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iamcaibird 于 2007-7-9 05:11 发表
可以这么说,我们的共识:神的公义,未必是人的公义,甚至是对人的残暴和奴役。
对于这种不是人类公义的神的公义,我们是要坚决拒绝的。但即使不能在行动上反抗,也绝不在精神上屈服。
以下是回复:
那么才鸟兄,我问你两个问题:
第一,你怎么认定人的和神的公义标准不一致的时候,人的肯定就对?
第二,什么是一致的人的公义标准?注意要考虑古今中外的一切因素。不要以为你现在想得对的古人也这样想。
你平心静气地想一下,到底是高于人的神对的可能性大一些,还是从来没有一致过不可能全面过的人的定义对的可能性大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