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斯敏斯德大教理问答
王志勇牧师 译注
导 读
威斯敏斯德会议在制定《威斯敏斯德信条》的同时,也起草、通过了两个教理问答。大教理问答于1648年7月完毕。斯卡福认为,根据当时欧洲大陆改革宗教会的习惯,大教理问答用于在教会讲坛上公开讲授,而小教理问答则用于在家庭里教育孩子。[1]陶论斯认为:“《大教理问答》主要用作牧师在主日教导改革宗教义时的参考指南。”[2]可惜,目前哪怕是在欧美教会中,最盛行的也是《威斯敏斯德小教理问答》,用于公共教育的大教理问答反倒很少有人过问。因此,关于小教理问答的诠释和讲道比比皆是,而关于大教理问答的,目前从图书馆中能够找到的只有两本,一是1855年版的托马斯·瑞格理(Thomas Ridgely,1667-1734)所著的多达1303页的《大教理问答释义》,二是2002年版的曾经到中国大陆宣教的魏司道博士所著的589页的注释。
根据威斯敏斯德会议的记录,《大教理问答》的制定先于《小教理问答》,其中的每个问答都是在会议上逐个讨论通过的。主要作者是安东尼·塔可尼博士(Anthony Tuckney),他是当时剑桥大学的副校长、神学教授。这个教理问答是对信条的解释和补充,特别是在基督徒伦理方面,其详尽性超过宗教改革时期其他任何改革宗信条,是改革宗神学解释十诫的经典之作。解释教会史学家斯卡福认为:“在制定的艺术上,大教理问答是一个杰作,胜过其他任何类似的作品,并且是以当时普遍盛行的系统神学的形式阐明各项教义的。”[3]大教理问答是为那些信心上比较成熟的人预备的,在教义界定上更精确,更全面。《小教理问答》更多地集中于教导初信者明白基本要道,注重个人的层面;《大教理问答》主要是为比较成熟的基督徒预备的,更多地注重基督徒生活的群体性方面,多处谈及教会,都是《小教理问答》不曾涉及的。对于在教义和伦理方面都非常贫乏的中国教会而言,《大教理问答》可以说是一个百科全书式的指南。
《大教理问答》与《小教理问答》架构相同,也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序言部分,从第1问至第5问,论及人生的首要目的、上帝的存在、上帝的圣言。第二部分论及人当信什么,从第6问至第90问。第三部分论及人当怎样行,从第91问至最后196问。
一.人生的首要目的
1问:人生最重要、最崇高的目的是什么?
答:人生最重要、最崇高的目的就是荣耀上帝(罗11:36;林前10:31),完全以祂为乐,直到永远(诗73:24-28;约17:21-23)。
二.上帝的存在
2问:如何晓得有上帝存在呢?
答:人心中的自然之光,和上帝的作为,都在明明地宣告上帝的存在(罗1:19-20;诗19:1-3;徒17:28);但是,人要得救,惟独上帝的圣言和圣灵才能充分、有效地向人启示祂(林前2:9-10;提后3:15-17;赛59:21)。
三.上帝的圣言
3问:上帝的圣言是什么?
答:旧新约圣经就是上帝的圣言(提后3:16;彼后1:19-21),是信仰与顺服的惟一准则(弗2:20;启22:18,19;赛8:20;路16:29,31;加1:8-9;提后3:15,16)。
4问:如何晓得圣经就是上帝的圣言呢?
答:圣经是上帝的圣言,由以下方面可知:
(1) 圣经体裁的庄严(何8:12;林前2:6-7,13;诗119:18,129),教理的纯正(诗12:6;诗119:140),各部的契合(徒10:43;26:22),范围的全备(全归荣耀于上帝)(罗3:19,27);
(2) 使罪人知罪、归正,使信徒得安慰、得造就,以致最终使人得救的亮光和力量(徒18:28;来4:12;雅1:18;诗19:7-9;罗15:4;徒20:32),都证明圣经是上帝的圣言;
(3) 但是,惟独上帝的圣灵,藉着并同着圣经在人心中的见证,才能完全使人信服圣经确实是上帝的圣言(约16:13-14;约壹2:20,27;约20:31)。
四.圣经的主要教训
5问:圣经对人主要的教训是什么?
答:圣经对人主要的教训是:人对上帝当信什么,上帝要人当尽什么本分(提后1:13)。
6问:圣经显明上帝的什么方面?
答:圣经显明:
(1) 上帝是怎样的上帝(来11:6);
(2) 上帝的位格(约贰5:17);
(3) 上帝的预旨(徒15:14-15,18)及其施行(徒4:27-28)。
五.上帝的属性
7问:上帝是怎样的上帝?
答:(1)上帝是个灵(约4:24),祂的存有(出3:14;伯11:7-9)、荣耀(徒7:2)、可赞(提前6:15)和完全(太5:48),在祂自身都是无限的;
(2)上帝自足(创17:1),永恒(诗90:2),永不改变(玛3:6;雅1:17),不可测度(王上8:27),无所不在(诗139:1-13),无所不能(启4:8),无所不知(来4:13;诗147:5),至智(罗16:27),至圣(赛6:3;启15:4),至公(申32:4),至慈,长久忍耐,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出34:6)。
六.上帝的独一性
8问:上帝是独一的吗?
答:上帝是独一无二、又真又活的(申6:4;林前8:4,6;耶10:10)。
七.上帝的位格性
9问:上帝共有几个位格?
答:上帝共有三个位格:圣父,圣子,圣灵;这三个位格是同一真实、永恒的上帝,同质,同权,同荣;但各有不同的特性(约壹5:7;太3:16-17;28:19;林后13:14;约10:30)。
10问:上帝的这三个位格各有什么特性?
答:在永恒中,圣父生圣子(来1:5-6,8),圣子受生于圣父(约1:14,18),圣灵由圣父与圣子发出(约15:26;加4:6)。
11问:如何晓得圣子、圣灵与圣父同为上帝?
答:圣经把惟独属于上帝的名字(赛6:3,5,8;比较约12:41;徒28:25;约壹5:20;徒5:3-4)、属性(约1:1;赛9:6;约2:24-25;林前2:10-11)、作为(西1:16;创1:2)和敬拜(太28:19;林后13:14),也归于圣子和圣灵,这就显明祂们与圣父同为上帝。
八.上帝的预旨
12问:上帝的预旨是什么?
答:上帝的预旨乃是祂旨意的智慧、自由、圣洁的行动计划(弗1:11;罗11:33;9:14-15,18),由此祂从永世便为祂自己的荣耀,不变地预定了历史中要发生的一切(弗1:4,11;罗9:22-23;诗33:11),特别是关于天使和人类之事。
13问:关于天使和人类,上帝特别的预旨是什么?
答:关于天使和人类,上帝特别的预旨是:
(1)上帝惟独出于祂自己的慈爱,为了使祂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在日期满足的时候,就藉着祂永恒不变的预旨,拣选了一部分天使得荣耀(提前5:21);
(2)并在基督里,拣选了一部分人得永生,且预定了得永生的途径(弗1:4-6;帖后2:13-14);
(3)并因着祂的主权和不可测度的旨意(祂由此随己意施与恩典,或不施与),置其余的人于不顾,预定他们因自身的罪而遭受羞辱和震怒,使祂荣耀的公义得着称赞(罗9:17-18,21-22;太11:25-26;提后2:20;犹4;彼前2:8)。
14问:上帝怎样实施祂的预旨?
答:上帝根据祂无谬的预知,并祂自由且不变的旨意,在创造和护理之工中,实施祂的预旨(弗1:11)。
九.上帝的创造之工
15问:上帝的创造之工是什么?
答:上帝的创造之工就是:起初,上帝用祂权能的话,为祂自己,在六日之内,从无中创造了世界及其中的万物,并且都是很好的(创1;来11:3;箴16:4)。
十.上帝创造天使
16问:上帝怎样造天使?
答:上帝创造了所有的天使(西1:16),乃是灵体(诗104:4)、不灭(太22:30)、圣洁(太25:31)、卓有知识(撒下14:17;太24:36)、大有权能(帖后1:7),为的是执行上帝的吩咐,赞美祂的圣名(诗103:20-21),但天使能够改变(彼后2:4)。
十一.上帝创造人
17问:上帝怎样造人的?
答:(1)上帝在创造了其它各样受造物之后就造了人,乃是造男造女(创1:27);
(2)用地上的泥土造了男人的身体(创2:7),用男人的肋骨造了女人的身体(创2:22),赋予他们活泼的、理性的、不灭的灵魂(创2:7;伯35:11;传12:7;太10:28;路23:43);
(3)按祂自己的形像造了他们(创1:27;),有知识(西3:10)、公义和圣洁(弗4:24);
(4)把上帝的律法刻在他们的心中(罗2:14-15),并赐给他们遵行的力量(传7:29),和治理万物的权柄(创1:28);但人也能够堕落(创3:6;传7:29)。
十二.上帝的护理之工
18问:上帝的护理之工是什么?
答:上帝的护理之工是:
(1) 祂至圣(诗145:17)、至智(诗104:24;赛28:29)、至能地保守(来1:3)并治理(诗103:19)祂所创造的万有;
(2) 祂统管它们,以及它们所有的行动(太10:29-31;创45:7),使祂自己得荣耀(罗11:36;赛63:14)。
十三.上帝对天使的护理
19问:上帝对天使的护理是什么?
答:为使自己得荣耀,上帝藉其护理,
(1) 容许某些天使,故意地、不可挽回地堕落在罪和毁灭之中(犹6;彼后2:4;来2:16;约8:44),并对此以及他们所有的罪加以限制和统管(伯1:12;太8:31);
(2) 使其余的天使在圣洁和喜乐之中得以坚固(提前5:21;可8:38;来12:22);
(3) 又随自己的美意使用他们(诗104:4),施行祂的权柄、怜悯和公义(王下19:35;来1:14)。
十四.上帝对人的护理
20问:上帝对起初受造状态中的人有什么护理?
答:上帝对起初受造状态中的人有以下的护理:
(1) 把他安置在乐园里,吩咐他修理看守,赐给他吃地上各样果子的自由(创2:8,15-16);
(2) 万物都置于他的治理之下(创1:28),并设立婚姻帮助他(创2:18);
(3) 为他提供与上帝的交通(创1:26-29;创3:8);
(4) 设立安息日(创2:3);
(5) 以个人、完全、持续的顺服为条件(加3:12;罗10:5),与他立生命之约,生命树就是此约的信物(创2:9);
(6) 禁止他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违约的惩罚就是死,(创2:17)。
十五.始祖的堕落
21问:我们的始祖守住起初受造的状况了吗?
答:我们的始祖既有意志的自由,因着撒但的诱惑,吃了禁果,违背了上帝的诫命,就从起初受造的无罪状况中堕落了(创3:6-8,13;传7:29;林后11:3)。
十六.亚当的代表性
22问:全人类都在亚当的首次犯罪中堕落了吗?
答:因为上帝与亚当立约的时候,亚当作为众人的代表,不仅是为自己,也是为他的后裔立约,所以那藉常例而生,由他传下的全人类(徒17:26),都在他里面犯了罪,在他的首次犯罪中与他一同堕落了(创2:16-17;罗5:12-20;林前15:21-22)。
十七.原罪
23问:堕落使人类处于什么状况之中?
答:堕落使人处于罪恶和愁苦的状况之中(罗5:12;3:23)。
24问:罪是什么?
答:罪就是不遵行或违背上帝的任何一条律法,律法是上帝赐给有理性的受造物的标准(约壹3:4;加3:10,12)。
25问:堕落后,人陷于怎样的罪恶状况中?
答:堕落后,人陷于以下的罪恶状况中:亚当第一次犯罪所负的罪债(罗5:12,19),受造时公义的丧失和整个人性的败坏,由此而对一切属灵的善彻底嫌恶,也无能为力,而且背道而驰,一心倾向各样邪恶,并持续如此(罗3:10-19;弗2:1-3;罗5:6;8:7-8;创6:5);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原罪,并由此生发各样的本罪(雅1:14-15;太15:19)。
26问:原罪如何从我们的始祖传递到他们的后裔?
答:原罪从我们的始祖传递到他们的后裔,是藉着自然的生殖。因此,所有以此方式从他们生出的人,都是在罪中受孕、出生的(诗51:5;伯14:4;15:14;约3:6)。
十八.罪所导致的惩罚
27问:堕落给人带来什么愁苦?
答:堕落使人类丧失了与上帝的交通(创3:8,10,24),招致祂的不悦和咒诅;因此,我们生来就是可怒之子(弗2:2-3)、撒但的奴仆(提后2:26),按照公义,我们今生和来世所受的一切惩罚都是当得的(创2:17;哀3:39;罗6:23;太25:41,46;犹7)。
28问:罪在今生所带来的惩罚是什么?
答:罪在今生所带来的惩罚有:
(1) 内在的惩罚:如悟性的混昧(弗4:18),被弃的感觉(罗1:28),强烈的妄想(帖后2:11),心灵的刚硬(罗2:5),良心的惧怕(赛33:14;创4:13;太27:4),和情感的卑劣(罗1:26)。
(2) 外在的惩罚:如上帝因我们犯罪的缘故咒诅世界(创3:17),有各样的灾难临到我们的身体、名誉、财产、关系和职业(申28:15-18),还有死亡(罗6:21,23)。
29问:罪在来生所带来的惩罚是什么?
答:罪在来生所带来的惩罚是:与上帝美好的同在永远隔绝,灵魂和身体永远在地狱的烈火中遭受极难忍受的煎熬,永不止息(帖后1:9;可9:43-44,46,48;路16:24)。
十九.行为之约
30问:上帝任凭全人类在罪恶和愁苦中灭亡吗?
答:不是。全人类都落入罪恶和愁苦中(帖前5:9),是因为第一个约被违背了,即通常所说的行为之约(加3:10,12);但上帝并没有任凭他们都在这一状态中灭亡;相反,惟独出于祂的慈爱和怜悯,藉着第二个约,即通常所说的恩典之约,把祂的选民从中救拔出来,带领他们进入得救的状态(多3:4-7;加3:21;罗3:20-22)。
二十.恩典之约
31问:上帝与谁立此恩典之约呢?
答这恩典之约是与作为第二个亚当的基督而立的,并在祂里面,与作为其后裔的所有选民而立的(加3:16;罗5:15-21;赛53:10-11)。
32问:上帝的恩典是如何在第二个约中显明的?
答:上帝的恩典显明在第二个约之中,
(1) 在此约里白白地向罪人提供了一位中保(创3:15;赛42:6;约6:27),使他们靠祂得生命和救恩(约壹5:11-12);
(2) 并要求以信心作为与祂联合的条件(约3:16;1:12),应许并赐给祂的选民圣灵(箴1:23),在他们心中生成这种信心(林后4:13),及其它与救恩相伴的美德(加5:22-23);
(3) 使他们能够虔敬顺服(结36:27),作为真信心(雅2:18,22)和对上帝感恩(林后5:14-15)的凭据,这一切就是祂所命定给他们的得救之路(弗2:18)。
二十一.恩典之约的施行
33问:这恩典之约始终是以同一种方式施行吗?
答:这恩典之约并非始终是以同一种方式施行,在旧约之下的施行与在新约之下的施行并不相同(林后3:6-9)。
34问:在旧约之下,这恩典之约是如何施行的?
答:在旧约之下,这恩典之约是藉着应许(罗15:8)、预言(徒3:20,24)、献祭(来10:1)、割礼(罗4:11)、逾越节(林前5:7)及其它预表和各种蒙恩之道而施行的。这些都是以后来临的基督的预表,在那时足够建造选民对所应许的弥赛亚的信心(来8,9,10;11:13),使他们因祂过犯得以完全赦免,得蒙永远的救恩(加3:7-9,14)。
35问:在新约之下,这恩典之约是如何施行的?
答:在新约之下,恩典之约的实体(基督)显明出来,这同一恩典之约过去是、现在仍然是藉着圣言的传讲(可16:15)、洗礼(太28:19-20)和圣餐(林前11:23-25)的施行而施行的;其中,恩典和救赎更丰盛、更显明、更有果效地向列国万民发出(林后3:6-9;来8:6,10-11;太28:19)。
二十二.恩典之约的中保
36问:谁是这恩典之约的中保?
答:这恩典之约的惟一中保就是主耶稣基督(提前2:5),祂是上帝的永恒之子,与父同质同权(约1:1,14;10:30;腓2:6),及至时候满足,降世为人(加4:4),从那时起就一直是上帝和人,两性全然不同,存于一个位格之中,直到永远(路1:35;罗9:5;西2:9;来7:24-25)。
37问:上帝之子基督是如何降世为人的?
答:上帝之子基督降世为人,是自己取了人实在的身体和理性的灵魂(约1:14;太26:38),藉着圣灵的大能在童贞女马利亚腹中成孕,由她取了人性,从她出生(路1:27,31,35,42;加4:4),只是没有罪(来4:15;来7:26)。
二十三.中保的资格
38问:为什么这一中保必须是上帝呢?
答:这一中保必须是上帝,
(1) 如此祂才能维系并保持其人性,不至于在上帝的无限愤怒和死亡的权势之下沉沦(徒2:24-25;罗1:4,比较罗4:25;来9:14);
(2) 使祂的受苦、顺服和代祷有价值和果效(徒20:28;来9:14;7:25-28);
(3) 满足上帝的公义(罗3:24-26),获得祂的恩宠(弗1:6;太3:17),赎买一群特定的子民(多2:13-14),把祂的灵赐给他们(加4:6),征服他们所有的仇敌(路1:68-69,71,74),使他们永远得救(来5:8-9;9:11-15)。
39问:为什么这一中保必须是人呢?
答:这一中保必须是人,
(1) 如此祂才能增进我们的性情(来2:16),顺服律法(加4:4),在我们的性情中为我们受苦,并为我们代祷(来2:14;7:24-25),体恤我们的软弱(来4:15);
(2) 并使我们可以得儿子的名分(加4:5),得安慰,坦然无惧地来到施恩宝座前(来4:16)。
40问:为什么这一中保必须既是上帝又是人,且在一个位格中呢?
答:这一中保,既然要使上帝与人和好,就必须自己既是上帝又是人,且在一个位格之中,使每一性都各尽其职,作为整个位格的工作为我们而被上帝悦纳(太1:21,23;3:17;来9:14),并且成为我们的依靠(彼前2:6)。
二十四.中保的名称
41问:为什么我们的中保被称为耶稣呢?
答:我们的中保之所以被称为耶稣,是因为祂要把祂自己的百姓从罪中救出来(太1:21)。
42问:为什么我们的中保被称为基督呢?
答:我们的中保之所以被称为基督,是因为祂受圣灵无限量地膏抹(约3:34;诗45:7);并分别出来,具备各样的权柄和能力(约6:27;太28:18-20),为其教会(腓2:8-11)执行先知(徒3:21-22;路4:18,21)、祭司(来5:5-7;4:14-15)与君王(诗2:6,太21:5;赛9:6-7)的职分,祂处于升高和降卑中都是如此。
二十五.中保的职分
43问:基督怎样履行先知的职分?
答:基督藉着祂的圣灵和圣言(彼前1:10-12),在各个时代,以各种不同的施行方式(来1:1-2),在关乎他们的造就和救赎的一切事宜上(徒20:32;弗4:11-13;约20:31),向教会启示(约1:18)上帝全备的旨意(约15:15),如此便履行了先知的职分。
44问:基督如何履行祭司的职分?
答:基督为祂百姓的罪,将自己作为无瑕疵的祭品,一次向上帝献上(来9:14,28),使上帝与他们和好(来2:17),并为他们继续代祷(来7:25),如此就履行了祭司的职分。
45问:基督如何履行君王的职分?
答:基督履行君王的职分,
(1) 祂从世界中召出一个民族归祂自己(徒15:14-16;赛55:4-5;创49:10;诗110:3),赐给他们圣职人员(弗4:11-12;林前12:28)、律法(赛33:22)和裁决,祂以此有形的方式治理他们(太18:17-18;林前5:4-5);
(2) 把救赎恩典赐给选民(徒5:31),报偿他们的顺服(启22:12;2:10),纠正他们的过犯(启3:19),在各样的试探和苦难中保守并支持他们(赛63:9),遏制并战胜他们所有的仇敌(林前15:25;诗110:1-2),为祂自己的荣耀(罗14:10-11),并为他们的益处(罗8:28),大有权能地吩咐万有;
(3) 并报应其余那些不认识上帝,不顺服福音的人(帖后1:8-9;诗2:8-9);如此就履行了君王的职分。
二十六.基督的降卑
46问:基督的降卑在于什么?
答:基督的降卑在于祂为了我们的缘故,倒空自己的荣耀,取了奴仆的样式,受孕、降生、生活、受死,以及死后,直到复活,都处于卑微的状况中(腓2:6-8;路1:31;林后8:9;徒2:24)。
47问:在祂的成孕和降生中,基督是如何谦卑自己的?
答:基督在祂的成孕和降生中谦卑自己,是在于祂身为上帝的永恒之子,从父的怀中,在时候满足的时候,甘愿成为人子,由一位卑微的女人生成,且从她而生;其所处的各样环境,比一般的屈尊更甚(约1:14,18;加4:4;路2:7)。
48问:在祂的生活中,基督是如何谦卑自己的?
答:基督在祂的生活中谦卑自己,是在于:
(1) 祂自己顺服律法(加4:4),完美地成全律法(太5:17;罗5:19);
(2) 并且面对世上的各样侮辱(诗22:6;来12:2-3),撒但的试探(太4:1-12;路4:13),自己肉身的软弱,这些或是常见于人的性情,或是特别与祂的降卑状态相伴(来2:17-18;4:15;赛52:13-14)。
49问:在祂的受死中,基督是如何谦卑自己的?
答:基督在祂的受死中谦卑自己,是在于:
(1) 为犹大背叛(太27:4),被门徒离弃(太26:56),受世人的嘲弄和弃绝(赛53:2-3),被彼拉多定罪,遭执法人员的折磨(太27:26-50;约19:34);
(2) 为死亡的恐怖、黑暗的权势所苦,承受上帝的愤怒(路22:44;太27:46),为罪舍己,作为奉献(赛53:10),忍受十字架上痛苦的、羞耻的、受咒诅的死亡(腓2:8;来12:2;加3:13)。
50问:基督死后的降卑在于什么?
答:基督死后的降卑是在于祂被埋葬(林前15:3-4),持续处于死亡的状态中,处在死亡的权势之下,直到第三日(诗16:10;徒2:24-27,31;罗6:9;太12:40);用另外的词汇表达,就是祂降在阴间。
二十七.基督的升高
51问:基督的升高在于什么?
答:基督的升高在于祂的复活(林前15:4)、升天(可16:19),坐在父的右边(弗1:20),将来再临,审判世界(徒1:11;17:31)。
52问:在祂的复活中,基督是如何升高的?
答:基督在祂的复活中升高,在于:
(1) 祂未在死亡中见朽坏,因为祂不可能被死拘禁(徒2:24,27),基督以祂受苦时同样的身体,同样的属性(路24:39),但是没有必死性,也没有其它凡人共有的软弱,真的与祂的灵魂联合(罗6:9;启1:18),祂第三天靠祂自己的权柄从死里复活(约10:18);
(2) 因此,祂宣告自己是上帝的儿子(罗1:4),满足了上帝的公义(罗8:34),征服了死亡和死亡权势的执掌者(来2:14),成为活人和死人的主(罗14:9);
(3) 祂作为公仆(林前15:21-22),教会的元首(弗1:20,22-23;西1:18),行这些事,目的是为了使他们称义(罗4:25),在恩典中长进(弗2:1,5-6;西2:12),支持他们抵挡仇敌(林前15:25-27),并保证他们在末日的时候从死里复活(林前15:20)。
53问:在祂的升天中,基督是如何升高的?
答:基督在祂的升天中升高,在于:
(1) 祂复活之后,向门徒显现,并同他们说话,谈及上帝国度之事(徒1:2-3),赐给他们向列国传福音的使命(太28:19-20);
(2) 在复活四十天之后,祂以我们的性情,作为我们的元首(来6:20),胜过仇敌(弗4:8),在众目注视之下升上高天,为人领受诸多的恩赐(徒1:9-11;弗4:10;诗68:18),把我们的情感提升到彼处(西3:1-2),
(3) 为我们预备地方(约14:3),祂自己也在那里,直到世界的末了,再次降临(徒3:21)。
54问:基督坐在父的右边,祂是如何在此事中升高的?
答:基督坐在父的右边,祂的升高是在于:
(1) 祂既是上帝,又是人,得到父上帝至高的恩宠(腓2:9),满有喜乐(徒2:28;诗16:11)、荣耀(约17:5),并得到胜过天上地上的一切权柄(弗1:22;彼前3:22);
(2) 聚集并护卫祂的教会,征服他们的仇敌;用各样的恩赐和恩典(弗4:10-12;诗110:1),装备祂的仆人和子民,并为他们代祷(罗8:34)。
二十八.基督的代祷
55问:基督是如何代祷的?
答:基督为我们代祷,在于:
(1) 祂以我们的性情,始终不渝地出现在天父面前(来9:12,24),因着祂在地上顺服与献祭的功劳(来1:3),宣告祂的旨意是要把这功劳应用到所有的信徒身上(约3:16;17:9,20,24);
(2) 回击一切对他们的控告(罗8:33-34),为他们达成良心的平安,尽管他们天天有失败之处(罗5:1-2;约壹2:1-2),仍使他们坦然无惧地来到施恩宝座前(来4:16),并使他们本人(弗1:6)和服事都蒙悦纳(彼前2:5)。
二十九.基督的再来
56问:基督将来再临,审判世界,祂是如何在此事中升高的?
答:基督将来再临,审判世界,祂在此事中的升高在于:祂虽受到不义的审判,并被恶人定罪(徒3:14-15),却要在末日之时,大有权能地再临(太24:30),完全彰显祂自己和父的荣耀,与千万的圣天使(路9:26;太25:31),在呼叫声中,随着天使长的声音,与上帝的角声(帖前4:16),以公义审判这个世界(徒17:31)。
三十.基督赢得的恩惠
57问:藉其中保的工作,基督赢得了什么恩惠?
答:藉其中保的工作,基督赢得了救赎(来9:12),以及其它所有的恩典之约的恩惠(林后1:20)。
58问:我们怎能分享基督所买赎的恩惠呢?
答:我们分享基督所买赎的恩惠,乃是藉着圣灵上帝特别的工作(多3:5-6),把这些恩惠赐给我们(约1:11-12)。
59问:谁与基督的救赎有份呢?
答:救赎是确定地赐给并有效地传递给所有基督买赎的人(弗1:13-14;约6:37,39;10:15-16);及至时候满足,圣灵就使他们能够照着福音归信基督(弗2:8;林后4:13)。
三十一.未听信福音之人的状况
60问:那些从未听过福音,既不认识也不相信基督耶稣的人,根据自然之光生活,能够由此得救吗?
答:那些从未听过福音(罗10:14),因此既不认识基督耶稣(帖后1:8-9;弗2:12;约1:10-12),也不相信祂的人,即使他们殷勤地根据自然之光(林前1:20-24),或他们所认信的宗教诫命,来调整自己的生活(约4:22;罗9:31-32;腓3:4-9),也不会得救(约8:24;可16:16);耶稣之外,别无救赎(徒4:12),惟独祂是教会全体的救主(弗5:23)。
三十二.听过福音之人的状况
61问:那些听过福音,并参加教会生活的人,是不是都得救了?
答:并不是所有听过福音,并参加有形教会生活的人,都得救了;惟有那些无形教会的真成员才是得救的(约12:38-40;罗9:6;太22:14;太7:21;罗11:7)。
三十三.有形教会及其特权
62问:有形教会是什么?
答:有形教会就是由世上各个时代、各个地方认信真宗教的人(林前1:2;12:13;罗15:9-12;启7:9;诗2:8;诗22:27-31;诗45:17;太28:19-20;赛59:21),和他们的子女(林前7:14;徒2:39;罗11:16;创17:7)所组成的一个群体。
63问:有形教会有什么特权?
答:有形教会的特权是:
(1) 处于上帝的特别看顾和护理之下(赛4:5-6;提前4:10);
(2) 尽管有各种仇敌的抵挡,仍在各个时代中得蒙保守(诗115;赛31:4-5;亚12:2-4,8-9);
(3) 享有圣徒的交通,和通常的蒙恩之道(徒2:39,42),以及耶稣在福音事奉中向其所有成员发出的恩典的邀约,见证一切信祂的人都会得救(诗147:19-20;罗9:4;弗4:11-12;可16:15-16),凡来到祂面前的人,都不会被丢弃(约6:37)。
三十四.无形教会及其特权
64问:无形教会是什么?
答:无形教会包括过去、现在、未来,在元首基督名下聚集归一的所有选民(弗1:10,22-23;约10:16;11:52)。
65问:藉着基督,无形教会的成员享有什么特殊的恩惠?
答:藉着基督,无形教会的成员在恩典与荣耀里享有与祂的合一和交通(约17:21;弗2:5-6;约17:24)。
三十五.选民与基督的合一
66问:选民所享有与基督的合一是什么?
答:选民所享有的与基督的合一,是上帝恩典的作为(弗1:22,2:6-8),他们由此虽是属灵地、神秘地,却是真正地、不可分离地,与他们的元首和丈夫基督联合(林前6:17;约10:28;弗5:23,30);这是在有效的恩召中所成就的(彼前5:10;林前1:9)。
三十六.有效的恩召
67问:什么是有效的恩召?
答:有效的恩召是上帝的大能和恩典的作为(约5:25;弗1:18-20;提后1:8-9),
(1) 祂出于对其选民白白和特别的爱,并不是因为他们身上有什么促使祂行动的东西(多3:4-5;弗2:4-5,7-9;罗9:11);
(2) 在祂所悦纳的日子,藉着祂的圣言和圣灵,邀请并吸引他们归向基督耶稣(林后5:20,比较林后6:1-2;约6:44;帖后2:13-14);
(3) 救赎性地启迪他们的心思(徒26:18;林前2:10,12),更新并大有权能地决定他们的意志(结11:19;36:26-27;约6:45),
(4) 使得已经死在罪恶之中的他们变得甘心乐意,能够自由爽快地回应祂的呼召,领受其中所显明并传递的恩典(弗2:5;腓2:13;申30:6)。
68问:惟独选民得蒙有效的恩召吗?
答:所有的选民,而且惟独他们,得蒙有效的恩召(徒13:48);尽管其他人或许,也经常是,藉着上帝圣言的服事,蒙受外部的呼召(太22:14),并且有圣灵的普通运行(太7:22;13:20-21;来6:4-6);但他们故意忽略、轻视向他们所显明的恩典,就被公义地弃置于他们自己的不信之中,绝不会真正地归向耶稣基督(约12:38-40;徒28:25-27;约6:64-65;诗81:11-12)。
三十七.选民在恩典中与基督的交通
69问:无形教会的成员在恩典里所享有的与基督的交通是什么?
答:无形教会的成员在恩典里所享有的与基督的交通,是在于与祂中保的功劳有份,在称义(罗8:30),得儿子的名分(弗1:5),成圣,以及今生的一切事宜上,都显明他们与基督的合一(林前1:30)。
三十八.称义
70问:称义是什么?
答:(1)称义是上帝的作为,祂白白地把恩典赐予罪人(罗3:22,24-25;4:5);
(2)由此赦免他们所有的罪,接纳他们,并在祂的眼中算他们为义(林后5:19,21;罗3:22,24-25,27-28);
(3)并不是因为他们自己有什么,也不是因为他们作了什么(多3:5,7;弗1:7);
(4)而是惟独因为基督的完美的顺服和完全的补偿,由上帝归算在他们的身上(罗5:17-19;罗4:6-8);
(5)且是惟独藉着信心才能领受的(徒10:43;加2:16;腓3:9)。
三十九.称义与恩典
71问:为什么说称义是上帝白白恩典的作为呢?
答:尽管基督藉其顺服和受死,确实代表那些被称义之人,对上帝的公义,作出了适当的、真正的、完全的补偿(罗5:8-10,19);但是,因为上帝是从一个保证人接受补偿,这也是祂可以要求他们的,而且上帝确实提供了这一保证人,就是祂的独生子(提前2:5-6;来10:10;太20:28;但9:24,26;赛53:4-6,10-12;来7:22;罗8:32;彼前1:18-19),把祂的义归算在他们身上(林后5:21),使他们惟独藉着信称义(罗3:24-25),向他们别无所求,这信心也是祂的恩赐(弗2:8),所以,他们的称义是因着白白的恩典归给他们的(弗1:7)。
四十.称义与信心
72问:使人称义的信心是什么?
答:使人称义的信心是:
(1)使人称义的信心是一种上帝所赐的与救恩相伴的美德(来10:39),由圣灵(林后4:13;弗1:17-19)和圣言(罗10:14,17)在罪人的心中做成,使他确知自己的罪和愁苦,自己和其他任何受造者都不能救他脱离失丧之境(徒2:37;徒16:30;约16:8-9;罗5:6;弗2:1;徒4:12);
(2)使人称义的信心不仅赞同福音应许的真实性(弗1:13),而且接受并信靠福音所应许的基督和祂的义,从此罪得赦免(约1:12;徒16:31,10:43),在上帝的眼中,得蒙悦纳,被算为义,以致得救(腓3:9;徒15:11)。
73问:在上帝的眼中,信心如何使罪人称义呢?
答:在上帝的眼中,信心使罪人称义,
(1) 绝不是因为随之而来的其它美德,或信心所结的善行的果子(加3:11;罗3:28),也不是说信心这一美德、或信心的行为可算为他的义(罗4:5,比较罗10:10);
(2) 只是因为信心是器皿,罪人由此接受基督和祂的义,并运用在自己的身上(约1:12;腓3:9;加2:16)。
四十一.得儿子的名分
74问:什么是得儿子的名分?
答:得儿子的名分是上帝的作为,出于祂白白的恩典(约壹3:1)。
(1) 在祂独生子耶稣基督里,且是为着祂的缘故而行的(弗1:5;加4:4-5);
(2) 由此那些称义之人一概被纳入众子的数目(约1:12);
(3) 有祂的名写在他们上面(林后6:18;启3:12);
(4) 领受赐予他们的祂儿子的圣灵(加4:6);
(5) 处于祂父般的眷顾之下(诗103:13;箴14:26;太6:32);
(6) 得享上帝众子的一切自由和特权,承受各样的应许,并与基督在荣耀里同为后嗣(来6:12;罗8:17)。
四十二.成圣
75问:成圣是什么?
答:成圣是上帝的作为,出于祂白白的恩典。
(1) 由此,那些在创世之前就蒙拣选成为圣洁的人,在日期满足的时候,藉着圣灵大能的运行(弗1:4;林前6:11;帖后2:13),把基督的受死和复活应用到他们的身上(罗6:4-6),目的在于按上帝的形像使他们的全人得以更新(弗4:23-24);
(2) 有悔改得生以及其它所有与救恩相伴的美德的种子安置在他们的心中(徒11:18;约壹3:9),而且这些美德被挑旺,得增加,受坚固(犹20;来6:11-12;弗3:16-19;西1:10-11),使他们愈来愈能向罪而死,更有生命的新样式(罗6:4,6,14;加5:24)。
四十三.悔改得生
76问:悔改得生是什么?
答:悔改得生是一种上帝所赐的与救恩相伴的美德(提后2:25),是圣灵(亚12:10)和圣言(徒11:18,20-21)在罪人的心中做成的,由此,
(1) 罪人意识到罪的危险性(结18:28,30,32;路15:17-18;何2:6-7);
(2) 认识到罪的污秽和丑陋(结36:31;赛30:22);
(3) 领悟上帝在基督里对悔改者的怜悯(珥2:12-13);
(4) 因此为自己的罪忧伤难过(耶31:18-19);
(5) 并产生恨恶之情(林后7:11);
(6) 从而转离一切罪,归向上帝(徒26:18;结14:6;王上8:47-48);
(7) 并立定心志,竭力以新的顺服,在各个方面与主同行(诗119:6,59,128;路1:6;王下23:25)。
四十四.称义与成圣的不同
77问:称义与成圣有何不同?
答:虽然称义与成圣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林前6:11;1:30),但它们仍有不同之处。
(1) 称义是基督的义的归算(罗4:6,8),而成圣则是祂注入恩典,使人得以行出(结36:7);
(2) 称义使罪得赦免(罗3:24-25);成圣使罪被征服(罗6:6,14);
(3) 称义使所有的信徒在今生一概脱离上帝的报应之怒,达于完全,使他们不再被定罪了(罗8:33-34);成圣在所有的人身上不尽相同(约壹2:12-14;来5:12-14),今生也没有任何人能达于完全(约壹1:8,10),而是向着完全不断长进(林后7:1;腓3:12-14)。
四十五.成圣的不完全性
78问:为何信徒的成圣在今生都不完全呢?
答:信徒的成圣在今生都不完全,这是因为他们身上各个部分仍然有罪的残余,肉体的情欲依然存在,不停地与圣灵相争;因此,他们经常为试探所击倒,陷落到许多罪中(罗7:18,23;可14:66;加2:11-12),各种属灵的事奉常受拦阻(来12:1),即使最好的善行,在上帝的眼中也不完美,仍有污损(赛64:6;出28:38)。
四十六.真信徒得蒙保守
79问:真信徒既不完美,也被诸多的试探和罪所胜,他们会不会从蒙恩的状态中堕落呢?
答:不会。因着
(1) 上帝的不变之爱(耶31:3);
(2) 祂按照祂自己的预旨和圣约赐给他们恒忍的力量(提后2:19;来13:20-21;撒下23:5);
(3) 使他们与基督联合,不可分离(林前1:8-9);
(4) 基督也为他们持续地代祷(来7:25;路22:32);
(5) 圣灵和上帝的种子仍在他们心中(约壹3:9;2:27)
所以,他们既不会完全,也不会最终从蒙恩的状态中堕落(耶32:40;约10:28),而是得蒙上帝大能的保守,由信得救(彼前1:5)。
四十七.得救的确信
80问:真信徒是否能够毫无谬误地确信他们已经蒙恩,并由此恒忍,直到最终得救?
答:是的。真正归信基督,努力用无愧的良心行在祂面前的人(约壹2:3),
(1) 毋需另外的特别启示;
(2) 藉着基于上帝应许之真实性的信心;
(3) 藉着使他们能够分辨自己是否拥有那些所应许的与新生命相伴的美德(林前2:12;约壹3:14,18-19,21,24;4:13,16;来6:11-12);
(4) 并与他们的灵同证他们是上帝儿女的圣灵(罗8:16),他们可以毫无谬误地确信自己已经蒙恩,并由此恒忍,直到最终得救(约壹5:13)。
81问:所有真信徒都是一直确信自己目前已经蒙恩,并最终得救吗?
答:对于所有真信徒而言,
(1) 蒙恩得救的确信并不是信心的本质(弗1:13);
(2) 所以,在得到这一确信之前,真信徒或许要长期等候(赛50:10;诗88);
(3) 即使在享有之后,这一确信仍会因着心思烦乱、各样的罪、遭遇试探和暂时被弃而减弱或中断(诗77:1-12;51:8,12;31:22;22:1,歌5:2-3,6);
(4) 圣灵的同在和扶持绝不会全然离开他们,必保守他们不至陷入绝望(约壹3:9;伯13:15;诗73:15,23;赛54:7-10)。
四十八.选民在荣耀里与基督的交通
82问:无形教会的成员在荣耀里所享有的与基督的交通是什么?
答:无形教会的成员在荣耀里所享有的与基督的交通,是在于今生(林后3:18)、死后(路23:43),以及最终在复活与审判日达于完全的交通(帖前4:17)。
83问:无形教会的成员今生在荣耀里所享有的与基督的交通是指什么?
答:这种交通是指:
(1) 无形教会的成员今生得蒙与基督一同得荣的初熟的果子,因基督是他们的元首,他们是祂的肢体,所以在祂里面,与祂所有的荣耀有份(弗2:5-6);
(2) 他们享有上帝的慈爱(罗5:,比较林后1:22),良知的平安,圣灵里的喜乐,和荣耀的盼望(罗5:1-2;14:17),这些都是他们得基业的凭据;
(3) 而恶人则感受到上帝复仇的愤怒,良知的恐惧,对将来审判的畏惧,这些痛苦始于今生,并在死后承受(创4:13;太27:4;来10:27;罗2:9;可9:44)。
四十九.死亡
84问:所有的人都会死吗?
答:死亡是罪的工价(罗6:23),所以,按照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来9:27);因为所有的人都犯了罪(罗5:12)。
85问:既然死亡是罪的工价,而义人的罪在基督里都蒙赦免,为什么他们没有脱离死亡呢?
答:义人在末日的时候就会脱离死亡,即使在死亡之时,也脱离了死亡的毒钩和咒诅(林前15:26,55-57;来2:15);因此,虽然他们也死亡,但这是出于上帝的慈爱(赛57:1-2;王下22:20),使他们完全从罪和愁苦中释放出来(启14:13;弗5:27),进入荣耀里,与基督有更深的联合(路23:43;腓1:23)。
86问:无形教会的成员死后在荣耀里所享有的与基督的交通是指什么?
答:无形教会的成员死后在荣耀里所享有的与基督的交通,是指:
(1) 那时他们的灵魂在圣洁上达于完全(来12:23),被接入高天(林后5:1,6,8;腓1:23,比较徒3:21;弗4:10),在光明和荣耀中得见上帝之面(约壹3:2;林前13:12),等候他们身体完全的得赎(罗8:23;诗16:9)。
(2) 他们的身体即使在死亡中也与基督继续联合(帖前4:14),安息在坟墓里,如同安息在床上(赛57:2),直到末日与他们的灵魂再次联合(伯19:26-27)。
(3) 而恶人的灵魂死时被抛进地狱之中,停留在痛苦和彻底的黑暗里,他们的身体则保留在坟墓里,如在监狱中,直到复活和审判的大日(路16:23-24;徒1:25;犹6-7)。
五十.复活
87问:关于复活,我们当信什么?
答:我们当信,
(1) 在末日的时候,死人都要复活,不管是义人,还是不义的人(徒24:15);
(2) 那时还活着的人在一刹那间都要改变;那些躺在坟墓中的同一身体要与他们的灵魂重新联合,不再分离,因着基督的大能而复活(林前15:21-23;帖前4:15-17;约5:28-29)。
(3) 义人的身体,因着基督的灵,并藉着他们的元首基督的复活,大有权能地复活,成为属灵的、不朽坏的,与基督荣耀的身体一样(林前15:21-23,42-44;腓3:21);
(4) 而恶人的身体亦将由基督这被触怒的审判者,使其在羞辱的状态中复活过来(约5:27-29;太25:33)。
88问:复活之后,随即发生什么?
答:复活之后,随即所发生的就是
(1) 最终的大审判,天使和人都要受到审判(彼后2:4犹6-7,14-15;太25:46);
(2) 没有人知道那日那时,所有人都当警醒祷告,时刻预备主的到来(太24:36,42,44;路21:35-36)。
五十一.末后的审判
89问:在审判之日,恶人会承受什么?
答:在审判之日,恶人将会:
(1) 被置于基督的左边(太25:33);
(2) 基于确凿的证据,他们自己的良知完全伏罪(罗2:15-16);
(3) 被公开定罪,承受可怕但却公平的判决(太25:41-43);
(4) 随即被抛进地狱之中,被逐于上帝恩惠的同在,以及基督、祂的圣徒,和所有圣天使的荣耀团契之外,身体灵魂都受惩罚,遭受无法言喻的痛苦,与魔鬼和属牠的天使在一起,直到永永远远(路16:26;帖后1:8-9)。
90问:在审判之日,义人会承受什么?
答:在审判之日,义人会,
(1) 被提到云中(帖前4:17);
(2) 到基督面前,坐在祂的右边,当众被承认,宣告无罪(太25:33;10:32);
(3) 与基督一同审判被弃的天使和世人(林前6:2-3);
(4) 被接入天堂(太25:34,46);
(5) 完全、永远地脱离所有的罪和痛苦(弗5:27;启14:13);
(6) 被无法想象的喜乐充满(诗16:11);
(7) 在身体和灵魂上都达于完全的圣洁和幸福,与无数的圣徒和圣天使在一起(来12:22-23);
(8) 特别是直接得见父上帝、主耶稣基督和圣灵,得此为乐,直到永远(约壹3:2;林前13:12;帖前4:17-18)。
这就是无形教会的成员,在复活和审判之日,在荣耀里与基督所享有的完美的交通。
五十二.人的本分
91问:上帝要人尽什么本分?
答:上帝要人所尽的本分是顺服祂显明的旨意(罗12:1-2;弥6:8;撒上15:22)。
五十三.顺服的标准
92问:上帝起初向人显明了什么作为顺服祂的标准?
答:上帝向处在无罪状态中的亚当,以及在祂里面的全人类,所显明的顺服标准,除了禁止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这一特别的诫命之外,就是道德律(创1:26-27;罗2:14-15;10:5;创2:17)。
五十四.道德律的性质
93问:道德律是什么?
答:道德律
(1) 是上帝对人类旨意的宣告,是人当向上帝和他人所尽的圣洁与公义的本分(路1:75;徒24:16);
(2) 指导并约束每个人都必须亲自、完全、持续地予以遵行、顺服;灵魂与身体全身心地践行(申5:1-3,31,33;路10:26-27;加3:10;帖前5:23);
(3) 遵行则有生命的应许,违背则有死亡的后果(罗10:5;加3:10,12)。
五十五.道德律的功用
94问:堕落之后,道德律对人还有什么作用呢?
答:堕落之后,没有人能靠道德律臻达公义和生命(罗8:3;加2:16);但道德律仍然大有用处,不管是未重生的人,还是已重生的人,对所有的人都是如此(提前1:8)。
95问:道德律对所有的人有什么用处?
答:道德律对所有的人都有用处,
(1) 告诉他们上帝圣洁的属性和旨意(利11:44-45;利20:7-8;罗7:12);
(2) 告诉他们当尽的责任,并约束他们必须遵行(弥6:8;雅2:10-11);
(3) 使他们知道自己没有能力遵行,认识到自己的性情、心灵和生命都受到了罪的污染(诗19:11-12;罗3:20;7:7);
(4) 使他们意识到自己的罪和痛苦,从而谦卑自己(罗3:9,23);
(5) 由此帮助他们更加清楚地认识到对基督的需要(加3:21-22),对基督的完全顺服的需要(罗10:4)。
96问:对未重生的人,道德律有什么特别的用处?
答:对未重生的人,道德律的用处,是在于:
(1) 唤醒他们的良知,使他们逃离将来的愤怒(提前1:9-10);
(2) 促使他们归向基督(加3:24);
(3) 如果他们继续处于罪境之中,继续行罪路,就使他们无可推诿(罗1:20,比较罗2:15);
(4) 并处于罪所带来的咒诅之下(加3:10)。
97问:对已重生的人,道德律有什么特别的用处?
答:对于已经重生、归信基督之人,虽然道德律对他们已经不再是行为之约(罗6:14;罗7:4,6;加4:4-5),他们既不因之称义(罗3:20),也不因之定罪(加5:23;罗8:1);但是,除了与所有人共同的用处之外,道德律还有特别的用处,就在于向他们显明:
(1) 因为基督为他们的益处成全了道德律,替他们承受了咒诅,所以他们对基督有何等的亏欠(罗7:24-25;加3:13-14;罗8:3-4);
(2) 由此激发他们更有感恩之心,并且使他们更加谨守,以道德律为顺服的标准加以遵行,从而表达出感恩之心(罗7:22;12:2;多2:11-14)。
五十六.道德律的综述[4]
98问:道德律的综述是在什么里面?
答:道德律的综述是在十诫之中,这是上帝在西奈山上亲口颁布的,并且亲手写在了两块石版上(申10:4;出34:1-4);记录在《出埃及记》20章。前四诫是我们对上帝当尽的本分,后六诫是我们对人当尽的本分(太22:37-40)。
五十七.理解十诫的规则
99问:要正确理解十诫,应当遵守什么规则?
答:要正确理解十诫,以下的规则应予遵守:
(1)律法是全备的,约束每个人都必须完全遵守,以全人完全合乎其中之义,完全顺服,直到永远;因此,律法要求人完备地履行每一当尽的责任,即使最微小的犯罪也予以禁止(诗19:7;雅2:10;太5:21-22)。
(2)律法是属灵的,关涉到悟性、意志、情感以及灵魂的其它所有能力,涵盖言语、行为和姿态(罗7:14;申6:5;太22:37-39,比较太5:21-22,27-28,33-34,37-39,43-44)。
(3)同样的事物,在不同的方面,在不同的诫命中有所要求或禁止(西3:5;摩8:5;箴1:19;提前6:10)。
(4)吩咐某一责任,就是禁止与此相反的罪行(赛58:13;申6:13,比较太4:9-10;15:4-6);禁止人犯一种罪,就是命令人去完成与该罪行相反的责任(太5:21-25;弗4:28)。同样,何处附加了应许,就包括了与之相反的警告(出20:12;箴30:17);何处附加了警告,就包括了与之相反的应许(耶18:7-8;出20:7,比较诗15:1,4-5;诗24:4-5)。
(5)凡上帝所禁止的,绝不要去行(伯13:7-8;罗3:8;伯36:21;来11:25);凡上帝所吩咐的,则始终是我们的责任(申4:8-9);但是,并不是在所有的时间,都要完成每一个责任(太12:7)。
(6)在一个罪或责任之下,所有同类的罪也受到禁止,同类的责任也在所吩咐的范围之内;连同所有的原因、途径、场合、表现、挑衅都在内(太5:21-22,27-28;15:4-6;来10:24-25;帖前5:22;犹23;加5:26;西3:21)。
(7)凡向我们所禁止或所吩咐的,我们都有责任根据自己的身份地位,并根据他人在其身份地位上当尽的本分,努力使他人避免或遵行(出20:10;利19:17;创18:19;书24:15;申6:6-7)。
(8)凡向他人所吩咐的,我们都有责任根据我们的地位和职分,帮助他们实现(林后1:24);凡禁止他们去行的,我们也要注意不要与他们有份(提前5:22;弗5:11)。
100问:在十诫中,我们要考察什么特别的事项?
答:在十诫中,我们要考察序言、十诫本身的精义和某些诫命所附加的各种理由,使我们更加谨守遵行。
五十八.十诫的序言
101问:十诫的序言是什么?
答:十诫的序言就是:“我是耶和华你的上帝,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 (出20:2)。上帝从中显明了祂的主权,祂是耶和华,是永恒、不变、全能的上帝(赛44:6);祂是自有永有的(出3:14),祂的话语(出6:3)和作为(徒17:24,28)都由祂而出:
(1) 祂是立约的上帝,与过去的以色列人立约,也与祂所有的子民立约(创17:7,比较罗3:29);
(2) 正如祂带领以色列人摆脱了埃及地的捆绑,同样也把我们从属灵的奴役下释放出来(路1:74-75);
(3) 因此,我们视祂为我们独一的上帝,遵行祂一切的诫命,是义不容辞的(彼前1:15-18;利18:30,19:37)。
五十九.前四诫精义
102问:前四诫中包含了的我们对上帝的责任,其精义是什么?
答:前四诫中包含了我们对上帝的责任,其精义是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我们的上帝(路10:27)。
六十.第一条诫命
103问:第一条诫命是什么?
答:第一条诫命是:“在我面前,你不可有别的神” (出20:3)。
104问:在第一条诫命中,吩咐我们尽什么责任?
答:在第一条诫命中吩咐我们:
(1) 认识并承认上帝是独一的真上帝,我们的上帝(代上28:9;申26:17;赛43:10;耶14:22);
(2) 并要如此去崇拜、荣耀祂(诗95:6-7;太4:10;诗29:2)、思念(玛3:16)、默想(诗63:6)、记念(传12:1)、尊崇(诗71:19)、尊敬(玛1:6)、敬慕(赛45:23)、选择(书24:15,22)、挚爱(申6:5)、爱慕(诗73:25)、敬畏祂(赛8:13);
(3) 相信祂(出14:31);
(4) 依靠祂(赛26:4),仰望祂(诗130:7),靠祂快乐(诗32:11),以祂为乐(诗37:4);
(5) 为祂发热心,以祂的忌邪为心(罗12:11;民25:11);
(6) 向祂呼吁,把一切的赞美和感恩都归于祂(腓4:6),并以全人顺服祂(耶7:23;雅4:7);
(7) 在一切的事情上都留心得蒙祂的悦纳(约壹3:22),为所有得罪祂的事情而忧伤(耶31:18;诗119:136);
(8) 并且存谦卑的心与祂同行(弥6:8)。
105问:在第一条诫命中,禁止什么罪?
答:在第一条诫命中所禁止的罪是:
(1) 否定上帝或不承认上帝存在的无神论(诗14:1;弗2:12);
(2) 相信或崇拜多位神,或崇拜真上帝之外的任何神,以及在崇拜真上帝的同时还拜别神的偶像崇拜(耶2:27-28;帖前1:9);
(3) 不承认祂为上帝,为我们的上帝(诗81:11);
(4) 忽视在这一诫命中所吩咐的祂所当得的任何事物(赛43:22-24);
(5) 无知(耶4:22;何4:1,6)、忘记(耶2:32)、误解(徒17:23,29)、谬见(赛40:18),与祂不相配的邪恶思想(诗50:21);
(6) 肆无忌惮,窥探祂的隐秘(申29:29);
(7) 各样的亵渎(多1:16;来12:16),对上帝的怨恨(罗1:30);
(8) 专顾自己(提后3:2),一心寻求自己的益处(腓2:21),以及其它所有放荡无羁地把我们的心思、意志、情感置于其它事物上,或全部或部分偏离祂的事情(约壹2:15-16;撒上2:29;西3:2,5);
(9) 轻信(约壹4:1)、不信(来3:12)、异端(加5:20;多3:10)、误信(徒26:9)、怀疑(诗78:22)、失望(创4:13)、固执(耶5:3),在审判之下仍然麻木不仁(赛42:25),心里刚硬(罗2:5)、骄傲(耶13:15),任意妄为(诗19:13),自以为平安无事(番1:12),试探上帝(太4:7);
(10)运用不合乎上帝律法的手段(罗3:8),倚靠不合乎上帝律法的手段(耶17:5);
(11)爱宴乐(提后3:4);
(12)虽有热心,但却败坏、盲目,没有分辨力(加4:17;约16:2;罗10:2;路9:54-55);
(13)不冷不热(启3:16),在上帝的事情上是死的(启3:1);
(14)疏离、背叛上帝(结14:5;赛1:4-5);
(15)向圣徒、天使或其它任何受造物祷告,或崇拜他们(罗10:13-14;何4:12;徒10:25-26;启19:10;太4:10;西2:18;罗1:25);
(16)与魔鬼结盟,交鬼求问(利20:6;撒上28:7,11;代上10:13-14),倾听牠的建议(徒5:3);
(17)使人成为我们信仰与良知之主(林后1:24;太23:9);
(18)怠慢、藐视上帝及其诫命(申32:15;撒下12:9;箴13:13);
(19)抵挡圣灵,使祂担忧(徒7:51;弗4:30),不满、厌烦上帝的安排,愚昧地指责祂把各样灾难加在我们身上(诗73:2-3,13-15,22;伯1:22);
(20)把我们所具有的、所得来的、所能作的任何好事都归之于幸运(撒上6:7-9)、偶像(但5:23)、自己(申8:17;但4:30)或其它任何受造之物(来1:16)。
106问:在第一条诫命中说“在我面前”,这对我们有什么特别的教导?
答:在第一条诫命中说“在我面前”,这些话语教导我们,
(1) 无所不见的上帝特别注意到人另有别神之罪,大为不悦;
(2) 因此劝阻人脱离此罪,视此罪为放肆的挑衅,使其更显严重(结8:5-6;诗44:20-21)。
(3) 同时,也使我们相信,不管从事何种服事,都是行在祂的眼前(代上28:9)。
六十一.第二条诫命
107问:第二条诫命是什么?
答:第二条诫命是:“你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出20:4-6)。
108问:在第二条诫命中,吩咐我们尽什么责任?
答:在第二条诫命中,吩咐我们所尽的责任是:
(1) 对上帝在圣经中所指定的一切宗教崇拜和蒙恩之道,要接受遵行,保持纯全(申32:46-47;太28:20;徒2:42;提前6:13-14);
(2) 特别是:奉基督之名所作的祷告和感恩(腓4:6;弗5:20),读经、讲道、听道(申17:18-19;徒15:21;提后4:2;雅1:21-22;徒10:33),施行和领受圣礼(太28:19;林前11:23-30),教会治理和劝惩(太18:15-17;16:19;林前5;12:28),及其施行与保守(弗4:11-12;提前5:17-18;林前9:7-15),敬虔的禁食(珥2:12-13;林前7:5),奉上帝的名宣誓(申6:13),向上帝许愿(赛19:21;诗76:11);
(3) 谴责、痛恨、反对各种各样的伪崇拜(徒17:16-17;诗16:4);
(4) 并根据自己的地位和职分,清除伪崇拜,以及偶像崇拜的各种标记(申7:5;赛30:22)。
109问:在第二条诫命中,禁止什么罪?
答:在第二条诫命中,禁止的罪行有:
(1) 以任何方式,发明(民15:39)、求问(申13:6-8)、命令(何5:11;弥6:16)、使用(王上11:33;12:33)、认可非上帝所指定的任何宗教崇拜(申12:30-32);
(2) 宽容伪宗教(申13:6-12;番13:2-3;启2:2,14-15,20;17:12,16-17);
(3) 或在自己心中,或在外部,以任何受造物的形像和样式,制造三个位格或其中任何一个位格的象征(申4:15-19;徒17:29;罗1:21-23,25);
(4) 崇拜此类象征(但3:18;加4:8),或者崇拜其中所表征的上帝,或者藉着它崇拜上帝(出32:5);
(5) 制造假神之像(出32:8),予以崇拜并事奉(王上18:26,28;赛65:11);
(6) 以古风(彼前1:18)、习俗(耶44:17)、敬虔(赛65:3-5;加1:13-14)、好意或其它理由为借口(撒上13:11-12;15:21),对上帝的律法或加或减(申4:2),或自己杜撰,或自己发起(诗106:39),或因传统受自他人(太15:9),设计各种迷信(徒17:22;西2:21-23),败坏对上帝的崇拜(玛1:7-8,14);
(7) 买卖圣职(徒8:18);
(8) 亵渎上帝(罗2:22;玛3:8);
(9) 忽略(出4:24-26)、轻蔑(太22:5;玛1:7,13)、拦阻(太23:13)、反对上帝所指定的敬拜和蒙恩之道(徒13:44-45;帖前2:15-16)。
110问:为了使我们更加谨守遵行,第二条诫命所附加的遵行理由是什么?
答:为了使我们更加谨守遵行,第二条诫命所附加的遵行理由包含在以下的话中:“我耶和华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出20:5-6)。
(1) 这些理由不但包括上帝对我们拥有主权,我们是属祂的(诗45:11;启15:3-4);
(2) 也包括祂对自己的崇拜有强烈的忌邪之心(出34:13-14),所有的伪崇拜都是属灵的淫乱,必招致祂复仇的震怒(林前10:20-22;耶7:18-20;结16:26-27;申32:16-20);
(3) 违背这一诫命的人就是恨恶上帝的人,上帝警告要惩罚他们,直到许多代(阿2:2-4);
(4) 遵守这一诫命的人,就是爱祂并守祂诫命的人,会得到尊荣,上帝应许要怜悯他们,直到许多代(申5:29)。
六十二.第三条诫命
111问:第三条诫命是什么?
答:第三条诫命是:“你不可妄称主你上帝的名,因为妄称祂名的,主必不以他为无罪”(出20:7) 。
112问:在第三条诫命中吩咐什么?
答:在第三条诫命中吩咐:
(1) 上帝的名字、尊称、属性(太6:9;申28:58;诗29:2;68:4;启15:3-4)、蒙恩之道(玛1:14;传5:1)、圣言(诗138:2)、圣礼(林前11:24-25,28-29)、祷告(提前2:8)、起誓(耶4:2)、许愿(传5:4-6)、拈阄(徒1:24,26)、作为(伯36:24),以及其他祂所用以显明祂自己的一切,都要在思想(玛3:16)、默想(诗8:1,3-4,9)、言语(西3:17;诗105:2,5)和著述(诗102:18)中,予以圣洁、敬畏地使用;
(2) 藉着圣洁的告白(彼前3:15;弥4:5),行事为人与之相称(腓1:27),使上帝得荣耀(林前10:31),我们(耶32:39)和他人都得益处(彼前2:12)。
113问:在第三条诫命中,禁止什么罪行?
答:在第三条诫命中禁止的罪行是:
(1) 不按圣经的要求使用上帝的名字(玛2:2);
(2) 愚昧(徒17:23)、虚妄(箴30:9)、不敬、亵渎(玛1:6-7;12;3:14)、迷信(撒上4:3-5;耶7:4,9-10,14,31;西2:20-22)地滥用上帝名字;
(3) 或以邪恶之心提及上帝的名字,以亵渎(王下19:22;利24:11)、伪证(亚5:4;8:17)之举利用上帝的尊称、属性(王下18:30,35;出5:2;诗139:20)、蒙恩之道(诗50:16-17)和作为(赛5:12);
(4) 一切恶毒的咒诅(撒上17:43;撒下16:5)、起誓(耶5:7;23:10)、许愿(申23:18;徒23:12,14)、掣签(斯3:7;9:24;诗22:18);
(5) 违背我们合乎上帝律法的宣誓和许愿(诗24:4;结17:16,18-19);
(6) 成全不合乎上帝律法的宣誓和许愿(可6:26;撒上25:22,32-34);
(7) 抱怨、抗拒(罗9:14,19-20)、窥探(申29:29)、误用上帝的预旨(罗3:5,7;6:1-2)和护理(传8:11;9:3;诗39);
(8) 误解(太5:21-48)、误用(结13:22),或以其它任何方式歪曲上帝的圣言,或其中的任何部分(彼后3:16;太22:24-31),用于亵渎性的戏谑(赛22:13;耶23:34,36,38)、好奇无益的问难、荒缈无凭的空谈,或坚持谬妄的教义(提前1:4,6-7;6:4-5,20;提后2:14;多3:9);
(9) 滥用上帝名下所包含的受造物或任何事物,用为魔法符咒(申18:10-14;徒19:13),或邪恶的情欲和行为(提后4:3-4;罗13:13-14;王上21:9-10;犹4);
(10)恶毒中伤(徒13:45;约壹3:12),亵慢讥诮(诗1:1;彼后3:3),肆意谩骂(彼前4:4),或以其它任何方式反对上帝的真理、恩典和道路(徒13:45-46,50;徒4:18;19:9;帖前2:16;来10:29);
(11)或假冒伪善,或因心怀不轨而谎称信主(提后3:5;太23:14;6:1-2,5,16);
(12)以主名为耻(可8:38),或因不顺从(诗73:14-15),无智慧(林前6:5-6;弗5:15-17),不结果子(赛5:4;彼后1:8-9),唐突冒犯,绊倒他人(罗2:23-24),冷淡退后,离弃真道(加3:1,3;来6:6),从而羞辱主名。
114问:第三条诫命所附加的理由是什么?
答:第三条诫命所附加的理由在以下的话语中:“耶和华你上帝”和“因为妄称祂名的,主必不以他为无罪”(出20:7)。这是因为:
(1) 祂是主,我们的上帝,因此我们不可亵渎祂的名,也不可以任何方式滥用(利19:12);
(2) 特别是因为触犯这一诫命的人,祂必不会赦免、饶恕。即使许多人避开了人的
鉴察和审判(撒上2:12,17,22,24;撒上3:13),但上帝却不容他们逃避祂公义的审判(结36:21-23;申28:58-59;亚5:2-4)。
六十三.第四条诫命
115问:第四条诫命是什么?
答:第四条诫命是:“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六日要劳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上帝当守的安息日;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仆婢、牲畜,并你城里寄居的客旅,无论何工都不可作,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华赐福与安息日,定为圣日”(出20:8-11)。
116问:在第四条诫命中吩咐什么?
答:在第四条诫中,吩咐所有的人将上帝在圣经中所指定的时间,都向祂分别为圣,予以遵守,祂特别指明七日中的一整天守为圣日;从世界之初到基督复活,这一日为一周的第七日;此后便以每周的第一日为圣日,直到世界的末了;这就是基督徒的安息日(申5:12-14;创2:2-3;林前16:1-2;徒20:7;太5:17-18;赛56:2,4,6-7),在新约圣经中称之为主日(启1:10)。
117问:如何将安息日或主日守为圣日?
答:守安息日为圣,乃是:
(1) 整日合乎圣洁地安息(出20:8,10),不仅不犯那些平常为罪的恶事,还要停止平日合乎上帝律法的俗世职业和娱乐(出16:25-28;尼13:15-22;耶17:21-22);
(2) 并用全部时间,或与众人,或在家中,敬拜上帝(赛58:13;路4:16;徒20:7;林前16:1-2;诗92标题;赛66:23;利23:3),以此为赏心乐事;
(3) 只有为着必须的工作和施行怜悯所占的时间例外(太12:1-13)。
(4) 为此,我们要预备心灵,提前安排,殷勤作工,稳健节制,合乎时宜地迅速处理我们的俗世之事,使我们可以更自由、更适宜地尽此日当尽的本分(出20:8;路23:54,56;出16:22,25-26,29;尼13:19)。
118问:为什么说守安息日这一吩咐,特别指向家长和其他尊长呢?
答:守安息日这一吩咐,特别指向家长和其他尊长,这是因为:
(1) 他们不仅有责任自己遵守,还有责任监督那些处在其负责范围之内的人予以遵守;
(2) 而且,还因为他们经常有占用他们的时间,拦阻他们守安息日的倾向(出20:10;书24:15;尼13:15-17;耶17:20-22;出23:12)。
119问:在第四条诫命中,禁止什么罪?
答:在第四条诫命中,禁止的罪是:
(1) 忽略当尽的本分(结22:26);
(2) 虽予遵行,却漫不经心,粗心大意,不得益处,而且心中厌烦(徒20:7,9;结33:30-32;摩8:5;玛1:13);
(3) 无所事事,作奸犯科,亵渎此日(结23:38);
(4) 对俗务和娱乐有不必要的心思、言语或作为(耶17:24,27;赛58:13)。
120问:为了使我们更加晓得其权威性,第四条诫命所附加的遵行理由是什么?
答:为了使我们更加晓得其权威性,第四条诫命所附加的遵行理由:
(1) 首先是出自于其中衡平的原则,即上帝让我们在一周之内有六日作自己的工,但却保留一日归祂自己:“六日要劳碌作你一切的工”(出20:9);
(2) 上帝要求我们把这日特别归给祂:“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上帝当守的安息日”(出20:10);
(3) 而且,上帝以身作则:“六日之内,主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日便安息”;
(4) 上帝特别祝福此日,不但把这日分别为圣,用于事奉祂,而且指定,当我们守此日为圣的时候,此日便成为我们蒙福的器皿:“所以耶和华赐福与安息日,定为圣日”(出20:11) 。
121问:为什么在第四条诫命的一开始就用了“记念”一词?
答:在第四条诫命的一开始就用了“记念”一词(出20:8),
(1) 部分是因为:记念此日有极大的益处,使我们由此得帮助,预备遵守(出16:23;路23:54,56;可15:42;尼13:19),而且,在遵守的时候,使我们能够更好地遵行其它诫命(诗92标题,比较诗92:13-14;结20:12,19-20),不断地以感恩的心记念创造与救赎的大德,这二者是基督教信仰的总结(创2:2-3;诗118:22,24,比较徒4:10-11;启1:10);
(2) 部分是因为:我们容易忘却此日(结22:26),因为自然之光对此日鲜有反映(尼9:14),而且守安息日限制了我们天然的自由,也就是平日合乎上帝律法的事情此日却不能行(出34:21);安息日七天内才有一天,中间世务繁多,常常使我们的心思意念无暇顾及此日,更不用说提前预备,守为圣日了(申5:14-15;摩8:5);再者,撒但与牠的仆役也是辛苦作工,妄图抹掉此日的荣耀,甚至想把此日从人的记忆中完全抹除,以便塞进各种各样的反宗教、不敬虔之事(哀1:7;耶17:21-23;尼13:15-23)。
六十四.后六诫精义
122问:后六诫包括我们对人的责任,其总纲是什么?
答:后六诫包括我们对人的责任,其总纲就是爱人如己(太22:39),我们愿意人怎样待我们,我们就要怎样待人(太7:12)。
六十五.第五条诫命
123问:第五条诫命是什么?
答:第五条诫命是:“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出20:12) 。
124问:在第五条诫命中,“父母”是指谁?
答:在第五条诫命中,“父母”一词所指的不仅是肉身的父母(箴23:22,25;弗6:1-2),还包括在年纪(提前5:1-2)和恩赐(创4:20-22;创45:8)上超过我们的一切尊长;特别是那些按照上帝的安排,于家庭(王下5:13)、教会(王下2:12;13:14;加4:19)、国家中(赛49:23),在我们之上有权柄的人。
125问:为什么尊称尊长如父母呢?
答:尊称尊长如父母,是为了教导他们向晚辈履行自己各种本分时,当像肉身的父母一样,同时又当根据他们各种不同的关系,向晚辈表达慈爱和温柔(弗6:4;林后12:14;帖前2:7-8,11;民11:11-12);并使晚辈甘心乐意、欢欢喜喜地完成他们向尊长当尽的本分,正如对父母一样(林前4:14-16;王下5:13)。
126问:第五条诫命的一般范围是什么?
答:第五条诫命的一般范围是,作为晚辈、长辈、或同辈,在我们与他人的各种关系中,履行彼此当尽的责任(弗5:21;彼前2:17;罗12:10)。
127问:晚辈当如何尊重长辈?
答:晚辈当尊重长辈,包括:
(1) 在心思(玛1:6;利19:3)、言语(箴31:28;彼前3:6)和行为(利19:32;王上2:19)上给予当得的敬重;
(2) 为他们祷告感恩(提前2:1-2);
(3) 效法他们的美德(来13:7;腓3:17);
(4) 甘心乐意地顺服他们合乎上帝律法的吩咐和忠告(弗6:1-2,5-7;彼前2:13-14;罗13:1-5;来13:17;箴4:3-4;23:22;出18:19,24);
(5) 对于他们的责备,该听从的就当听从(来12:9;彼前2:18-20);
(6) 根据他们的身份和地位(太22:21;罗13:6-7;提前5:17-18;加6:6;创45:11;47:12),忠于(多2:9-10)、保卫(撒上26:15-16;撒下18:3;斯6:2)、维护他们的人格和权威;
(7) 包容他们的软弱,并以爱心遮盖他们(彼前2:18;箴23:22;创9:23),如此就可成为他们及其治理上引以为荣的人(诗127:3-5;箴31:23)。
128问:晚辈冒犯长辈的罪是什么?
答:晚辈冒犯长辈的罪是,
(1) 忽略向他们当尽的责任(太15:4-6);
(2) 在他们合乎上帝律法的忠告(撒上2:25)、吩咐和责备(申21:18-21)上,嫉妒(民11:28-29)、蔑视(撒上8:7;赛3:5)、反叛(撒下15:1-12)他们(出21:15)和他们的地位(撒上10:27);
(3) 咒诅嘲笑(箴言30:11,17),冥顽不化,造谣中伤,如此成为他们及其治理上贻羞致辱之人(箴19:26)。
129问:长辈当向晚辈尽什么责任?
答:长辈当向晚辈所尽的责任是:
(1) 根据他们从上帝所受的权柄,以及他们所处的关系,爱护晚辈(西3:19;多2:4),为他们祷告(撒上12:23;伯1:5),祝福他们(王上8:55-56;来7:7;创49:28);教训(申6:6-7),劝勉,告诫(弗6:4)他们;
(2) 行得好的,鼓励赞同(彼前3:7),表扬称赞(彼前2:14;罗13:3),予以嘉奖(斯6:3);
(3) 行得坏的,不予认同(罗13:3-4),予以责备,管教惩罚(箴29:15;彼前2:14);
(4) 对于他们灵魂(弗6:4)和身体(提前5:8)所必需的一切,善加保护(伯29:12-17;赛1:10,17),予以供应;
(5) 严肃庄重,智慧通达,惟圣惟洁,以身作则,使上帝得荣耀(提前4:12;多2:3-5),自己受尊重(王上3:28),上帝所赐予的权柄得以保守(多2:15)。
130问:长辈易犯的罪是什么?
答:长辈易犯的罪,除了忽略他们当尽的责任之外(结34:2-4),还包括:
(1) 专求自己的事(腓2:21),追求自己的荣耀(约5:44;7:18)、舒适、好处和快乐(赛56:10-11;申17:17);
(2) 要求晚辈去行不合乎上帝律法(但3:4-6;徒4:17-18),或超出他们权能之事(出5:10-18;太23:2,4);
(3) 对于行恶的,出谋划策(太14:8;可6:24),怂恿教唆(撒下13:28),恩宠有加(撒上3:13);
(4) 对于行善的,横加拦阻,打击士气,不予认同(约7:46-49;西3:21;出5:17);责备不当(彼前2:18-20;来12:10;申25:3);
(5) 粗心大意,把晚辈置于谬误、诱惑和危险之中不管不顾(创38:11,26;徒18:17);激怒他们(弗6:4);
(6) 以及任何因着不公义、不慎重、为人苛刻、疏忽职责所导致的羞辱自己、削弱自身权威之事(创9:21;王上12:13-16;1:6;撒上2:29-31)。
131问:同辈之间的责任是什么?
答:同辈之间的责任是:
(1) 彼此尊重对方的尊严和价值(彼前2:17);
(2) 在他人面前把荣誉归给对方(罗12:10);
(3) 为对方的恩赐和长进而高兴欢喜,如同己有(罗12:15-16;腓2:3-4)。
132问:同辈之间易犯的罪是什么?
答:同辈之间易犯的罪,除了忽略当尽的责任之外(罗13:8),还包括:
(1) 贬低对方的价值(提后3:3);
(2) 嫉妒对方的恩赐(徒7:9;加5:26);
(3) 因对方长进兴盛而心里难受(民12:2;斯6:12-13);
(4) 篡夺对方的权柄,压制对方(约叁9;路22:24)。
133问:对于履行第五条诫命所附加的理由是什么?
答:对于履行第五条诫命所附加的理由是,“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出20:12)。这是一个明确的长寿与兴盛的应许,所有遵行这一诫命的人,只要使上帝得荣耀,自己得益处,就必长寿兴盛(申5:16;王上8:25;弗6:2-3)。
六十六.第六条诫命
134问:第六条诫命是什么?
答:第六条诫命是,“不可杀人”(出20:13)。
135问:在第六条诫命中,吩咐什么责任?
答:在第六条诫命中,吩咐我们:
(1) 用各种审慎的研究,和一切合乎上帝律法的手段,保守我们自己(弗5:28-29)和他人(王上18:4)的生命,抵挡各样的思想和意图(耶26:15-16;徒23:12,16-17,21,27),制伏一切的情绪(弗4:26-27),避免导致不义地夺取任何人生命(撒上24:12;26:9-11;创37:21-22)的所有场景(撒下2:22;申22:8)、诱惑(太4:6-7;箴1:10-11,15-16)和做法;
(2) 正当地抵御暴力(诗82:4;箴24:11-12;撒上14:45),耐心地接受上帝的作为(雅5:7-11;来12:9),追求心灵的安静(帖前4:11;彼前3:3-4;诗37:8-11)、灵魂的喜乐(箴17:22);
(3) 适度地吃肉(箴25:16,27),饮酒(提前5:23),服药(赛38:21),睡眠(诗127:2),劳动(传5:12;帖后3:10,12;箴16:26),娱乐(传3:4,11);
(4) 有恩惠(撒上19:4-5;22:13-14),有爱心(罗13:10),怜悯(路10:33-34),谦虚,温柔,仁慈(西3:12-13);
(5) 言语行为,温良柔顺(雅3:17),谦恭有节,寻求和睦(彼前3:8-11;箴15:1;士8:1-3);
(6) 凡事包容,乐意和好,恒久忍耐,饶恕伤害,以善报恶(太5:24;弗4:2,32;罗12:17,20-21);
(7) 安慰、救助受苦的人,保守、护卫无辜的人(帖前5:14;伯31:19-20;太25:35-36;箴31:8-9)。
136问:在第六条诫命中,禁止什么罪?
答:在第六条诫命中,禁止:
(1) 以各种形式夺去我们自身(徒16:28)和他人(创9:6)生命的行为,除非是在公共司法(民35:31,33)、合乎上帝律法的战争(耶48:10;申20),或正当防卫中(出22:2-3);
(2) 忽略或不用合法的、必需的手段来保守生命(太25:42-43;雅2:15-16;传6:1-2);
(3) 不合道德的愤怒(太5:22)、仇恨(约壹3:15;利19:17)、嫉妒(箴14:30)、复仇的欲望(罗12:19);
(4) 一切过分的情绪(弗4:31)、使人烦乱的忧虑(太6:31,34);
(5) 无节制的吃肉、饮酒(路21:34;罗13:13)、劳作(传12:12;2:22-23)和娱乐(赛5:12);
(6) 触动怒气的言语(箴15:1;12:18)、苦待他人(结18:18;出1:14)、纷扰争竞(加5:15;箴23:29)、击打伤害(民35:16-18,21),以及其它任何倾向于毁坏人生命的行为(出21:18-36)。
六十七.第七条诫命
137问:第七诫命是什么?
答:第七诫命是,“不可奸淫”(出20:14) 。
138问:在第七条诫命中,命令什么责任?
答:在第七条诫命中,命令我们:
(1) 在身体、意念、感情(帖前4:4;伯31:1;林前77:34)、言语(西4:6)和行为上(彼前2:3),都要贞洁;
(2) 保守我们自身和他人的贞洁(林前7:2,35-36);
(3) 谨守我们的眼睛和其他所有感官(伯31:1);
(4) 自我克制(徒24:24-25);
(5) 与贞洁的人为伴(箴2:16-20);
(6) 以正派衣裳为妆饰(提前2:9);
(7) 那些没有节制恩赐的人就当结婚(林前7:2,9);
(8) 夫妻相爱(箴5:19-20),彼此同住(彼前3:7);
(9) 在自己的呼召中要勤勉(箴31:11,27-28);
(10) 抵挡诱惑,避免各种不洁的场合(箴5:8;创39:8-10)。
139问:在第七诫命中,禁止什么罪?
答:在第七条诫命中禁止的罪,除了忽略当尽的责任之外(箴5:7),还有:
(1) 婚后的奸淫、婚前的秽行(来13:4;加5:19);
(2) 强奸、乱伦(撒下13:14;林前5:1);
(3) 同性恋,以及所有违反天性的色欲(罗1:24,26-27;利20:15-16);
(4) 各种不洁的想象、思想、意图和感情(太5:28;15:19;西3:5);
(5) 所有败坏的、肮脏的话语,连听都不要听(弗5:3-4;箴7:5,21-22);
(6) 淫荡的眼色(赛3:16;彼后2:14);
(7) 轻浮的举止,不正派的服饰(箴7:10,13);
(8) 禁止合法的嫁娶(提前4:3);
(9) 施行不合法的婚姻(利18:1-21;可6:18;玛2:11-22);
(10) 允许、宽容、开办妓院,到妓院游玩(王上15:12;王下23:7;申23:17-18;利19:29;耶5:7;箴7:24-27);
(11) 任意以独身的誓言缠累自己(太19:10-11);
(12) 不合理地延迟结婚(林前7:7-9;创38:26);
(13) 多妻或多夫(玛2:14-15;太19:5);
(14) 不公义的离婚(玛2:16;太5:32),或离弃(林前7:12-13);
(15) 懒惰、贪食、醉酒(结16:49;箴23:30-33);
(16) 与淫荡的人为伴(创39:10;箴5:8);
(17) 黄色歌曲、书籍、图片、舞蹈、戏剧(弗5:4;结23:14-17;赛23:15-17;3:16;可6:22;罗13:13;彼前4:3);
(18) 以及其他一切导致我们自身和他人不洁的刺激或行动(王下9:30;耶4:30;结23:40)。
六十八.第八条诫命
140问:第八条诫命是什么?
答:第八条诫命是:“不可偷窃”(出20:15)。
141问:在第八条诫命中,命令什么责任?
答:在第八条诫命中命令的责任是:
(1) 在人与人的契约和生意中要讲究诚实、守信和公平(诗15:2,4;亚7:4,10;8:16-17);
(2) 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罗13:7);
(3) 非法扣押正当所有人的财物,要予以赔偿(利6:2-5;路19:8);
(4) 根据自己的能力和他人的需要,慷慨施与、出借(路6:30,38;约壹3:17;弗4:28;加6:10);
(5) 对世上财物的判断、愿望和情感要合乎中道(提前6:6-9;加6:14);
(6) 对于那些供养我们肉身的东西,要审慎考虑,留心料理(提前5:8),根据我们自身的处境,加以获取、保守、使用和处理(箴27:23-27;传2:24;3:12-13;提前6:17-18;赛38:1;太11:8);
(7) 合乎上帝律法的职业要持守(林前7:20;创2:15;3:19),并要殷勤从事(弗4:28;箴10:4);
(8) 生活节俭(约6:12,箴21:20);
(9) 避免不必要的诉讼(林前6:1-9)、担保,以及其他类似的事宜(箴6:1-6;11:15);
(10)努力运用一切公义的、合乎上帝律法的手段,获取、保守、增加他人以及我们自身的财富和外部产业(利25:35;申22:1-4;出23:4-5;创47:14,20;腓2:4;太22:39)。
142问:在第八条诫命中,禁止什么罪行?
答:在第八条诫命中禁止的罪行是:除了忽略当尽的本分之外(雅2:15-16;约壹3:17),还有:
(1) 偷窃(弗4:28);
(2) 抢劫(诗62:10);
(3) 抢人口(提前1:10);
(4) 接受任何窃取得来的东西(箴29:24;诗50:18);
(5) 欺诈性行为(帖前4:6);
(6) 虚假的度量衡(箴11:1;20:10);
(7) 移动地界(申19:14;箴23:10);
(8) 人与人之间定立契约时不公义、不守信(摩8:5;诗37:21);
(9) 在别人信托的事上不公义、不守信(路16:10-12);
(10) 欺压亏负(结22:29;利25:17);
(11) 敲诈勒索(太23:25;结22:12);
(12) 行贿受贿(诗15:5;伯15:34);
(13) 毫无根据的诉讼(林前6:6-8;箴3:29-30);
(14) 非法圈地,霸占地土(赛5:8;弥2:2);
(15) 囤积居奇(箴11:26);
(16) 从事不合乎上帝律法的职业(徒19:19,24-25);
(17) 以及其它所有巧取豪夺,损人利己,违背公义,作奸犯科之事(伯20:19;雅5:4;箴21:6);
(18) 贪心(路12:15);
(19) 过分看重世上的财物(提前6:5;西3:2;箴23:5;诗62:10);
(20) 对于获取、保守、使用财物之事,忧虑小信、投机钻营(太6:25,31,34;传5:12);
(21) 见到他人兴盛就心怀不平(诗73:3;37:1,7);
(22) 作工懈怠(帖后3:11;箴18:9),挥霍财产,赌博浪费;
(23) 以及其它所有不正当地损害我们的外部产业(箴21:17;23:20-21;28:19),不正当地使用和享受上帝所赐给我们的产业的各种做法(传4:8;6:2;提前5:8)。
六十九.第九条诫命
143问:第九条诫命是什么?
答:第九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出20:16)。
144问:在第九条诫命中,命令什么责任?
答:在第九条诫命中,命令的责任是:
(1) 保守并增进人与人之间的诚实(亚8:16);
(2) 保守并增进他人和我们自身的名誉(约叁12);
(3) 为事实真相挺身而出(箴言31:8-9);
(4) 在审判和公义之事上(利19:15,箴14:5,25),以及在其它各种事情上,发自内心(诗15:2),忠心诚实(代上19:9),不计代价(撒上19:4-5),不加隐瞒(书7:19),不偏左右(撒下14:18-20),实话实说,只讲事实真相(林后1:17-18;弗4:25);
(5) 以爱心尊重他人(来6:9;林前13:7);
(6) 爱护他们的名誉,愿意他们有好名声,并为之欢喜(罗1:8;约贰4;约叁3-4);
(7) 为他们的软弱难过(林后2:4;12:21),并加以遮掩(箴17:9;彼前4:8);
(8) 承认他们的恩赐和美德(林前1:4-5,7;提后1:4-5);
(9) 为他们的无辜辩护(撒上22:14);
(10)关于他们的好消息,愿意接受(林前13:6-7),坏消息,不随意苟同(诗15:3);
(11)不鼓励传舌者(箴25:23)、奉承者(箴26:24-25)、诽谤者(诗101:5);
(12)珍惜自己的名誉,并在需要的时候予以辩护(箴22:1;约8:49);
(13)遵守合乎上帝律法的誓言(诗15:4);
(14)凡是真实的、诚实的、可爱的、有美名的,都要考察、遵行(腓4:8)。
145问:在第九条诫命中,禁止什么罪行?
答:在第九条诫命中,禁止的罪行是:
(1) 一切损害他人和我们自身诚实与名誉的事(撒上17:28;撒下16:3;1:9-10,15-16),特别是在司法审判中(利19:15;来1:4);
(2) 提供伪证(箴19:5;6:16,19);
(3) 唆使他人作假见证(徒6:13);
(4) 故意为邪恶之事辩护,不顾事实,夸大其辞(耶9:3,5;徒24:2,5;诗12:3-4;52:1-4);
(5) 作出不公义的判决(箴17:15;王上21:9-14);
(6) 称善为恶,称恶为善;把义人当得的归于恶人,把恶人当得的归于义人(赛5:23);
(7) 编造谎言(诗119:69;路19:8;16:5-7);
(8) 掩盖事实真相,对正义之事不当地保持沉默(利5:1;申13:8;徒5:3,8-9;提后4:6);
(9) 对罪恶应予指责时却不仗义直言(王上1:6;利19:17),也不向他人申诉(赛59:4);
(10) 虽说真话,却不合时宜(箴29:11),或心存恶意(撒上22:9-10,比较诗52:1-5),或颠倒黑白,故意歪曲(诗56:5;约2:19,比较太26:60-61),或言辞含糊,模棱两可,以致损害事实或公义(创3:5;26:7,9);
(11) 不说真话(赛59:13);
(12) 说谎(利19:11;西3:9);
(13) 诽谤(诗50:20);
(14) 谗谤(诗15:3);
(15) 毁损(雅4:11;耶38:4);
(16) 搬弄是非(利19:16);
(17) 传播谣言(罗1:29-30);
(18) 嘲弄他人(创21:9,比较加4:29);
(19) 辱骂他人(林前6:10);
(20) 轻率论断(太7:1);
(21) 言语苛刻(徒28:4);
(22) 论断不公(创38:24;罗2:1);
(23) 曲解他人的目的、言语和行动(尼6:6-8;罗3:8;诗69:10;撒上1:13-15;撒下10:3);
(24) 油嘴滑舌(诗12:2-3);
(25) 虚荣自夸(提后3:2);
(26) 自高自大,高抬别人,或妄自菲薄,小看别人(路18:9,11;罗12:16;林前4:6;徒12:22;出4:10-14);
(27) 否定来自上帝的恩赐和美德(伯27:5-6;4:6);
(28) 吹毛求疵(太7:3-5);
(29) 本该坦白认罪,却躲躲藏藏,寻找借口,减轻罪责(箴28:13;30:20;创3:12-13;耶2:35;王下5:25;创4:9);
(30) 泄漏人不该泄漏的软弱(创9:22;箴25:9-10);
(31) 散布谣言(出23:1);
(32) 听信谎言(箴29:12);
(33) 掩耳不听正当的辩护(徒7:56-57;伯31:13-14);
(34) 妄自猜疑(林前13:5;提前6:4);
(35) 对别人所当得的尊荣,嫉妒恼怒(民11:29;太21:15),妄图予以削弱、损害(拉4:12-13),别人蒙羞受辱,则高兴欢喜(耶48:27);
(36) 蔑视别人,加以戏弄(诗35:15-16,21;太27:28-29);
(37) 献媚他人(犹16;徒12:22);
(38) 违背合乎上帝律法的诺言(罗1:31;提后3:3);
(39) 对关涉美名之事,漫不经心(撒上2:24);
(40) 对招致臭名之事,则去亲自践行,或不加回避,或未尽力拦阻他人(撒下13:12-13;箴5:8-9;6:33)。
七十.第十条诫命
146问:第十条诫命是什么?
答:第十条诫命是:“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出20:17)。
147问:在第十条诫命中,命令什么责任?
答:在第十条诫命中,命令的责任是:
(1) 对我们自己的境况完全知足(来13:5;提前6:6);
(2) 用正直仁爱的精神对待我们的邻舍,以致于我们关乎他人的一切的动机和情感,都是以促进他人的益处为念(伯31:29;罗12:15;诗122:7-9;提前1:5;斯10:3;林前13:4-7)。
148问:在第十条诫命中,禁止什么罪行?
答:在第十条诫命中,禁止的罪行是:
(1) 对自己的现状不满(王上21:4;斯5:13;林前10:10);
(2) 对邻舍的善况嫉妒(加5:26;雅3:14,16)、难受(诗112:9-10;尼2:10);
(3) 并对他所拥有的产生贪心邪情(罗7:7-8;13:9;西3:5;申5:21)。
七十一.人无力全守诫命
149问:人能全守上帝的诫命吗?
答:不管是靠自己(雅3:2;约15:5;罗8:3),还是靠今生所领受的任何恩典,均无人能全守上帝的诫命(传7:20;约壹1:8,10;加5:17;罗7:18-19);反倒天天在心思(创6:5;8:21)、言语和行为上(罗3:9-19;雅3:2-13),违背上帝的诫命。
七十二.罪的程度
150问:一切违反上帝律法的事,就其本身,并在上帝的眼中,都是同样可憎吗?
答:一切违背上帝律法的事,不都是同样可憎的;相反,有些罪就其本身,并因某些加重情节,在上帝的眼中,比别的罪更为可憎(约19:11;结8:6,13,15;约壹5:16;诗78:17,32,56)。
151问:那些使某些罪加重,比其它罪更可憎的情节是什么?
答:罪的加重情节有:
(1)与犯罪之人有关的(耶2:8):他们的年龄越大(伯32:7,9;传4:13),或经验越丰富,或所领受的恩典越多(王上11:4,9),在见证(撒下12:14;林前5:1)、恩赐(雅4:17;路12:47-48)、地位(耶5:4-5)、职分(撒下12:7-9;结8:11-12)上,众所周知,为人师表(罗2:17-24),是其他人所效法的榜样(加2:11-14)。
(2)与被侵害者有关的(太21:38-39):直接冒犯上帝(撒上2:25;徒5:4;诗51:4)、祂的属性(罗2:4)和敬拜(玛1:8,14);直接冒犯基督和祂的恩典(来2:2-3;12:25);直接冒犯圣灵(来10:29;太12:31-32)、祂的见证(弗4:30)和工作(来6:4-6);直接冒犯尊长、处于尊位之人(犹8;民12:8-9;赛3:5),以及和我们有特别关系与责任的人(箴30:17;林后12:15;诗55:12-15);直接冒犯圣徒(番2:8,10-11;太18:6;林前6:8;启17:6),特别是那些软弱的弟兄(林前8:11-12;罗14:13,15,21),冒犯他们或其他任何人的灵魂(结13:19;林前8:12;启18:12-13;太23:15),以及伤害所有人或许多人的共同利益(帖前2:15-16;书22:20)。
(3)与犯罪性质有关的(箴6:30-33):直接违反律法的明确内容(拉9:10-12;王上11:9-10),违背多条诫命,本身包含诸多罪(西3:5;提前6:10;箴5:8-12;6:32-33;书7:21);不仅心中图谋,还在言语行为上(雅1:14-15;太5:22;弥2:1),绊倒他人(太18:7;罗2:23-24),并且不予补偿(申22:22,28-29;箴6:32-35);不顾蒙恩之道(太11:21-24;约15:22)、怜悯(赛1:3;申32:6)、审判(摩4:8-11;耶5:3)、自然之光(罗1:26-27)、良心责备(罗1:32;但5:22;多3:10-11)、公开或私下的劝诫(箴29:1)、教会的劝惩(多3:10;太18:17)、国家的审判(箴27:22;23:35);蓄意(诗36:4)、故意(耶6:16)、任意(民15:30;出21:14)、无耻(耶3:3;箴7:13)、自夸(诗52:1)、恶意(约叁10)、屡次(民14:22)、顽固(亚7:11-12)地违背我们的祷告、决心、允诺(诗78:34-37;耶2:20;42:5-6,20-21)、许愿(传5:4-6;箴20:25)立约(利26:25)、与上帝或他人的约定(箴2:17;结17:18-19);在悔改之后,故态复萌(耶34:8-11;彼后2:20-22),仍然是欢喜作恶(箴2:14),继续犯罪(赛57:17)。
(4)与犯罪时间(王下5:26)和地点(耶7:10;赛26:10)有关的:在主日(结23:37-39),或其它敬拜上帝的时间(赛58:3-5;民25:6-7),或恰在此前(林前11:20-21),或恰在此后(耶7:8-10;箴7:14-15;约13:27,30),或不顾拦阻、纠正此类失败的帮助(拉9:13-14);或在公共场所,或有他人在场,使其受到刺激或玷污(撒下16:22;撒上2:22-24)。
七十三.惩罚与逃避
152问:在上帝的手中,每一次犯罪该受什么处罚?
答:每一次犯罪,哪怕是最小的犯罪,都是冒犯上帝的主权(雅2:10-11)、良善(出20:1-2)和圣洁(哈1:13;利10:3;11:44-45),冒犯上帝公义的律法(约壹3:4;罗7:12),当在今生(哀3:39;申28:15-68)和来世(太25:41)受祂的愤怒和咒诅(弗5:6;加3:10);不靠基督的宝血,就无法得以补偿(来9:22;彼前1:18-19)。
153问:为叫我们可以逃避那因违背律法而当受的烈怒和咒诅,上帝要我们怎样行?
答:为叫我们可以逃避那因违背律法而当受的烈怒和咒诅,上帝要我们向祂悔改,归信耶稣基督(徒20:21;太3:7-8;路13:3,5;徒16:30-31;约3:16,18),并且殷勤使用那些基督借以把祂中保的恩惠传递给我们的外部工具(箴2:1-5;8:33-36)。
七十四.蒙恩之道
154问:基督把祂中保的恩惠传给我们,所凭借的外部工具是什么?
答:基督把祂中保的恩惠传给我们,所凭借的外部的普通工具是祂所有的蒙恩之道,特别是圣经、圣礼和祷告;祂叫这一切在选民身上生发效力,使他们得救(太28:19-20;徒2:42,46-47)。
七十五.圣经与蒙恩之道
155问:圣经怎样生发效力,使人得救呢?
答:圣灵使读经,尤其是讲道,成为有效的蒙恩之道:
(1) 启迪罪人(尼8:8;徒26:18;诗19:8),使其知罪谦卑(林前14:24-25;代下34:18-19,26-28);
(2) 驱使他们脱离自我,吸引他们归向基督(徒2:37,41;8:27-39);
(3) 使他们合乎祂的形状(林后3:18),征服他们,使其顺服祂的旨意(林后10:4-6;罗6:17);
(4) 坚固他们,抵挡各样的试探和败坏(太4:4,7,10;弗6:16-17;诗19:11;林前10:11);
(5) 在恩典中把他们建造起来(徒20:32;提后3:15-17),使他们的心藉信得救,成为圣洁,得着安慰(罗16:25;帖前3:2,10-11,13;罗15:4;10:13-17;1:6)。
七十六.读经
156问:是不是所有的人都要读经?
答:尽管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公开向会众读经(申31:9,11-13。尼8:2-3;9:3-5),但各种人都应阅读圣经(申17:19;启1:3;约5:39;赛34:16),既要自己阅读,也当与自己的家人一起阅读(申6:6-9;创18:17,19;诗78:5-7);为了达成这一目的,要把圣经从原文翻译成各民族通用的语言(林前14:6,9,11-12,15-16,24,27-28)。
157问:应当如何读经?
答::应当:
(1) 以高度的敬畏之心读经(诗19:10;尼8:3-10;出24:7;代下34:27;赛66:2);
(2) 确信圣经就是上帝的话(彼前1:19-21),而且惟独上帝能使我们明白圣经(路24:45;林后3:13-16);
(3) 愿意认识、相信、顺服上帝显明在圣经中的旨意(申17:19-20);
(4) 殷勤查考(徒17:11),留意圣经的内容和范围(徒8:30,34;路10:26-28);
(5) 并用默想(诗1:2;119:97)、应用(代下34:21)、舍己(箴3:5;申33:3)、祷告(箴2:1-6;诗119:18;尼8:6,8)之法读经。
七十七.讲道
158问:谁可以讲道呢?
答:只有具备充分的恩赐(提前3:2,6;弗4:8-11;何4:6;玛2:7;林后3:6),并得到适当的认可,蒙召从事这一职分的人(耶14:15;罗10:15;来5:4;林前12:28-29;提前3:10;4:14;5:22),才能讲道。
159问:蒙召传讲上帝圣言的人应当如何讲道?
答:蒙召传讲上帝圣言的人,应当:
(1) 传讲纯正的教义(多2:1,8),殷勤作工(徒18:25),无论得时不得时,总要专心(提后4:2);
(2) 表达清楚(林前14:19),不用人智慧委婉的言语,乃是用圣灵和大能的明证(林前2:4),忠心地把上帝各样的旨意传讲全备(徒20:27);
(3) 根据听众的需要和能力,用诸般的智慧(西1:28;提后2:15),把上帝的话应用在他们身上(林前3:2;来5:12-14,路12:42);
(4) 心里火热(徒18:25),爱上帝(林后5:13-14;腓1:15-17),爱上帝的子民(西4:12;林后12:15);
(5) 诚诚实实(林后2:17;4:2),目的在于使上帝得荣耀(帖前2:4-6;约7:18),使上帝的子民悔改归正(林前9:19-22),得造就(林后12:19;弗4:12),得救恩(提前4:16;徒26:16-18)。
七十八.听道
160问:对听道的人有什么要求?
答:那些听道的人,应当:
(1) 以勤勉(箴8:34)、预备(彼前2:1-2;路8:18)和祷告(诗119:18;弗6:18-19)之心来听道;
(2) 对于所听到的内容要考查圣经(徒17:11);
(3) 以信心(来4:2)、爱心(帖后2:10)、谦卑(雅1:21)和愿意的心(徒17:11),把所听到的真理作为上帝之道予以领受(帖前2:13);
(4) 默想(路9:44;来2:1),谈论(路24:14;申6:6-7);
(5) 藏在心里(箴2:1;诗119:11);
(6) 并在自己的生命中结出果子来(路8:15;雅1:25)。
七十九.圣礼与蒙恩之道
161问:圣礼怎样成为救赎的有效工具呢?
答:圣礼成为救赎的有效工具,并非因其本身有什么权能,也不是因为源自施行者的敬虔或动机而发出的力量,而是惟独因着圣灵的运行和基督的祝福,祂是圣礼的设立者(彼前3:21;徒8:13,比较徒8:23;林前3:6-7;12:13)。
162问:圣礼是什么?
答:圣礼是基督在其教会中所设立的神圣的蒙恩之道(创17:7,10;出12;太28:19;26:26-28),向那些在恩典之约中的人(罗15:8;出12:48),
(1) 象征、印证、表明(罗4:11;林前11:24-25)祂中保的恩惠(徒2:38;林前10:16);
(2) 坚固、增强他们的信心,以及其它各样的美德(罗4:11;加3:27);
(3) 要求他们顺服(罗6:3-4;林前10:21);
(4) 见证、珍惜他们彼此之间的爱心和交通(弗4:2-5;林前12:13);
(5) 并使他们与那些不得参与的人分别出来(弗2:11-12;创34:14)。
163问:圣礼有哪几方面?
答:圣礼有两方面,
(1) 一方面是外在的有形的记号,是根据基督的吩咐而使用的;
(2) 另一方面是其所象征的内在属灵的恩惠(太3:11;彼前3:21;罗2:28-29)。
164问:在新约时代,基督在其教会中设立了多少圣礼?
答:在新约时代,基督在其教会中只设立了两大圣礼:一是洗礼,一是圣餐(太28:19;林前11:23;太26:26-28)。
八十.洗礼
165问:洗礼是什么?
答:洗礼是新约的圣礼。基督吩咐奉圣父、圣子、圣灵的名为人用水施洗(太28:19),
(1) 作为与基督联合(加3:27),因着祂的宝血罪得赦免(可1:4;启1:5),因着祂的圣灵而重生(多3:5;弗5:26)的标记与印证;
(2) 也是得儿子的名分(加3:26-27),复活得永生(林前15:29;罗6:5)的标记与印证;
(3) 由此受洗者庄严地归入有形教会(林前12:13),公开立约,认主为主,全人归主,且惟独属主(罗6:4)。
166问:应当为谁施洗?
答:(1)对那些处于有形教会之外,在应许之约上是局外人者,直到他们公开承认归信基督,并愿顺服祂,才可为他们施洗(徒8:36-38);
(2)若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已公开承认归信基督并愿顺服祂,则其婴孩亦在恩约之内,应予施洗(创17:7,9,比较加3:9,14;西2:11-12;徒2:38-39;罗4:11-12;林前7:14;太28:19;路18:15-16;罗11:16)。
167问:如何使我们的洗礼更加有效呢?
答:要使我们洗礼更加有效,是人人常常忽视的当尽的责任,是我们一生一世都当履行的事,特别是在受试探的时候,当我们出席他人洗礼的时候,更当如此(西2:11-12;罗6:4,6,11)。使我们的洗礼更加有效的方法就是:
(1) 以感恩的心认真地思考洗礼的性质,基督设立洗礼的目的,洗礼所施与并印证的特权和恩惠,以及我们受洗时所发的庄重誓言(罗6:3-5);
(2) 要因我们的罪污,对洗礼之恩和承诺的亏负、背离而谦卑下来(林前1:11-13;罗6:2-3);
(3) 逐渐确信罪已蒙赦,以及其它在洗礼中所印证的各样福分(罗4:11-12;彼前3:21);
(4) 从基督的受死与复活中吸取力量,我们受洗是归入祂,为要我们治死罪,在恩典里苏醒(罗6:3-5);
(5) 努力靠信心生活(加3:26-27),行事为人圣洁公义(罗6:22),正如那些在洗礼中把自己的名字交托给基督的人一样(徒2:38);
(6) 弟兄姊妹彼此相爱,因为我们由同一圣灵受洗,归入同一身体(林前12:13,25-27)。
八十一.圣餐
168问:圣餐是什么?
答:圣餐是新约的圣礼。我们在其中照耶稣基督的吩咐,分发并领受饼酒,祂的受死在其中显明出来(路22:20)。
(1) 那些按理领受的人吃喝祂的体与血,得属灵的滋养,在恩典中长进(太26:26-28;林前11:23-26);
(2) 他们与基督的联合和交通得以坚固(林前10:16);
(3) 作为奥秘身体的肢体,他们的感恩(林前11:24)、与上帝的圣约(林前10:14-16,21)、彼此之间的爱与团契,都得以见证并更新(林前10:17)。
169问:基督如何指定在圣餐中分发饼酒?
答:基督指定牧者,在施行圣餐这一圣礼之中,藉着宣读设立圣餐的话,感恩,并祷告,把饼酒从通常的用途中分别出来;拿起饼来,掰开,把饼与酒都分发给领受者,他们也同样根据基督的吩咐,拿起饼来吃下,再喝那酒,以感恩的心记念基督的身体为他们而舍,基督的宝血为他们而流(林前11:23-24;太26:26-28;可14:22-24;路22:19-20)。
170问:在圣餐中,那些按理领受的人如何吃喝基督的体与血呢?
答:在圣餐中,
(1) 基督的体与血并非属物质地或属肉体地临在于饼酒之中,也不是与饼酒同在,也不是在饼酒之下(徒3:21),而是对于领受者的信心而言,有属灵的临在,这种临在的真实性正如饼酒本身对于他们的外部感官的真实性一样(太26:26,28);
(2) 所以,那些在圣餐中按理领受的人,确实在其中吃喝基督的体与血,并不是以物质的属肉体的方式,而是以属灵的方式;
(3) 他们虽是藉着信心,却也是真实地(林前11:24-29)领受钉十字架的基督,以及祂受死的一切恩惠,并运用在自己的生活中(林前10:16)。
171问:在来领受圣餐之前,那些来领受的人应当怎样预备自己?
答:在来领受圣餐之前,那些来领受的人,
(1) 应当省察自己(林前11:28)是否在基督里面(林后13:5);
(2) 省察自己的罪和亏欠(林前5:7,比较出12:15);
(3) 省察自己的知识(林前11:29)、信心(林前13:5;太26:28)和悔改(亚12:10;林前11:31)的真实性和程度;
(4) 省察自己对上帝的爱,对弟兄的爱(林前10:16-17;徒2:46-47),对众人的爱(林前5:8;11:18,20),是否饶恕了那些得罪自己的人(太5:23-24);
(5) 省察自己是否渴慕基督(赛55:1;约7:37);
(6) 省察自己是否有新顺服(林前5:7-8);
(7) 重新操练这些美德(林前11:25-26,28;来10:21,22,24;诗26:6),认真默想(林前11:24-25),恒切祷告(代下30:18-19;太26:26)。
172问:怀疑自己不在基督里,或者怀疑自己没有作好正当的预备,这样的人可以来
领受圣餐吗?
答:怀疑自己不在基督里,或者怀疑自己没有为领受圣餐作好正当的预备,
(1) 这样的人或许是真的与基督有份,虽然他们对此还没有达到确信(赛1:10;约壹5:13;诗88;77:1-12;拿2:4,7);
(2) 如果他们真的是出于此种忧虑而受到影响(赛54:7-10;太5:3-4;诗31:22;73:13,22-23),确实渴慕自己是在基督里(腓3:8-9;诗10:17;42:1-2,5,11),并愿意脱离罪恶(提后2:19;赛50:10;诗66:18-20),那么,上帝就看他的确与基督有份;
(3) 而且,因为上帝的应许,以及祂设立这一圣礼的目的,就是要宽慰软弱有疑心的基督徒(赛40:11,29,31;太11:28;12:20;26:28)。
(4)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他要为自己的不信悲伤(可9:24),努力消除自己的怀疑(徒2:37;16:30);
(5) 这样做之后,他可以并应当参加圣餐,使自己得以坚固(罗4:11;林前11:28)。
173问:是不是所有公开承认信仰,并想参加圣餐的人,都可参加呢?
答:尽管公开认信,却对真道无知妄解,肆意犯罪,这样的人,虽想参加圣餐,但教会根据基督赐给的权柄,可以并应当禁止他们参加圣餐(林前11:27-31,比较太7:6;林前5;犹23;提前5:22),直到他们接受教训,有生命改变为止(林后2:7)。
174问:在圣餐这一圣礼施行的时候,对那些领受的人有什么要求?
答:那些领受圣餐的人,在圣餐施行期间,
(1) 要有至圣的敬畏之心,集中注意力,在这一蒙恩之道中等候上帝(利10:3;来12:28;诗5:7;林前11:17,26-27);
(2) 殷勤注视饼酒,并谨守圣餐的每一细节(出24:8,比较太26:28);
(3) 留心分辨主的身体(林前11:29);
(4) 存爱心默想基督的受死和受苦(路22:19);
(5) 由此激励自己,更加坚定地行出各样的美德(林前11:26;10:3-5,11,14);
(6) 省察自己(林前11:31),为罪忧伤(亚12:10);
(7) 切切地渴慕基督(启22:17),藉着信心吃喝祂(约6:35),领受祂的丰盛(约1:16),信靠祂的功德(腓3:9),在祂的大爱中欢喜(诗63:4-5;代下30:21),感谢祂的恩典(诗22:26);
(8) 更新他们与上帝的圣约(耶50:5;诗50:5),并更新对众圣徒的爱(徒2:42)。
175问:在领受圣餐之后,基督徒有什么责任?
答:在领受圣餐之后,基督徒有责任认真地思考:
(1) 他们在领受圣餐时是怎样行的,是否得到益处(诗28:7;85:8;林前11:17,30-31);
(2) 若是得到鼓励和安慰,就要为此而赞美上帝(代下30:21-23,25-26;徒2:42,46-47),求上帝继续施恩(诗36:10;歌3:4;代上29:18),保持警醒,免得退步(林前10:3-5,12),完成自己所许的愿(诗50:14),勉励自己常常参加圣餐(林前11:25-26;徒2:42,46);
(3) 如果发现未得到什么恩惠,就要更加仔细地省察自己对圣餐的预备,和参加圣餐时的举动(歌5:1-6;传5:1-6);
(4) 在这两种情况下,如果他们对得起上帝和自己的良知,就当等待,在所定的时候,必得着其中的果子(诗123:1-2;42:5,8;43:3-5);
(5) 但是,如果他们在某个方面没有做到,就当谦卑下来(代下30:18-19;赛1:16,18),并在以后的日子更加慎重、殷勤地参加圣餐(林后7:11;代上15:12-14)。
八十二.洗礼和圣餐的异同
176问:洗礼和圣餐有什么共同的地方?
答:洗礼和圣餐的共同之处在于:
(1) 二者都是由上帝设立的(太28:19;林前11:23);
(2) 其属灵的方面都是基督和祂的恩惠(罗6:3-4;林前10:16);
(3) 都是同一恩典之约的印记(罗4:11,比较西2:12;太26:27-28);
(4) 都由牧者施行,其他任何人都不得施行(约1:33;太28:19;林前11:23;林前4:1;来5:4);
(5) 都要在基督的教会中一直延续下去,直到祂再来(太28:19-20;林前11:26)。
177问:洗礼和圣餐有何不同之处?
答:洗礼和圣餐的不同之处在于:
(1) 洗礼只施行一次,是用水施洗,作为我们重生并与基督联合的标记和印证(太3:11;多3:5;加3:27),并且对婴儿来说也是如此(创17:7,9;徒2:38-39;林前7:14);
(2) 圣餐则是经常施行的,是用饼与酒,来代表并显明基督就是灵魂属灵的滋养(林前11:23-26),坚固我们在祂里面继续成长(林前10:16),并且只有年龄和能力达到能够自我省察的人才可领受(林前11:28-29)。
八十三.祷告与蒙恩之道
178问:祷告是什么?
答:祷告就是奉基督之名(约16:23),藉着圣灵的帮助(罗8:26),把我们的愿望呈给上帝(诗62:8);承认我们的罪(诗32:5-6;但9:4),并以感恩的心承认祂的怜悯(腓4:6)。
八十四.当向谁祷告
179问:我们只当向上帝祷告吗?
答:是的。
(1) 惟独上帝鉴察人心(王上8:39;徒1:24;罗8:27),垂听呼求(诗65:2),赦免诸罪(弥7:18),并满足众人各样的心愿(诗145:18-19);
(2) 并且惟独上帝是可信的(罗10:14),惟独祂值得崇拜(太4:10);
(3) 因为祷告也是崇拜的一个特别部分(林前1:2),所以,只可向祂祷告(诗50:15),不可向其他任何存在者祷告(罗10:14)。
八十五.当奉谁的名祷告
180问:“奉基督的名祷告”是什么意思?
答:“奉基督的名祷告”就是:
(1) 为了顺服祂的吩咐,因为确信祂的应许,就为基督的缘故请求怜悯(约14:13-14;16:24;但9:17);
(2) 不是空空地提及祂的名字(太7:21),而是从基督和祂中保的职分,得鼓励去祷告,并在祷告时,从中得勇气,得力量,得祷告蒙悦纳的盼望(来4:14-16;约壹5:13-15)。
181问:为什么我们要奉基督的名祷告?
答:(1)因为人的罪性,以及因此而导致的与上帝的疏离,是如此之大,不借助一位中保,我们就无法来到上帝的面前(约14:6;赛59:2;弗3:12);
(2)这一荣耀的工作,除了基督之外,天上地下无人担任,无人适合(约6:27;来7:25-27;提前2:5),所以我们不可奉任何人的名字祷告,而是惟独奉祂的名祷告(西3:17;来13:15)。
八十六.圣灵帮助我们祷告
182问:圣灵怎样帮助我们祷告?
答:(1)我们本不晓得当怎样祷告,圣灵帮助我们的软弱,使我们能够明白为谁祷告,祷告什么,如何祷告;
(2)祂又在我们的心中运行,使我们的心灵苏醒(虽然程度并不是在所有人的心中,在所有的时候都是一样),使我们有完成这一本分所需要的悟性、感情和美德(罗8:26-27;诗10:17;亚12:10)。
八十七.当为谁祷告
183问:我们当为谁祷告?
答:我们当:
(1) 为基督在地上的整个教会祷告(弗6:18;诗28:9);
(2) 为公民政府的长官(提前2:1-2),为牧者(西4:3)祷告;
(3) 为我们自己(创32:11),为我们的弟兄(雅5:16),也为我们的敌人祷告(太5:44);
(4) 为各种活着的人(提前2:1-2),也为将要来到这个世界的人祷告(约17:20;撒下7:29);
(5) 但是,不可为死人祷告(撒下12:21-23),也不可为那些已经知道犯了至于死的罪的人祷告(约壹5:16)。
八十八.当为何事祷告
184问:我们当为何事祷告?
答:我们当为一切使上帝得荣耀(太6:9),教会得益处(诗51:18;122:6),我们自身(太7:11)或他人(诗125:4)得益处的事祷告;但不应为违背上帝律法的事祷告(约壹5:14)。
八十九.当怎样祷告
185问:我们当怎样祷告?
答:我们祷告时,
(1) 要深深晓得上帝的威严(传5:1);
(2) 深深明了自己的不配(创18:27;32:10)、需要(路15:17-19)和罪过(路18:13-14);
(3) 要以悔改的心(诗51:17)、感恩的心(腓4:6)、宽广的心(撒上1:15;2:1)祷告;
(4) 要以悟性(林前14:15)、信心(可11:24;雅1:6)祷告,真诚(诗145:18;17:1)、恳切(雅5:16),有爱心(提前2:8),有恒心(弗6:18),等候上帝(弥7:7),并谦卑地降服于祂的旨意之下(太26:39)。
九十.祷告的准则
186问:为要尽祷告的本分,上帝赐给了我们什么准则?
答:(1)上帝所有的圣言都是用于指导我们尽祷告本分的(约壹5:14);
(2)特别的指导准则,则是我们的救主基督教导门徒祷告时所用的祷告形式,亦即通常所称的主祷文(太6:9-13;路11:2-4)。
187问:如何使用主祷文?
答:(1)主祷文不仅有指导作用,它作为一个祷告的模式,我们可以依此作其它的祷告;
(2)它本身也可作为一个祷告来使用,只要以悟性、信心、敬畏和其它所必需的美德,来正确地尽祷告的本分,就可以如此地祷告(太6:9,比较路11:2)。
188问:主祷文分几个部分?
答:主祷文分三个部分:序言、祈求和结束。
九十一.主祷文的序言
189问:主祷文的序言教训我们什么?
答:主祷文的序言是:“我们在天上的父”(太6:9)。这教训我们,
(1) 当祷告的时候,我们要就近上帝,确信祂父般的慈爱,而且我们与祂这种慈爱有份(路11:13;罗8:15);
(2) 要有敬畏之心,以及其它各种孩子般的性情(赛64:9)、属天的情感(诗123:1;哀3:41),并对祂的主权、威严和恩惠的临在有正确的认识(赛63:15-16;尼1:4-6);
(3) 同时,也教训我们要与他人一起祷告,并为他人祷告(徒12:5)。
九十二.主祷文六大祈求
190问:我们在第一祈求中求什么?
答:我们在第一祈求“愿人都尊祢的名为圣”中(太6:9),承认我们自身以及其他所有的人,既没有能力,也不愿意正确地荣耀上帝,(林后3:5;诗51:15),因此我们,
(1) 祈求上帝,藉着祂的恩典使我们和他人都能够并且喜欢认识、承认、并高度尊崇祂(诗67:2-3)、祂的尊称(诗83:18)、属性(诗86:10-13,15)、蒙恩之道、话语(帖后3:1;诗147:19-20;138:1-3;林后2:14-15)和作为,以及祂乐意用于显明自身的一切(诗145;8);
(2) 为了使我们能够在心思、言语(诗103:1;19:14),和行为(腓1:9,11)上荣耀祂,求祂拦阻、消除无神论(诗67:1-4)、无知(弗1:17-18)、偶像崇拜(诗97:7)、亵渎(诗74:18,22-23),以及一切不荣耀祂的事(王下19:15-16);
(3) 并求祂藉其统管万有的护理,引导并安排万事,使祂自己得荣耀(代下20:6,10-12;诗83;140:4,8)。
191问:我们在第二祈求中求什么?
答:我们在第二祈求 “愿祢的国降临”中(太6:10),承认我们自身和全人类生来都处在罪恶和撒但的辖制之下(弗2:2-3),因此我们,
(1) 祈求上帝使罪恶和撒但的国度毁灭(诗68:1,18;启12:10―11),福音在全世界得以广传(帖后3:1),犹太人被呼召(罗10:1),外邦人的数目添满了(约17:9,20;罗11:25-26;诗67);
(2) 祈求上帝使教会装备有各样的圣职人员和蒙恩之道(太9:38;帖后3:1),清除一切的腐败(太1:11;番3:9),得到公民政府的支持和保护(提前2:1-2);
(3) 祈求上帝使基督的蒙恩之道得以纯正地施行,有效地使那些仍在罪中的人悔改归正,使那些已经悔改归正的人得坚固、安慰和建造(徒4:29-30;弗6:18-20;罗15:29-30,32;帖后1:11;2:16-17);
(4) 祈求上帝使基督此时此地就在我们的心中掌权(弗3:14-20),使祂的再来,以及我们与祂一同永远作王快快临到(启22:20);
(5) 祈求祂按自己的美意在世上行使祂的权柄,尽善尽美地成就这些目的(赛64:1-2;启4:8-11)。
192问:我们在第三祈求中求什么?
答:我们在第三祈求“愿祢的旨意行在天上,如同行在地上”中(太6:10),承认我们和所有的人,天生就完全不能也不愿意认识并遵行上帝的旨意(罗7:18;伯21:14;林前2:14),而且倾向于悖逆祂的圣言(罗8:7),对上帝的护理牢骚满腹(出17:7;民14:2),一心想成就肉体和魔鬼的旨意(弗2:2),所以我们祷告,
(1) 祈求上帝藉着祂的圣灵,除掉我们自身和他人的所有盲目(弗1:17-18)、软弱(弗3:16)、不情愿(太26:40-41),和心灵的悖逆(耶31:18-19);
(2) 祈求上帝藉着祂的恩典,使我们能够并且愿意在所有的事情上(诗119:1,8,35-36;徒21:14),都如天使在天上所作的那样(赛6:2-3;诗103:20-21;太18:10),谦卑(弥6:8)、喜乐(诗100:2;伯1:21;撒下15:25-26)、诚实(赛38:3)、勤勉(诗119:4-5)、热情(罗12:11)、真诚(诗119:80)、持久(诗119:112)地去认识、遵行、顺服上帝的旨意。
193问:我们在第四祈求中求什么?
答:在第四祈求“我们日用的饮食,今日赐给我们”中(太6:11),我们承认在亚当
里,并因着我们自己的罪,丧失了享用今生所有外界福分的权利,这些权利理当被上帝全部剥夺,而且我们在享用这些外界福分时,它们对我们而言都当成为受咒诅的东西(创2:17;3:17;罗8:20-22;耶5:25;申28:15-68);它们本身并不能维系我们的生命(申8:3),我们自己也无功劳可居(创32:10),而且靠我们自己的辛劳也无法取得它们(申8:17-18);但我们都倾向于违背上帝的律法,追求(耶6:13;可7:21-22)、获取(何12:7)、享用这些福分(雅4:3);因此我们为我们自身和他人祷告,
(1) 求上帝使他们和我们等候上帝的护理,天天用合乎上帝律法的手段,靠祂白白的恩赐,按祂父般的智慧所看为最合适的,享受足够的部分(创43:12-14;创28:20;弗4:28;帖后3:11-12;腓4:6);
(2) 求上帝继续如此地祝福我们,使我们藉着圣洁、舒适地享用这些福分(提前4:3-5),并有知足之心而得福(提前6:6-8);
(3) 求上帝使我们离开一切不利于今生养身和舒适的事物(箴30:8-9)。
194问:我们在第五祈求中求什么?
答:在第五祈求“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中(太6:12),我们承认我们和其他所有人都有原罪和本罪的罪咎,因此对上帝的公义欠了债,而且不管是我们自己,还是其他任何受造物,都丝毫不能补偿此债(罗3:9-22;太18:24-25;诗130:3-4);因此,我们为我们自身和他人祷告,
(1) 祈求上帝出于祂白白的恩典,藉着基督的顺服和补偿,由信心领悟并应用,免除罪给我们带来的罪咎和惩罚(罗3:24-26;来9:22),在祂的爱子中接纳我们(弗1:6-7);
(2) 并祈求上帝继续恩待我们(彼后1:2),饶恕我们天天的失败(何14:2;耶14:7),用平安和喜乐充满我们,天天赐给我们更大的罪得赦免的确信(罗15:13;诗51:7-10,12);
(3) 当我们内心拥有此种印证,发自内心地饶恕他人的过犯时(路11:4;太6:14-15;太18:35),圣经就鼓励我们这样祈求,并鼓励我们如此期望。
195问:我们在第六祈求中求什么?
答:在第六祈求“不叫我们遇见试探,救我们脱离凶恶”中(太6:13),我们承认,至智、至义、至慈的上帝,为了各种圣洁与公义的目的,或许吩咐万有,使我们受打击,遭挫折,一时陷于试探之中(代下32:31);撒但(代上21:1)、世界(路21:34;可4:19)和肉体,时刻准备用力把我们拉到一边,陷害我们(雅1:14);即使在我们罪得赦免之后,由于我们自身的败坏(加5:17)、软弱,不够警醒(太26:41),不仅易受试探,动辄就把自己暴露于试探之下(太26:69-72;加2:11-14;代下18:3,比较代下19:2),而且我们自身没有能力,也不愿意抵挡试探,脱离试探,善用试探(罗7:23-24;代上21:1-4;代下16:7-10);理当被弃置于试探的权势之下(诗81:11-12)。所以,我们祷告,
(1) 祈求上帝制伏世界和其中的一切(约17:15),征服肉体(诗51:10;119:133),遏制撒但(林后12:7-8),治理万有(林前10:12-13),赐下并祝福各样蒙恩之道(来13:20-21),激励我们警醒善用,使我们和祂一切的子民,藉着祂的护理蒙保守,不至受试探犯罪(太26:41;诗19:13);即使受到试探,也求主藉着祂的圣灵使我们得到强有力的扶持,能够在受试探的时候站立得稳(弗3:14-17;帖前3:13;犹24);
(2) 祈求上帝使我们即使跌倒,也再次站起,恢复过来(诗51:12),并予以善用,从中得益(彼前5:8-10),使我们的成圣和救赎得以完全(林后13:7,9),使撒但被践踏在我们的脚下(罗16:20;亚3:2;路22:31-32),使我们完全从罪、试探及一切的邪恶中得释放,直到永远(约17:15;帖前5:23)。
九十三.主祷文结语
196问:在主祷文的结语中,教训我们什么?
答:在主祷文的结语“因为国度,权柄,荣耀,全是祢的,直到永远”中(太6:13),教训我们:
(1) 用论理的方式加强我们的祈求(罗15:30),这些理由并不是因为我们自身或其它任何受造物有何价值,而是出于上帝(但9:4,7-9,16-19);
(2) 也教训我们,在祷告中要赞美上帝(腓4:6),把永恒的主权、全能,与荣耀的尊称惟独归于祂(代上29:10-13);
(3) 因为祂能够并且愿意帮助我们(弗3:20-21;路11:13),所以,藉着信心,我们要坦然无惧地向祂祈求(代下20:6,11),安静地依靠祂,相信祂会成全我们的祈求(代下14:11)。
(4) 为了表明这是我们的心愿,并是我们所确信的,我们就说“阿们”(林前14:16;启22:20-21)。
[1] Schaff, The Creed of Christiandom, vol.I, p.784.
[2] Thomas F. Torrance, The School of Faith (New York: Harper, 1959), p.183.
[3] 参考Schaff, The Creed of Christiandom, vol.I, p.786.
[4] 十诫并不等于道德律,而是道德律的综述或概括。正确地解释十诫,十诫包括上帝吩咐人当尽的一切本分。然而,要具体地理解上帝的旨意,仅仅停留在十诫本身是不够的。比如,第七条诫命规定“不可奸淫”,要具体理解什么是奸淫,必须参照更具体的规定,比如《利未记》18章。参考Johannes G. Vos, The Larger Catechism, pp.239-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