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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帽子和言论自由──评王希哲的言论自由理论

(2009-04-18 03:03:37) 下一个
扣帽子和言论自由──评王希哲的言论自由理论

张三一言


有这样一种思想∶言论自由是被帽子扣掉的!不信,请你看看,在中国大陆所有言论自由权利,有哪一项不是被「反党」、「反革命」、「资产阶级思想」、「颠覆政权」┅帽子扣掉的?


果真如此?


请听我道来。


这就要从半年前的一宗旧案提起来说下去。去年十一月,在杨佳杀六警後,王希哲认为杨佳罪大恶极、不可赦,所以支持共产党杀杨佳。为此王希哲写了《不怕任何帽子,是捍卫思想言论自由的传统法宝 ---兼答格丘山们恶势力》为其拥共言论辩护。王希哲在这篇文章中对言论自由作了值得质疑的解说。因为这一解说在中文世界很普遍流行,几乎成了一些「自由知识分子」的「共识」,所以,有旧案重提加以评论的必要。「」


王希哲在这篇文章中说∶他支持共产党杀杨佳的言论受到『「反共总管」格丘山们恶势力』扣上『「拥共」、「亲共」、「投共」、「招安」、「五毛」、「共特」、「讨好共产党」、「与共产党保持一致」┅「无耻」、「不要脸」』帽子。这些帽子的目的是什麽呢?王希哲的判断是∶『实行一种语言暴力的威胁和绑架,要老王们选择或顺从他们,或沉默收声,实现他们的为杨佳报复杀人案张目的「舆论一律!┅进一步实现今後凡是他们所主张的一切意见,海内外人们都必须全面臣服的「舆论一律」!这是多麽可怕前景!』王希哲定性这种『可怕的「舆论一律」是∶这些网上号称比民运还「民运」的恶势力,升到社会统治的、专政的地位了,其表现要比中共专制得多的!』


现在我们来看看王希哲说的是什麽意思?


众所周知无可质疑,世人公认∶共产党是剥夺民众言论自由的。现在「反共总管」格丘山们恶势力扣帽子言论既然「比中共专制得多」,毫无疑问,(「反共总管」格丘山们恶势力)扣帽子的「言论」比共产党用「政权」(专政工具)剥夺、扼杀言论自由更严重得多!也就是说结论是「言论(内容)可以剥夺、扼杀言论自由权利」,因为格丘山们所谓的帽子实质上是言论自由,所以结论是∶「言论自由可以剥夺、扼杀言论自由」。


我认为这的言论自由解说於理不通。


[一]、一不通,认为不是权力也可以剥夺、扼杀言论自由。


有人扣帽子∶「你是「最善良」的人」(「投共」、「无耻」┅高帽可以无限顶)。
有人扣帽子∶「颠覆政权」(一顶足够)。


两种帽子有什麽不同?前类对被扣帽子的说话人没有杀伤力;後类有且严重。为什麽如此?因为後面的帽子有政府权力作後盾;随时可以置说话人以死地。可见∶「政府权力才能剥夺、扼杀言论自由权利」。


王希哲既然已经顶住反方丘格山的帽子维护言论自由,事实是,王戴帽子後没有丝毫损失,是轻松地戴上对方帽子且畅所欲言,自由得很。从文章的语气看,王很大声、气势汹汹,可见别人丝毫没有损害到他,哪点言论自由权利失掉了?王怎麽可以根据没有给他人造成丝毫损失的人坐实为恶势力者?不知道是不是心知自己理亏,怕辩不过人,就先发制人∶意思是我有道理,只是我说道理的权利被你们剥夺、扼杀了;可见是我有理你没理。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一项验定是否剥夺、扼杀言论自由的标准∶只有权力才能剥夺、扼杀言论自由权利。说到这里,顺便提一下∶法制和思想品德不能维护言论自由,只有法治和民主制度才能保证民众的言论自由(这里暂不论述)。


根据上述标准,只有宗(族)法、宗教、政治(政府)等有惩治权力的机制才能剥夺、扼杀言论自由权利。查察现今中国大陆,宗(族)法、宗教没有构成惩治权力机制,只有掌握国家权力的共产党才有。所以,在今天能剥夺、扼杀中国人言论自由权利的只有共产党。没有权力作後盾的言论,不涉剥夺、扼杀言论自由权利;指责任何共产党以外的人或机构剥夺、扼杀言论自由权利是荒诞无理的。


[二]、二不通,言论内容不涉剥夺、扼杀言论自由权利。


王希哲指责丘格山们剥夺、扼杀了他的言论自由权利,根据就是丘格山们言论有「扣帽子内容」。如果言论有「扣帽子内容」可以造成剥夺、扼杀言论自由权利的话,那麽我来个反其道而证之∶王希哲不是在这篇文章里给丘格山戴上了「反共总管」、「恶势力」等等大帽子吗?是不是王希哲剥夺、扼杀了丘格山的言论自由权利?王希哲是不是如他自己说的「表现要比中共专制得多的」?


言论内容不能作为判定有没有言论自由权利的标准,言论内容也没有剥夺、扼杀言论自由权利的能力。这应该言论自由的常识。怎麽连这一常识也认不清。


[三]、三不通,互扣帽子是言论自由表现之一,尽管它不是很好方式。

除了可能造成实时伤害或法律禁止的诽谤罪外,应该是「言论自由无禁区」;就是说不得根据言论内容判定是不是有言论自由权利。这也是我反对德国禁止纳粹言论的依据。


按照王希哲的说法,丘格山给他扣帽子,若依王希哲扣帽子的标准判定,事实是丘王互扣帽子。这互扣的结果,双方的言论自由权利丝毫没有损失;可见互扣帽子并不造成损害言论自由。因为王丘自由争论过程是言论自由的表现,而这自由是用「互扣帽子」的形式表达的,可见,互扣帽子是言论自由表现之一,尽管它不是很好方式。


[四]、四不通,认为不能容忍我的言论内容就是剥夺我的言论自由权利。


王希哲判定丘格山剥夺、扼杀他的言论自由权利的理据是丘用扣帽子方式否定他拥共言论。也就是说,丘格山不容忍他的言论(拥共内容)就是剥夺了他的言论自由权利。「不能容忍我的言论内容就是剥夺我的言论自由权利」,这是贯穿王希哲这篇文章的一条主线;也是中文界很通行的「认定」。


希望谈论言论自由者知道∶不容忍(或否定)对方言论的内容,是言论自由权利之一(至於这样做好不好,合不合理是另一回事);必须尊重对不容忍(或否定)自己言论内容的表达权利。


最後提一下,王希哲说「不怕任何帽子,是捍卫思想言论自由的传统法宝」,很正确,特表支持和赞赏。


2009/4/16

王希哲∶不怕任何帽子,是捍卫思想言论自由的传统法宝---兼答格丘山们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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