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窥天境

得窥天境,须看透红尘万丈;人神相通,只凭借灵犀一缕。信靠耶稣,此外路路是绝望;坚定不移,万里迢迢聚天堂。
个人资料
正文

(4)关于灵魂回姊妹问

(2007-05-05 19:19:22) 下一个

一位姊妹问到“‘生死海,黃泉路,鬼門關,中陰身.....’身為基督徒,應該不理這些。但心中有個疑問,我大膽的提出來,想聽聽你的意見。那好像是一套生與死的知識。是不是在否定神之下就存在?是不是當你失去神的時候,要去面對的真理?很多人,都把這套生死定律看得真實可靠。

我自己的親人在外國去世時。我們選擇給他兩個不同的喪禮。先作佛教的超渡,第二天又作基督教的牧師主持的喪禮。這個現象很普遍。亡親本身沒有肯定的信仰。對於關心他的我們來說,甚麼對他來說才是真的?生前來不及信主,怕他要面對甚麼生死海,做那種 "打齋",又侈望 God will have mercy. 很矛盾,是不是?全都是因為在生的人一心只願他好。在你的博客中,有沒有關於靈魂的資料?”


试回答:

姊妹的问题涉及的方面比较广,我的博客里没有现成的答案,我力图一边学习圣经,一边尽力回答姊妹的问题,所以时间比较长,请姊妹见谅。

要理解这个问题,首先我们要知道什么是人的灵魂。根据圣经的教导,人的灵魂是神在创造人的时候给人的,是人和其它被造万物的本质区别,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标志,也是人具有生命状态的本质体现。没有灵魂的人不再是人。

基督徒的死亡观是对死亡的根本认识。由于人的犯罪,使人和神隔绝,人失去了生命的源泉,造成了必死的结局。死对人来说,就是灵魂脱离肉体而去,根据神的判决,义人的灵魂回到神那里;恶人的灵魂下到地狱。

神的这个判决,是根据当事人的思想言论和行为作出的。理所当然,是人在生前自身的行为,和死后别人为他做的任何事情都没有任何关系。因此,姊妹提到的对当事人死后所作的任何事都与死者无关了。也就是说,所作的事不符合基督教传统,也不能给他增加伤害;即使符合基督教传统,也不能改变其生前的状态。

但是,如何安排丧礼对生者则绝非无意义。若死者是基督徒,则是荣耀神的最后机会,丧礼则以荣耀神为准则,不能作违反神意的任何举措。而作为基督徒子女,安排或参加其他非基督徒亲人的丧礼,则主要注意的是自己不要作违反神意的事。

对于非基督教对死亡后的一切解释和描述,都和真理无关。对基督徒来说,真理只有一个,来源于神的启示,记载于圣经之中。除此之外,别无真理。把圣经生死观之外的对生死的理解认为是真理,是没有任何根据的。离了圣经的教导,也是不可能有真理的。姊妹若想深入了解关于真理的讨论,可以参考我的博客中《拨雾正原集》中几个讨论真理的贴文。

关于亲人的信仰得救,圣经中没有明确的关于死后可以得救的教导。我个人理解,人一旦死亡,再做任何事情都于事无补。我们能做的就是把我们所有能做的都在他们生前做到,然后交给神安排,而不要把该我们做的推给神;另一方面,更不要认为神的主权范围内的事我们可以干涉。

对亲人表示亲情无可非议,也非常应该,但是基督徒的要求是爱神,遵从神的旨意,因此归根结底,在这件具体事情上,不应该有例外。

[ 打印 ]
阅读 ()评论 (3)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