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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的“民主”坦白陈词

(2007-10-23 07:05:17) 下一个

胡锦涛的“民主”坦白陈词

张三一言


文章摘要: 胡锦涛明确无误地向全世界公开宣告∶他和他的共产党的民主是共产党绝对领导(一党专政)下有中国特色 的社会主义民主;绝不是普世公认的、常人的民主。狡辩指的是他把专制独裁说成民主,而且是与全世界普遍性原则民主,即我们常人和民主世界共识相同的民主。

共产党擅於压迫人坦白,对坦白的例牌回驳是不老实、不彻底┅现在在民主软力量压力下,共产党头胡锦涛在其十七大上也坦白交代他的“民主思想”了。这个坦白陈词既老实又狡辩。

老实指的是他明确无误地向全世界公开宣告∶他和他的共产党的“民主”是共产党绝对领导(一党专政)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绝不是普世公认的、常人的民主。狡辩指的是他把专制独裁说成民主,而且是与全世界普遍性原则民主,即我们常人和民主世界共识相同的民主。

胡锦涛的坦白陈词表现出对现代政治理论认识极之肤浅,所以,以下只好用最浅显的现代民主理论的ABC道理来回驳了。

第一点

民主的最根本问题之一是权力为谁所有。

胡锦涛的的答案是∶民主是“党总揽全局”条件下“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民主。“党总揽全局”意思就是党天然地有“总权力”。“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就是说政治路綫走向全由共产党决定,人民无权置喙。即权为党所有的民主。胡民主与普世公认的、常人常识的民主是“权为民所有”不同,且相反。

第二点

民主的最根本问题之一是权力是谁给的。

既然是权力为民所有,理所当然权力由民所授才能拥有。这也是普世公认的、常人常识的民主道理。

胡锦涛认为他的权力是谁给的?胡锦涛的答案是这样的。虽则胡锦涛抽象地说「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於人民」,但是,他不认同且反对权力原本在人民,党管国家的权力是人民授予才有的。他规定先由党恩赐,然後才有“国家一切权力属於人民”,才有“人民当家作主”。人民的权力必须在「保证党领导」下、在党「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下才能「治理国家」、才能「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是在党「领导」、「动员和组织」才有的权力,即是说,人民拥有的是在党权“主权力”属下的“次权力”。即使权力授给了你人民,但是你人民并不能独自行使这分被授予的权力,还必须在党绝对「领导」、「动员和组织」下才能行使权力。在这种玩弄权力概念的把戏下,“人民”的实质只是一个被挪用的符号,没有任何权力,全部权力在党。

胡锦涛给我们描绘了一幅荒天下之大唐的民主讽刺漫画;这就是胡锦涛所谓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第三点

民主有一个标?性程序,人们用这一程序来定义民主。世公认的、常人常识的民主程序是∶公平公正公开定期且自由竞争选举决定掌权力者和立法者。

胡锦涛的民主程序如何呢?

其一,胡锦涛苹字不提人民自由选举权利,更没有任何这方面的打算。

中共国唯一“选举”就是看来要搞一百年不变的基层农村选举了。这些选举基本上是由中共村党组织圈定候选人然後让村民在党操控下演一场例牌的民主选举戏。

其二,胡锦涛规定其民主程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是甚麽货色?这种民主程序里的“多党”是指被党当作花瓶和被当作八奶式包养起来的所谓八个民主党派;这些八奶花瓶党只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驯服地听话“合作”,绝对不准竞争!这种“政治协商”不用作甚麽理论解释,看看五六十年来共产党豢养的政协和民主党派就明白了。

其三,在胡锦涛的民主内涵里面,没有人民言论出版自由权利、没有民众结社组党权利、没有任何人可以与共产党竞争的权利、没有┅人民有抽象的“当家作主”空民主,但是人民更必须尽“在党领导下┅”党奴隶的义务。

从以上简略举的三点,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其一,胡锦涛坦白老实地说出了他所需要的是甚麽民主──绝对的专制独裁!这给那些望青天盼明君的奴才们淋下一涌冷水,请他们清醒一些∶胡锦涛的民主绝不同於常人和普世公认的民主,胡锦涛的民主是反民主的一党专政。

其二,胡锦涛狡辩在於大玩概念游戏,硬把专制独裁说成是民主。这又给那些望青天盼明君的奴才们服了一剂大分量的迷魂药,继续作“寄民主改革的希望於胡锦涛政治改革”美梦;继续发出共产党民主改革的谎言。

其三,正常且独立思考者在看了胡锦涛的民主坦白後会放弃幻想,把立足点坚定地站到民众一方,坚持凝聚民间自由民主独立力量,以民间压力逼迫共产党还政於民。

2007/10/21

(自由圣火?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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