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基督受死理由七、要消除律法上对我们不利的要求
你们从前在过犯和未受割礼的肉体中死了;神赦免了你们一切过犯,便叫你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又涂抹了在律例上所写攻击我们、有碍于我们的字据,把它撤去,钉在十字架上。——歌罗西书2:13-14
有人认为我们的好行为总有一天可以超过坏行为。这是何等愚蠢的想法。这是愚蠢的,有两个理由。
第一,那不是真的。甚至连我们的好行为都是有缺陷的,因为我们作出这些好行为时并没有荣耀神。我们在作这些好行为时,是否存着喜乐的心倚靠神,想要彰显他至高的价值呢?我们是否履行那支配一切的命令,“按着神所赐的力量服事,叫神在凡事上因耶稣基督得荣耀”(彼得前书4:11)?
神说:“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罗马书14:23);那我们该如何回应这话呢?我想我们应该是无话可说。“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罗马书3:19)。我们闭口不言。以为我们的好行为可以在神面前超过坏行为,是愚蠢的想法。没有高举基督的信心,我们的行为只能显出我们的悖逆,此外毫无意义。
寄望于我们的好行为,乃是愚昧的,第二个理由是:这不是神拯救的途径。我们蒙拯救脱离坏行为该有的刑罚,并不是因为我们的好行为多过坏行为,而是因为在天上“有碍于我们的字据”已经被钉在基督的十字架上了。神拯救罪人的途径,是全然不同的,并不是衡量他们的行为。我们的行为是毫无指望的。唯一的盼望是在于基督的受苦与受死。
平衡账本上的资产与负债,是无法拯救我们的。唯一的得救之道,是消除所有的记录。我们坏行为(包括我们有缺陷的好行为)的记录,连同每一个行为应当得着的公义刑罚,都必须涂抹掉——而不是取得平衡。这就是基督受苦与受死所要成就的。
记录的消除,是发生在我们行为的记录被“钉在十字架上时”(歌罗西书2:14)。这个可恶的记录是怎么钉在十字架上的呢?被钉在十字架上的并不是记录的文件,而是基督。所以,基督成了我的坏行为(与好行为)那可恶的记录。他接受了我该受的刑罚。他把我的得救放在一个完全不同的立足点上。他是我唯一的盼望。相信他,就是我来到神面前唯一的道路。
靠行为不能得救;信耶稣必得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