
权”、“善意取得”之类含义不清、可以主观上任意发挥的东西,故意让人莫名
其妙,不得要领,根本看不懂;或者前言不搭后语,这里这样要求,那里那样规
定,让人这也不是,那也不是;那就是存心让人看不懂。看不懂,自然不知道如
何遵守。存心让人不知如何遵守的法律可不就是专门让人违犯用的?制定专门让
人违犯用的法律可不就是存心让人犯法?存心让人犯法难道不是蓄意整人?干这
种蓄意整人的勾当的“法律精英”难道不是一肚子坏水?

如果不弄明白这些,只看见“现行的民事法律行政法律和财产法律已经形成了庞
大的体系,涵盖了各个方面,如果不够,可以补充”,那自然永远闹不明白为什
么要“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画蛇添足搞什么《物权法》。因为那真正的
目的,是要搞一条现行的法律体系里没有、没办法简单公开“补充”而又必须“
补充”的东西。现行涉及财产权的法律都遵循了一个原则:不是你的东西,不能
拿。而《物权法》(草案)想要“补充”的却是:不是你的东西,可以拿。其第
111条就专门教唆你如何拿便算“合法”:“善意取得”、“以合理的价格有偿转
让”、“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在受让时
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转让合同有效”……

假如某建筑商给某银行建了一座金库,看上去铁壁铜墙,固若金汤,戒备森严,
层层设防,好象很完美无缺,偏偏就是偷偷摸摸安了条暗门地道,可以神不知鬼
不觉潜入金库把一切偷光。那么不管这座金库表面上安了多少堵墙、多少道门、
多少把锁,实际全是假的,全是虚张声势,真正用途是伪装掩护这条行窃暗道。
这样的建筑商就是窃伲?辽俑?羰且换锏摹H绻?ü?脑煜钟械慕鹂庖浴安钩?br />”出这样的暗道,肯定容易露馅。所以必须不怕麻烦“另起炉灶”,这样才能掩
人耳目。同样,别看《物权法》(草案)有268条,其实唯独这第111条才是真正
的“干货”,才是那条直通国库内部的“暗门地道”,其他那267条尽管看起来堆
砌如山,高耸入云,煞有介事,其实同样全是假的,全是虚张声势,全是为保护
这一条窃贼暗道的伪装和掩饰。只要这第111条成立,不管其他地方表面上如何戒
备森严都不要紧,窃国大盗们照样可以通过这条“暗门地道”把国库偷光。这才
是“法律精英”们明知“现行的民事法律行政法律和财产法律已经形成了庞大的
体系,涵盖了各个方面”,还铁了心要“另起炉灶”、制定《物权法》的真正动
机。这才是“法律精英”们繁琐哲学和暗语黑话的真正妙用。因为他们跟窃国大
盗是一伙的。墨菲定律有一条:说不服,绕糊涂。这繁琐哲学和暗语黑话的真正
用途就是把受害者绕糊涂,免得他们看穿隐藏在“法言法语”文字迷宫下面的那
条“暗门地道”。

四.不容反对的垄断

要做到如此随心所欲,关键就是要让“法律精英”们垄断法律。(“反垄断”可
以,但只准让外国资本和大老板反掉中国国有企业对国计民生经济命脉的保护性
垄断,绝不能妨碍“精英”垄断决策权、垄断话语权和垄断立法权。)怎么垄断
?制定只准自己懂、不准别人懂的法律。利用繁琐哲学和暗语黑话在立法领域里
“狗撒尿”,占山为王。不拜“法律精英”这些文明土匪、当代“座山雕”当祖
宗,不学会这套法律黑话,就别想上司法界这座“威虎山”。

如果以为“法律精英”们如此仅仅是为了用“狗尿臊”“占山为王”混饭吃,那
也未免有点太小看他们的胃口了。法律是什么?是武器。使用武器的基本原则是
什么?只准用来对付别人,不准用来对付自己。所以要把武器掌握自己手里,解
除别人的武装,独霸武器的使用权。贺卫方说得一点也不错,“法律行话”的确
是“法律精英”们的“独门暗器”,专门用来解除别人的“法律武装”。一句“
你不懂”就剥夺了别人使用法律武器的权力。把法律搞成只准自己懂、不准别人
懂的鬼画符,不但可以借口“你不懂”剥夺别人使用武器的权力,而且可以破坏
其判断能力,使之不知道什么叫守法,什么叫违法,一切只能任凭“法律精英”
们说了算。不知道什么叫守法,就只能整天战战兢兢听“法律精英”们吩咐,“
知惧而莫测其端”,乖乖当奴才。不知道什么叫违法,“法律精英”及其客户如
窃国大盗、吸血鬼等等的一切倒行逆施便可以不受任何质疑、任何制约、任何惩
罚。比如,窃国大盗想把自己的赃款漂白成“合法财产”以便堂而皇之利用法律
武器公开保护,“法律精英”们便弄出个“洗钱合法”的《物权法》(草案),
然后说,这是保护穷人的,有了这就不会“强迫拆迁”了,好象只要变成了法律
就万事大吉。实际怎么可能?不准贪污受贿的法律早就有了,制止贪污受贿了吗
?禁止贪污受贿的法律制止不了贪污受贿,何以见得一纸《物权法》就能制止“
强制拆迁”?如此简单的事实,“法律精英”们硬是置若罔闻。为什么?因为他
们制定法律时根本就没打算当真实行,一切都不过是借口。制定《物权法》的真
正用意是洗钱销赃,所谓制止“强制拆迁”不过是借口,拿来骗人的。《物权法
》(草案)即使通过,照样制止不了“强迫拆迁”,就象有禁止贪污受贿的法律
也制止不了贪污受贿行为一样。制定《物权法》,要的是销赃洗钱,口号却是“
保护穷人私产”。这才能体现“既要玩弄法律使之变成自己得心应手的对付别人
的工具,又要让大家都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精英”们就是用这
种“独门暗器”确保法律武器牢牢掌握在他们手里,解除别人的法律武装。

“法律精英”搞得法律只准自己懂,不准别人懂,除了垄断法律、独霸法律武器
的使用权外还有两大好处:

第一,排斥异己,独霸天下。

只要不是自己亲手培植的铁杆“溜子”、“嫡系”、“世界一流”的“名牌学匪
”,不会“瑜中求瑕,屎里觅道”,把黑的说成白的,把白的说成黑的,那就统
统是“素质太低”,“一个也不要”!至于没系统学过“法言法语”暗语黑话的
工农干部复员专业军人们就更不在话下,一定要全轰出司法系统,让他们都下岗


第二,玩弄法律,鱼肉百姓,牟取暴利。

从遵守法律的角度看,法律跟法律不一致简直是荒唐。但从玩弄法律的角度看,
法律跟法律不一致才好呢。《物权法》“精英”们最欢迎的就是“东风吹,战鼓
擂,87部法律法规跟《物权法》谁也不尿谁”,“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
大家全有效,听你的也行,听他的也行。那才是妙哉妙哉真妙哉,“法律精英”
们的发财机会天上来。合法非法、是非曲直全都可以由他们随心所欲看情况“临
机处置”:谁给的钱多,就判谁“合法”。想让你赢,那么哪部法律说“合法”
就宣布哪部法律适用。想让你输,那么哪部法律说“非法”就宣布哪部法律适用
。“运用之妙,存乎一心”,怎么着都是“有法可依” 、“理直屁壮”,看谁能
奈我何?而不懂法律黑话,不懂“山礼山规”,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只好一切
乖乖听安排,随“法律精英”们任意摆布。敢不听话,莫名其妙就“犯法”,因
为法律本身就自相矛盾,遵守了这条就违背了那条,实际一举一动“合法非法”
全由“法律精英”说了算,你再小心谨慎也没有用。正如鲁迅所说:“不管你怎
么做,你总归是错的。因为我说你错!”要想不被判为犯法成罪犯,就得花钱孝
敬“法律精英”。最好老百姓不请示“法律精英”就连个屁都不敢放,战战兢兢
不知道这一屁放出去是否又犯法。这就叫“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劳心
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唯上智下愚不移”。只有这样“法律精英”们才能
发财大大的:你放个屁人家都要从你身上赚一笔,那他还不暴发?而老百姓没钱
就活该倒霉。难怪只见“法律精英”们为黑社会头子争“人权”,不见充满“学
者良心”的法律学者为连挨二十多耳光的修车工人和被强奸的小保姆主持公道。
在这种情况下,所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全是扯蛋。道理很简单:打起官司来
,有律师跟没律师结果一样不一样?如果都一样,那还要律师干什么?如果不一
样,那没钱请律师的穷人能赢吗?既然没钱就赢不了,那就只能说是“金钱面前
人人平等”,而不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体现不了平等的法律还能叫真正的
法律吗?那只能算是一种生意,“司法威虎山”上“法律精英”们这些“文明土
匪”垄断经营的黑市生意。

让普通老百姓弄不懂法律的最终后果其实是毁灭法律。因为其发展方向是无所谓
法不法,怎么叫守法怎么叫违法一切全凭“法律精英”的三寸不烂之舌,有钱有
势怎么都合法,无钱无势怎么都非法,法律不过是种商品,没钱没势就别买。“
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当整个社会到了对法律根本不当回事的程度
,有法跟没法也都差不多了。即使没有这么糜烂,只要法律写得让普通人弄不懂
,那实际效果跟没法也差不多。让人弄不懂的法律越多,老百姓就越糊涂,到后
来反正都是一个不懂,只要没人盯着那就干脆一切都去他娘的,什么法不法,只
当没这回事,谁有工夫放个屁都先问律师?比如,现在中国到底有多少部法?一
共有多少条?每人每天衣食住行要跟哪些条打交道?能说得清的人有几个?说不
清,那对这些人而言,法不法的有多大区别?人人都不当回事,那有法跟没法也
差不多。所以光简单说“法制不健全”不行。只要法律定得让人弄不懂,那就等
于取消法律。如果存心把法律写得不让别人懂呢?那就是在以立法的方式破坏法
律。

总之,如果法律是用来让人遵守的,那就惟恐人家不明白,因为不明白就没法遵
守了。如果法律是用来糊弄人的,那就惟恐人家弄明白,因为明白了就没法糊弄
了。所以只要看见“法律精英”们以“专业术语”为名行繁琐哲学和暗语黑话之
实让普通老百姓看不懂法律,就可以明白他们制定的法律并不是准备当真让人遵
守的,而是存心用来糊弄人的,用来整人的,用来做垄断生意的,用来消灭法律
的。

五.“独门暗器”妙用无穷

实际上,“专业术语”和繁琐哲学是一切“精英”共同的“独门暗器”。用途是
故弄玄虚、排斥它人、“在内外之间划界”、制造“对于这个行业的好奇、尊重
或畏惧一类的感觉”、“强化某种行业化权力的合法性基础”。他们只有靠这种
“独门暗器”才能逃避实践的检验,招摇撞骗,欺压百姓,祸国殃民。

“精英”们动不动就搬出“专业术语”和繁琐哲学当法宝,目标只有一个:把别
人吓唬住,以便宣布:“你不懂,只有我行。”就这一下子,立刻达到了一系列
目的:

1.剥夺了别人的知情权——“你不懂,有什么资格了解?”

2.剥夺了别人的发言权——“你不懂,有什么资格多嘴?”

3.剥夺了别人的参与权——“你不懂,有什么资格参与?”

4.剥夺了别人的思索权——“你不懂,一切由‘学者’‘专家’说了算。”

5.剥夺了别人的人权。——人和动物的最大区别是人有思维。一旦知情权、发言
权、参与权和思索权都没了,这个人还能有什么样的思维?这样的人实际已经沦
落到了牲口的地位,只能任凭别人驱使了。“精英”们给工人、农民安排的地位
不就是如此吗?剥夺别人行使自主思维权力的一切必要条件,使之除了象牲口一
样任人驱使外别无选择,这难道不是在剥夺人家做人的权利?

6.逃避对自己的任何监督检验——剥夺了别人的知情权、发言权和参与权,也就
压制了一切不同意见,包括了一切来自客观实践的监督检验。“精英”们如此便
取得了不受任何制约的“绝对权力”,自然不可避免地要走向“绝对腐败”。难
怪“精英”们的学术腐败和经济腐败闹得那么凶。

六.“学术”与邪教

有人会说,你这是把学术问题政治化,不承认学术名词和专业术语这个客观现实
,无理取闹不准专家使用学术名词和专业术语、不科学、不理性 ……

问题的实质不在于学术名词和专业术语,而在于“精英”们用学术名词和专业术
语包装起来的东西是应该盲目相信,还是应该经过检验,如何检验。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如果是自然科学的真理,就不应该害怕自然科
学实践的检验。如果是社会科学的真理,就不应该害怕群众性的客观实践的检验
。怕,就有鬼。越怕,就越有鬼。

这年头“科学”、“学术”、“专业”、“理性”之类词时髦,连摆地摊的都学
会了挂出个“科学算命”的招牌来。不过不大见搞自然科学的人热衷于卖弄这个
,倒是搞经济、法律、管理等社会学的“精英”们天天“学术”、“专业”、“
理性”、“科学”地不离嘴,仿佛他们才是“科学”的正宗。当然这只是个幌子
,人家真正要得出的结论是“你不懂”、“不争论”。既然“不懂”“不争”,
那自然谈不上验证,于是人家就具有了至高无上的“话语权”和“决策权”。这
跟宗教有什么两样?

科学与宗教最主要的区别是什么?科学研究的是客观规律,可以验证,可以重复
,不怕别人不相信。你不信可以证明给你看。你坚决不信也不要紧,客观规律照
样存在,并不因为你不相信而完蛋。宗教则是纯唯心的东西,最怕的就是别人不
信。一旦没人信,这个教就算完蛋了。不论哪种宗教,开宗明义第一章一定是要
人们无条件相信某路神仙,不怀疑,不验证,“不争论”。传教的天天忙忙碌碌
,绝大部分气力都花在这个“信”字上。就是求签问卦也一定要先来上一句:“
诚则灵”。对于所有的宗教,最要紧的都是一开始的这个“诚心相信我主(或我
佛、安拉、老子、大成至圣先师衍圣公文宣王、圣母玛丽雅……)”。对此一定
要无条件盲从。为什么这么起劲在“信”字狠上下工夫?因为信与不信是该宗教
生死攸关的问题,当然要全力以赴。这就是宗教的特征:先给你个神让你无条件
相信,不许怀疑,不许争论,教主享有不受任何挑战的权威。“精英”们的逻辑
手法跟宗教完全相同,都是只许别人盲目相信,不许别人怀疑验证,只不过把宗
教的“神”置换成了“学者”“专家”而已。说得煞有介事,又是“科学”又是
“学术”,好象莫测高深,实际全是故弄玄虚。这正是社会科学的规律之一:假
象掩盖本质。

社会科学的规律哪有那么复杂神秘高不可攀?所谓复杂神秘高不可攀全是人为制
造的,为的就是怕你明白真相。如果大家都认识到人无贵贱,生而平等,那当皇
帝的就混不下去了。要当皇帝就绝不能容忍人人平等这个简单的社会科学规律,
就必须制造一通“奉天承运”、“血统高贵”的复杂神话来。如果大家都不信世
界上有神仙,那吃宗教饭的就混不下去了。要当教主就必须让人相信自己是活神
仙,或代表“神的旨意”,就必须弄出一大堆深奥复杂的宗教教义来。同样,如
果大家都看穿了“主流精英”的“改革方向”实际就是“少数人占多数人便宜”
、“私人占国家便宜”、“当官的占老百姓便宜”、“外国人占中国人便宜”,
那“主流精英”们就混不下去了。所以他们必须让人们象教徒迷信宗教一样盲目
相信他们代表“科学”“学术”,不质疑,不验证,不反思,“不争论”,所以
就必须用一大堆貌似“神圣”的“学术”、“专业”、“科学”、“理性”之类
鬼话把这个简单的事实藏起来。

“精英”们强迫人们盲目相信自己代表“科学”、“学术”、“理性”、“专业
”,不得怀疑,更不许检验。这跟牧师、神父、邪教教主或跳大神的老巫婆之类
没什么本质区别,都是自称代表别人不懂、就他们懂、不需要任何客观依据、一
切全凭他们主观随意发挥的“神圣”玩艺:代表上帝,代表老天,代表狐大仙,
代表法律……过去村里神父说谁是“魔鬼”,谁就是“魔鬼”,架出去一把火就
烧了还说这是“神的旨意”。如今“法律精英”们说谁违法,谁就是违法,轻则
罚你个倾家荡产,重则让你家破人亡还说这是“依法办事”。所以不要以为只有
宗教教徒才闹迷信,只有跳大神的巫婆神棍才会装神弄鬼。“法律精英”们在“
专业学术”的旗号下利用繁琐哲学和暗语黑话把法律搞成个只有他们懂、别人都
不懂的神秘神圣的玩艺同样是一种现代化的“造神运动”,同样是一种迷信。

掌握真理的人总是想方设法把真理交到大多数人手里,害怕真理的人总是千方百
计把真理从大多数人手中夺走。科学是摆事实、讲道理,让人相信。正常的宗教
是“劝人向善”,苦口婆心让你相信。“主流精英”则是强词夺理威胁利诱扣大
帽子逼人相信:老子代表“科学”、“专业”、“学术”、“理性”,不得怀疑
,不得争论。否则就是“反改革”、“文革遗风”、“不相信科学”……所以说
“主流精英”们号称“科学”,其实连正常宗教都不如,因为他们连正当宗教传
教的那点虔诚和耐心都没有,不折不扣的“学术”邪教。

精通某个专业的“学术名词”、“专业术语”和掌握此专业的规律并不是一回事
。毛泽东手下农民出身、没多少文化却百战百胜的将军多得是。他们未必精通“
专业术语”,但能打胜仗,因为他们掌握了战争的规律。而文凭过硬、满口洋文
、“学术名词”、“专业术语”滚瓜烂熟的“精英”却每每败在他们手下。所以
能说满口“学术名词”、“专业术语”未必等于掌握了专业科学的规律。有些人
所谓的“学术”“专业”其实不过就是一堆“学术名词”和“专业术语”而已。

《智取威虎山》里的小炉匠说:“除了这身衣服,我是一无所有。”“精英”其
实也差不多,除了“学术名词”、“专业术语”、“学者头衔”这身外衣外,里
面同样一无所有。(要有就是一堆臭哄哄骚乎乎见不得人的玩艺。)所以他们死
也不肯扒掉这身皮,惟恐让别人看清里边到底有什么。他们开口闭口说自己“科
学”、“理性”、“学术”、“专业”,其实跟皇帝开口闭口说自己“奉天承运
”、“血统高贵”、邪教教主开口闭口说自己是活神仙一样,都是把没有的事说
得天花乱坠,让别人盲目相信他们“神圣”而服服贴贴。这就是“主流精英”们
那么喜欢标榜自己“科学”、“理性”、“学术”、“专业”的真正原因。这正
应了一句俗话:“市场上卖破烂的吆喝得最凶”。

七.“学者的良心”

有人说,不对,“法律精英”们都是活雷锋,“学者的良心”大大的,大公无私
,舍己为人,以天下为己任,“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用人格担
保绝对不坑人。《物权法》(草案)是科学的结晶,最高学术成果,没有丝毫个
人私利在内。你是外行,所以看不懂。制定法律“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极强的
工作”,只能由“法律精英”垄断。这就如同外科手术,“是一项专业性、技术
性极强的工作”,只能由外科医生担任一样。否则不得了,会对“专业性、技术
性造成威胁”。

这纯粹是不伦不类的胡搅蛮缠。不错,外科手术的确“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极
强的工作”,只能由外科医生担任,患者只有挨刀的份。但是第一,手术不手术
得经患者本人或家属签字同意,不能医生想下刀就下刀。第二,手术事故医生要
负责。第三,手术合格不合格有一套客观检验标准,不能任凭手术医生随心所欲
信口开河。第四,患者有权先了解医生是不是骗子。第五,就这样也不敢担保医
生会不会借手术之机偷患者的器官骨髓之类拿去卖。而法律呢?制定出来是要让
全体人民都遵守,而要遵守就得知道该如何遵守,就必须明白要求是什么。这跟
被动挨刀的手术患者情况一样吗?把制定法律比成外科手术,等于逼着全国老百
姓不由分说捆上就下刀,既不征求你同意,也不准你明白实际挨的是什么,更不
准你问为什么。劈头盖脸给你端出几百条暗语黑话逼着你认帐通过,否则就是“
妨碍改革”。这哪叫制定法律?分明是强行绑票。你说你制定的法律利国利民,
偏偏想方设法不让别人看懂,只拿出一堆除了自己“法律黑社会”同伙之外谁也
不懂的暗语黑话。不让受法律管辖的大多数老百姓看懂验证,人家凭什么相信你
?就凭你捶胸顿足“学者的良心”?笑话。整天满嘴“理性”、灭绝人性的“主
流精英”居然突然长出了“学者的良心”,让人听着都新鲜。谁说当了“学者”
就一定有“良心”?“良心”又不是文凭,可以跟着学位一道发的。这年头,院
士学术造假,学者推销股票,教授男盗女娼,将军出卖情报……这样的事例还少
吗?现在还有什么崇高的头衔不会被亵渎,还有什么神圣的东西不会被拿来诈骗
?要问这“主流精英”“学者的良心”几分钱一斤?老实讲,一文不值,倒贴都
嫌恶心。不信拎上这“学者的良心”到银行试试,看能不能做抵押,典当出几文
钱来。这空口白牙的“学者的良心”跟那信誓旦旦“假冒王麻子灭门三代”的地
痞流氓的赌咒发誓没什么不同,任何一家健全的银行都不认帐,凭什么国家决策
就应该认帐?

所谓立法,说到底是立规矩。如果规矩立出来是让大家都遵守的,那就惟恐其不
简明易懂。如果规矩立出来是欺负人的,那就惟恐其不能蒙人。回顾历史,凡规
矩立得清晰明确、易于遵守的,那都是纪律严明、执法如山、朝气蓬勃、走向兴
旺发达的力量。商鞅变法,首先取信于民,五十金买个信用,以证明令出必行。
刘邦入秦,约法三章,以安民心。朱元璋为维护法令,连自己女婿都杀了。反之
,凡规矩立得乱七八糟、自相矛盾、根本没打算让人人都遵守、只用来整别人、
不用来约束自己的,那一定是腐朽黑暗,走向没落了。历代王朝开国之初哪个不
制定法律?哪部法律不是竭尽全力制定得尽善尽美?但王朝末日来临时那些法律
还有多少人买帐?不能说那些王朝灭亡是因为“法律不健全”,而是因为那些法
律全成了一堆废纸,没人信也没人遵守了。

八.调戏拿破仑

“法律精英”们说,《物权法》(草案)这条参照了《拿破仑法典》,那条照搬
了《法国民法典》,所以《物权法》(草案)体现了拿破仑的原则。你如果还弄
不懂,那就是“文化差异上的原因。”

中国的“法律精英”们可真够无赖的,连拿破仑都让他们调戏了一把。拿破仑坚
持的原则是什么?“把繁冗的法律辞句锤炼成明白通顺的法语”、“将人们的注
意力集中到生活的现实而不是法律的技术上”、“捕捉到抽象规则的实践关联”
、“打断琐碎无益的枝节争执”。说到底,就是让法律“对于即使是他那样的非
法律家也应当透明易懂” ,让“虽然不熟悉法律专业术语,头脑却机智灵敏的外
行人”也有资格说话,不让“法律精英”们用“你不懂,等你学会了再来说”之
类借口垄断法律,建立“法律黑社会”。中国的“法律精英”们呢?别说“把繁
冗的法律辞句锤炼成明白通顺的中文”了,根本就是惟恐条不多语不繁,意思太
明白。表面上挺尊重拿破仑的,机械模仿,照搬照抄《拿破仑法典》字句,还美
其名曰“这就是明白通顺的语言”(言外之意是你再不懂是因为你“素质太低”
)。实际呢?两百年前对法国人“明白通顺”的法语照抄成中文,对今天的中国
人同样“明白通顺”吗?能让“虽然不熟悉法律专业术语,头脑却机智灵敏的外
行人”也有资格说话吗?如果能,何必对也是学法律的巩献田教授破口大骂“你
不懂,等你学会了再来说”呢?可见“法律精英”们是存心利用“文化差异”捣
鬼,通过机械照抄《拿破仑法典》的词句来调戏拿破仑的立法原则,说倒底还是
只准自己懂,不准别人懂。而实际他们自己也未必真懂。开口闭口“专业特殊”
不准别人问津,紧张成那个样,说穿了是心里有鬼害怕露馅,稍有风吹草动就忙
不迭拿“专业学术”当挡风墙来捂住自己的草包真面目。拿着“精英”“学者”
水平的钱,却只会干蹩脚的文字翻译水平的活。说起来,中国的“法律精英”们
也有点可怜:想学狗撒尿圈地来个占山为王,划出“法律黑社会”的“势力范围
”,偏偏连这圈地用的“狗尿骚”都骚不出自己的来,还得大老远的蹭到人家拿
破仑那里去“进口”,实在够出息的。

九.《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与《物权法》

与“法律精英”们的《物权法》(草案)成鲜明对照的是毛泽东的《三大纪律八
项注意》。

《物权法》(草案)是268条。《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呢?小学生都会算:三条加
八条等于11条。其中只有“三大纪律”的第一条“一切行动听指挥”纯属军事。
第二条“不拿群众一针一线”——财产权。第三条“一切缴获要归公”——财产
权。“八项注意”呢?四项涉及人权,四项涉及财产权:1.说话和气——人权;
2.买卖公平——财产权;3.借东西要还——财产权;4.损坏东西要赔——财产
权;5.不打人骂人——人权;6.不损坏庄稼——财产权;7.不调戏妇女——人
权;8.不虐待俘虏——人权。

毛泽东制定的这套当年共产党人人必须遵守的“家法”总共11条,纯军事的只有
一条,占9.09%;涉及财产权的有6条,占54.55%;涉及人权的有4条,占36.36%。
凭这些数字,能说毛泽东不尊重人权、不尊重财产权、不尊重私有财产吗?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就那么简单易懂的十一条,61个字。目不识丁的“大老粗
”都能记住背熟,严格照办,容易遵守,更容易监督。如有违犯别人立刻一目了
然,马上知道你错在哪里,什么性质的问题,该怎么处罚。容易遵守,便容易监
督;容易监督,便容易遵守。全党全军,从总司令到普通一兵都按同样的规则办
事,人人遵守,人人监督,令行禁止,步调一致。这才是不折不扣“规矩面前人
人平等”。而《物权法》(草案)呢?268条有多少人能记住?怎么遵守?怎么监
督?根本就不准监督。不是“民法专业精英”就没资格过问:“你不懂,等你学
懂了再来说”。这样,“法律精英”们想玩“猫腻”太容易了,轻而易举就能让
它变成对别人来说是整人的工具,对自己来说是废纸一张。到头来实际用处不过
是变成窃国大盗销赃洗钱的法律掩护。这就是让人遵守的规矩与用来整人的规矩
的区别。

在“法律精英”们眼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根本一文不值,半点“专业性、
技术性”也没有,简直“土得掉渣”。然而就凭这土得要命的11条,就树起了人
民军队“仁义之师”的形象,就获得了中国老百姓的拥戴,就创建了中华人民共
和国。《物权法》(草案)有这个能耐吗?

你可以说《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不是法律,跟《物权法》(草案)简直风马牛不
相及,不可同日而语。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规定的原则被中国人普遍遵守时
,社会上侵占别人财产权的犯法几率有多大?那时谁稀罕什么《物权法》?

法律只能解决“许不许可如何如何”的问题,解决不了人们“想不想如何如何”
、“该不该如何如何”的问题。如果人人都一门心思地想着要“如何如何”,认
为“如何如何”是“不合法却合理”,那法律再严密也禁止不了,你只要盯得稍
微不紧立刻就见缝插针。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却可以提纲挈领,在人们心里
树立起是非原则,即使没人盯着也照样自觉不违反。一个是靠手铐脚镣铁链子拴
着捆着逼人就范,一个是靠自觉自愿群众监督自我规范,到底哪个更高明?

如果“法律精英”当真为国为民搞民法,又当真有真才实学,那就应该按《三大
纪律八项注意》的原则,搞出个大家都一看就懂、便于遵守、便于互相监督的有
关财产权的民法来,要跟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协调一致,让大家都能通过自己的
判断确认法律条文里没有供窃国大盗专用的“暗道机关”,让中学文化程度的中
国人不靠律师就能理解运用之。如果实在没这个水平,那学学拿破仑也行,做到
“把繁冗的法律辞句锤炼成明白通顺的汉语”、“将人们的注意力集中到生活的
现实而不是法律的技术上”、“捕捉到抽象规则的实践关联”、“打断琐碎无益
的枝节争执”,让法律“对于即使是他那样的非法律家也应当透明易懂” ,让“
虽然不熟悉法律专业术语,头脑却机智灵敏的外行人”也有资格说话。如果连这
也做不到、不肯做,那只能有两种解释:1.所谓“法律精英”都不过是酒曩饭袋
,冒牌的精英,没什么真才实学。2.所谓“法律精英”都不过是窃国大盗的同伙
,所以坚决不肯这么干。

可以肯定,“法律精英”们打死也不会赞同按《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原则搞立
法,非闹出个只准自己懂、不准别人懂的《物权法》不可。因为一个是让大家都
遵守用的,一个是供少数人玩弄、用以欺压多数人用的;一个的原则是“天下为
公”,一个的原则是“一切谋私”;一个是为了创建一个人民共和国,一个是为
了掏光这个人民共和国。这就是根本区别。

**** 米国是万恶之源, 买办是亡国之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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