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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出教授和研究员申请中的“雇主”问题

(2006-09-01 17:29:49) 下一个
杰出教授和研究员申请中的“雇主”问题 杰出教授和研究员申请的要求之一是雇主提供永久性工作职位。在前面的文章中,我们分析了能代表雇主的问题。在本文中,我们讨论一下,什么样的雇主符合移民局的要求? 简单地讲,杰出教授或研究员申请中的“雇主”主要包括大学、研究机构,或公司中的研究部门。如果是公司的研究部门,则需要至少三名全职研究人员,并有专业研究成果问世。 一般来讲,在杰出教授或研究员的申请中,大学或研究机构不用证明自己具有研究能力,或研究人员的数量。但是,如果雇主是公司,移民局一般会要求雇主证明至少拥有三名全职研究员,并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比如说,公司可以出具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记录,拥有专利的记录等证明研究能力的证据。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杰出教授或研究员申请中对雇主的要求并不是特别高。只要雇主符合最基本的要求,关键还是看申请人自己是否“杰出”。 张哲瑞律师是张哲瑞联合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精于办理各类移民案件。需要移民服务的客户可以和他们联系,或访问他们的网站:www.hooyo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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