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将自2006年4月1日起开始接受2007财政年度的H-1B工作签证申请。因为雇主可在雇员开始工作前六个月为其递交H-1B工作签证申请,所以要使雇员在2007年财政年度(2006年10月1日—2007年9月30日)内开始工作,即占用2007年财政年度的H-1B工作签证名额,雇主最早可在2006年4月1日提出申请。尽管早期提交的申情可能在10月1日前得到批准,但是受益人也只能在10月1日以后,即在2007财政年度内,才能开始工作。但提前申请的好处是可以尽早占用有限的H1B名额。
每年H-1B工作签证的名额是十分有限的。如果今年法律和政策不变的话,那么一般的H-1B工作签证名额是65,000,除去其中基于双边协定留给智利和新加坡的6,800个,实际供来自其它国家的申请人使用的只剩下了58,200个;此外,根据2004年11月20通过的法案,又每年新增了20,000个供获得硕士以上美国学位的人才申请的H-1B工作签证名额,这虽然大大造福了在美国进行深造的外国留学生,但依然没有改变H-1B签证名额紧张的局面。
根据往年的经验,H-1B工作签证竞争非常激烈。以2006年财政年度为例,一般的65,000个名额在2005年10月1日(即2006财政年度申请者最早开始工作日)以前已经全部用完,而新增的20,000个仅供硕士以上高学历者申请的名额也在年度内不够使用。
特别值得广大外国雇员及其雇主注意的是,H-1B工作签证申请遵循的是先提交先服务的原则,而不是先批准先保留。因此,我们提醒各位雇主,应抓紧时间尽快申请。如果使用Premium Service,最快可以在2006年4月15日得到批准。
另外,持2006年7月31日前到期的OPT工作的人也应特别注意避免遭遇OPT到期而H-1B签证尚未生效的“失去身份”状态(因为持OPT工作者在OPT到期后尚有两个月的grace period,可以保持合法身份,所以持有7月31日以后到期的OPT,一般情况下可以避免失去身份)。这种情况下,移民局不会批准直接从F-1转为H-1签证,而会命令这些人离开美国并在居住国的美国大使馆申请H-1签证。这些人如果不想被迫离开美国,应采取积极行动保持合法身份,如申请一所学校成为正式学生,以延续F-1签证的学生身份;或者,如果配偶有合法身份,如H1B,则可以转为H4,到2006年10月1日之后再申请H-1B签证转换身份。
张哲瑞联合律师事务所目前已经开始提供2007财政年度H-1B工作签证申请服务。本所具有丰富的申请H-1B工作签证的经验,多位资深律师拥有接近百分之百批准率的傲人业绩,多年来为广大外国雇员及其雇主提供高效稳定的服务,是广大H-1B申请人委托办理身份的可靠选择。
在张哲瑞联合律师事务所,我们肩负您的美国之梦!
张哲瑞联合律师事务所将竭诚为您提供移民服务
休斯顿办公地址:7324 Southwest Freeway, Suite 1088, Houston, TX 77074
芝加哥办公地址:6 E. Monroe St. Suite 602, Chicago, IL 60603
纽约办公地址: 1350 Broadway, Suite 1710, New York, NY 10018
电话:1-800-230-7040, 713-771-8433
Email: jzhang@hooyou.com 或访问他们的网站:http://www.hooy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