祷告的第一原则就是我们的心意必须合乎与神交往的虔诚态度。下述两件事是很值得注意的:
第一,要从事祷告,须全心全意,而不可为胡思妄想所分心;对崇敬上帝的事,没有比举止轻浮更悖谬矛盾的了,这种轻浮行为,表示一种淫亵和毫无敬畏的心。
第二,我们所乞求的,不能出乎神所许可的。因为神虽然命令我们向他倾心祷告(参诗:62:8),然而他并没有任从我们随便把邪恶与愚昧的情欲都排列出来。
祷告的第二原则是:当我们祈求的时候,须承认自己的贫乏,认真地思想我们一切所求都是何等严重紧要,必须热烈诚恳地祈求。
祷告的第三原则是:凡来到上帝面前祈祷的,必须抛弃一切夸耀自己和自以为义的念头;总之,不存依靠自己的心,只谦卑地把一切荣耀完全归给上帝;不然,即或在最小的事上自夸,上帝必因他的虚妄的骄傲而向他掩面。
祷告的第四原则是:虽然我们是这样的卑微,然而我们在祷告时须确实相信要获得所祈求的。
摘自加尔文《基督教要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