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窥天境

得窥天境,须看透红尘万丈;人神相通,只凭借灵犀一缕。信靠耶稣,此外路路是绝望;坚定不移,万里迢迢聚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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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虔谦姊妹,查经 - 希伯来书第十三章 回应虔谦姊妹

(2006-09-21 23:06:32) 下一个
先试解答姊妹提出的问题。

QUOTE:
虔谦姊妹:3你们要记念被捆绑的人,好像与他们同受捆绑,也要记念遭苦害的人,想到自己也在肉身之内。-- 也不好懂, 永生兄弟解释: "这里理解为“基督徒都与耶稣救主同为一体,因此如同与坐牢的和受害的弟兄感同身受”比较妥当。". 可是原文用的是复数的 "他们", 好象说指主耶稣有点问题.


这里“他们”是指基督徒,所以是复数,这样应不会矛盾。

圣经里用肉身或肉体时一般相对应的英文词应该是“flesh", 指的是受人的欲望支配的整个人,并非单指是人的物质身体。与肉体相对应的应是灵命,指的也不仅仅是人的灵魂,而是指属神的整个人。

而身体一词,若用于人,则一般没有属灵还是属世的区分。若与耶稣联在一起,象本处经文,应是指基督徒和耶稣联为一体。每个基督徒都是基督一体的一部分。


接待天使一事,圣经多次提及。最突出的应是亚伯拉罕的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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