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基督受死理由二十六、要成为永远的大祭司
那些成为祭司的……有死阻隔,不能长久。这位既是永远常存的,他祭司的职任就长久不更换。凡靠着他进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为他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他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须先为自己的罪,后为百姓的罪献祭;因为他只一次将自己献上,就把这事成全了。——希伯来书7:23-27
因为基督……进了天堂,如今为我们显在神面前;也不是多次将自己献上,像那大祭司每年带着牛羊的血进入圣所;如果这样,他从创世以来,就必多次受苦了。但如今在这末世显现一次,把自己献为祭,好除掉罪。——希伯来书9:24-26
凡祭司天天站着事奉神,屡次献上一样的祭物,这祭物永不能除罪。但基督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就在神的右边坐下了。——希伯来书10:11-12
基督徒所相信的真理,最伟大的词语之一,就是“一次”。这是来自一个希腊文(ephapax),意思是“一次永远地”。它意指某件具有决定性的事情发生了。只需要采取一次的行动,永远不必重复。如果有任何人试图重复它,就是否认了“一次而永远地”发生之事所带来的果效。
在以色列,祭司必须年复一年地为自己的罪和百姓的罪献祭,这是个悲哀的事实。我的意思不是说这么作不能叫罪得着赦免。神为了释放他的子民,而指定了这些祭物。他们犯了罪,需要有一个替代者来承担他们的刑罚。尽管这些祭司是有罪的,神仍然接受他们的服事和所献上的祭物,这是出于他的怜悯。
但是,这个制度也有阴暗的一面。它必须一次又一次地重复举行。圣经说:“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来”(希伯来书10:30)。百姓知道:他们按手在公牛的头上,把他们的罪转移给祭牲,这个动作必须一再重复。没有一个祭牲足以一次而永远地为人的罪而受苦。有罪的祭司也必须为自己的罪而献祭。必死的祭司需要有人接替。公牛与山羊没有道德生命,不能背负人的过犯。“公牛和山羊的血,断不能除罪”(希伯来书10:4)。
祭司体系并不完备;但这朵乌云周围却有银边衬托着。神如果接受这些不完备的事物,就意味着他有一天会差遣一个够资格的仆人,来完成这些祭司所不能完成的事——一次而永远地除罪。
那就是耶稣基督。他成为最终的祭司,也是最终的祭物。他是无罪的,所以不须为自己献祭;他是永远活着的,从来不需要有人接替。他是人,可以背负人的罪。所以,他并不是为自己献祭;而是献上自己为最终的祭物。永远不需要另一个祭司。在我们与神之间只有一位中保,一位祭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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