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鼓励杀人?
(2008-12-25 18:29:55)
下一个
谁鼓励杀人?
张三一言
不久前写了一篇《教唆别人当炮灰论》,与此理论作难兄难弟的是鼓励杀人论。
[一]、陷阱
这些反民众暴力论者中有些人提出这样的质疑∶「如果你的孩子像扬佳一样的准备杀人,你是否会鼓励?」
这是伪善地装作站道德至高点并设下陷阱。伪善在於警察不但“准备杀人”,而且已经杀了千千万万人,现在还在天天辱人、伤人、杀人。为甚麽不问一下自己∶“如果你的孩子像警察一样的天天辱人、伤人、杀人,你是否会鼓励?”对杀千千万万人的警察粒声不出,对被迫上绝路而杀“杀千千万万人的警察”的杨佳则全力讨伐;助强欺弱、助邪压正,这是甚麽道德?
陷阱在哪里?
陷阱一。只讲杨佳杀人,不讲杨佳为甚麽杀人。
假设对第一类型杀人的质疑∶你是否鼓励你的孩子杀外来人?
假设对第二类型杀人的质疑∶你是否鼓励你的孩子杀入村烧杀奸掠的强盗?
答案显然是相反的。第一类型杀人是没有理由和不道德的杀人;第二类型杀人是合理合正义合道德情理的杀人。
为甚麽说这样的杀人是合理合正义合道德情理的?
因为这类杀人者并非自愿或主动去杀人、并非是始作俑杀人;他们之所以要杀人是因为首先有人(这里是例举强盗,杨佳案中则是共产党的专政工具警察)抢劫、欺压、杀戮,又无不杀人可讨回公义的道路可走,被迫走上杀人报复之路。把非自愿或主动杀人者迫到要麽任由掠夺者为所欲为,束手待毙;要麽反抗,这反抗可能要杀人。每一个人的财产、尊严、生命都是神圣不可剥夺的权利,如果有人要剥夺这些权利,任何人都有自我维护的权利;若对方用的是暴力侵犯,则维权者在无其它路可走的情况下,有用暴力反抗的权利。当人们在这种情况下使用暴力,这暴力就是合理合正义合道德情理的。
明显不过了,现在杨佳行为是属第二类型杀人;但是这些人的质疑却把杨佳预设为第一类型杀人。人们若不揭示其预设之伪之恶,而跟随着他提出的问题回答,一回答就堕入其预设的陷阱∶否定杨佳杀警的合理、合正义、合道德情理性质。
这样使用暴力,并不是制造仇恨,而是让制造仇恨者(中国共产党是人类史上最杰出的仇恨制造者)不敢、不能继续制造仇恨。只要强盗和暴政者停止制造仇恨,民众的报仇就无从产生,就谈不上反对制造仇恨了。只要强盗和暴政者继续制造仇恨和进行仇恨行动,村民、民众的仇恨是无法停止的。遏止暴力可能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翁安杨佳多了,暴政者及其军警管慑於暴力而降低使用暴力,并进行政治改良。这是皆大欢喜的双赢结局。不过,看来共产党不具备这种德性。从御用文人五毛们对翁安杨佳的诬陷妖魔化看来,这种可能性越来越远了。另一种可能性就是双方暴力升级,最後来个总暴发总决战,以民主政制取代共产党的一党专政独裁制度;一了百了彻底解决问题。看来共产党及其御用文人五毛们正在全力增加总暴发的可能性。
陷阱二。绝大多数人是忍辱顺从。
没有权利意识、奴性、受冤屈忍辱顺从,受冤屈而愤起反抗的少之又少;这本是中国文化传统,尤今最烈。更甚者是在今天国情下,凡反抗强权暴政者必定会遭受到十倍百倍的冤屈、甚至是死亡的回报。在这样的传统和国情下,你问人可不可(应不应该)杀强权暴政者,大概没有几个人敢作肯定的回答。你不敢作肯定回答,他把你的回答改变为你肯定不应该杀强权暴政者;所以,你这一回答就立即掉进他预设的陷阱∶杨佳做了不应做的事;杨佳行为的合理性、正义性、符合道德就被一笔勾消了。
[二]、谁在鼓励杀人?谁在实践杀人?
谁在鼓励杀人?谁在实践杀人?──以“杀人量”计算,共产党应属人类杀人冠军。推翻合法政权中华民国、武装割据分裂中国、建立伪政权本身就是“杀人动员令”、是杀人运动;继後的土改镇反反右┅以至现在的迫害打压西藏喇嘛地下教会等宗教活动,压打民运维权,是杀人动员令和杀人行动的持继。
请问,反暴力黑旗蔽日、反暴力叫骂震天的共产党真理部、喉舌、御用文人五毛们过去现在反对过这些人类史下最大且还在持继的暴力没有?
共产党发布杀人动员令和进行人类史上空前的杀人运动,非常顺利,被他们抺黑和屠杀打倒的地富反坏牛鬼蛇神们没有(有也是极少)反抗,所以他们一贯大张旗鼓鼓吹和实行暴力杀人,不断制造仇恨,不断强化阶级斗争理论的实质就是制造仇恨。可惜,现在不同了,被屠杀、被剥夺、被欺压、被侮辱者个人或群体起来反抗了,而且反抗迅速升级;现在已经升级到使用暴力抵抗了。不断的“群体事件”是实证;翁安杨佳事件是显例。於是共产党及其御用文人五毛们惊慌了。排山倒海的反暴力叫骂就在这个背景和因由下出现了。
告诉共产党和御用文人五毛们,民众反抗暴政的暴力绝对是反不掉的。因为民众暴力不是暴力的根由,民众暴力是共产党暴力,即你们现在不断维护的暴政实行暴力剥夺打压欺凌屠杀的产品。你们要如果真是要反对暴力,有一条极之有效,也是唯一的,也是可行的道路∶共产党放下屠刀,停止暴政,实行民主政治改革。除此之外,共产党只有死路一下。
2008/12/24
首发 新世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