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同时申请两个非移民签证
(2006-09-01 16:28:34)
下一个
我以前曾经讨论过H-1B, F-1, F-2及H-4同时申请的问题。大多数的人要同时申请都是基于两种情形,1,为了弥补合法的身份;2,为了怕其中的一个申请会被拒绝,所做的亡羊补牢工作。基本上除了I-485提出后还可以同时保持一个非移民签证的身份以外(I-485是移民签证) 。一个人只能保持一种非移民的签证的身份。也就是说一个人不能同时申请H-1B又申请H-4或是F-1,F-2,否则就法律而言,后来提出的申请将会把之前的申请取代。我们目前看到很多人在相似的情形下,H-1B批准之后,H-4或F-1也批准了,而且日期是在H-1B的后面。从法律上来说H-4已经取代了H-1B。在这种情形下,H-1B的申请人应该在H-4还没有批准时就打电话及写信给CIS去取消H-4的申请。如果H-4已经批准的话,更要赶快的通知移民局去取消H-4。当然移民局也可能会要申请人再提出H-1B的申请,因为H-4既然已经生效,而且是在H-1B之后,H-1B便已经无效。另外,有很多的人问,因为新的H-1B要在10月1日才生效,不知这段期间是否合法,要不要回国,然后10月1日之前再回来。基本上最简单的就是看一下自己的H-1B批准通知,如果附有新的I-94那就没有问题。如果没有新的I-94,则要马上与律师联络看看解决的办法是什么。简单的是Amend一下H-1B。若是当时申请就有错误恐怕还要重新申请H-1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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