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展的一条绝路──先自由後民主
(2007-12-09 06: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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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展的一条绝路──先自由後民主
张三一言
一般来说,先自由(或人权民主)後民主(或自由人权),或各自的重要性和相互间矛盾,作为理性的理论探讨是有价值的,有益有建设性的;很多人做了很多这类工作。某一些人(其实是极少数人)把“先自由後民主”规定为中国的民主化的道路(或中国社会发展进程)的规律,必须先自由後民主。这种先自由後民主判定本身理论上不能自恰,至少不全面。更严重的是这些人在论述“先自由後民主”之时,并不着意正面谈其立论理据,而是借机讥讽、贬损、抹黑、反对和否定民主。所以,问题的根本不在先自由後民主,而是在挂“先自由”或“要自由” 之牌时,推销“反对民主”和“否定民主”私货。
以下是某些人在谈先自由後民主时特意贩卖反民主否定民主货色,我对彼作一些评析。
评析一,以“香港有自由无民主”的谬误来反对和否定民主
这是一个历久不衰至今还作为时尚的谬论。
其理由是∶香港现实是有自由无民主,证明可以先自由後民主。香港没有民主但是照样可以有自由;有言论自由、有舆论监督,就能够几十万人的游行。提出这些所谓事实後,就转入正题了∶大陆没有自由所以没有民主,可见必须先有自由後才能有民主!“香港人是争民主,以民主来保障他们已经取得的自由和人权,大陆的人不应该是先争民主的形式,争选举的形式。”为甚麽呢?他们给出的理由是∶因为“大陆,名意上有宪法,有选举,有人民代表大会。但因为没有自由,人权作为後盾,这些形式上的东西就只能是形式。”──够贬损的了,看明白了吗?原来,你们大陆人几十年来到今天要争取的民主是没有自由人权的“人民代表大会”的“民主的形式”,是“形式上的东西”!
是的,香港人过没有民主时有相当的自由、人权保彰,人们生活得还算满足,社会也很稳定,这是事实。但是,由此得出“必须先有自由然後才能有民主”、“可以只要自由不要民主”的结论就是严重的曲解和误导。必须给予回应和导正.
以上事实只能说明自由有助於争取民主;并不说明可以先争取自由然後争取民主。世界上更多的是先争取了民主然後才享受自由──所有东欧变天和颜色革命都如是;但是并不能因此得出必须先争取民主然後才能有自由的结论。理性且合理有效的做法是∶那个最急就争那个,那个最可能争取到就争那个;最重要的是不可主观地规定先那个後那个,更不应该的是要哪个不要哪个。
导正一。
香港既原本不是,现在才是“没有民主有自由”,更不是“先有自由後才有民主”。事实的真相是∶香港的具体的自由与潜在的民主同在。“潜在民主”指的是香港宗主国英国是民主国家,它在香港的施政不会作出有违民主国家应有的规范,所在香港不会作侵犯自由和人权的事。请大家设想一下,假如香港是苏维埃殖民地,会“没有民主有自由”,或者“先有自由後才有民主”吗?正因为今天的香港“宗主国”没有民主,香港不但争取民主遥遥无期,连原有的自由也处於岌岌可危状态中。不论是从政治历史还是现状看,正好充分证明没有民主不可能有自由。没有民主不仅仅是自由没有保障,而且是自由无从产生。只有在自由与相应的民主,或民主与相应的自由并争取并生存并发展才能有自由或民主。
导正二。
在理论上和逻辑上来说,过去香港人的历史任务是反殖。但是,因为香港人满足现状,加上反殖的结果是加入专制世界,而这专制世界是港人历历在目的眉睫前的恐怖事实,所以没有出现反殖思潮和运动。港人不反殖,宗主国给甚麽香港才有甚麽,不给就没有,这是正常不过的事。为甚麽现在要用民主宗主国遗留下来的自由争取民主呢?一则,因为失去了潜在的民主保障,自由立现丧失危机,争最能保障自由的民主成为逼在港人眼前的迫切要求。二则,现在港人在法理、理论和逻辑上已经不是过去的殖民地属民,而是主人,民主是主人不可剥夺的权利,现在被剥夺了,争民主则是港人应有之义。
今天香港人和大陆人争取民主不论在实质上或逻辑上都相同的──都是要回本应是民众的现在被剥夺了的民主权利。不同的仅在争取的条件上面∶港人有港英留下来的自由人权法治,大陆没有这些东西。在大陆没有“潜在民主”保障自由的局限下,提倡大陆人“学香港”“先争取自由”後争取民主,无疑是要大陆人做“无用功”∶永远无法争到自由;这是一条不争民主也争不到自由的绝路。消泯民主於无形。不论香港人还是大陆人都要清醒认识到∶不是没有自由而争不到民主,而是必须同时争取自由和民主才能得到自由和民主。
评析二∶用不存在的“如果┅”去反对和否定事实存在的民主
“先自由後民主”论者经常用一个人们很难发现其荒谬的论证方法去反对和否定事实存在的民主。这个方法就是用“如果┅”假设後,把假设当作“事实”,然後用这个假事实等同现实中的真事实,用假的来反对真实事实。请看他们是怎麽样做的。
据说「中国的传统和中国的文化,都排斥民主,所以也就难怪今天的中国人对民主的认识存在种种的误区。」反民人士就利用这种误区从这两方面反对和消解民主∶一是民主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和少数服从多数;二是争民主简化虚化贬化为争民主形式,争选举形式。以民主操作程序“多数决”当作民主的全部,取代民主。把民主“以个人权利为核心”的精神,主权在民、权由民授的民主政治精髓阉割掉了。更坏的是无事生非地捏造在民主理论(理想)中没有的和现实民主制度中根本不存在的“没有自由人权的多数暴政民主”、“没有个人自由的人民的人民当家作主”。并拿这个不存在的“莫须有”虚物来贬斥、丑化民主。这些人最拿手的好戏就是把文化大革命这一举世典型的专制事实诬指为“大民主”、“民主多数决”、“多数暴政”。在这个贬损丑诬下,把侵犯少数人的人权、毁坏整个人权价值等等罪名加到民主头上去。说民主的归路是当奴。
在如上所述捏造和栽赃基础上,表演其“如果┅”功夫,说∶「如果胡锦涛今天敢放手搞全民直选国家领导人,而不给人民自由和人权,如不开放新闻媒体,司法不独立等;当然会出现千奇百怪的事情,但仍然会是胡锦涛他们执政。」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你民主人士、民运要求的是无需要自由人权开放新闻司法独立的民主,那麽胡锦涛给了,又有甚麽用?这个“如果┅” 既捏造事实又向民主人士栽赃。
请问,有那些民运或维权者要争取“民主的形式”、“选举的形式”的民主?有哪一个民运团体、个人、理论说过要争取“没有自由和人权”、“没有开放新闻媒体”、“司法不独立”的“(如果胡锦涛今天敢放手搞)全民直选国家领导人”这种民主选举形式的?没有。绝大多数民运或民主人士争取的都是有民普世价值的民主,争取的是有自由的选举,同时也在争取新闻自由和司法独立。
这些人就是这样用“如果┅”捏造出来的虚假民主等同真实的民主,然後又用它来反对和否定今天人们正在争取的民主。足见护党反民主者争自由是假,偷换概念後捏造事实反对和否定民主是真。
人们同样可以提出一个相反的“如果┅”∶“如果胡锦涛今天敢放手给人民自由和人权,如开放新闻媒体,司法独立等;但是禁绝任何政治性选举,当然会出现千奇百怪的事情,但仍然会是胡锦涛他们执政。”人们这样说,可以不可以?不知道反民主者如何回应?
2007/12/1
(《中国之路》特约评论稿本文引用地址∶http://chinaway.org/nv/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