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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局放宽经济担保的要求

(2006-09-01 17:29:51) 下一个
背景介绍:按照美国1996年的移民改革法,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在为其亲属提出移民申请时必须提交经济担保书(I-864表)进行经济担保。其目的在于使依亲属团聚移民美国的受益人在进入美国后不会因某种原因而领取或享受联邦、州或地方政府的失业金、救济金、补助金等或其他福利待遇,从而成为公众的负担。我们需要注意的是, 一般职业移民并不需要此程序,因为职业移民者自身的工作能力或在美国拥有的工作一般已经能够保证其不会成为社会的负担。除非移民申请人是为其亲属工作,或其亲属拥有他所工作公司的5%或以上股份。 因此,此表格主要用于以家庭移民为基础的身份调整(AOS)或在领事馆办理(CP), 填写者必须为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 美国移民局有关经济担保书(I-864表)的新规定已经于2006年7月21日生效。不论申请文件是在何时递交, 7月21日之后, 移民局都需要按照新规定的要求审理移民签证或转换身份申请。 经济担保书(Affidavits of Support)由担保人代表被担保的移民申请人递交,担保人与被担保人通常是亲属关系或雇佣关系。新规定意在减轻担保人的负担但同时又保证每一个移民申请人需要拥有足够资产的担保人支持。经济担保同时要求移民申请人证明他/她不会成为美国社会的经济负担(如需要联邦政府或州政府的福利支持)。 新规定要点如下: 1. 新表格的发布: 美国移民局同新规定一起发布两个新表格:EZ经济担保书(I-864EZ表) 和I-864经济担保豁免表格(I-864W表)。 EZ经济担保书是原经济担保书的缩减版,适用于特定担保人,即仅依靠个人工作收入满足经济担保条件的担保人。 新I-864经济担保豁免表格(I-864W表)是为证明自己不需经济担保的移民申请人设计,将该证明过程格式化时效化 2. 减少需要递交的原始文件: 担保人现在只需递交有关最近期的个人税单的原始证据,而不再需要提供最近三年的税单,最近六个月的薪水条,或雇主的信函。 3. 容许至多两个共同担保人对同一移民或家庭进行担保: 如使用共同担保,但至多只能有两个共同担保人。每一个担保人仅对经济担保书(I-864A表)上列明的移民申请人负责 4. 取消特定移民申请的经济担保要求: 如移民申请人在美国工作时间达到四十个季度。对于不要求经济担保的申 请,需递交新表I-864W;该种类的申请在I-864W表格上有具体说明。 5. 放宽对家庭人口数的规定 : 容许但并不强制要求担保人将签署担保人与家庭成员协议(I-864A表)同意提供自己资产给担保人和申请人进行担保的亲属计入家庭人口数。 取消了家庭成员与担保人同住至少六个月才有资格签署I-864A的要求。 6. 减少特定担保人在家庭收入紧缩的情况下需要出示证明不动产的价值: 为美国公民的配偶及子女的移民申请进行担保的担保人,不动产价值要求从贫困线与实际家庭收入差额的五倍减少到三倍 为因在美国国内被领养或在国外被领养而获得公民身份的外国孤儿的移民申请担保的担保人,不动产价值要求减少到贫困线与实际家庭收入的差额。 更多相关信息请见移民局网站www.uscis.gov, 我们也将不断更新对相关规定的解释, 希望继续关注。 -------------------- 本文由张哲瑞联合律师事务所提供。我所周健律师和张哲瑞律师将于8月26日, 星期六,2点到3点半在纽约办公室举办一场免费移民讲座,主题为:NIW (国家利益豁免),EB-1(特殊人才移民第一优先), 和PERM劳工证。 具体地址为: 1350 Broadway, Suite 1710, New York, NY 10018. 我们将为所有参加人士略备茶点。如果你有意参加这场讲座,请将你的姓名,地址,以及你的简历(以便我们做一个初步的免费评估)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到: yzhou@hooyou.com. 我们将在收到你的邮件后给你发确认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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