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他那修信经
据说此信经是亚他那修在第四世纪,根据以前的信经及奥古斯丁的三位一体论写成的,最早在第五世纪的拉丁教会中出现过,而完整的形式则是在第九世纪。此信经是第一个阐述三位一体教义的信经,也是最好的一个。此信经为西方基督教会四大正统信仰告白之一,并且为路德宗及改革宗所肯定。
此信经是以诗体写成,共有44句,可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以三位一体为主题;第二部分则强调基督的神人二性、道成肉身及救赎。在陈述三位一体教义的时候,此信经特别排除了本体隶属之说-既圣子隶属圣父,圣灵隶属圣子的主张。它清除地表明,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之神在本体或本质上绝对合一,同质同尊同荣。同时又强调每人一位格独特的属性,圣父乃是三一之根基,圣子由圣父受生,圣灵由圣父圣子发出。在阐明基督神人二性的时候,此信经与《迦克敦信经》的立场一致。而涉及道成肉身与救赎之教义,则是重复了《使徒信经》和《尼西亚信经》的内容。因此,三位一体的教义在这一信经中达至巅峰,从此基督教会以这一信经所奠定的三位一体的教义为核心和框架,开始转向社会文化与道德的全方位重建。
《亚他那修信经》文句简介、优美,富有节奏,被称为是音乐的信经或教义的诗篇,是正统信仰的凯歌。这一信经表明基督教会在信仰告白上所达到的学识的高度,也是改革宗神学所强调的智慧的敬虔的写照。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这一信经的开始(1-2),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之间(28),以及最后(44),都加上了教会严肃的宣告-“凡人欲得救,首先当持守大公教会信仰。此信仰,凡守之不全不正者,必永远沉沦”。这表明教会对于纯正信仰的重视和信心,这是现代教会中那种不讲立场的混合主义者,不讲原则的和事佬所难以想象和无法接受的。若非历代教会如此不折不扣地保守、传讲正统的信仰,基督教传到今天也就面目全非了。今日中国中国教会需要《亚他那修信经》中所陈述的正统信仰,更需要这一信经中所表明的那种智慧的敬虔,愿主在中国兴起的正统信仰之父亚他那修式的圣徒,坚决捍卫正统信仰,为“从前一次教父圣徒的真道竭力地争辩”(犹3)。 -雷默-
1. 凡人欲得救,首先当持守大公教会信仰。
2. 此信仰,凡守之不全不正者,必永远沉沦。
3. 大公教会信仰即:我等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
4. 其位不紊,其体不分。
5. 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
6. 然而父、子、圣灵同一神性,同一荣耀,亦同一永恒之尊严。
7. 父如何,子如何,圣灵亦如何。
8. 父不受造,子不受造,圣灵亦不受造。
9. 父无限,子无限,圣灵亦无限。
10. 父永恒,子永恒,圣灵亦永恒。
11. 非三永恒者,乃一永恒者。
12. 亦非三不受造者,非三无限者,乃一不受造者,一无限者。
13. 如是,父全能,子全能,圣灵亦全能。
14. 然而非三全能者,乃一全能者。
15. 如是,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
16. 然而,非三神,乃一神。
17. 如是,父是主,子是主,圣灵亦是主。
18. 然而,非三主,乃一主。
19. 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神,均为主。
20. 依大公教会,我等亦不得谓神有三,主有三。
21. 父非由谁作成:既非受造,亦非受生。
22. 子独由于父:非作成,亦非受造;而为受生。
23. 圣灵由于父与子:既非作成,亦非受造,亦非受生;而为发出。
24. 如是,有一父,非三父;有一子,非三子;有一圣灵,非三圣灵。
25. 且此三位无分先后,无别尊卑。
26. 三位乃均永恒,而同等。
27. 由是如前所言,我等当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
28. 所以凡欲得救者,必如是而思三位一体之神。
29. 再者,为求得永恒救赎,彼亦必笃信我等之主耶稣基督成为人身。
30. 依真正信仰,我等信认神之子我等之主耶稣基督,为神,又为人。
31. 其为神,与圣父同体,受生于诸世界之先;其为人,与其母同体,诞生于此世界。
32. 全神,亦全人,具有理性之灵,血肉之身。
33. 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
34. 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
35. 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
36. 合为一,非由于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
37. 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
38. 彼为救我等而受难,降至阴间,第三日从死复活。
39. 升天,坐于全能神父之右。
40. 将来必从彼处降临,审判活人死人。
41. 彼降临时,万人必具身体复活;
42. 并供认所行之事。
43. 行善者必入永生,作恶者必入永火。
44. 此乃大公教会信仰,人除非笃实相信,必不能得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