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和paci姊妹关于圣经无误原则和应用的一些发言,转在这里作为拨雾正原集之八十四,供弟兄姊妹各位朋友参考。)
第一个讨论谢谢姊妹,大家一同提高认识。
我看还是按照圣经论来规范我们对圣经的理解吧。我们的信仰对象当然是神自己,圣经是神自己对自己的启示,无谬无误。是我们理解神的可靠来源。
姊妹,好消息是耶稣从死里复活,信他的得永生。这个好消息是记载在圣经里的。不接受圣经,就是意味着不信这条好消息,不信者就是没有和神建立必要的生命渠道,如何得救?
姊妹也许会想,不信一些圣经记载的内容,可以信其它内容。这种想法实际上是把自己凌驾在审核圣经的位置上了。姊妹肯定知道许多任意删减圣经的故事。最后可能什么都不剩了。
圣经是神启示自己的特殊启示,也就是说,凡是神启示的,就是真理的一部分;可能不是整个真理,但是不能反过来说,已经启示的任何部分不是真理。否则,就不啻是说,神不能启示真理。
怀疑的口子一打开,会无限扩大。这个和信心的性质一样。姊妹可以想一想,我们尽管时有信心不足,但是总不能说,信神不用全心全意吧。
客观上讲,我们对圣经的理解还是非常浅薄,现在不去注重如何加深理解,反而去确定哪些不可信,从原理和实践上都是荒谬和有害的。
愿与姊妹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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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永生兄的探讨.
我们的差别是: 你人为"基督信仰是建立在圣经之上的"(见#1), 我认为"基督信仰是建立在神的身上, 耶稣基督身上".
既然你同意神是无所不能的,即使不读经,无神学知识也可能认识神,为什么不将这个好消息告诉那些不完全接受圣经的非基,让他们也有机会认识神
至于以什么态度读经,是当成真理来读,还是作为传递神的信息的工具书来读,那就是神的灵的工作了。
paci 发表于 7-5-2009 04:05
第二个讨论姊妹的这个观点可以说是对圣经无误谬的基督徒信仰中圣经无误准则不是很理解,建议姊妹找一些相关的资料看看,多熟悉相关的背景和有联系的内容。否则有可能用的同样的字,不是同样的意思。
我想提一个线索供姊妹参考。圣经确实记载了当时人们对神的不正确的理解。这不影响圣经的无谬无误。在具体这件事上,圣经的无误体现在圣经如实记载了当时人们对神的误解。比如,那些拜偶像的行为。正确的理解应该是,当时人们对神还不认识,还处于多神崇拜时期;错误的理解是圣经在提倡拜偶像。
这也可以看出,照搬经文章节和今天的现实硬是对号入座是多么的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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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中的许多描述与神的属性(公义,圣洁,爱)是相悖的,是属人的,属时代的,属地域的(许多例子可从飞机的帖中见),人们一定要将它们归于神,不仅迷惑了他人,自己,还亵渎了神
paci 发表于 7-5-2009 08:19
第三个讨论这句话本意是讲圣经中的律法是审判人的依据,按律法规定人人都犯了罪,犯罪的应有后果是根据律法规定判处死刑;而神的灵,或者说整个圣经的核心是拯救人的,目的是让人从死里出来得到永生。而这个圣经的主旨,正是在圣经无误的基础上神亲自启示给人的应允。在这个主旨下,圣经的所有经文,从旧约到新约,都是神的拯救计划的详细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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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 为 那 字 句 是 叫 人 死 , 精 意 是 叫 人 活 。 ( 精 意 或 作 圣 灵 ) 。
paci 发表于 7-5-2009 1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