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没有 驾宪法之上的台独图腾
(2006-09-06 06:5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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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没有 驾宪法之上的台独图腾
张三一言
本文再谈"宪政"。
先谈一下甚麽是宪政。宪政最基本的含意,一是,它的内容必须是自由民主人权;二是,根据法治原则依宪法行事;三是,这宪法必须是限制政府权力的;四是,官民共同遵守相关的规则,而且权力者必须自我约束。
[一 ]、王希哲的"台独图腾 驾宪法"说是欲加之罪的莫须有
王希哲曾经提出判定"宪政民主"的两个标准,一是"特定政治区域"决定论;二是,承认决定论。我在《中华民国宪政民主体制就在台湾》一文中作了评论。王希哲在其《台湾的"宪政民主体制"在哪里?--- 就教胡平、王丹、王军涛、盛雪、张伟国诸先生》一文中的第三部分(《三、中共当今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什麽不是"宪政民主"?》)提出另一个判定宪政民主的标准∶" 驾宪法图腾"决定论。
王希哲先指出,「任何一个存在 驾於宪法之上的政治图腾的社会,都不是,也不可能是"宪政民主"的社会。」这个判定可能是对的,也可能是错的。王希哲用这个判定来指共产党是对的;用来指责台湾政治制度和陈水扁政府是错的。
王希哲说,中共执权者虽然是选举出来的,但是, 驾中共宪法之上有一个共产党(的领导)图腾,所以,不是宪政。我认为说得对。
人的思想与制度有关,人的思想会影响政府决策和施政,这都是事实。例如共产党的一党独裁思想强化了它的独裁制度;台绿党陈水扁的台独思想令其决策和施政偏向台独;布殊的基教教思想立了不少反潮流的保守法律;这都是明摆著的。
但是,接著,王希哲这样指责∶「台湾,存在著一个 驾于中华民国宪法之上的台独图腾,因此,台湾社会不是也不可能是"宪政民主"的社会。」
错!而且错得很离谱。
把人的思想随意拔高为" 驾於宪法之上的图腾"并以之来判定社会制度和政府是否符合宪政民主,就是大谬。这是一种随意和经不起推敲的武断。
一个民主宪政国家的民众和执政者,总不会是100% 崇信宪政民主的;一般情况下,他们相信民主,但更可能的是他们还有其他理想(例如独立、统一、社会民主主义等等)追求或信仰(例如基督教、印度教等等)。是不是因为有这样的"有其他理想追求或信仰的执政者和民众"存在,这个社会就成为其"非宪政民主社会体制"了呢?
若是,就会出现如下情况。
布殊的美国和共党政府不是宪政民政府;连带美国也不是宪政民主体制。理由是布殊有" 驾美国宪法之上的基督图腾",他绝不会做违背上帝旨意的事,他会按照督导精神决策和施政。不准堕胎、不准同性恋、阻挠干细胞和复制人类胚胎研究┅都是证明。
欧洲的一些社会民主党政府也不是宪政民政府;连带其国家行的也不是宪政民主体制。理由是这些社会民主党人有一个"社会主义图腾 驾宪法之上",他们会在掌权时间追求社会主义理想。搞国营化和社会福利就是证明。
假设如果有一天,王希哲成了中国的民选总统,人们同样可以按王希哲逻辑否定王希哲政府是宪政民主政府,连带其国家也不是宪政民主国家了。因为无可否认,别人同样有王希哲一样的权利∶判定王希哲有一个"大一统图腾 驾於宪法之上"。
不论按照王希哲的逻辑还是在理论,布殊、一些社会党人、王希哲总统的图腾,和台绿陈水扁的台独图腾都是一样的。
那麽,到底为甚麽说中共党图腾是对的,说陈水扁独图腾是错的呢?
这是因为党图腾是真实的 驾宪法,而陈水扁的独图腾只是王希哲的夸大其词危言耸听而己,没有 驾的真实性。
党图腾和台独图腾起码有以下两点实质的区别。
一是,中共控制国家,其地位 驾於宪法之上是在宪法上白纸黑字明规定的,而且这白字黑字是真实的,是完全彻底实行的。陈水扁的台独布殊的上帝(想像中的)王希哲的大一统,在宪法上并没有这种文字;实际上也没有这样的地位、作用。
二是,中共的专制制度建立了党控制一切的架构。每一个权力、军事、社团都设有党组以保证党的控制。陈水扁的民进党、布殊的共和党、想像中的王希哲大统一党,没有这样的架构设置。
单单就这两个实质,就证明,共产党确实是有党图腾;台独图腾则是王希哲欲加之罪的莫须有。
[二 ]、即使王希哲的种种宪政民主决定论无法否定台湾是宪政民主社会
我已经说明了王希哲的"特定政治区域"决定论、承认决定论、图腾 驾论不能成立。现在我退一步,承认这些理论都成立,但是,还并不能由之证明台湾的中华民国不是宪政民主体制。
理由很简单。就算中华民国政治区域缩小了、台湾绿民不承认中华民国、陈水扁有台独图腾情结,在这样情况下,请问∶
1、中华民国的自由民主人权内容消失了吗?
没有,陈水扁还是总统,马英九还是市长,到期还得举行各自由选举,落选者包括总统还得下台。
2、中华民国的宪法无效了吗?
还是有效。你不要说十万,就是百万千万人静坐,陈水扁只要不辞职,他就是合法的总统。
3、宪法限制政府权力失效了吗?
陈水扁目前鸡毛鸭血的跛脚鸭处境就是说明。
4、台湾人民目前都守法,官民都共同遵守法律。不论是倒扁的民众行动还是陈水扁的不辞职都是在合法下的行为。陈水扁还是受宪法和法律约束和自我约束。起码,陈水扁没有取缔国民党新党亲民党,没有把马英九下放到农村,没有迫施明德跪玻璃。
可见,台湾还是宪政民主社会。
2006/9/4
(9/5/2006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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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希哲《台湾的“宪政民主体制”在哪里?---就教胡平、王丹、王军涛、盛雪、张伟国诸先生》∶http://www./asp/zwginfo/da-KAY.asp?ID=69428&ad=9/2/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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