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一个转贴:《看冷如风如何驳斥耶稣基督受死的50个理由?》
本文由 追求永生 在 2007-9-18 12:56 发表于: 倍可亲.美国 ( backchina.com )
驳一个转贴:《看冷如风如何驳斥耶稣基督受死的50个理由?》
本坛一位网友(姑隐其名)从宗教论坛转来一个贴文,本来要转吗,就要尊重作者的权利,原封照转;要不就自己撰写。这位网友不然,原作者现成的贴切的标题不用,他先来把这篇文章做一个换头手术,把自己的私货张冠李戴地当作那篇文章的标题,然后把原作者的文章附在其后。虽然原作者的观点值得商榷的地方不少,但从行文和口气以及观点和立场上看,和我们这位转载的网友自撰的标题可谓风马牛不相及。这位网友反耶稣基督之动机,通过这一改动,虽然如同司马昭之心一样明显,但众网友也不禁觉得这种举措实在不值。
好了,改头换面这个事我也不想多说了,既然这位网友不辞辛苦把这篇文章转了过来,也有部分网友已经看过,更重要的事,这个转贴的标题直接是攻击的耶稣基督受死的50个理由,我就有必要对原贴中的一些重要论点给予正面回应。
在第一个段落,原文作者声称:“如果这个救恩的中心内容(或者机要教义)就是耶稣钉十字架,那么结论就是:犹太人是这个“救恩”的始作俑者。而不是什么耶稣基督。因为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逻辑上耶稣没有也不可能主动的把自己钉在十字架上,然后成就什么救恩的。”
这里最大的问题是没有以神为中心。没有神的计划和实施,哪里有救恩可言。救恩的核心是耶稣,从他的道成肉身,到十字架受死,三天后从死里复活,都是缺一不可,比不可少,不可替代的神的做工。若说这和犹太人有联系,当然是历史事实,但若认为是犹太人的作为,就实在是本末倒置,坦率地说,连对神的理解边都没摸着。至于说耶稣的受难在理论上和逻辑上都不可能主动的想法,从根本上说就是以人之心度神之腹。
在第二段,原文作者首先说,“我理解,所谓“救恩”无非是基督徒得到的一些好处。尽管我们经常的把永生(进天堂)挂在嘴边,但是永生不属于人(包括基督徒)。从圣经和前面各位的发言我们知道,是否进入天国不由人说的算。”
是否进天国当然不是人说了算,这是神的恩典,每一个基督徒都清楚。只有心里没神的人,才会误解这是人自己决定的事。因而,才有一开始的对救恩认识上的根本性错误,认为救恩只是得到一些这个世界上的好处,没有永生。这个认识,归根到底,是不认识神的一种表面反应。神的创造本意就是要人的永生,只有罪的后果对人的影响,才使永生中断。但是神的救赎计划,就是修复这种断裂,重新给人永生。
原作者接着说,“没有一样必须非得让犹太人把耶稣基督弄十字架上钉死。无论是逻辑还是事实,耶稣的死都不是这救恩的必然。”
不认识救恩的本质,必要性,和结果,整个对神的认识都是不着边际。
第二段结尾,原作者结论说,“如果单纯用自己的死亡能救人上天堂,那么中共无数的“先烈”恐怕早就把中国变成人间天堂了。”
人神混淆,难怪谈起救恩不得要领。把耶稣救主的替罪之死和罪人死在过犯之中混为一谈,不明之甚无以复加。
第三段,原文作者说,“从上面我们得知,“救恩”是好处,是结果、果子。与耶稣的最原初的“道路、真理、生命”根本不是一回事。从逻辑上来说,耶稣(道路、真理、生命)是“救恩”的因,而“救恩”是耶稣的果。”
这种分法很值得商榷。原因还是对救恩的认识不对。救恩的实质是什么?是神把永生赐给属神的人。怎样得永生?必须通过耶稣这条道路。同时,永生是真理在生命领域的表现。神的救恩是通过道路真理生命落实的,也就是通过耶稣实现的。因此,救恩既是神的计划,又是神要达到的目的之一。简单地分为因果是不妥的。
第四段,原文作者认为耶稣受死是一个不应借鉴的冤案。首先,把圣经的意义看作是提供借鉴,是对圣经的不认识。以色列的历史当然可以起镜鉴作用,但圣经是神对自己的启示。不认识这个特殊启示来自于神,向我们揭示了神的意旨,那是心灵上的盲人的体现。其次,耶稣的死犹太人当然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这是神的计划的一环,没有这个环节的完成,不可能有对人类的救赎。
第五段,原文作者提到“(坚守救恩之道,而非耶稣之道。而救恩之道包括了认可和赞同耶稣被犹太人钉死在十字架上)”
我不知为什么有这种分法。难道救恩之道不是耶稣的道?甚或耶稣之道不包括救恩之道?我不认为认识耶稣接受他救恩的基督徒会有这种含混不清的观念。而认为救恩包括了认可和赞同对耶稣的迫害更是把两件没关系的事情连在一起。神利用人的恶行成就神的美意是神的良善本质体现;而对作恶的人对付他们的是正义的剑与火。若连这个都分不清,在认识神的本质属性上要大大补课。
第六段,原文作者讲到神的预定经常被逾越和打破,不知作者是怎样知道神的计划的。连耶稣被杀这个至关重要的事件都不在作者认为的计划里,可想而知作者对神的计划的理解其可靠程度如何了。
最后,原文作者总结道,“通过上面的简单分析,我们知道作为人类(或基督徒)我们需要关注和借鉴的是整个事件的现实的显现的部分:卖人子、人子去世、卖人子的人有祸了。而需要借鉴并认可的是:决不能出卖钉死人子并让我们及我们的后代遭殃,即便是神的预定也不能认可和同意。同时更应该防范历史的重演。只有这样才能说是借鉴了(历史)事件。事实上,根据圣经记载,在最后的晚餐,耶稣用漫不经心但却是严厉的责罚警告了被撒旦充满的犹大。目的显然是希望他能回心转意,不要一意孤行。”
把神的救赎关键步骤,看成是一件无关痛痒的道德儆戒,这经不读也罢。理解到这份上,哪如去听孟母三迁的故事。
而更有意思的是,我们这位转贴的网友,竟然以这样的论点为基础,反对起耶稣在十字架上完成的救赎之工来。这也就凸现了作者和转贴者的动机不同。原贴作者是在做认真地探讨,而转贴的网友用意很明显,我就不多说了。
下面是原贴照转,包括这位网友改编的标题
看冷如风如何 驳斥 耶稣基督受死的50个理由?
本文由 sumw 在 2007-9-16 02:45 发表于: 倍可亲.美国 ( backchina.com )
送交者: 冷如风 于 北京时间 08/05/2007 (81 reads) [累积3410分 给冷如风发悄悄话]本文版权由冷如风拥有,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主题:提上来,关于“救恩”与NNGZH先生商榷。
[宗教论坛] NNGZH先生好。感谢先生曾经的厚爱和回帖。不论先生的回复是否完满,先生在圣经学方面的深厚造诣、严谨的学风和理性温柔是有目共睹的,给这里所有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下面就在下上一帖《磕绊之处请释疑》的问题和先生的回复《两节经文,请先生参研。谢谢》与先生商榷。有不妥的地方请海涵指正。
1.从先生的回帖中,先生好像对“救恩”是“犹太人钉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成就的救恩”的定义没有太多的疑义。事实上,关于圣经和已有四千年历史历史的基督教(朽木语)本来就是属于犹太民族的。任何想在此大厦的屋檐下乘凉避雨的其它民族都是在为这支史记比较健全的人类优秀民族在宗教文化推广方面起着推波助澜和添砖加瓦的作用。尽管对这种属于犹太更属于世界的民族文化一厢情愿的更正(其实是蜕变)并没有得到该民族普遍的认可,但这并不妨碍相关组织(教会)满足世人崇尚真理接近上帝的良善愿望。所以,根据圣经记载和各位的发言基本可以肯定,如果这个救恩的中心内容(或者机要教义)就是耶稣钉十字架,那么结论就是:犹太人是这个“救恩”的始作俑者。而不是什么耶稣基督。因为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逻辑上耶稣没有也不可能主动的把自己钉在十字架上,然后成就什么救恩的。
2.我理解,所谓“救恩”无非是基督徒得到的一些好处。尽管我们经常的把永生(进天堂)挂在嘴边,但是永生不属于人(包括基督徒)。从圣经和前面各位的发言我们知道,是否进入天国不由人说的算。因此,可以并能见证的救恩不包括死后进天堂。如果圣经不是谎言的话,事实上,从古至今只有两个人(摩西和耶稣)进了天堂。既然救恩就是一些可以见证的好处,那么遍数这些(N个)好处(Pi∈得救、重生、平安、幸福、理智、智慧、因信称义、活出基督的样子…),包括它们可能的集合∑P或者总合∑Pi,没有一样必须非得让犹太人把耶稣基督弄十字架上钉死。无论是逻辑还是事实,耶稣的死都不是这救恩的必然。包括教会的长老,没人会相信耶稣为了两千年后的一个满嘴脏言的教授及一家人重生得救、健康幸福而主动上十字架受死!即便为了全世界的人也不可能!如果单纯用自己的死亡能救人上天堂,那么中共无数的“先烈”恐怕早就把中国变成人间天堂了。
3.严格讲,NNGZH先生坚持的原则是“救恩”之道不妥协,而非耶稣的“道路、真理、生命”不妥协,似乎有些不严谨也不负责任。但毕竟在学术上的讨论,抽象的思考是必要的。从上面我们得知,“救恩”是好处,是结果、果子。与耶稣的最原初的“道路、真理、生命”根本不是一回事。从逻辑上来说,耶稣(道路、真理、生命)是“救恩”的因,而“救恩”是耶稣的果。而我们应该坚守的是因(耶稣基督),而不应该是果(救恩)。单纯的坚守果子是坚守不住的。事实上, “救恩”在人的经常性的反叛悖逆中变的虚无缥缈(活不出基督),其原因也是因为没有坚守耶稣基督(道路、真理、生命)造成的。所以,不仅NNGZH先生,现在的基督教普遍存在着的这种看似合理,实际却是本末倒置的荒谬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不知这种耳熟的调调是否也是圣经上预言的呢?
4.圣经究竟是什么?大概一百个人有一百种说法。用历史的眼光看,同大多数史记一样,“圣经上记载的事件并不都是让我们相信的,而是让我们借鉴的。”(——NNGZH)这应该是普遍的说法。当然,如果相信了记载的事件就更应该借鉴了。如果连圣经上的记载都不借鉴,别说一个基督徒了,恐怕连一个没有信仰的坏人都不如了。因为一个没听过福音的坏人很有可能在听到福音以后变成好人,可是听了福音却不借鉴的基督徒很可能是拒不相信的假冒伪善之徒,更不用谈什么得救了。经文(记载的事件)既然是借鉴的,那么问题就来了:借鉴什么?怎样借鉴?我想,没人认为“好的拒绝,坏的接受”是借鉴吧,那是精神不正常。“抑恶扬善”应该是起码的。“犹太人钉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完全是犹太人一手造成的悖逆神的良善而酿成的血案、冤案。在这件事上,作为基督徒绝对不应该认可犹太人的愚蠢和邪恶。如果认可了犹太人一手造成的这桩血案,而且还打着圣经和上帝的旗号,这还算是借鉴吗?这是谁家的逻辑呢?天底下还有这样的荒谬绝伦的逻辑吗?
5.作为圣经的研读者,我想NNGZH先生肯定为自己的观点(坚守救恩之道,而非耶稣之道。而救恩之道包括了认可和赞同耶稣被犹太人钉死在十字架上)找到了圣经的依据。我们不妨分享一下,看看圣经究竟是怎么写的,表达的原始信息又是怎样的。首先声明,我本没有解经的意图。圣经是用来读的,而不是用来解的。是NNGZH先生让在下研读这些用以证明自己观点的经文。本人实在是没有把自己的观点用圣经来做依据的习惯。勉为其难跟先生探讨经文也只想证实先生引用的经文是否能支持先生的论点。当然,我们探讨经文,还要本着基本原则。也赞同先生说的那些话(一个极端是把圣经中的“字句”不分青红皂白的应用到生活里面。而为证明自己的观点强行曲解圣经的方式,可以说是这种极端解经方式中最恶劣的一种。另一个极端则是用现在的观点评判、针砭圣经,却失去了了解、认识圣经真理本意的机会。)只谈个人读经的一点感想和收获。
6.先先生引用经文:【Luk 22:22 人子固然要照所预定的去世,但卖人子的人有祸了!」】。从语言逻辑上简单分析一下。这句话表面上清楚的陈述了(预言)事件中的因果关系和顺序。即预定、卖人子、人子去世、卖人子的人有祸了。在这个逻辑链中,预定是整个事件的最原始的因,是任何事件构成(卖人子、人子去世、卖人子的人有祸了)的因。因此,在分析和借鉴这个(预言并兑现了的)事件时,应该把预定刨除在外。也因为预定是属神的超级因素,不能列为我们关注的重点。我们不可能借鉴神的作为和历史。我们能借鉴的,只有(显现的)人类的作为和历史。所以剩下的逻辑关系才是我们应该关注的,即卖人子、人子去世(害死基督)、卖人子的人有祸了。那么,是不是神预定的(并已经发生的)事情,我们必须都要认可不需要借鉴呢?回答很显然:否!因为神预定的可能恰恰是为了警示(预言)、试探(撒旦)或者考验(磨难)人的。事实上从始祖逾越悖逆神的预定(或约定)以来,神的预定经常的被逾越和打破。同样,耶稣战胜撒旦的试探同样也是逾越悖逆神的预定,尽管在人类看来这个预定并非美好。但这两种悖逆预定的结果却截然相反。这是人类难以理解的。
7.通过上面的简单分析,我们知道作为人类(或基督徒)我们需要关注和借鉴的是整个事件的现实的显现的部分:卖人子、人子去世、卖人子的人有祸了。而需要借鉴并认可的是:决不能出卖钉死人子并让我们及我们的后代遭殃,即便是神的预定也不能认可和同意。同时更应该防范历史的重演。只有这样才能说是借鉴了(历史)事件。事实上,根据圣经记载,在最后的晚餐,耶稣用漫不经心但却是严厉的责罚警告了被撒旦充满的犹大。目的显然是希望他能回心转意,不要一意孤行。这些阻止他(犹大)行恶的信息从耶稣的语气和画外音让人强烈的感觉到了。而且,耶稣这句话的重点显然是后面的警告:“但卖人子的人有祸了!”,而不是前面“人子固然要照所预定的去世”。因为当时别说犹大,就连彼得一干人等也不可能理解神的作为的。用俗话说就是:都给我听着,这混小子出卖了我必死无疑!你们应该怎么办?这话,只要不是痴呆的都会听得懂。如果人们都象NNGZH一样聪明警觉借鉴(某种程度上神说的话就是历史事件),那么一定会防范并阻止犹大的。可事实却是令人失望的。看到这里,我们还认为犹太人出卖耶稣钉死耶稣是合理合法合神旨意、我们必须同意认可不需要借鉴吗?以至于对再来基督,我们(尤其自称犹太人的)还要再出卖他一次,再弄死他一次,然后再宣称这是圣经上神的预定吗?(如果需要,再次出卖基督在圣经里一定还可以找到依据。还记得春天的风说过的在圣经中能找到任何自己想要的依据的话吗?)而这一切虚无的东西,竟然都成了我们必须坚持的原则,所谓的十字架救恩之道的原始的依据,并成为抛弃耶稣真道(道路、真理、生命)的理由和借口??!!!这是否基督教的悲哀呢?(后记,关于后一段经文,原谅在下的能力这次就不一起分享了。)
谢谢!
愿神带领NNGZH先生真的认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