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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国共内战时期的两党地下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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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国共内战时期的两党地下斗争

中国国民党对国共地下斗争历史进行了记载和评论,在他们的笔下反共特工成了仁义之士,并对中共进行了攻击。下面请大家批判做反面教材用:

国共两党进行武装斗争之同时,又展开了秘密的地下斗争,这种斗争是一种无声的智能之战,较之公开的武装冲突尤为尖锐;同时这种斗争是一种相互渗透的隐蔽战争,因而在国民政府的统治地区,以及中共割据的苏区,同时展开了谋略战斗。双方均以打入对方心脏,掌握情况,摧毁对方的组织与力量为目的,于是,这种地下斗争,就显得更其复杂与神秘了。
由于中共文件之泄露,以及中共人员之投诚自首,把中共特务工作的许多秘密公开出来了。一九三一年四月,中共中央特务工作总负责人顾顺章,在汉口被捕自新,同年六月,中共中央总书记向忠发,遭捕后坦白供述,同年八月,中共中央红队(按:即暗杀队)科长王世德被捕自新,这样,就使中共的特工内幕暴露无遗。
为了达到保卫工作目的,中共特工总部还布置狱中的特务工作,在捕房、法院、律师、监狱中普遍的吸收成员,发展组织,藉以了解被捕人员的情况,并进行营救。同时通过互济会负责被捕人员家属之安慰及被捕人员在监狱中的消息传递金钱接济等,其活动方式大致如下﹕
(一)收买利用捕房打字员,泄露人员逮捕消息,其方法多于报告捕获人犯打字时,故意打错,掉换重打,而将打错的一份修正后送交中共。
(二)收买法官,于审讯时故意暗示被捕者,使他坚决的不承认,因为当时中共在上海以租界为护符,而租界对政治犯并不作决定性的处理,判明后一定要引渡到中国政府来办理,以租界捕房办案程序,犯人坚不承认罪行,虽然证据齐全,亦无法定谳的。承审法官被中共买通后,即用尽方法明示暗示,使犯人无供,避免引渡,而获得在租界内开释的目的。
(三)被捕人员既经入狱,除掉利用「难友」开释或接见机会,或买通看守人员向外秘密通讯,或寻求接济外,他们最高的目的乃在潜逃,他们环境情况,可以在狱中展开宣传和组织活动,鼓动同监人犯暴动越狱(俗称炸狱),可以由感情入手暗地联络看守人员,或以金钱收买,或以政治邪说蛊惑,使看守人员给予他脱狱的机会。
抗战以前南京时代,中共苏省委组织部长黄励系一女性(按:黄系留俄学生,原为中共中央组织局工作人员),被捕后羁押于宪兵司令部,她即利用色相和守卫班长发生了关系,与守卫班长一齐逃跑被捉到后,一齐枪毙。
一九三一年八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前中共中央长江局书记关向应(俗称小关),中委林祖涵及吴玉章、谢觉哉等,于上海公共租界遭补,周恩来以两分钟之差漏网逃逸。此案中共特工总部以万元巨款收买营救,租界当局以证据不足,拒绝引渡,关向应等四人乃获释并逃往苏区。
据向忠发供述,中共中央的经费除共产国际津贴外(每月美金一万五千元),苏区的接济也是来源之一,一九三○年六月由闽西运到黄金七百两,同年底,由赣西南运到黄金二千零七两,另外就是红队抢劫勒赎来的赃款,以补经费之不足。
根据中共中央六十九号通告的指示,即「对自首而反攻的叛徒,号召党内外群众共起处以死刑」,于是红队特工的暗杀行动,首先便以「叛徒」为对象,下面三件案例,可作为红队的代表「杰作」﹕
(一)狙击白鑫事件:「一九二九年八月,中共军委负责人之一的白鑫,和另一要份子王英,向国民党悔过自新,住在国民党上海市党部委 员范争波家中,深居简出,对外十分秘密,并派有保镳二人案中保护。红队特工侦骑四出,探听白的住址,终于在法捕房包探鲍君甫那里探明地点。」据顾顺章自新后对调查科人员说,狙击白鑫案是他布置的,当他侦悉白鑫住于霞飞路尚贤坊范争波家里后,即先行察看地形,发觉白鑫住在坊中横排最后一家,乃于同排入口处第一家(与白氏住地相隔三家)租屋一座,派红队队员五人驻入监视,其中一人为女性,化装女仆以便与范宅女仆接触,探听动静。另在弄堂至霞飞路之出口处 (因霞飞路系大马路)派队员二人,一人化装补皮鞋匠,一人伪装卖水果小贩,日夜配合守望。九月中,即农历八月十四日,发现范宅购买大批礼物,女队员(即化装之女仆)乃询之范宅女佣,得悉白氏即晚乘夜快车赴南京渡中秋,当即布置狙击。是晚,范氏兄弟二人及保镳二人保护送行,当白鑫等走过监视处后,负责监视之红队队员即伪装旅行尾随出动,白氏等行近弄堂口时,弄堂口伪装卖水果与补皮鞋的队员,针对保镳首先迎头发动袭击,在黑暗中,保镳二人未及拔枪,即被击毙。枪声响后,同行人员,纷纷向后逃避,尾随之红队人员复从后拦截射击,致白等腹背受敌无处可逃,全被击倒。是役,除范争波受伤倒地佯死获救外,其余白鑫、王英、范之兄弟、保镳、弄堂司阍者等六人全部毕命,红队队员得手后,复向白鑫王英尸体补射数枪,始从容逸去。
(二)仁济医院血案:「一九三一年,国民党调查科在中共红队队员中布置一个内线,名黄国华,为中共发觉,即决定对其秘密制裁,某日中共约黄到某旅馆接头,黄不知阴谋,按时先到,届时X方来人照预定暗号敲门接头,惟进门后即出枪将黄国华射倒,凶手怆惶离去,事后查知中共派来执行暗杀者,为红队实习人员,技术欠熟练,过分紧张,未能将黄某击毙,事件发生后,调查科派人将伤者护送至公务局警察专用的仁济医院急救诊疗,并派有补房包探及印籍巡捕守护。这些情形被中共人员侦悉,遂利用星期日病人接见眷属的机会,派遣六个红队队员,混入医院二楼,先将印捕及包探击毙,再将黄国华打死,持枪并行出院,在医院门口分手四散逃逸。但因调查科事先判断X特对此必不甘心,可能再至医院逞凶,在医院门前预布监视守候人员,当中共特务行凶出院四散逃逸时,调查科人员即分别尾钉跟踪,发现四个红队特工机关,乃连夜破案,搜获长短枪甚多,经捕房检验发现上海无头的暗杀案件,多与这些枪枝有关。」
(三)勒毙顾顺章全家惨案:周恩来于获悉顾顺章遭捕自新后,立即指挥原任顾之助手红队科长王世德(化名王竹友),将其全家八口岳父母、妻子、内弟等全部勒毙,埋尸于法租界爱棠村十一号屋内灭迹。不料于顾案发生四个月后,即一九三一年八月,该王世德亦为调查科捕获,经供述上项情事,当由调查科向法租界警务当局接洽,会同按址发掘尸体,租界当局初不置信,经过确切保证之后,始获同意进行发掘,因此事为新闻界所悉,消息传布出去,致发掘工作进行之时,市民挤满墙头,树上围观,在充满惊骇与怀疑气氛之下,一尺复一尺的挖下去,于种植花草毫无痕迹之院内,深掘至八尺之下,果然起掘得顾之全家大小八具尸体,全市为之震惊。以后据王世德所供,又先后在公共租界武功坊三十二号,新闸路斯文里七十号等处,继续从事发掘,结果又掘得三十九具尸体,大多数是中共所谓动摇或叛变份子,由周恩来命王世德等所杀害的。
当时主持对中共斗争的机构为国民党中央组织部调查科,在该科之下设有情报工作总部,负责全国反共斗争工作,初期以上海中共中央为打击对象,后来遍及全国,凡有中共活动的地区,均有该科工作人员和共党作地下斗争;不过,在中共的游击区尤其在苏区内部以及红军内部似乎缺乏工作,因而在资料中也很少记述。国民党已经公开的资料研究,当时调查科的地下斗争采取了如次有力的步骤和方法,这也就是调查科从事秘密战争的武器。
第一、伪装渗透:调查科培养了好些干练人员,伪装思想左倾,渗入重组织,经过一段为共党努力工作之后,逐渐成为中共干部;同时调查科又有计划的破坏中共组织,促使其渗透人员在中共干部缺乏的情况下,逐渐提升为高级干部,由支部、区委、县委乃至省委中央。这样,该科对共党的情况便瞭如指掌,随时可予中共以打击。据资料透露,该科的内间人员曾经渗入上海中共中央秘书处、组织部和特工红队,有一个时期,中共江苏省委是在调查科渗透人员控制之下,上海中共中央之屡遭破坏,以及红队之终被消灭原因在此。
第二、分化争取:调查科根据渗透人员之了解,针对中共干部之各别情况及其弱点,对之进行谋略性的分化和争取。利用中共的党内斗争和派系斗争,造成中共内部的离心和分化,利用中共干部的弱点,投其所好,酝酿脱党趋势,构成争取的条件。当时中共内部被斗争被处分的干部,常常就成为调查科争取的对象。这些被分化争取的中共干部,依然留在中共内部,过一时期,又成为该科的秘密运用人员了。
第三、政治说服:调查科对于已逮捕之中共干部,一律采取政治说服方法,即以三民主义思想来克服马列主义教条,使中共干部解除思想武装,放弃阶级立场,转而为调查科工作,即「以昨日的敌人,斗争今日的敌人」,「以敌人的干部瓦解敌人的组织」;这批出身中共的工作人员,了解中共的惯性作法,熟悉中共人员和组织,用以对付共党,自然效力至大,成就至钜。有时调查科还采取「突击说服」的方法,即对中共干部不加逮捕,采取一种有计划的、秘密的、短暂的强制谈话,加以说服后即行送回中共,秘密为调查科工作。所以调查科不主张杀中共干部,而以说服运用为原则;对顽固份子则施以长期感训,直至觉悟转变为止。那时,少数中共干部被捕后迅即处死,大都是因为地方军警在调查科未及说服之前先行处决的。
第四、侦查行动:当时中共强调阶级斗争,发动怠工罢工抗捐抗税,在城市里还举行飞行集会或请愿示威,到处散发传单,张贴标语,进而实行狙击暗杀或掳人勒赎,这就把中共的目标暴露于调查科之前;因此,该科之侦查行动除依据内间人员报告外,并针对中共自己暴露的目标,进行反复侦查直至于破案。该科之破案,一面配合内间人员之升迁作有计划之行动,一面又以欲擒故纵手法,有意让若干中共干部漏网,或预留若干中共机关不加破坏,以为扩大侦查之用;这样,反复侦破和扩大侦查,就使中共机关和人员无所遁形,而为调查科控制与掌握了。
第五、自首自新:中共为了训练其干部于遭捕后不致叛变,除以暗杀作威胁外,并加强气节教育,要中共人员于被捕后不吐露任何秘密,要挨过严刑拷打并作监狱斗争。可是由于调查科人员对于遭捕X干一律优待,既不打骂,又不用刑,且以理服人,与中共之气节教育完全相反,这就是使被捕人员,大都愿意自新,为该科工作。同时为了号召中共干部之输诚来归,该科提出了一种「处理中共份子自首自新办法」,办法中规定自首自新中共份子,不究已往,立功受赏,确保生命财产安全,分配适当工作等等,经国民党中央通过后颁布实施并作广泛宣传,结果许多中共人员纷纷转变来归,使中共在「白区」的组织瓦解。这些,就是调查科与中共作地下斗争的武器。十余年后,中共中央对于这些「武器」作了很高的估价,而且要中共特务效法调查科加以运用,「否则我们就是失败」。一九四三年八月十五日,中共中央关于审查干部的决定」写道:
「日本及国民党,很久以来,就采取争取与软化共产党员,为他们服务的反革命方针,很少杀人。我党必须采取争取大部至全部特务分子,为我们服务的方针,否则我们就是失败。」
「在培养干部的任务中,应包该括党员与特务两部份人在内,就是说,不仅要注意培养共产党员(这当然是主要的),而且要着重注意将反革命特务份子转变为革命的锄奸干部。愈是大特务,转变过来就愈有用处。这个政策,日本及国民党也是很早就采取了,用以对付共产党,并且收到了成效。」国民党调查科这些有效措施,的确曾给X党以严重打击,就已公开的资料看来,那时中共在国民政府区域的组织,从支部到中央,从上海到西北,连续受到不断的破坏,中共虽曾一再设法恢复与重建,结果还是徒劳,终于无法生存,逃到有红军掩护的苏区去了。以下就是调查科破获共党组织的简述:
(一)陈延年、赵士炎案:一九二七年六月二十九日,中共中委兼长江局书记陈延年(系陈独秀长子),因一丹阳人束某之自首,被捕于上海北四川路恒丰里一○四号之江苏省委秘书处,同时被捕的,尚有省委书记韩逋仙及宣传部长黄某。三十日,继续破获上海工联总会,工总组织部长张佐民,副委员长杨培生以下二十余人就逮。七月三日复捕获工总负责人赵士炎(亦系共党中委)。
(二)陈乔年、许白昊案:一九二八年一月十九日,于上海破获中共中央秘书处,中央农委,江苏省委,上海工联总会秘书处,省委交通处,浦东区委等二十余处,捕获中共中委兼中央组织部长陈乔年(陈独秀次子),中委兼上总党团书记许白昊,上总委员郑覆他及各区委书记,工联主任等二十余人。
(三)游优哉、李振农案:一九二九年五月二十四日,调查科会同中央军校当局破获伪装隐藏于该校之中共兵运委员游优哉、李振农等五名,搜出轻机枪两挺,粉碎中共企图于国父奉安途次,实行袭击的阴谋。
(四)彭湃、杨殷案:一九二九年八月二十四日,于上海新闸路经远里,捕获中共农运领袖彭湃及杨殷、颜昌颐等五人。当时彭湃任中共中委兼江苏省军委书记,杨殷等人则为军委委员。
(五)何孟雄、林育南案:一九三一年一月十八日,于上海东方旅馆捕获右派中共中委何孟雄及林育南、李求实等二十五人,根据供述、旋又破获中共机关四处,共捕获中共要角三十五人。其时何孟雄正举行反四中全会及成立第二江苏省委之会议,会议未终,即席遭捕。
(六)顾顺章案:同年四月,在汉口逮捕中委兼特工首领顾顺章及红队队员六人。顾旋即自新,并协助调查科之反共斗争,迩后该科之大破中共机关,得力于顾之协助至多。从此,中共要角均纷纷遁入苏区,中共中央亦作迁入苏区之准备。
(七)牛兰夫妇案:同年六月十七日,在上海捕获共产国际驻太平洋职工会大部牛兰(瑞典人)及其妻汪德利增,以及太平洋工会要角傅大庆一名,搜出共产国际与职工国际文件至伙,国际为之震惊。
(八)向忠发案:同年六月二二日,在上海霞飞路捕获中共中央总书记向忠发,向跪地求饶,要求保全生命并作坦白供述,所供中共机关四处,亦并予破获。
(九)罗绮园、杨匏安案:同年七月,于上海破获中共中央宣传机关及印刷厂多处,捕获中共中央宣传部及党报负责人罗绮园、杨匏安等二十三人。同期,在北平、天津捕获廖划平、潘问友等三十余人。罗为粤北农运首领,杨曾任国民党中央委员、监察委员,历任中共中央各部要职。罗、杨均为中共六次大会选出之中委。
(十)王世德案:同年八月在上海捕获中共红队科长王世德及张崧生、蔡飞等人,揭发周恩来主使之凶杀埋尸案,先后会同租界当局发掘尸体四十七具,举世为之震惊。
(十一)关向应、林祖涵、吴玉章案:同年八月,在上海公共租界逮捕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前中共中央长江局书记关向应,中委林祖涵及吴玉章、谢觉哉等人,该案因中共以巨款贿买租界当局,拒绝引渡,被释返苏区。
(十二)武平、徐福生案:一九三一年一月至十二月,在山东等地先后捕获中共山东省委书记武平,江苏省委组织部长徐福生,湖北省委组织部长王培槐,河南省委委员胡玉坤,河南少共省委书记张诺林,河南军委王超,苏浙军委胡长源,安徽省委张宅中,汉口市委游无魂等省市级中共干部二百余,县市级干部一千五百以上,区委、支书、党员三千余众。
(十三)蒋云、陈资平案:一九三二年六月间,破获中共徐海埠特委、鲁南特委、豫东中心县委等全部地下组织,捕获红十四军军长蒋云、红十五军军长陈资平,摧毁苏鲁豫边区根据地及该两军武力。同时自首自新中共计有徐海埠特委书记孙敬林,委员陈咏球,少共特委书记陈政齐,委员朱秋白,费一夫等干部六百余人,党员二千余众。武装份子、赤色群众自首自新者,数逾两万。
(十四)李超时、李必刚案:同年八月,于镇江捕获中共中央军委委员兼江苏省军委书记李超时、李曾任红十四军军长,一九三○年领导通海一带之暴动。九月在上海破获中共中央军委机关,捕获军委李必刚,(李系留俄学生,长于军事,为中央军委要角)搜获兵运文件甚多,因而中共潜伏于国军中之组织与活动,乃相继破获。
(十五)余飞、徐锡根案:同年九月于安庆捕获余飞,在上海捕获徐锡根。余、徐二人均为中共工运重要干部,曾任中委及政治局委员,余且曾任共产国际欧洲局书记,职工国际常委,太平洋职工联合会主席及中华全国总工会委员长等要职。
(十六)陈独秀,彭述之案:同年十月十七日,在上海岳州路春阳里二百十号,破获中共反对派中央集会机关,该派领袖陈独秀,中委彭述之、濮一凡、谢德盘、张次南、宋逢春及重要干部彭道之、王平一、梁有光等八名均被捕。
(十七)袁炳辉、胡均鹤案:同年十月,在上海捕获少共要角袁炳辉及其妻朱爱华,时袁任少共江苏省委书记,朱任反帝大同盟组织部长。同期,在上海胶州路二十二号又捕获少共中央书记胡均鹤,少共经济斗争部部长胡大海。
(十八)黄平、韩连会、沉显庭案:同年十一月在天津捕获中共中委黄平(又名黄文治),黄任全国总工会宣传部长,世界反帝大同盟常委。同时在保定捕获中共中委兼河北省委书记韩连会(按:其时韩已转入罗章龙派,所指职务似为罗派机构),在上海捕获中共中委兼工联会委员长沈显庭(按:沉亦为罗章龙派)。
(十九)朱宜之、刘抱一、汪盛荻案:同年十二月前后,在上海捕获互济会秘书长朱宜之,中共中央巡视员刘抱一、汪盛荻以及江苏省委龙登云、高其度等人。一九三二年全年在其它地区尚捕获汕头市委吴一兰,通海特委书记朱警石等省市级以上干部三百余名,县市级以下干部三千人以上,区委、支书党员等六千人。
(二○)卢福坦案:一九三三年一月捕获曾任代理中共总书记的卢福坦,卢历任中共青岛市委书记,山东省委书记,中央政治局委员,向忠发被捕后,曾一度代理总书记,被捕时任全总党团书记兼组织部长。
(二一)王云程、孙际明案:同年二月在上海捕获少共中央上海执行局书记王云程(共党中常委),组织部长孙际明(亦为共党中委)﹕秘书长陈卓文等重要干部二十余人。
(二二)罗登贤、廖承志案:同年三月在上海破获中共工运总机关,即全国总工会,捕获工运首脑全国总工会党团书记罗登贤(罗系六次大会选出之中委),全总秘书长王其良,秘书余文化,以及海总党团书记廖承志等人。廖系廖仲恺先生之子,被捕后为其母何香凝吁请国民党各党国元老缓颊保释。四月又在沪捕获中共中央上海执行局秘书于达等人。
(二三)丁玲、潘梓年案:同年四月,在沪破获文化界组织,捕获中共左翼作家联盟党团书记蒋冰之(即丁玲)即其夫(红旗报主持人)以及中共左翼作家潘梓年等多人。
(二四)罗章龙、朱英案:同年四月于上海破获中共右派中央,即中共中央非常委员会,捕获该会组织部长罗章龙,总书记朱英(按:前任总书记孙正一已自新),宣传部长王德,及重要干部熊中和等四人。
(二五)程建文、杜衡案:同年六月在陕西捕获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长程建文,红二十六军政委杜衡,继经半年行动,摧毁中共陕西组织,计被捕自新之中共干部党员一千余人,赤色群众自新者万余人。
(二六)张昔蒙、方立正等案:一九三三年全年,尚在各地捕获中共南方局秘书长张昔蒙,湘赣边临时省委方立正,江苏省委巡视员黄强,沪东区委王友直,徐州特委书记万金培,中共中央总交通蒋平等省市级干部二百余,县市级干部一千余人,区委、支书及党员约四千人。
(二七)季苏、李万成、李秀峰案:一九三四年一月起,在天津河北各地捕获中共河北省委驻平代表季苏,中共中央北方军委书记李万成,军委李秀峰,北平市委书记李少轩等中央、省委、军委、市县委以上干部四十余人。
(二八)张国栋、李墨农案:同年三月,再次破获中共江苏省委,先后在沪捕获江苏省委书记张国栋宣传部长李墨农等尚未委员十三人。
(二九)丁默村、李士群案:同年五月二十三日,捕获中共特工人员丁默村、李士群二人,丁、李二人系中共留俄学生,习苏俄格伯乌工作,返国后受命中共中央,渗入「社会新闻社」为掩护,因于上海广西路指挥红队暗杀调查科上海区情报科副科长陈静被发觉而遭捕者。
(三○)李竹声、杨天生等案:同年六月十四日,在上海完成对中共中央上海执行局之总破坏准备,日下午洽妥英法租界当局,对中共四十六个秘密机关进行搜查,捕获共党首要计有﹕中央执行局书记李竹声,组织部长杨天生,全国总工会委员长袁家镛,共产国际代表接头处主任兼中央执行局总会计秦曼云,宣传部副部长朱素涛,执行局妇女部长杜作强,国际电台总台长程祖伊,沪赣总台台长王文彬等五十四人,次要干部一百三十余人及电台七部,重要机秘文件至伙。经此破坏,中共乃放弃在沪重建地下组织之企图。
(三一)邝惠安红队案:同年九月二十七日,于上海肃清中共特工红队,计捕获候补中委兼红队队长邝惠安,暨所属九个分队全体暗杀队员共三十五人,抄获快慢机等短枪三十七枝,子弹万发,手榴弹一箱及其它凶杀器具甚多。
(三二)盛忠亮、徐郑氏案:同年十月四日,于上海捕获中共中央上海执行局宣传部长盛忠亮,执行局会计徐郑氏,第一第二两无线电台负责人。六月李竹声被捕后,即由漏网之盛忠亮继任执行局书记,盛之逮捕,乃使中共在沪之领导机关全被摧毁。
(三三)黎天才、李鸿鸣案:同年十一月,捕获中共北方特工黎天才、李鸿鸣等人。黎等系中共高级特工干部,打入张学良部,为张所亲信,被捕后,经张学良之力保获释。
(三四)王斌、宋宜生案:一九三五年一月,破获中共河南省委、军委、豫西、豫北、豫东诸特委,开封、洛阳、郑州、信阳诸市委,遂平、内黄、高丘等县委全部组织,捕获河南省委王斌、宋宜省,军委老周等三百余人。
(三五)瞿秋白案:同年二月,在长汀捕获曾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及苏维埃中央政府教育部长之瞿秋白,经调查科派员说服,瞿愿自新,并供述中共中央之计划与决议,因核准自新之电令迟到,瞿被地方驻军处决。
(三六)李伟、贺培善案:同年四月,于天津法租界捕获中共北方特工负责人李伟及重要份子贺培善等九人,并于北平起出隐藏在高桂滋军长家中之短枪一箱。
(三七)陈履珍、高翔案:同年七月,展开大别山之清剿共X行动,持续半年,捕获中共皖北特委陈履珍,安庆特委高翔等以下共干五百余人。
(三八)邓子戈、刘梦龙案:一九三六年六月,在贵阳捕获中共贵州省委邓子戈、刘梦龙及贵州军委熊茂才等人。
(三九)向愚夫妇案:一九三七年一月,在湖南捕获湖南省委向愚夫妇,特委余稼生,淑浦县委书记李鸣鹤,湘潭市委书记何星南,市委刘世降、徐子奇等五十余人。
(四○)黄贤度、陶复平案:一九三九年二月,查获江西上高县长黄贤度及高级职员陶复平、徐宝璟、文超等中共重要份子,经由江西地方当局予以自新处理。
据「中国共产党史略」的统计,「在这时期中,苏区以外中共的各级组织和群众组织被破坏很多,重要的除中共中央机关破坏十四次外,还有江苏省委破坏九次,河北省委四次,陕西省委二次,河南省委一次,山东省委三次,共党的特务队也破坏数次;群众组织方面,青年团破坏三次,上海全总和工联破坏四次,互济总会破坏三次,反帝组织破坏三次,文化组织也屡次破坏。」
「暗斗」一书,对这些捕获的中共干部也有一个分析和统计,它说:
「另外一个是我自己的纪录,经我捕获的有:共产国际驻太平洋赤色工会代表牛兰(瑞典人)。
中共中央总书记三人 陈独秀、瞿秋白、向忠发。
中共中央委员恽代英………等四十多人………。(按:据「中国共产党史略」纪载,捕获中委一百一十人,此一数字,恐系包括少共中委在内)
中共省、市级干部 八二九人
中共县、市级干部 八一九九人
中共区委、支书、党员 一五七六五人」。
这一数字,除赤色群众不计外,共捕获中共干部和党员二万四千八百余人。这一统计与上列四十个重要案件捕获中共人员二万四千余人(赤色群众不计在内)大体相符。从这一破案数字,就可了解当时中共所受打击之沉重。
「在上列的数目字之中,除了极少数(大概是五百比一)顽固倔强的交付法律制裁以外,其余都是给予自新报国的机会,以后的事实,证明这些从错误道路上挽救过来的青年,他们的服务成绩,一般都是非常优越,而其反共意志之坚决,尤其比一般未入圈套的人强的多,这大概是他们这一番痛苦经验换来的认识。」
「至于那些受法律制裁的中共,其中大部份只是判徒刑处分,抗战一起,这些人又都恢复了自由。我们只要屈指计算今日共区内具有二十年以上『党龄』的中共老干部,凡是做过地下工作的,至少有三分之一曾进过监狱,于是足证国民政府对付政敌,不像今日中共那样『斩尽杀绝』。」
双方均以肃清自己统治地区之敌对力量为中心,斗争场所遍及国民政府地区以及中共的苏区。不同之点在于调查科之破案以潜伏社会各阶层之中共为对象,中共则以肃清党、政、军自身内部之所谓反革命为目的。
第三、在政策上,国民党采用自首自新办法,破案目的,除摧毁中共组织外,在于争取中共干部之转变。中共的特务工作,则采取肉体消灭的办法,遂有上海红队之暗杀以及苏区之屠杀。
第四、国民党破案的数目字与共党屠杀的人数约略相等。经调查科破案逮捕及自首自新的共党人员与赤色群众约五万余人。中共「肃反中心论」时期,在苏区肃反人数(大部屠杀)约略估计恐亦将近五万之众。
据调查科的记录,捕获和自首的中共人员二万四千余人,办理手续的赤色群众三万人。当时共党人数,据向忠发在三中全会的报告,全国党员十二万二千三百一十八人(包括苏区与红军中的党员),赤色工会会员超过十万多人,农民群众组织约数百万,青年群众组织有一百六十万,互济会组织亦有八十六万;这一数字虽属夸大,且大部份系苏区、红军中的党员和群众,但在国民政府地区有数万党员和赤色群众是不足为奇的。调查科破案人数,大体与中共的「白区」组织不相上下。而且中共中央历来都承认这一时期「白区」工作完全失败,毛先生也说:「使辛苦地聚集起来的革命力量损失了百分之九十左右。」,这就说明调查科的破案打中了中共的要害。
调查科曾经编印出版「转变」第一第二两集,把自首自新人员的名册,以及中共干部的经历和脱党宣言刊登出来,书上有名的这些「转变」人员,有的沦陷大陆,有的远走海外,但大部份还在台湾。当年曾被调查科逮捕的吴玉章、谢觉哉、彭真(即傅茂公)、廖承志等人,今天还活在大陆;这也说明,调查科的破案的确摧毁了共党在「白区」的组织。
当年中共中央,曾一再发出反自首反叛徒斗争的通告、提纲,而且以苏维埃中央政府名义下令通缉顾顺章、孔荷宠、徐锡根、胡均鹤、余飞、袁炳辉、陈衡舟、胡大海、陈之平、黄平等人,上海的红队则以暗杀叛徒为能事,最后,中共中央也逃入苏区,中共窃据大陆后,还出版了纪念死者的专书;所有这些,正是调查科破案真实性的反证。
可是,在另一方面,红队的暗杀和苏区的肃反,是否真的打中了国民党,那就值得研究了。当然,红队在上海的确暗杀了调查科人员和中共的叛徒,调查科编辑的「中国共产党的透视」列举了他们被暗杀的人员共十人,在上海埋尸案中,掘出了被红队勒毙的中共叛徒尸体四十七具,这是红队真实的「杰作」。不过,在苏区肃反所屠杀的数万人,是否真的国民党AB团、改组派、第三党、社会民主党等「反革命」,那就值得怀疑了。
苏区的肃反为「乱捉乱打乱杀」,「乱杀」了多少人,当然无法计算,除若干重大案件外,且无资料可凭,但有一点是真实的,那就是所谓反革命,绝大部份都是中共党员、红军官兵和苏维埃的工作人员。以鄂豫皖为例,陈昌浩说:「这一千内面有七百多个共产党」。在江西,富田事变被杀的八百人(由富田事变发展而屠杀的则在万人以上),为红二十军的一营官兵和若干地方工作人员。一三军团被杀的四千四百余人,则全部是红军官兵。如果说,国民党的渗透工作人员成千上万的布满苏区,打入中共和红军内部而被肃反,那是无法置信的。
照陈昌浩的报告,鄂豫皖红军的师长、政委、团长、政治处主任等等全是改组派,也就是说整个部队已为改组派所掌握,是则,这些改组派为什么在国军进攻前面,不拉队投降,返回国民党报功,而硬要等待被中共「肃反」呢?富田事变亦是如此,二十军的一个营发动事变,释放了人犯,包围了省苏维埃,把军校学生缴了械,这时正面对着国民党第一次围剿的国军,这些所谓国民党AB团,为什么不与国民党部队会合,相反的,还想去进攻吉安,终于向红军归队,等待自己人的屠杀呢?最值得奇怪的,便是许多肃反负责人,如闽西的林一珠、阙朝芳,江西的李韶九,湘鄂赣边的赖汝樵、吴天骥等,当他们杀了成千成万的「反革命」后,自己也被指为反革命而被杀了。许多中共的高级干部如袁德生、段德昌、赖汝樵、曾中生、许继慎、邝继勋、李明瑞等等也说是国民党派来的秘密工作人员,如果说,国民党的渗透工作竟是神通广大到如此地步,那是无法设想的。
当时中共所指的「反革命」,是国民党AB团、改组派、第三党和社会民主党,可是,台湾的王健民教授曾经访问过参加AB团组织的程天放博士,据称:「当民国十六年一月,国民革命军已进展至南昌时,江西国民党人段锡朋、巫启圣、洪轨及天放等,为团结国民党员,抵制中共份子之把持党务,秘密组织AB团。A代表省级组织,B代表县级。省党部改选,国民党获得胜利,令改组南昌市党部,而中共份子抗不遵命,致成纠扰。迨『四、二』事件(按:指南昌中共分子于一九二七年四月二日逮捕国民党省党部人员)省党部被摧毁,而AB团亦解体,寿命仅三月。其后中共之反AB团,并谓『AB』乃『 Anti-Bolshevic 』之简写,全系捏造。」汪精卫虽曾于一九二八年冬组织国民党改组派,但至一九三一年一月,即宣告解散。谭平山、邓演达的第三党(即中国国民党革命行动委员会),实际并未组成。至于陈铭枢、王礼锡的社会民主党,则因出版「读者杂志」而为一般人的推测与附和的说法,实际并无其事。由此可知,共党在苏区的肃反,确系向壁虚构,无的放矢。其实,纵使有此类组织,这些新成立的小派别,又有何能力渗入苏区,吸收许多高级共干?可见,这些所谓「反革命」,不过是共党派系斗争使用的代名而已。
此外,国民党对中共斗争的机构为调查科,调查科的资料恰好缺少在苏区的工作纪述。如果调查科派人渗入苏区,似乎不必借用AB团、改组派的名义。同时,改组派等小派别,他们是要在国民政府地区与国民党争天下,他们又何必冒险派人到苏区去送死。这些显而易见的道理,都说明中共的苏区肃反,实际上是中共内部的自相残杀,并把死者扣上反革命的帽子和罪行。这也是苏区肃反的内幕和真象。
综合看来,这一时期国共两党的地下斗争,谁胜谁负已经非常明显了。调查科肃清了中共的「白区」组织,中共的特工在苏区又屠杀了自己的干部和党员,客观上帮助了调查科,难怪毛先生说损失了百分之九十的力量,这样,就决定了中共及其武装在中南地区的失败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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