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窥天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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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现实 (拨雾正原集之十六)

(2007-03-27 22:20:26) 下一个

整体现实 (拨雾正原集之十六)

 

我们先重温一个老掉牙的童话。这个童话大概我们都听过,不少人可能还讲过。没听过没讲过的嘛,不是您老有特殊原因,就是您老还太年轻。

 

 

话说四位眼神不好的老兄,视力大约都在零度以内,总之看的能力从小就很差,常人用眼睛看的功能,他们只好用手代替。所以别人看世界,他们是摸世界。

 

这一天,他们凑巧有机会来到了一头大象面前,并蒙允许可以认识一下大象。前面介绍时说过,他们自小就不能看,对大象到底什么样,心里是没有一点基础的。此时此刻,面对认识新鲜事物的机会,几位老兄怀着激动的心情,一拥而上。

 

“大象真高大,像一根柱子!”一位老兄心急口快,抢先报告。

 

“哇!简直就是一堵墙嘛。”第二位宣布了他的发现。

 

“明明就像一段木桩。”第三位纠正道。

 

“是一根较粗的绳子而已。”最后那位老兄肯定地做出结论。

 

旁边那位主人不时露出会心的微笑,不过他没有予以纠正。因为他知道,不能用眼睛看全貌的话,不管他怎样讲得全面,也不会让这几位不能亲眼目睹的朋友达到认识大象整体的目的。

 

“至少我是知道大象是什么的。”

 

故事讲完了,大概各位看官也烦了。“什么啰里啰唆的,简直就是不着边际。”

 

别急,听我分析一下。

 

我们一般按常识来说,对四位老兄的结论是不会赞同的,因为他们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因为大象肯定不是他们各自所摸的象腿,象肚,象牙,象尾能描述的。

 

但是相对主义者就不能,也可能是,不认为他们不对,因为他们根据他们所认识的那一部分事实所进行的描述又是对的。因此,相对主义的真理就是这样,因为它所根据的事实只是整体实际的一部分。

 

这也正是许多有理性的科学家的局限性所在。因为从他们的科研性质来看,他们根据的现实都是微观甚至超微观,即使再大的试验,和现实世界来比,也只能算微观。而习惯于通过显微镜看世界的科学家们,一条象腿肯定是庞然大物了。

 

那么,大象主人的观点呢?按常识来说,大多数应该认为他是知道真理的。因为他根据的是对大象的全面了解。在这个层次上,相对主义者的观点应该和常人一样。

 

但是,生物学家也许就不同意,认为他不懂大象的内部构造;驯兽师也有异言,认为他不了解大象的习性。兽医则认为他连大象的生病和治疗都不懂,哪有资格谈关于大象的真理。在这些领域,相对主义者也应该和各位专家保持一致。

 

分析到此,事情似乎用该结束了。不,恰恰相反,事情才刚刚开始。因为上面的分析都只侧重和根据这是一只大象的事实。

 

首先的问题就是为什么只是一只象,而不是别的动物?我们把为什么是这一只象而不是别的象的问题直接省略了。这可能需要动物学家来解释了。这个问题之所以重要,因为对驴象不分者,是完全有可能指象为驴的。所以前面的回答正确与否,是与分类的正确与否直接相关的。

 

接着下一个问题,为什么说象是动物,而不是非动物?回答这个问题恐怕动物学家独立承担就比较困难,需要非动物学领域的自然科学家帮忙。这个问题之所以重要,因为对没有动物非动物概念之分的人来说,真有可能会把大象认定是墙壁柱子之类。

 

再有,为什么说大象是动物,而不是人类呢?大多数人面对这一问题可能是下意识地一愣,那还用问吗这么简单的问题?简单?那就答一下试试吧。其实,看似简单并不见得答得正确。这道题的答案留给各位看官自己思考吧。这个问题之所以重要,就是要认清人的万物之灵的本质和动物的区别。可笑有人倡导什么泛神论,认为自然比人还高至少合人平等。怪不得总是听到印度神牛横行霸道的故事,这应该是泛神论的表现之一吧。

 

第四,不管动物,人类,还是非动物,都属于物质存在,不属于精神存在,我们不能把二者混淆。为什么这是物质存在,而不是精神存在呢?一般的区分标准,是以我们能不能用物质感官认知划线的,能感知的,就是物质存在;不能感知的,就是精神存在。可见与不可见,也是人们常用的一种区别方式,但由于这种方式只限于眼睛,所以比较片面。由于精神的存在不能被直接的物质手段验证,所以往往被坚持理性主义至上的科学家所拒绝。

 

最后,这些精神存在和物质存在都不是自生自灭,有一位创造和掌管者使他们从无到有,秩序井然,沿着既定的方向发展。我们不能把被造物和创造者混淆。只有理解创造者的意旨,才能理解为什么人类,动物,非动物,精神存在来到我们这个存在,为什么这些存在继续存在下去,为什么这个存在向既定方向发展,为什么这么多千姿万彩不同的存在能够互相容恰共同效力。

 

这里有一种我们看不见的内在联系,把这个整体实际联结成一个整体,这个整体实际的所有构成部分都是不可缺少地担负自己的责任,为完成整体实际的目标做出自己的一份独特的贡献。既然这个目标是这个整体实际的创造者和掌管着确定,所以也只有他能知道为什么具体一个独特的部分的职能和责任是什么,这个部分和整体内其他构成部分的联系是什么,以及这个部分的责任履行得如何。这种联系决定了我们不能把其中一部分独立出来,而对它与其他部分的联系不予考虑。也是基于这一点,相对主义的缺陷显而易见。

 

由以上分析,我们知道真理要反映的实际是这个整体实际,这个整体实际是包括创造主和他创造的所有实际,不管是精神的还是物质的都聚在其中。而绝对真理,就是对这个整体实际的认识,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对这个整体实际的提纲挈领式的描述,是其本质属性的概括总结。我们可以叫它是整体的认识,但这种认识绝非人力所及。基于这个分析,这个真理之外的所谓真理,顶多能称为是真理的一个侧面或者是一个片断,而不能称为真理。就绝对真理的本质而言,人类要想知道,唯一的来源就是整体实际的创造者的直接告知。但是,承认这个绝对真理超出人类局限的存在,并没有否定和贬低人类寻求和探索自然律的努力,圣经本身并没有把这个领域作为启示的对象。

 

(作者说明:这篇文章是专门回应才鸟兄关于什么是事实的有关讨论的,主要想说明什么是绝对真理相对应的整体实际。供才鸟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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