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窥天境

得窥天境,须看透红尘万丈;人神相通,只凭借灵犀一缕。信靠耶稣,此外路路是绝望;坚定不移,万里迢迢聚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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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才鸟兄讨论公义标准

(2007-07-08 20:47:51) 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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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iamcaibird 于 2007-7-9 05:11 发表


可以这么说,我们的共识:神的公义,未必是人的公义,甚至是对人的残暴和奴役。

对于这种不是人类公义的神的公义,我们是要坚决拒绝的。但即使不能在行动上反抗,也绝不在精神上屈服。

以下是回复:

那么才鸟兄,我问你两个问题:

第一,你怎么认定人的和神的公义标准不一致的时候,人的肯定就对?

第二,什么是一致的人的公义标准?注意要考虑古今中外的一切因素。不要以为你现在想得对的古人也这样想。


你平心静气地想一下,到底是高于人的神对的可能性大一些,还是从来没有一致过不可能全面过的人的定义对的可能性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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